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群众信访举报件D3YN202405150065已整改完成并完成县级验收,拟按程序实施销号。根据验收整改有关要求,现将该项问题整改验收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10月17日至2024年10月23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实名书面向河口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提出。联系电话:0873—3572067。
附件: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
河口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10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