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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

河口县人民政府关于中央第七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转办环境问题举报接收情况公示(三)

来源:河口县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2024-05-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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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央第七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于2024年5月19日转办群众举报环境问题1件。按照中央第七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关于对举报件办理工作情况进行公示的要求,现将举报件受理情况公示如下:

  举报事项:受理编号X3YN202405180007:红河州河口县北山大道地税局住宿小区居民楼附近的高频变压器安全距离不合理,未采取降噪、防辐射措施,产生强烈震动和电流声。

  责任单位:河口县人民政府

  办理时限:2024年5月20日—5月25日

  河口县人民政府责成相关单位对举报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做到依法依规,严格执法,立行立改、边查边改,并且形成长效机制,杜绝问题反弹。相关查处和整改情况将适时公开,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河口县人民政府

  2024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