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玉昌、赵德才、罗有英、赵金梅等代表:
你们在河口县第十四届人大二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南溪河河道白色垃圾清理配备人力、资金的建议》第55号建议,已转交我们研究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为加强我县河库保护工作,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加快全面推行河长制,我局积极研究办法、对策,申请各项资金用于河道整治保护。2018年6月6日县河长办印发《关于上报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储备项目的通知》(河河长办发〔2018〕18号)文件,拟申请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资金用于河道清理保护,相关工作正在进行中。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保护江河湖泊,事关人民群众福祉,事关中华民族长远发展。虽然目前缺乏专项资金大力整治困难,但恳请各位代表,在日常生活工作中积极宣传“水是生命资源,保护生态环境,人人有责”,共同营造保护河流、爱护周边环境良好氛围。
感谢你们对我县水务工作的关心和支持,请在今后对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河口瑶族自治县水务局
2018年7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