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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建议提案办理

对政协河口县十二届第二次会议第70号提案的答复

来源:河口县政府督查室
发布日期:2019-0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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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道华、孔令翠、赵娴委员:

  你们在政协河口县十二届委员会第二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在我县农村开展移风易俗的提案》,已转交我们研究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向基层延伸和促进农村移风易俗,切实规范农村婚丧喜庆事宜,2018年3月12日,云南省纪委、省监察委制定下发了《关于规范农村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的通知》,通知从九个方面对农村操办婚丧喜庆事宜进行了严格规定。其中,规定“婚事双方宴请总人数控制在 200 人(20 桌)以内,丧事宴请规模也要规范控制。提倡婚事丧事宴请只办理 1 次,宴请每桌菜品不超过 12 个,其中荤菜不超过总数的一半,每桌费用控制在 200 元以内,烟酒支出不超过每桌支出的 30%;参加农村婚事丧事宴请,赠送礼金或礼品价值不超过 100 元;防止和纠正以给压岁钱的方式变相送礼,除近亲属外不赠送压岁钱;以庆生祝寿、升学入伍、就业退休、建房乔迁等事由操办的家宴,不邀请亲属以外的人员参加并收受其财物”等等。

  我县已于2018年3月21日将此文件转发至各乡镇、农场和各村委会、社区、生产连队要求认真组织学习,抓好贯彻落实。4月底,按照县纪委开展“火塘纪检行”契机和纪委干部“总承包”要求,由县纪委常委带队,分别到乡镇、农场、村委会开展关于规范农村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的宣讲活动。6月底至7月初,县纪委将联合县委宣传部、县文广局开展“革陋习、树新风、促脱贫”、“自强、诚信、感恩”主题宣讲暨综合巡演活动,我们将规范农村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编成脍炙人口的小品以艺术的方式展示给广大群众,小品通俗易懂,简单明了,有利于群众牢记并遵守。同时,要求各乡镇、农场指导和督促各村、各生产连队把相关规定纳入《村规民约》《红白理事会章程》等,确保文件精神落到实处,努力营造节俭文明办客、廉洁公正办事的良好乡村新风。

  感谢你们对我县规范农村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的关心与关注,对纪检监察工作的支持与帮助,请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联系人:王家顺,联系电话:135XXXX8566。)

 

 

中共河口县纪委办公室

  2018年6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