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河口县医疗保障局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三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河口县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各项任务要求,持续推动构建依法行政的政府治理体系,促进医保法治建设取得更大进展,为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一、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坚持完善行政决策制度体系,提升行政决策公信力和执行力
积极推进政府法律顾问制度。聘请云南桦源律师事务所张磊律师为医保局法律顾问,提供法律咨询和服务,坚持在重大决策咨询、规范性文件审核等方面充分听取法律顾问等各方意见,切实提升县医疗保障局依法决策能力和水平。
(二)坚持依法推进改革,全面依法履行政府职能
1.深入实施全民参保计划,完善政策和优化服务稳定巩固参保率。全县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90255人,其中:职工医疗保险参保人数19746人,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参保人数70509人,完成州局下达任务数100.39%,参保质量进一步提升。
2.强化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三重制度综合保障,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更加健全,梯次减轻患者负担。持续巩固“基本医疗有保障”成果,助力乡村全面振兴。资助特殊困难人群37564人,资助金额331.45万元。落实医疗救助政策到位,政策范围内报销比例达95%以上。建立和完善因病致贫重病患者医疗救助机制(四类对象),全年符合医疗救助条件的因病致贫重病患者20人,医疗救助18.65万元。落实“两病”门诊保障待遇政策。医保系统备案“两病”患者3279人。持续推进医保门诊共济改革,享受职工门诊共济待遇5.26万人次,统筹基金支付金额523.24万元,有效减轻参保职工在门诊看病的费用负担,提高参保群众的医疗保障待遇。
3.完善定点医疗机构管理,深化医保支付方式改革。指导定点医疗机构拓展信息化应用,让参保人真正享受到“一码在手,医保无忧”的医保服务。医保码累计激活85703人,激活率达95.42%。县人民医院开通了移动支付及刷脸支付;3家卫生院开通了刷脸支付;8家卫生院、21家村卫生室已完成“村村通”设备安装并投入使用,打通医保服务的“最后一公里”;二是定点医疗机构实行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按疾病诊断相关分组(DRG)付费方式改革,年初DRG预算资金3422.99万元;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施按医共体打包付费方式改革,2024年打包金额4718.62万元。
4.降低群众医药费用负担。制度化常态化开展药品耗材集中带量采购。累计药品集中采购中选结果14批,耗材集中采购中选结果9批。降低医疗费用成本,减轻群众医疗费用负担,提升医保基金使用效益。推进河口人民路的一心堂连锁店和健之佳连锁二分店为“集采药品进药店”试点工作,按照“零加成”的方式销售涵盖高血压、糖尿病、心脑血管等慢性病及其他常见疾病药品共40余种集采药品,实现群众就近购药、便宜购药。
5.落实基金监管主体责任,当好医保基金“守护者”。加大日常监督检查力度,统筹协议管理和行政执法,全年检查核查90家定点医药机构,处理违规机构79家,追回问题金额50余万元,罚款0.0875万元;督促定点医药机构承担医保基金使用主体责任,通过三轮自查自纠,发现并主动退回违规使用医保基金189万余元,进一步堵塞监管漏洞,守护医保基金安全。
6.落实“企业安静期”制度。严格遵守企业安静期制度,制定河口县医疗保障局2024年度涉企行政检查计划,明确要求规范涉企行政检查,每月设定1—15日为“企业安静期”,对守法企业做到“无事不扰”。
7.优化服务环境,打造“便民医保”。根据深化“放管服”改革要求,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坚持树立当天的事当天办、限时的事按时办、复杂的事简化办的医保经办服务意识,2024年度医保业务办件量为41024件,办结率、满意率均为100%。
(三)坚持提升行政执法能力,全面落实行政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1.抓好行政执法业务培训,提高行政执法水平。组织13名行政执法人员参加河口县公共法律知识培训班学习、云南医疗保障系统行政执法人员行政执法轮训班学习(共5期)、云南省司法厅组织的行政执法人员公共法律知识线上培训。行政执法人员培训均达60学时。
2.积极配合州医保局、县司法局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2024年行政执法案卷评查结果优秀。
3.积极推进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定工作。严格执行《云南省医疗保障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制度(修订版)》(云医保办〔2022〕75号)、红河州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公布《红河州37家州级部门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目录(2021版)》的通知等制度规定,根据省、州要求,参照州级部门,结合河口实际,编制《河口县医疗保障局行政执法事项清单(2024年)》18项,其中行政处罚类7项 、行政强制类1项、行政检查类9项、行政奖励类1项;编制《河口县医疗保障局行政执法减免责清单》,不予处罚事项清单10项,从轻处罚事项清单10项、减轻处罚事项清单10项、从重处罚事项清单10项、免予行政强制事项清单1项。
(四)坚持依法化解社会矛盾纠纷,全面推进信访工作法治化建设。
一是2024年接到12345热线反馈问题16件(其中:投诉件7件,政策咨询件9件),及时受理率和按期答复率均为100%。从源头预防了矛盾风险,在法治轨道上推动矛盾纠纷的化解;二是自觉接受各类监督。办理政协提案1件,办理结果和成效满意度100 %。始终支持法院工作,严格执行生效裁判,2024年不存在未履行法院生效裁判的情况。重视司法、检察建议,积极参与行政案件协调撤诉,全力维护法治环境,确保行政决策合法合规,有效保障行政相对人权益,展现良好法治形象。
(五)大力开展法治宣传教育,为医疗保障事业发展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全面落实普法责任。充分利用打击欺诈骗保维护基金安全宣传月、4.15国家安全教育宣传日、民法典宣传月、12月4日国家宪法日等时间节点,积极开展法治宣传进乡村、进社区、进机关及医保政策培训,切实提升群众政策法律法规的知晓度、支持度和参与度,营造人人守法、守规的良好社会氛围。2024年以来,共开展医保政策及法律法规宣传20余场次,发放宣传折页及宣传物品8万余份。
二、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情况
医疗保障局始终坚持和加强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强抓政治建设和业务工作高度融合,把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落到实际工作中,确保法治政府建设正确方向。一是坚持以身作则、示范带动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专题。2024年局党组专题研究法治政府建设工作1次,开展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1次。二是严格按照《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省州法治政府建设相关要求和《河口县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法治河口建设规划(2021—2025年)》,统筹推进各项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三是认真梳理制定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计划。根据我局职能职责,梳理并制定河口县医疗保障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法律法规个性清单。通过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三会一课”等集体学习与自学的方式开展法律知识的学习,增强党员干部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意识。
三、存在的问题
(一) 医保法治宣传教育还需加强。在社会不断发展、群众的法治意识和法律需求不断提升的情况下,传统的单一普法模式已经不能完全适应新形势下群众需要,单一的宣传方式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工作实效。
(二)行政执法工作队伍建设有待加强。一是行政执法工作人员数量少与日益繁重的法治建设任务不相适应,存在执法人员短缺的问题;二是部分执法工作人员缺乏系统的法律专业知识和实践经验,业务能力和水平有待提高。
四、下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一)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和《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河口县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法治河口建设规划(2021—2025年)》要求,深入推进医保法治建设各项目标任务。
(二)加强业务能力素质培训。通过多种渠道,配齐配强医保经办机构人员队伍。进一步强化政治理论和业务培训,努力提升医保经办人员的政治素养和业务技能。
(三)持续做好医保法治宣传教育,全面提高医保干部队伍依法履职能力,在推进重大改革前做好风险评估,加强宣传引导,合理稳定预期。
河口县医疗保障局
2025年4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