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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口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4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来源:河口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发布日期:2025-03-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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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河口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贯彻落实《河口县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和法治建设相关工作要求,围绕法治政府建设核心任务,深入推进各项工作全面推进,现将有关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组织保障

(一)加强党的领导,推动责任落实。在县委的统一领导下,认真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将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纳入法治成效考核内容,结合年度考核、民主测评进行评议。坚持法治建设与住房城乡建设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督促。坚持将法治建设融入法治实践,在审批、执法、办案中落实。局主要负责人对法治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 重要任务亲自督办。组织印发了《河口县住建局关于深入开展河口县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通知》《关于持续做好2024年度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有关任务的通知》等方案,实行清单化管理,将各项任务指标责任层层压实,形成上下一盘棋,密切配合的工作格局。定期听取研究执法科室有关工作推进情况,在党组会议上集体研究部署和调度依法履行政府职能、重大项目及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等工作10余次,就重点难点工作实时召开专题会议进行调度并及时向县级分管领导汇报推进情况,突出问题得以及时有效解决。

(二)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始终将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通过组织学习、自学等形式,全面理解和把握其核心要义、精神实质和实践要求。依托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党组会、住建业务大讲堂、周例会等会议落实经常性学习教育机制,多次组织干部职工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法治思想以及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相关内容,引导全体干部职工增强法治观念,提升法治素养。注重将习近平法治思想融入工作实践,在决策、执行、监督等各个环节中贯彻法治原则,有效推动法治建设与业务工作在法治轨道上运行。

(三)加强依法行政能力建设。一是狠抓法治学习。全面履行第一责任人带头遵守执行宪法、民法典及行业相关法律法规,建立健全领导干部学法机制,制定2024年度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法律法规个性清单,在党组会议、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住建业务大讲堂”等会议上聚焦《习近平法治思想》《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河口县城市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专题学习14次,结合《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的推进,组织完成执法人员40学时行业法律法规全员培训,干部职工知法守法学法用法水平明显提升。二是加强队伍能力建设。把法治教育纳入新进人员培训内容,严格落实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公示制度,组织12名人员(含新进人员5人)参加行政执法资格考试均已通过,全局干部职工持证55名,占全局职工的82%。鼓励支持符合条件的在职人员参加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我局1名在职职工取得公职律师资格。三是提升法律顾问参与重大决策和法制审核能力。连续多年聘请泰和泰(昆明)律师事务所郭友用律师团队作为县住建局法律顾问,年内聘用法律顾问参与法律文书审核、合同审查、法律咨询、矛盾纠纷处理法治指导意见等共80余次,代理诉讼案件4件(庭前调解成功1件),有效降低了住建行业的法律隐患风险。四是加强行政执法经费保障。积极向县级财政申报法治工作经费,本年度支付聘用法律顾诉讼费用5万元;统一配备购置城市管理综合执法装备及制式服装,购置费用共29.148万元。

二、重点任务落实情况

(一)健全政府机构职能体系,充分发挥政府作用。一是深化体制改革。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有序推进,完成“河口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及执法一、二、三队和调度中心的挂牌及办公室配备工作,配齐机构编制并于9月份配备领导,完成“三队一中心”工作职责划定编制工作;二是动态调整权责清单事项。梳理移出因机构改革职权划转、事项重复、权限收回及下放等39项事项,水务局移入7项事项,更新后我局依法行使的职权共576项,已按程序开展法制审核及上报工作;持续做好乡镇赋权跟踪问效工作。我局赋予乡镇执法权限21项,赋权后共组织乡镇集中开展执法业务培训4次,开展调研6次,对赋权的事项整体评估暂无反馈接不住、需要动态调整情况。三是探索推进一体化极简审批,持续优化法治营商环境。实行“一窗受理、集成服务”,统筹推进“高效办成一件事”第一批重点事项落地见效,年内办理水电气网联合报装4件,正在办理2件。办理时限由45个工作日压缩到5个工作日。暂未收到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联合验收申请。有序推行“证照分离”改革工作,年内共产生25件办件(其中:直接取消审批12件,优化审批服务10件,告知承诺3件),进一步实施减证便民行动,实施“免证办”政务服务事项8件。持续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录入双公示(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信息360条;结合“政企面对面”“百场座谈千家市场主体座谈”营商环境暖心行动等工作,完善滚动销号管理机制,建立帮扶企业问题台账,实行动态管理,收集和解决企业困难,共收集问题清单22个,完成销号16个,未销号的问题均为县级资金困难正在协调;四是创新全链条全领域监管。不断强化监管与执法有效衔接,运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模式,推行线上线下一体化监管,对市场主体进行分级分类监管,防止滥用行政权力、限制不正当竞争行为,切实提高公平竞争审查制度法治化水平。2024年度制定部门及部门联合抽查计划和方案19项,随机抽查33家企业,实现抽查事项全覆盖。同年9月底完成抽查检查任务,按照“谁检查、谁录入、谁公示”的原则,将抽查检查结果100%依法进行公示。对发现存在的4条问题,当场责令整改,并监督完成整改。认真落实“企业安静期”制度有关要求,加强和规范涉企行政执法检查行为,除突发安全生产等重大隐患排查等工作外,必要的执法检查工作均于每月15日后开展,达到减轻企业负担,解决企业反映的频繁检查、多头检查、选择性检查、重复检查等影响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突出问题。五是提高政务服务效能。大力推广使用云南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加大“一部手机办事通”宣传,全局共有干部职工81人安装注册使用,为确保政务服务事项要素准确无误,多次全面梳理完善政务事项要素,年内移出因机构改革职权划转和上级收回权限事项7项,本系统36件政务服务事项均实现线上办理,便利群众和企业就近办;六是通过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咨询服务、调解服务等积极配合司法部门打造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年内多形式开展主题宣传活动5次,发放宣传资料1000余份。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参与法律审核、指导意见等工作,有效降低了住建行业的法律隐患风险。

(二)健全依法行政制度体系,加快推进政府治理规范化程序化法治化。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防止滥用职权。出台了《县住建局工作制度汇编手册》《县住建局关于成立行政执法案件审查委员会的通知》《河口县综合行政执法局派驻大队工作协调机制》等制度和文件,有效保障住建系统干部职工行政行为有法可依、有章可循。组织执法科室全面梳理编制《河口县住建局行政执法事项清单》共368项,按照“谁编制、谁公示”的原则,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完成公示,报备县司法局。主动接受人大、政协监督以及社会监督,及时回应并改进工作。全年办理人大建议14件、政协提案35件,承办率、协商答复率、满意率100%。切实做好行政规范性文件审查、清理和备案工作,年内梳理入库行政规范性文件3份,一般政策性文件4件。

(三)健全行政决策制度体系,不断提升行政决策公信力和执行力。完善了《河口县建局党组会议议事规则》《河口县住建局“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河口县住建局党政主要领导重大决策“末位表态”制度》等15项工作制度并形成汇编手册,进一步规范和监督议事决策行为;在重大行政决策过程中始终遵循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的原则,凡重大决策,均通过党组会集体讨论决定。2024年通过党组会集体决策“三重一大”议题约200项。连续多年聘请泰和泰(昆明)律师事务所郭友用律师团队作为县住建局法律顾问,聘用法律顾问参与法律文书审核、合同审查、法律咨询、矛盾纠纷处理法治指导意见等共80余次,代理诉讼案件5件,有效规避在实践中法律顾问“聘而不用”“顾而不问”等问题。

(四)推进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一是对照《云南省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内容和标准》有关要求,在县司法局的组织下对2023年度已结案的行政处罚案件卷宗开展评查1次,对评查中发现的问题高度重视,及时研究整改,规范执法工作。二是认真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对作出的行政许可、行政处罚信息双公示信息在法定时限内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等系统进行公示。常态化对行政执法证件管理等多个系统的执法人员名录库动态更新管理,新增12人入库。结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检查工作的开展,及时公开随机抽查事项每个步骤的信息,确保事前、事中、事后的全面公开;督促执法科室严格规范执法程序,使用统一规范执法文书,为执法人员配备了记录设备,做到执法全过程留痕和可回溯管理;及时受理提交的法制审核申请,对每个执法决定都进行严格的审查并提出具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的审核意见,年内无行政复议情况发生。三是积极推行“减免责清单”制度,严格按照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执法协调小组《关于编制行政执法包容审慎监管“减免责”清单的通知》要求,对接州级部门指导,编制县住建局行政执法包容审慎监管“减免责”清单(其中:不予处罚事项清单15项,减轻处罚事项清单5项),并按要求在政府门户网站面向公众进行公示。四是遵循依法依规、权责一致、动态调整、公开透明、便民高效的原则,切实落实上级有关部门行政执法事项清单编制工作要求,全面梳理、规范和精简执法事项,全面清理出部分长期未发生且无实施必要、交叉重复以及随机构职能划转出去,不再具有法定职责的执法和检查事项,形成确定的行政检查事项共9项、行政处罚事项共359项,并于5月9日经第6次党组会议研究通过后在政府门户网站公示。

(五)改进和创新执法方式。一是围绕新时代河口“四城”建设要求,贯彻落实中央、省、州、县关于国家机关“谁主管谁普法 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部署,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普法理念和工作导向,以增强群众法治意识为着力点,通过抓责任,健全完善普法工作机制;抓学习,全面提升普法执法水平;抓宣传,着力营造法治建设氛围;抓监管,强服务与严执法并重等措施全力打造依法办事的法治环境,年内组织法律法规专题学习14次;在“民法典宣传月” “质量月” “安全生产月” “国际建筑日”“宪法宣传周”等重要时间节点,紧扣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燃气管理、物业管理、住宅维修基金使用等普法重点,开展送法进社区、进企业、进工地以及应急演练等普法活动;聚焦行业治理,将普法工作融入行业治理全过程,深入开展建筑市场、房地产市场、建筑安全和质量、城镇燃气、城市管理等行业专项整治,并取得明显成效。认真组织和参与全县普法集中评议活动,线上线下评议均取得优越成绩。二是推行既有温度又有力度的执法方式,深入推进“721”工作法,以暖心式的服务,亲民化的管理,人性化的执法,打出“服务+管理+执法”组合拳,使城市管理日益规范,群众满意度不断提升,营商环境持续优化。

(六)加强和规范行政应诉工作。加强与法院等部门联动机制,深化府院联动机制,严格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自觉配合法院做好案件审理工作,支持人民法院依法受理行政案件,认真做好案件的答辩举证,按时出庭应诉,积极协助人民法院依法开展调解工作,力争将行政争议化解在基层、化解在本系统。年内共有4件诉讼案件,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达100%。未接到司法建议、检察建议情况。

二、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一)法治建设氛围还不够浓厚。在创新法治政府建设制度执行和宣传方式上不够深入,普法形式单一,普法效果不理想,打造的创新亮点还不多,普法形式老旧、载体单一、覆盖面狭窄等问题还比较明显。

(二)执法规范有待加强。部分执法人员对行政程序的合法性和文书规范性重视不足,告知、送达、证据收集等工作程序不够严谨,行政执法随意性大。制作卷宗还存在重业务轻案卷的现象,案卷评查依然存在询问笔录过于简单,处罚文书依据表述不规范等问题。

(三)法治理念需进一步加强。少数干部的法治意识淡薄, 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工作的能力有限,法律素养需要进 一步提高。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以习近平法治思想引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住房城乡建设工作重要论述精神,把习近平法治思想列为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的常设学习议题,严格执行法治建设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法治建设情况年度报告制度和重大法治事件报告制度,落实重大行政决策、公平竞争内部审查制度。

(二)加强普法宣传工作。健全以“谁执法谁普法”为主的普法责任制,制定2024年度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和普法责任清单,做好重要时间节点的普法宣传工作、落实领导干部学法工作 机制、落实完善领导干部旁听案件庭审学法用法机制、组织全局干部按时高质量完成年度学法考试,提高干部队伍知法、守法意识和执法、用法的水平,积极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

(三)进一步创新行政执法方式。优化完善“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和跨部门综合监管等监管方式在日常工作中的运用,加 快推进工程建设、房地产等重点领域信用建设,构建以信用为基 础的新型监管机制,完善事中事后监管。

(四)继续加强行政执法及监督。持续做好住建领域行业乱象专项整治,强化房地产市场、建筑市场和工程建设全周期质量监管,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落实住房城乡建设行政执法责任,推动住房城乡建设行政权力透明运行,明确执法责任,落实责任追究。



河口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