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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广大城乡居民朋友的一封信——2024年度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开始了

文章来源:河口县医疗保障局发布日期: 2023/09/13   浏览次数:

广大城乡居民朋友们:

  2024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工作于2023年9月1日正式启动,为确保您和家人得到医疗保障及时享受医疗待遇。在此,提醒广大城乡居民朋友要及时办理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具体事项告知如下:

  一、参保人群及范围:河口县行政区域内除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应参保人员以外的其他所有城乡居民,包括农村居民、城镇非从业居民、在校就读学生、在园儿童、婴幼儿、新生儿、宗教教职人员、长期投资经商和务工的外来人员的未成年子女、以及国家和云南省规定的其他人员。农民工和灵活就业人员依法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有困难的可按照规定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已参加城镇职工医保或已有其他医疗保障制度安排的,不纳入城乡居民医保覆盖范围,避免重复参保。

  二、筹资标准2024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标准每人每年380元。本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人均财政补助标准每人每年640元。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参保人员,同时享受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待遇。

  三、缴费方式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以参保人自主缴费为主:(一)可以到户口所在地乡镇、农场社会保障服务中心、社区,通过农商行(原农信社)POS机刷卡缴费;(二)可以通过一部手机“办事通”缴费;(三)可以通过关注“云南省电子税务局”微信公众号缴费;(四)扫码农行“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缴费”微信缴费;(五)可自行前往农村商业银行自助终端、河口县税务局办税服务厅(中国(云南)自由贸易试验区红河片区综合服务中心内)综合服务窗口进行申报缴费。

  四、特殊人群资助参保资助标准(一)民政部门确定的特困人员、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给予全额资助。(二)民政部门确定的低保对象、低收入家庭中的60周岁以上的贫困老年人和未成年人(含农村三级残疾中的智力和精神残疾人)给予每人每年120元的定额资助,个人缴费260元。(三)以行政村为单位的边境一线农村居民给予每人每年70元的定额资助,个人缴费310元。(四)残联部门确定的丧失劳动能力的一二级重度残疾人给予每人每年120元的定额资助,个人缴费260元。(五)退役军人事务部门确定的居住在边境一线行政村的农村重点优抚对象,给予每人每年120元的定额资助,个人缴费260元。(六)公安机关提供的属于红河州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参保范围的病残吸毒人员,个人缴费部分由医疗救助资金定额资助190元,个人缴费190元。(七)现有医保系统里的未纳入监测对象的脱贫户给予每人每年90元的定额资助,个人缴费290元。(八)纳入乡村振兴部门防止返贫致贫监测的脱贫不稳定户、突发严重困难户、边缘易致贫户给予每人每年180元的定额资助,个人缴费200元。

  五、参保缴费时间2023年9月1日至2023年12月25日为2024年度参保缴费集中征缴期(新生儿除外),缴费时间为每月1日至25日,2024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享受医疗保险待遇。为了家人健康,为了家庭幸福!广大城乡居民朋友赶快行动起来!积极参加2024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河口县医疗保障局

  2023年9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