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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信件归属 河口县医疗保障局
信件标题 当地医保
内容 您好,请问当地医保在昆明住院可以报销吗?
创建时间 2025-04-24

回复信息

回复日期 2025-04-30
回复部门 河口县医疗保障局
回复内容

同志:

您好!

您的来信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可以报销。根据《红河州医疗保障局 红河州财政局关于印发〈红河州医疗保障制度筹资及待遇政策实施细则(修订稿)〉的通知》规定,符合并办理转诊转院的,职工医保与城乡居民医保住院报销比例是有区别的,分别为:

一、参加职工医保住院报销比例。参加职工医保的在职职工,在一级及以下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发生的政策范围内医疗费,医保基金支付比例为90%;在二级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发生的政策范围内医疗费,医保基金支付比例为86%;在三级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发生的政策范围内医疗费,医保基金支付比例为82%。退休人员报销比例上调3%。一个自然年度内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住院,医保基金最高支付限额为6万元

二、参加居民医保住院报销比例。参保居民在一级和不上等级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发生的政策范围内医疗费,医保基金支付比例90%;在二级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发生的政策范围内医疗费,医保基金支付比例80%;在三级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发生的政策范围内医疗费,医保基金支付比例60%。一个自然年度内,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住院,医保基金最高支付限额为15万元

注:居民医保在二级定点医疗机构住院不符合或不办理转诊转院手续的,报销比例降低为74%;在三级定点医疗机构住院不符合或不办理转诊转院手续的,报销比例降低为50%。河口县居民办理转诊转院电话:0873-3533577(河口县医保中心居民医保办理窗口)。

感谢您的来信,顺祝生活愉快!


回复人 河口县医疗保障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