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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

河口县人民政府关于中央第七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转办环境问题举报接收情况公示(二)

来源:河口县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2024-05-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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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央第七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于2024年5月16日转办群众举报环境问题1件。按照中央第七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关于对举报件办理工作情况进行公示的要求,现将举报件受理情况公示如下:

  举报事项:受理编号D3YN202405150065:红河州河口县人民路老国税小区胖七嫂餐饮店在7楼顶安装抽油烟机,运行时震动及噪声严重扰民。

  责任单位:河口县人民政府

  办理时限:2024年5月17日—5月22日

  河口县人民政府责成相关单位对举报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做到依法依规,严格执法,立行立改、边查边改,并且形成长效机制,杜绝问题反弹。相关查处和整改情况将适时公开,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河口县人民政府

  2024年5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