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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政策解读
  • 索引号
    000014348/2021-01366
  • 发布机构
    河口县政府办公室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1-04-13
  • 时效性
    有效

解读《河口县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工作实施细则》

  现将《河口县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工作实施细则》作如下解读: 

  一、制定《河口县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工作实施细则》的必要性 

  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是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迫切需要,是减轻国有企业经济负担的重要措施,有利于减轻企业负担,促进国有企业成为真正的市场主体,公平地参与市场竞争;是提升保障服务水平的迫切需要,是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和公共服务体系的重要内容,能够为国企退休人员提供长期、稳定、公平的保障服务,更好地实现退休人员老有所养、老有所医、老有所教、老有所学、老有所为、老有所乐,提升退休人员的归属感、获得感、幸福感。为给多有企业退休人员提供优质高效的管理服务,按照《红河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红河州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红政办发〔20207号)精神,结合河口县实际,制定《河口县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工作细则》 

  二、制定《河口县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工作实施细则》的主要依据和过程  

  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厅字〔201919号)、《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云政办发〔201993号)、《红河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红河州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红政办发〔20207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河口县实际,制定《河口县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工作细则》,于202098日向县发改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总工会、县卫生健康局、县民政局、县医疗保障局、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县教育体育局、县信访局、县档案局共10家单位发出《河口县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工作实施细则(送审稿)的函》征求意见,2020918日经县人民政府印发执行。 

  三、制定《河口县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工作实施细则》的主要内容 

  河口县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工作实施细则》共有六章二十一条内容。分总则、工作目标、主要任务、退休人员管理服务机构职责、管理机构、附则六章。第一章总则共四条,主要明确了指导思想、适用范围、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的含义、移交对象。第二章工作目标共四条,主要明确了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的工作内容、完成时限。第三章主要任务共十条,主要明确了国有企业工作内容、社会保障服务确认流程人事档案移交流程党组织关系移交无偿划转资产有效衔接社会保障管理服务分类处理统筹外费用国有企业从事退休人员管理工作的职工安置、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内容社会化管理服务经费的管理使用第四章退休人员管理服务机构职责共有一条,明确各管理服务机构的工作责任。第五章管理机构共有条,明确河口县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工作专班成员。第六章附则共有条,明确河口县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工作实施细则施行日期 

  四、关键词诠释 

  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是指:国有企业职工办理退休手续后,其管理服务工作与原企业相分离,养老金实行社会化发放,人员移交至户籍所在地(或者居住地)乡镇(农场管委会)和社区,实行属地管理 

  五、需要说明的内容  

  河口县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工作实施细则适用于河口县县属国有企业中央和省、州驻河口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工作,不包括厂办大集体、劳务派遣、移交前已死亡、遗属等人员。国有企业管理的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参照国有企业人员管理办法一并实行社会化管理国有企业离休人员保持现有管理方式不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