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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014348/2018-066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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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河口县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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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河政办发〔2018〕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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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8-1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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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河口县就业扶贫工作实施意见政策解读
2018年1月19日,河口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出台《关于切实做好就业扶贫工作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为更好地贯彻和执行《意见》,现将政策解读如下。
一、出台的背景及其主要解决的问题
脱贫攻坚是一项政治任务,就业扶贫是增加贫困人口收入最直接、最现实、最有效的方式,直接影响脱贫攻坚战的决战决胜。做好就业扶贫工作,促进农村贫困劳动力就业,是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中“五个一批”的战略部署 ,《云南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 云南省“挂包帮”“转走访”工作联席会议关于印发< 云南省“挂包帮”单位和驻村扶贫工作队帮扶贫困村开展劳动力转移就业的意见>的通知》(云贫开发〔2016〕20号)和《红河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红河州财政局 红河州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就业扶贫工作的实施意见》红人社发〔2017〕286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现就充分发挥县农民工领导小组办公室和“挂包帮”单位和驻村扶贫工作队的优势,积极引导和帮助贫困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多渠道增加贫困地区农民收入。
《意见》主要通过整合各单位资源,动员各方力量,做好信息摸排,根据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的不同特点,采取有针对性的帮扶措施。充分利用地方特色,多渠道、多形式促进农村贫困劳动力转移就业,促进贫困人口脱贫。
二、目标任务
围绕脱贫攻坚规划,整合各类资源,加大成建制劳动力转移就业扶贫力度,全县2018年组织开展成建制转移就业输出130人,其中,建档立卡贫困人员50人;扶持创业100人,带动就业300人以上;完成技能培训1500人次,其中,建档立卡贫困户600人次。到2018年年底,贫困村劳动力转移就业率比占建档立卡贫困户劳动力的50%。
三、县就业服务部门将从以下几个方面对贫困劳动力进行就业扶持
在实施意见中,我们明确了相关扶持政策:一是将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纳入积极的就业政策保障范围,对帮助贫困劳动力就业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和农村劳务经纪人给予就业创业服务补贴,对长期稳定吸纳贫困劳动力就业的企业给予岗位补贴、社会保险补贴;二是对贫困劳动力创业的给予创业担保贷款支持,适当降低贷款门槛,帮助更多的贫困劳动力创业;三是对跨区域转移就业的贫困劳动力给予交通补助,鼓励转移就业。
四、各部门资金落实情况
“挂包帮”单位和驻村扶贫工作队帮扶贫困村开展劳动力转移就业工作,由县联席办牵头协调,县农就办统筹组织实施。结合我县已出台七个一批实施方案等文件精神的落实,年度培训、就业扶持最大限度向贫困地区倾斜。人社、扶贫、农业、教育、商工信及工青妇等行业部门,全面梳理涉及农村群众素质提升、就业(创业)扶持的各项政策,在制定年度计划时,将相关项目重点安排在贫困地区。特别是扶贫部门每年“四到县”的扶贫资金,足额安排“雨露计划”(贫困地区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职业教育补助等)项目资金,原则上不能低于上年的资金规模。县级财政部门要加大对贫困村劳动力转移就业的支持力度,每年应安排一定的专项工作经费,保障贫困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工作的顺利开展。“挂包帮”单位应结合实际,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批准后,从本单位的年度支出结余资金中安排一定数额的资金,专项用于支持贫困村开展劳动力转移就业培训和服务工作;驻村扶贫工作队,主要做好就业政策宣传、务工增收动员,协助当地政府和有关部门调查本村劳动力情况、发布各类就业和培训信息、组织贫困村劳动力参加技能培训和转移就业,帮助贫困村有转移就业意愿的贫困村劳动力把相关扶持政策落实到位,实现培训多样化、扶持全覆盖。
五、在就业扶贫的工作原则
一要坚持因地制宜。立足贫困村经济基础、人力资源条件和贫困户文化技能素质和个人就业意向等实际,贴近农户、贴近产业、贴近市场,工作到村、帮扶到户。二要坚持分类指导。从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的不同情况出发,量力而行、尽力而为。既要做好包乡、包村对口帮扶工作,也要加强统筹协调和行业管理服务。三要坚持群众自愿。始终把农民群众的利益放在首位,充分发挥农民群众的主体作用,加大培训政策和用工信息宣传力度,让农民自主选择培训工种和就业地点,充分尊重农民转移就业意愿。四要坚持部门联动。以县为单位通盘考虑、整体推进。各项优惠政策向贫困村、贫困户倾斜。五要坚持全程参与。驻村扶贫工作队全程参与各地开展的技能培训、转移就业、权益保障、项目监测评估等工作,构建精准培训、精准转移、精准考核和精准管理的工作机制,提高精准脱贫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六要坚持规模转移。统筹使用各类资源,突出重点地区和重点环节,提高组织化、专业化、规模化程度,分批次、成建制组织贫困村劳动力有序转移就业。
六、组织保障
明确工作职责。“挂包帮”单位和驻村扶贫工作队帮扶贫困村开展劳动力转移就业工作,由县联席办牵头协调,县农就办统筹组织实施。全面开展贫困村劳动力资源调查。以乡为单位,统一组织乡(镇)、村干部和驻村扶贫工作队开展贫困村劳动力资源状况调查摸底工作。按照真实准确、科学规范、简单实用、分级负责的要求,建立贫困村劳动力资源数据库。加强督促检查。各乡镇要根据下达的年度目标任务层层分解,细化到村委会,定期开展专项督促检查。加强组织协调。乡镇人民政府、各级“挂包帮”单位和驻村扶贫工作队要站在战略和全局的高度,进一步增强责任感、紧迫感,把贫困村劳动力转移就业纳入重要议事日程,作为脱贫攻坚的重要任务来落实、作为驻村扶贫的重要切入点来推进,积极主动作为,推进相关工作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