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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014348/2023-02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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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县政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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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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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3-1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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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解读《中国(云南)自由贸易试验区红河片区 河口县推进政务服务事项“一证即办”工作实施方案》
近日,《中国(云南)自由贸易试验区红河片区 河口县推进政务服务事项“一证即办”工作实施方案》(中(滇)自红管综发〔2023〕7号)(以下简称《工作实施方案》),现解读如下:
一、起草背景
为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聚焦政务服务方式创新,树牢“把方便留给企业和群众、把麻烦留给自己”的工作理念,红河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红河州推进政务服务事项“一证即办”工作实施方案》(红政办函〔2023〕111号),对开展政务服务事项“一证即办”工作提出了要求。为贯彻落实相关工作要求,县政务服务管理局起草了《工作实施方案》。
二、起草过程
2023年9月,红河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红河州推进政务服务事项“一证即办”工作实施方案》后,县政务服务管理局认真研究相关工作文件要求,对照州级方案,结合工作实际,起草了《中国(云南)自由贸易试验区红河片区 河口县推进政务服务事项“一证即办”工作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于2023年9月20日通过OA以书面形式征求了县级33个部门意见,结合各相关部门反馈意见进行修改完善,形成《工作实施方案》。
三、主要内容
《工作实施方案》主要包括四部分内容,分别是“工作目标”“主要任务”“相关要求”和“附件”。
第一部分“工作目标”,主要明确了推行“一证即办”的工作目标是聚焦企业和群众愁盼问题,深化“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围绕企业和群众日常生活中的办事需求,推行“一证即办”政务服务新模式,让企业和群众申请事项“一次办成”。
第二部分“主要任务”,主要明确了完成时间节点,于2023年10月31日前完成,并从3个方面提出了具体任务内容。
第三部分“相关要求”,从“加强组织领导”“加强工作协同”“加强宣传推广”“加强监督问效”等四个方面明确了要求。
第四部分“附件”,主要是明确了区县“一证即办”高频政务服务事项清单,共计93项,其中:仅限法人申办事项15项、仅限自然人申办事项72项、法人和自然人均可申办事项6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