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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014348/2023-022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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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中国(云南)自由贸易试验区红河片区管委会综合协调局、河口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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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中(滇)自红管综发〔2023〕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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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3-1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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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关于印发《中国(云南)自由贸易试验区红河片区河口县推进政务服务事项“一证即办”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有关部门:
现将《中国(云南)自由贸易试验区红河片区 河口县推进政务服务事项“一证即办”工作实施方案》印发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中国(云南)自由贸易试验区红河片区管委会综合协调局
河口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10月11日
(此件公开发布)
中国(云南) 自由贸易试验区红河片区
河口县推进政务服务事项“一证即办”
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聚焦政务服务方式创新,树牢“把方便留给企业和群众、把麻烦留给自己”的工作理念,有效减少申办材料和跑动,在区县推行“一证即办”政务服务新模式,即:群众以身份证或行车证等一个证件为主要申请材料,企业以营业执照等一个证件为主要申请材料,就可办理相关事项,切实提高企业和群众办事便捷度、满意度、获得感,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坚持人民至上理念,聚焦企业和群众愁盼问题,深化“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围绕企业和群众日常生活中的办事需求,推行“一证即办”政务服务新模式,依托省政务服务平台、各部门业务系统等线上渠道和各类服务窗口线下主动服务,优化工作流程,提供更加便捷高效的办事体验,以一流作风、一流形象、一流服务,让企业和群众申请事项“一次办成”。
二、主要任务(2023年10月31日前完成)
(一)严格按照《河口县“一证即办”高频政务服务事项清单》(见附件1,以下简称《事项清单》)推进“一证即办”工作,除事项申请办理过程中因前置条件等需办事人自带的辅助材料外,不得再要求办事人提供其他材料。
(二)综合服务中心和各窗口部门应结合业务需要配备台式计算机、打印机、复印机等设备,办理事项涉及证件、证照、 证明等材料需要打印、复印或者线上获取的,由综合服务中心各窗口免费提供,降低办事成本,减少跑动次数。
(三)办理过程中涉及由相关部门核发的证件、证照、证明等材料,除涉密(个人隐私)外原则上不得要求办事人提供,由部门间结合所需材料的实际情况,依托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采取互访、互查、互认、引导等手段帮助办事人获取相关材料,切实减少办事人在多个窗口的跑动次数,提升办事效率。
三、相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推进“一证即办”工作是优化营商环境提升政务服务水平的一项重要任务,请各部门高度重视,明确工作任务,制定工作措施,狠抓工作落实,确保取得实效。 《事项清单》中“一证即办”情况发生变化的,请各部门及时向县政务服务局反馈,以便及时进行调整发布。
(二)加强工作协同。“一证即办”部分事项所需材料涉及多个部门,由事项审批部门牵头协调,各部门互相配合,协同推进,指定专人负责,及时有效解决工作推进过程中遇到的问题。
(三)加强宣传推广。各部门要通过线下场所和政务服务网、政府门户网站等线上渠道向社会公布“一证即办”事项清单,提高社会认知度和认可度。
(四)加强监督问效。推进“一证即办”工作情况纳入2023年政务服务指标考评细则(加分项)进行考评;《区县“一证即办”高频政务服务事项开展情况统计表》(附件2)请于每月22日前反馈至县政务服务局。
联系人及电话 :许光金,0873-3124077;
邮 箱 :hkxzwjzwk@163.com。
附件:1. 区县“一证即办”高频政务服务事项清单
2.区县“一证即办”高频政务服务事项开展情况统计表
附件【附件1:区县“一证即办”高频政务服务事项清单.xlsx】
附件【附件2:区县“一证即办”高频政务服务事项清单开展情况统计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