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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河政办发
  • 索引号
    000014348/2021-03977
  • 发布机构
    河口县政府办公室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1-03-23
  • 时效性
    有效

河口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河口县建设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示范县实施方案》的通知

河口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河口县建设残疾人家庭无障碍

改造示范县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农场管委会,县直各有关部门

《河口县建设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示范县实施方案》已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2020624


河口县建设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

示范县的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无障碍环境建设条例》,认真落实全国残联系统助力脱贫攻坚、推进贫困重度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现场会精神,持续帮助贫困残疾人改善家庭无障碍环境,提高生活质量,消除和减少障碍,助力残疾人脱贫奔小康。根据省残联关于《2020年贫困重度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项目实施方案》(云残发〔202020号)和《关于切实做好建档立卡重度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工作助力残疾人脱贫攻坚的通知》(云残办发〔20208号)及《2020年红河州贫困重度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项目实施方案》(红残发〔20208号)的通知精神,结合河口县残疾人无障碍改造的需求和现状,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以及上级残联有关政策精神,坚持以人为本和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及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残疾人一个也不能少为奋斗目标,以残疾人需求为导向,消除残疾人在日常生活中存在的障碍,改善残疾人生存状况,提高残疾人生活质量,创造残疾人平等、参与、共享的社会环境,促进残疾人事业与经济社会同步发展,残疾人与健全人同步步入小康社会,实现国门河口区县融合高质量跨越式发展贡献特殊群体力量。

(二)基本原则

坚持残疾人及家庭成员自愿的原则,以建档立卡的重度下肢体、视力贫困残疾人户为重点,围绕解决残疾人出行难、如厕难、洗澡难、做饭难等问题,实施家庭无障碍改造项目,确保残疾人出入方便、如厕方便、洗澡方便、做饭方便、晒阳方便。项目优先照顾特困或重度残疾、多重残疾、一户多残的残疾人家庭,建立健全制度,严格组织施工,确保项目实施公开公正、资金使用安全有效。

(三)目标任务

对全县重度下肢体、视力贫困残疾人中有改造条件和需求的340户残疾人做到应改尽改,确保有需求的建档立卡残疾人户无障碍改造率达100%。同时,加强其他残疾人群体的改造需求落实,实现有需求的重度残疾人无障碍改造率达到全覆盖,尽力满足广大残疾人群众的无障碍改造需求。202012月前,完成100户改造任务;202112月前,全县建档立卡残疾人户和重度下肢体、视力贫困残疾人中有改造条件和需求的残疾人户做到全覆盖。

二、改造要素

(一)改造条件

1. 具有河口县常驻户口,持有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肢体、视力类残疾人;

2. 对无障碍设施有需求且残疾人本人及家庭成员自愿接受家庭无障碍改造;

3. 住房适合进行无障碍改造、有改造的价值和意义,且不属于城市棚户区改造范围或拆迁范围。

同等条件下,优先照顾家庭贫困的残疾人、重度残疾人、多重残疾人和一户多残家庭户。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纳入改造对象范围:历年来已接受家庭无障碍改造的;因房屋结构或地理位置等原因不具备改造条件的;本人及家庭无改造意愿的;残疾人已亡故的;残疾人已嫁入外地或户口已迁出的;残疾人已投靠子女(亲属)不再返回的;残疾人家庭已进行(或已确定)住房拆除重建、异地搬迁安置、危房改造且不需要再进行改造的。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结合实际情况,也可不纳入改造对象范围:残疾人家庭已在本县外城市购房的;残疾人本人已入住福利院、养老院、精神病院且不再返回的;残疾人家庭自身有能力改造、不需要改造资金补贴的;残疾人本身康复情况较好不再需要改造的。

(二)改造内容

无障碍设施改造内容本着一户一策,一户一档的原则,从残疾人的特殊需求出发,兼顾个性化人性化需求,围绕残疾人居家生活无障碍这个中心,着眼于选择残疾人最基本、最迫切、最可行的项目,制定个性化改造方案,因人而异,因地制宜。主要包括:

1. 安装扶手:院门或户门安装扶手;床边或墙上安装扶手;浴室或厕所安装扶手等。

2. 出入口改造:改坡道或设置轮椅斜坡板;台阶矮化;地面平整硬化等。

3. 户门改造:户门加宽便于轮椅通行;剔除门槛等。

4. 厨房视建筑结构情况改造低位灶台、橱柜、洗碗池等低位生活设施等。

5. 改造无障碍浴室,安装坐便器等。

6. 其他有特殊需求的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个性化改造。

三、时间安排

项目按照两个阶段逐一实施:

(一)第一阶段:202056月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开展调查统计,确定项目改造目标。并按照一户一策,一户一档的要求,制定详实的年度100户施工方案;79月组织项目实施;10月中旬完成年内无障碍设施改造工作任务;11月底前组织检查验收并完成资料整理归档工作。

(二)第二阶段:202113月按照一户一策,一户一档的要求,制定详实的年度240户施工方案;48月组织项目实施;9月中旬完成全部无障碍设施改造工作任务;12月底前组织检查验收并完成资料整理归档工作。

四、实施流程

(一)提出申请。有改造需求的残疾人持第二代残疾证向所在乡镇、农场残联提出改造申请和无障碍改造需求等信息。乡镇、农场残联就实施改造需提供的资料及改造基本流程向申请对象作解释和说明,并协助填写相关表格;也可通过村、社区残疾人联络员代为筛查申报本服务。

责任单位:各乡镇、农场。

(二)预审评估。对申请对象的资料进行初审,组织专业人员入户对残疾人的残疾程度、家务参与度、生活自主度、社会参与度等情况,开展对障碍改造情况进行评估。

责任单位:县残联、县住建局、县民政局,各乡镇、农场。

(三)确定改造对象。组织开展入户调查,核实改造房屋确系残疾人家庭的产权,并符合改造条件,选择确定改造对象。

责任单位:县住建局,各乡镇、农场,县民政局。

(四)公示上报。在确认的基础上,所在村(社区)要将拟改造对象的姓名、年龄、残疾人证号等基本信息利用张榜等形式向群众公示拟改造户,公示时间为7天。公示无异议后,由乡镇、农场残联组织填写附件2、附件3、附件4和收齐残疾人证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公示照片打印件后,并按顺序装订上报县残联。公示期间有异议的,应在10个工作日内核实处理,并向异议人作出书面答复。

责任单位:各乡镇、农场。

(五)制定改造方案。专业人员以入户调查及评估的资料为依据,对改造对象的无障碍改造需求和改造可行性进行综合分析,参照GB50763—2012技术标准制定个性化的建议方案,经征询改造对象同意并签字后,组织审核,经审定后为最终改造方案。

改造方案主要内容应包括:

1. 需要改造的部位(场所)及数量;

2. 需要加装的无障碍设施(产品)及数量;

3. 逐项经费预算;

4. 工期概算。

责任单位:各乡镇、农场,县残联、县住建局。

(六)组织施工。按照国家相关规定,选取资质高、信誉好的施工单位,签订服务合同,拨付经费。施工单位根据改造方案,逐户制定施工方案并组织施工。施工过程中,各乡镇、农场要加强监督和协调工作,及时解决和纠正改造施工中的问题,确保工程质量和进度。

施工方案应包括以下要素:

1. 各部位改造所需原材料、产品名称及数量;

2. 施工技术参数图;

3. 施工周期(100天)。

责任单位:县残联、县财政局、县住建局,各乡镇、农场。

(七)建立档案。无障碍改造完成交付使用后,所在乡镇、农场务必于15日内按照一户一档的要求,将各户无障碍改造资料信息进行完善整理,并报县残联。

档案应包括以下资料:

1. 每户施工方案(施工方提供);

2. 每户项目改造前、中、后对比照片(含电子档)(施工方提供);

3. 验收合格单(施工方提供);

4. 改造对象的申请资料(乡镇、农场提供);

5. 改造方案(乡镇、农场提供);

6. 改造对象公示资料(乡镇、农场提供);

7. 与施工单位签订的服务合同(乡镇、农场提供);

8. 改造对象统计表(乡镇、农场提供);

9. 确定施工单位的相关资料(县残联提供);

10. 经费拨付单据(县残联、县财政局,乡镇、农场提供)。

责任单位:县残联、县财政局、县住建局,各乡镇、农场。

(八)检查验收。改造工程结束后,县残联要及时回访改造户,并组织对施工质量检查验收,验收合格后交付改造对象确认签收。对需要返工整改的,须于10日内完成整改,并再次组织验收直至达到合格后,方可交付改造对象确认签收。

责任单位:县残联、县财政局、县住建局,各乡镇、农场。

(九)录入数据管理系统。项目改造结束后,由县残联将相关档案资料录入中国残联贫困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数据库系统

责任单位:县残联。

五、制度保障

(一)经费保障制度。在积极争取上级项目经费的同时,结合本县实际,用好用足残保金支持残疾人事业发展,自2021年至2022年从本级残保金中各预算30万元,共计60万元,用于残疾人无障碍建设工作补助经费和建设资金支持,并统筹相关部门资金投入,确保把项目做实做好。

(二)工作例会制度。领导小组将定期召开工作例会,听取项目推进情况,研究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安排部署下一步工作任务。工作例会由组长或受委托的副组长召集,原则每月至少召开一次,也可根据项目推进的实际情况适时召开。

(三)跟踪服务制度。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结合本单位实际,切实加强对残疾人无障碍改造项目的跟踪服务,在做好统筹指导的基础上,切实做到事前跟踪服务、过程跟踪服务、事后回访跟踪服务,确保无障碍改造任务如期完成,适用耐用。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狠抓工作落实。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项目是推进全社会民生工作的重要举措,体现以残疾人利益为本的服务理念,要围绕脱贫攻坚,切实帮助残疾群众解决实际困难为根本宗旨。对此,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一定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严格按照项目建设要求进行运作,认真抓好落实,保证全县家庭无障碍建设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加强宣传,营造氛围。要大力宣传无障碍环境改造项目的重要意义,大力挖掘和宣传无障碍改造工作中涌现的感人事迹。做好对残疾人家庭及其邻里的宣传解释工作,争取社会的理解和支持,为无障碍改造营造良好社会环境。要积极整合社会资源,切实加强财政、民政、住建等相关部门的沟通,通过项目整合达到增加投资规模,丰富改造项目内容,提高改造标准,扩大改造覆盖面的目的,进一步满足残疾人的个性化需求。

(三)加强监管,确保项目进度与质量。各乡镇、农场残联要早谋划、早安排、早向政府及相关业务部门申请汇报,避免因立项招投标工作程序复杂而拖延改造工作进度。要加强对工程质量的监管,严格标准,严把质量关,确保无障碍设施使用安全、质量可靠、经久耐用。县残联要切实发挥牵头抓总的职责,要落实好中国残联走转改要求和云南省残联三带三贴理念,努力做到专款专用、文明施工、上门服务、保证质量。要经常深入施工现场特别是偏远农村进行督查指导,加强对无障碍改造工作业务知识的学习,做到业务精,知标准,会核算,避免改造工作中重复返工和改非残疾人所用的现象发生,确保改造工作见成效。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阻挠工程建设,从中谋利,情节严重的移交相关部门处理。

(四)妥善处理矛盾,扎实推进工作。各乡镇、农场残联要积极做好残疾人的宣传动员和思想教育工作,妥善处理好改造过程中出现的各种矛盾和问题。对出现的问题,积极研究协调解决,确保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工作顺利稳妥实施。

(五)及时收集资料并建立档案。各乡镇、农场残联要按照《无障碍改造资料整理目录》收集整理无障碍改造工程资料并归档,建立完备的文字档案和电子文档,按领导小组办公室的要求及时报送工作进度和相关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