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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建议提案办理

对政协第十二届第四次会议第21号提案的答复

来源:
发布日期:2021-0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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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培、李进波代表:  

  你们在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十二届委员会第四次会议提出的《关于给予解决城乡人居环境提升所需经费的建议》的提案已收悉,现就办理落实情况作如下答复:
  连续几年来,上级人员增资政策不断出台,刚性支出剧增,但财力增长困难,财政在保工资、保运转、保民生支出方面已出现巨大缺口,当前财政工作的重中之重是“保工资、保运转、保民生”,同时还要挤出财力搞建设,支持自贸区建设河口县财政资金紧张,面临空前的平衡压力。年内无新增财力情况下,“三保”支出将难以保障,已无财力再保障其他资金。尽管财力上捉襟见肘,县财政局仍于2月份以《河口县财政局关于2020年安排部门公用经费、绩效工作经费方案(试行)的通知》(河财〔2020 〕 24号)安排了坝洒农场管委会绩效工作经费,保障单位的正常运转及业务工作的开展。坝洒农场管委会可从绩效工作经费中酌情适时安排所需经费。同时县级国有公司正在积极统筹谋划全县“一水两污”工作,通过公司市场化运作来解决这个问题。
  农场体制改革后,原农场承担的清洁卫生、园林绿化、环境综合治理等工作移交农场管委会,农场原有资产全部划转公司使用,农场管委会无其他收入,难以支付垃圾清理费用。建议农场管委会,加大自筹资金力度,多渠道筹集资金,清洁卫生、园林绿化、环境综合治理等工作,切实减轻县本级财政压力。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前提下,积极与相关部门对接,听取多方面意见,研究按照“谁产生,谁付费”的原则,由管委会向涉及的连队村民收取生活垃圾处置费,收取的垃圾处理费,统筹用于垃圾清理等环境综合治理工作,减少资金缺口和压力。
  在此,衷心感谢各位代表对我县财政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希望在今后的工作中为我们提出更好的合理化意见和建议,以便我们把工作做得更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