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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建议提案办理

对河口县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第5号建议的答复

来源:河口县政府督查室
发布日期:2019-12-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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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梅、李富保、陈长丽、蒋俊代表: 

  你们在河口县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搬迁河口县人民医院大门前公交车站的建议》第5号建议,已转交我们研究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县人民医院门口公交站台于2013建成投入使用,当时站台的选址设置是由交通交警、住建、安监、运管等部门结合道路通行情况行车乘车安全等因素开展选址,并报政府批准实施建设,站台的投入使用极大的满足了城乡市民便捷出行就医需求。 

  另外,根据201641日下发的《河口瑶族自治县城乡建设规划审查委员会第五十次规审会会议纪要》第九项(河口县人民医院扩建工程项目事宜)决定医院前两栋整栋拆除恢复成绿地,停车场要满足要求,优化出入口问题,目前暂不宜搬迁公交站台,待医院扩建工程项目完工,根据最终的医院改扩建情况邀请交警、住建、应急局、自然资源局等部门联合实地探勘站台选址后报政府搬迁或重新建设。 

  感谢各位代表对我县交通运输工作的关心和支持,请在今后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河口瑶族自治县交通运输局 

  20198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