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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建议提案办理

对政协河口县第十二届第三次会议第47号提案的答复

来源:河口县政府督查室
发布日期:2019-12-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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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双林委员:

您在政协河口县十二届三次会议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对尿毒症患者的关爱的建议 》的第47号提案,已转交我局研究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我局接到该政协提案的分工后,高度重视提案办理工作,立即指派相应科室和人员负责办理,并按照《河口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认真办理2019年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的通知》要求,积极主动与委员沟通,充分了解委员的提案想法,并及时与上级医保部门、昆明斯德雷软件公司和县卫健局进行了沟通、对接和协商,形成答复意见如下:按照《红河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支气管扩张症等34个病种结算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红人社发〔2014〕58号)和2013年5月14日更新诊疗目录《云南省非营利医疗服务价格及基本医疗保险诊疗项目服务设施支付范围》的要求,一是规定在单病种住院期间每月支付10次血液透析5500元,不包括血液透析滤过项目;二是血液透析滤过项目可以按特殊病门诊比例进行报销。我局已经在第一时间指导县人民医院按特殊病门诊开展医保结算业务,于6月底经该院医保科反馈信息已结算成功。

感谢您对我县医疗待遇保障工作的关心和支持,请在今后对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河口县瑶族自治县医疗保障局

2019年7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