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委员、同志们:
现将县人民政府关于对政协河口县第十三届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以来提案办理的情况通报如下,请各位委员协商,并请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一、基本情况
政协河口县第十三届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以来,县政府办理县政协提案117件。其中,涉及经济建设类79件、社会事业类19件、综合类19件。经过各承办单位的共同努力,所有提案已于11月30日前全部办理回复完毕,办复率100%。
(一)提案所提建议已被采纳,所提问题已经解决或者基本解决的A类62件,占承办总数的49.60%。如:第3号提案《关于以中草药种植推进大健康产业,助力乡村振兴战略的建议》,安排县农科局办理。一是大抓中草药产业发展。河口县2021年中药材种植面积76934亩,产量1060.9吨,产值5939.9万元;县内有种植中草药的企业1家,农民专业合作社4家;2022年中药材种植面积7.75万亩,产量0.12万吨,产值0.74亿元。二是大抓招商引资。按照“聚焦产业链条、突出重点园区、紧扣重大项目、实施精准招商”思路,依托河口区位、政策、交通、平台等优势,紧盯越南沙巴哇集团、国药药材股份有限公司等在谈企业,积极对接洽谈,力争中草药进口加工等项目引进落地。
(二)提案所提问题正在解决或者已列入计划逐步解决的B类54件,占承办总数的43.2%。如:第36号提案《关于解决迎宾丽景小区房产证问题的建议》,安排县自然资源局办理。根据《云南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云南省处理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云自然资确权〔2021〕118号)《红河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红河州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红政办函〔2021〕25号)文件精神,制定《河口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河口县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并结合“一个问题小区、一个问题楼盘、一个处理方案”要求,制定《迎宾丽景小区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整治方案》,按照群众无过错和容缺不容错、证缴分离的工作原则,由河口县不动产登记中心启动办证程序。截至目前,已办理迎宾丽景小区不动产权证8本。
(三)提案所提问题因目前条件限制或者其他原因有待以后研究解决的和提案所提建议、问题只能留作参考或者不可行的C类9件,占承办总数的7.20%。如:第4号提案《关于引入天然橡胶加工流程下游产业的建议》,安排县投促局办理。一是河口橡胶产能不足。云南天然橡胶产业集团红河云象有限公司年生产产能干胶2.8万吨,我县2021年完成橡胶干胶产量仅为0.28万吨,现有橡胶尚不能满足红河云象公司生产需求,橡胶原料及能源供给不足已严重制约红河云象公司产能,不足以供应其他橡胶制品公司生产。二是河口橡胶产业劳动力不足。农场公司职工平均年龄53岁,本地胶工老龄化;受疫情影响,越南工人无法及时上岗,岗位缺割现象严重,部分中幼林和割林已出现荒抚现象,采胶率下降明显。因此,结合目前的橡胶产量及用工情况,我县橡胶产业尚不符合项目包装及招商条件。
(四)承办重点提案10件,办理结果为A类的4件,B类6件。如:第14号提案《关于南溪镇南溪民族小学背后山洪沟治理的建议》,安排县水务局办理,结果为A类。根据山洪沟治理项目相关申报要求,南溪民族小学背后山洪沟治理项目不符合山洪沟项目申报要求(流域面积不够,常年水量太小)。县水务局积极筹集资金,在沟渠内设置三道埋石混凝土拦砂墙,降低泥砂杂物冲到学校排水涵洞造成堵塞、内涝的风险。目前,拦砂墙已施工完成,并将相关情况向县教体局反馈。
二、主要做法
(一)强化组织,夯实办理责任。一是及时安排部署。于5月4日收到县政协转交的提案后,县政府督查室迅速对每件提案进行了认真研究和责任分解,先后征求承办单位和县级分管领导的意见建议,明确主(分)办单位和协办单位,按照“分级负责、分工协作、归口管理”的原则,将该117件提案交由24个主(分)办单位和47个协办单位共同办理。二是层层压实责任。各承办单位将提案办理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严格实行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负主责、综合科室总协调,业务科室具体办理、专人负责抓落实的“五级责任制”,认真制定政协提案办理工作方案,做到思想重视、人员落实、任务清楚、措施可行、责任明确,确保承办任务层层分解,责任逐级落实到位。
(二)强化统筹,规范办理程序。一是健全完善制度。印发《河口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认真办理2022年县人大代表建议和县政协提案的通知》(〔2022〕- 039),下达办理任务的同时,明确办理时限、办理程序、办理要求等内容;采取线上与线下相结合的方式,组织召开2022年县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工作调度暨业务培训电视电话会议,重点对办理职责、办理要求和办理程序进行培训;制发《河口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实施办法的通知》(河政办发〔2022〕35号),以文本形式进一步规范办理流程,推动办理工作不断走向制度化、规范化和程序化。二是注重沟通协调。各承办单位坚持办理前沟通、办理中协商、办理后答复,积极与委员取得联系,通过走访、座谈等方式征求办理意见,邀请政协委员实地查看项目现场,共商办理措施,接受委员监督,主动将办理情况答复委员,对已落实的提案恳请委员进一步提出意见建议,对暂时无法落实的提案,做好解释说明工作,争取委员理解。
(三)强化督查,确保办理实效。一是加强跟踪问效。县政府领导利用到分管部门调研工作的时机,亲自过问了解提案工作办理进展情况,及时协调解决办理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阻力;县政府办公室秘书科根据工作职责,及时督促对口联系部门抓紧做好提案办理相关工作;县政府督查室通过文件、电话、督查工作群等形式全程跟踪督办,推动提案办理工作落实。二是加强联合检查。县政府督查室充分发挥督办职能,加强与县政协提案委的联系,不定期沟通反馈提案办理情况,下发办理进展情况通报2次,对进度较慢的承办单位进行督查提醒,认真审核办理答复材料,对办理情况不好、答复内容不具体、格式不规范等问题提出整改要求,较好地保证了办理工作质量。
三、存在的问题及下一步打算
在肯定工作成效的同时,我们也清醒认识到工作中存在的差距和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思想认识有待进一步深化。少数承办单位对提案办理工作重视程度不高、责任感不强、主动性不够,对复杂、困难的问题缺乏迎难而上的勇气和决心,存在收而不办、久拖未办的情况。二是统筹协调不到位。个别主办单位协调组织能力发挥不充分,对涉及多个部门配合的问题,未能积极主动协调、共同研究解决办法;部分承办单位与委员的沟通还有待加强,见面协商不够,解释说明不到位,出现未与委员进行协商、答复的问题。三是办理措施不够有力。个别承办单位对提案办理的流程掌握不够,未及时与县政协提案委、县政府督查室开展沟通对接,对提案办理调查研究不够,办理工作不够认真仔细,工作标准不高不严,存在靠项目、等资金、需上级安排的问题。
针对以上问题,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高度重视并认真加以解决,努力在“落实、沟通、满意”上下功夫。一是进一步深化思想认识,增强提案落实率。始终把提案办理作为依法行政、依法治县、民主监督的重点工作,提高各部门对政协提案办理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切实提高办理工作的自觉性和主动性;坚持把办理政协提案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继续严格落实提案办理“五级责任制”,层层压实办理责任;坚决把解决实际问题作为办理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结合重点工作认真研究、综合分析、细化办理措施,切实增强提案的落实率。二是进一步强化统筹协调,提升面商协商率。准确把握提案核心内容,多方面征求交办意见,完善交办程序,增强交办实效;加强业务培训和督促指导,规范协商、答复和总结等办理流程,切实提高办理效率;坚持“先面商、后答复”原则,鼓励支持承办单位结合实际,突出办理重点,大胆创新,提高办理工作的质量;坚持把与委员的沟通和办理单位之间的沟通,作为推进办理工作的关键,及时组织集中面商会,加强与委员的见面沟通,共商办理方案和措施,切实提高面商协商率。三是进一步优化督查检查,提高委员满意率。加强与县政协提案委的沟通联系,采取电话督办、会议督办和现场督办等方式,对提案办理情况进行督查督办,对委员满意度进行电话抽查,切实抓好督促检查和通报;严把办理时限关、答复关和落实关,对执行不畅、落实不力、不按规定流程办理、答复不规范、拖延扯皮、久拖不办、敷衍塞责等问题进行通报,对办理行文不够规范、进展较慢、未充分征求意见、办理程序执行不到位的单位及时督促指导,对不规范不严谨的答复函,一律退回承办单位重新答复,确保提案办好、办实、办得满意。
最后,感谢主席、各位副主席、秘书长、各位委员对政府工作的关心!我们将不断改进提案办理工作,努力在强化领导、创新机制、务求实效上下功夫,在解决问题、改进工作、促进发展上求突破,推进提案办理工作再上新台阶,促进县域经济社会事业更好更快地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