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 | 注册

河口县林业和草原局2025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来源:河口县林业和草原局
发布日期:2026-03-30
浏览次数:

2025年,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我们紧密围绕林业生态保护及高质量发展的核心主线,把法治思维融入森林资源管护与发展的各个环节,以党的二十大和历次全会精神为指引,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以及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深刻领会并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扎实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现将我局2025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强化政治引领,不断筑牢法治思维基础。一是深化系统学习。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的重点学习内容,梳理林草系统应知应会的法律法规清单,通过局务会议专题学习林草行业部门法律法规1次,组织干部职工参加省、州林草系统举办的法治学习培训3次,推动我局干部职工深入理解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核心内涵与实践方向,引导将法治思维融入林草工作的各个环节,为推进林草改革提供坚实的法治支撑,助力林草事业实现高质量发展。二是推动制度执行。结合《河口县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 年)》与林草工作实际,将方案中涉及林业的内容列入林草发展规划及2025年度工作计划,全年共研究探讨法治建设、普法宣传和行政执法等相关工作10次,确保法治建设与林草业务工作同部署、同安排、同落实。并严格要求涉林工作中发现的重大问题和重大事项及时上报县委、县政府及上级林草部门。三是增强学习成效。整合线上线下学习资源,打造多元化学习体系,鼓励干部职工利用多种资源开展自主学习。同时,邀请云南凌云(红河)律师事务所举办林草行政执法专题培训1次,促进干部职工法治素养与履职能力共同提升。

(二)规范履职行权,全力提高法治建设水平。一是依照民主集中制原则,针对涉及面广或与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利益密切相关的决策事项公开征求意见,建立并健全规范性文件监管体系,对林业和草原行政行为进行规范。严格落实“三重一大”制度,凡是涉及重大事项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安排以及大额资金使用等,均由党组会集体研究决定,确保决策科学、民主且合法。二是扎实落实内部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机制,联合云南凌云(红河)律师事务所,聘请专业法律顾问参与本单位行政决策,采取法律顾问前置的工作方式为我局依法履职提供法律保障,在讨论、确定涉及重大、重要、关联业务工作及信访回复等内容之前,参考法律顾问的法律意见,确保各项文件决策、合作协议的合法性,有效防范法律风险。同时,将法制机构合法性审查作为必要环节,未经合法性审查或者审查不通过的,一律不得实施。三是认真推进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工作,2025年我局围绕林草建设事务,通过云南省林业和草原局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平台、云南省“区块链+行政执法监督平台”、河口县人民政府等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4794条,包括林草工作动态25条,政府政务信息公开6条,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4763条。

(三)聚焦主责主业,全面提升林草治理效能。一是为了规范涉企行政检查行为,减轻涉林企业负担,我局依据《云南省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16项措施》文件要求,整理形成了“河口县林业和草原局涉企行政检查事项清单”与“河口县林业和草原局2025年度涉企行政检查计划”。二是严格执行“企业安静期”规定,共检查涉林经营主体12户,目前未发现重大安全隐患及违规经营行为。三是持续做好法治化营商环境优化工作,主动强化服务意识,依法依规为群众、企业办理林业植物检疫证3594件、林木采伐许可证书1134件、林地征占用许可10件。四是依法惩处违法违规行为。2025年,我局共接收移送的各类涉林违法线索25条(其中:滥伐林木案件4件;毁坏林木案件4件;擅自改变林地用途案件7件;运输、携带、杀害野生动物案3件;森林防火期内违规野外用火案3件,破坏风景名胜区植被、在风景区违规建设案4件),办结行政处罚案件23件,移交河口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刑事案件2件,处罚金额总计33.2375万元。

(四)坚持源头治理,扎实做好纠纷排查化解。一是全力推动信访工作实质进展。遵循“有访必接、有信必复”的准则,将涉林信访矛盾纠纷的排查调处视作平安林草建设的关键内容与重要环节,尽早把矛盾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全年共计处理信访件7件,均如期办结。二是以实事求是、高度负责的态度开展行政复议工作,及时修正执法过程中可能出现的堵点漏点,力争在行政机关内部化解行政争议。2025年至今我局未出现行政复议案件。

(五)丰富宣传载体,扎实推进林草普法工作。一是结合林草实际情况,制定印发“河口县林草局2025年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法规个性清单”,并且依照规定定期举办相关普法学法活动。二是在植树节、湿地日、野生动物保护日等特定时节,走进社区、乡村、学校开展宣传,提升社会公众对林草法律法规的知悉度与认可度,引领公众自觉遵循法律法规,削减因不知情而引发的破坏林草资源行为,从根本上减少矛盾纠纷发生的概率。全年共计发放涉林法律法规资料1.6万余份、宣传海报100份、展出宣传板报400板。

二、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有关情况

(一)谋划部署法治工作任务。切实履行法治建设重要组织者、推动者和实践者职责,定期主持召开党组会,切实增强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思想和行动自觉,将法治建设纳入林草发展规划和2025年度工作计划,全年共研究部署法治建设工作2次,将责任压实到各班子成员、各科室,做到法治建设与林草业务工作同部署、同安排、同落实,对涉林工作中发现的重大问题和重大事项及时向县委、县政府和上级林草部门报告。

(二)找准工作定位,虚心接受大众监督,团结带领班子成员真抓实干,会同局班子成员对分管领域的依法行政工作及时提出要求、督促研究解决有关困难和问题。

(三)聚焦森林草原资源保护、野生动植物保护、森林防火、有害生物防治等重点领域,加大执法监管力度,依法查处各类涉林涉草违法违规行为。扎实推进普法宣传教育,结合林草工作实际,多形式、多渠道开展法治宣传活动,切实增强干部职工和群众的林草法治意识。

三、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一)行政执法人员的能力素质有待进一步提高。林草执法范围广泛,涵盖山区、林区、自然保护区等多样地形地貌,同时涉及森林资源管理、野生动植物保护、林木采伐、林地占用等多个专业领域,这对执法人员的业务能力和专业知识提出了较高要求。

(二)普法宣传工作有明显的不足之处。普法内容未能紧密结合部门职责和执法实际情况进行,在林木资源保护、林地占用管理以及自然保护区保护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和典型案例较少,针对种植户、林农户等重点群体的普法缺乏针对性,导致管理对象对相关法律的知晓程度较低。

四、2026年工作打算

(一)抓实能力提升,强化执法监管支撑。一是实施分层分类培训,针对新入职执法人员开展基础法律知识、执法程序规范等系统性入门培训,对骨干执法人员重点强化野生动植物保护、林地勘验、林木采伐限额管理等专业领域的深度培训,邀请法律专家、经验丰富的一线执法骨干进行授课,确保培训内容贴合执法实际需求。二是创新培训形式,除传统集中授课外,增加模拟执法演练、跨区域执法交流学习等环节,组织执法人员到先进地区学习借鉴林草执法经验,提升执法人员的实战能力。三是建立常态化学习机制,每月定期开展林草法律法规专题学习会,结合最新出台的政策文件和典型执法案例进行深度剖析,切实推动执法人员法治素养和业务能力的持续提升。

(二)健全监管体系,提升动态管控效能。一是加快推进“天空地”一体化监测网络建设,整合卫星遥感、无人机航拍和地面巡查力量,对重点林区、自然保护区、湿地等关键区域实行全覆盖监测,对疑似违法违规行为做到早发现、早制止、早处理。二是建立跨部门协同监管机制,加强与公安、自然资源、生态环境等部门的数据共享和执法联动,定期开展联合巡查行动,形成“信息互通、线索互移、案件互办”的监管合力,有效防范和打击破坏林草资源的违法行为。三是健全长效监管制度,完善林草资源监管台账、问题闭环处置,推动监管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运行,切实巩固林草资源保护治理成效。

(三)规范执法建设,夯实依法履职基础。一是完善执法制度体系,明确执法各环节的职责权限和操作要求,确保执法行为有章可循、有据可依。二是加强执法监督考核,建立健全执法质量评查机制,定期对已办结案件从事实认定、证据收集、法律适用、程序规范等方面进行全面评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通报并督促整改。同时将评查结果纳入执法人员年度绩效考核,切实提升执法规范化水平。三是强化执法队伍素能提升,聚焦林草执法重点难点,常态化开展法律法规、案件现场处置等专题培训和实战练兵,着力打造政治过硬、业务精通、作风优良、纪律严明的林草强兵。





河口瑶族自治县林业和草原局

2026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