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是《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收官之年,亦是纵深推进县域治理法治化的关键节点。我县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全面对标中央、省、州关于法治政府建设决策部署抓落实,紧扣“职能科学、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公开公正、智能高效、廉洁诚信、人民满意”的目标要求,扎实推进法治政府九大体系建设各项任务落地落细、见行见效,为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筑牢坚实法治根基。
一、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强化党的领导,筑牢法治建设根基。坚持把党的领导贯穿法治政府建设全过程,构建权责明晰、协同推进的工作格局。严格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将法治政府建设纳入全县重点工作部署和绩效考核体系,实现与经济社会发展同谋划、同推进、同考核。深化思想引领,把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根本遵循,全年举办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培训班4场次,500余名领导干部参训,推动全县公职人员强化法治思维、提升法治能力。持续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宣传宣讲,年内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宣传宣讲50余场次,发放宣传资料2.5万余份。
(二)优化政府职能,提升政务服务效能。一是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政务服务。除负面清单外,1070项政务服务事项全部进驻县政务服务中心,实现“只进一扇门”,全年办理各类事项60.45万件。推行“五免一自助”、延时办、帮您办等举措,累计提供免费服务超12.25万件次,自助服务办结1万余件。二是聚焦“高效办成一件事”,整合推出50个主题服务事项,设置22个综合窗口,全年办理“一件事”1.32万件。创新推出公租房申请数字化、外籍人员房屋交易及劳务用工等特色“一件事”实现“网上办”,企业和群众获得感、满意度持续增强。
(三)完善制度体系,夯实依法治理基础。一是坚持科学立法、严格制度管理,推进政府治理规范化程序化。稳步推进《河口瑶族自治县城市管理条例》修订,强化过程管理,为进一步加强县域城市管理强化了制度保障。二是聚焦公共安全与城市管理,出台《河口县政府专职消防队伍管理办法》《河口瑶族自治县城市建筑垃圾管理办法(试行)》,全面落实合法性审核和备案审查制度,确保制度供给合法合规、精准有效,以制度完善推动治理法治化。
(四)规范决策程序,增强决策公信力和执行力。一是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及《云南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在政府门户网站公开《2025年度河口县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保障决策公开透明。二是充分发挥政府法律顾问作用。全年为重大决策、重要合同出具法律审查意见110余次,为行政决策提供坚实法治支撑,不断提升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水平。
(五)严格规范执法,提升执法规范化水平。一是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公开执法信息2300余条;推行涉企“综合查一次”“企业安静期”和“扫码入企”制度,动态管理包容审慎监管“减免责清单”972项,实施“首违不罚”柔性执法。二是加强执法队伍建设,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构建形成1个县综合行政执法局、4支专业执法队、6支乡镇综合行政执法队的 “1+4+6” 行政执法工作格局,实现执法资源合理配置;全年组织执法人员全员轮训和专题培训共4期,累计培训执法人员650余人次,有效提升执法人员的专业素养和业务能力,确保执法能力水平稳步提升。三是开展规范涉企行政执法、集中整治“两违四乱”专项行动,对1950件案卷进行抽查,制发23份监督文书。聚焦民生安全领域,严格落实企业安静期制度,开展“你点我检”“药剑”等专项行动,检查经营场所超2000家次,查处案件70余起,进一步规范市场秩序,保障民生安全。
(六)强化应急处置,提升风险防控能力。一是完善突发事件应对机制制度。修订防汛抗旱、地质灾害等应急预案,厘清新兴行业监管职责边界。推进2024—2026年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排查整治重大事故隐患99项,整改率100%。二是提升应急处置保障能力。建设边境防灾减灾视频监控网络覆盖37个高风险村寨,新增10套自动气象站,补充防汛抢险装备194件(套),前置应急物资4740件,投放卫星电话25部。三是强化应急宣传教育。开展“安全生产月”等宣传活动,制作汉瑶双语材料,依托乡村“大喇叭”普及避险知识,提升全民安全意识与自救互救能力。通过组织开展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演练等各类演练活动,有效提升应急处置能力。
(七)多元化解纠纷,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一是健全多元纠纷化解机制。构建“一站式”解纷平台,整合行政复议、调解、信访资源,建成县社会治理综合服务中心,全县各级调委会排查矛盾纠纷886件,成功化解855件,调解成功率为96.5%。建立行政调解、人民调解、司法调解有机衔接机制,推动矛盾纠纷“一站式受理、分类调处、闭环管理”。二是深化行政复议和应诉工作。推行繁简分流审理机制,全年新收复议申请24件,受理20件,办结13件。三是优化公共法律服务。巩固“一村(居)一法律顾问”全覆盖成果,为48个村(社区)配齐法律顾问,法律援助中心提供法律咨询800余人次,受理法律援助案件449件,满足基层群众法律需求。
(八)健全监督体系,规范行政权力运行。一是自觉接受各类监督。办结人大代表建议109件、政协委员提案89件,办结率100%、满意率97%;推动法治督察与纪检监察、审计监督贯通协调,协同开展法治督察2次。积极支持人民法院依法受理和审理行政案件,支持配合检察院开展行政诉讼监督、行政公益诉讼,及时落实、反馈司法建议、检察建议。二是落实政务公开清单管理制度。拓展决策、执行等领域公开范围,推进民生保障、市场监管等数据开放,全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704条,办理网民留言39件。三是畅通社会监督渠道。设立投诉热线和网络举报平台,受理群众投诉举报1810件,办结回复率100%,主动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
(九)深化数字赋能,加快建设智慧法治政府
提升政务服务数字化水平,深化“一网通办”改革,政务服务事项发布率100%,网上可办率超99%。构建智慧监管平台,推广应用云南省“区块链+行政执法和监督”平台及“云执法”APP,组织线上培训14期,培训人员1220余人次;严格落实“扫码入企”,全年现场检查扫码560余次,实现执法全程留痕、行为可溯、责任可追。
二、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有关情况
县委、县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以高标准法治建设护航县域高质量发展。县委主要领导主持召开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会议,听取《河口县规范涉企行政执法专项行动工作情况报告》专项汇报,审议《2024年度红河州法治建设成效考核整改方案》,研究解决法治建设重大问题。县政府主要领导召开全县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会议,部署年度重点任务,狠抓工作落实。年内,县委常委会听取法治建设相关工作情况报告6次,县人大听取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1次,县政府常务会听取法治政府建设相关工作情况报告8次。党政主要负责人先后4次调度涉企执法和“违规易地执法、趋利性执法和乱收费、乱罚款、乱检查、乱查封”专项整治工作进展。不断巩固“党委领导、政府实施、人大监督、政协支持、部门协同、社会参与”的法治建设工作格局,齐抓共管、协同推进工作合力持续增强。
三、存在的问题
一是法治政府建设压力传导仍有差距。少数乡镇和县级部门主要负责同志专题研究部署、系统谋划本乡镇、本部门法治政府建设频次和深度不足,压实班子成员“一岗双责”能力有待提升,行政行为“重结果、轻程序”的现象依然存在。二是行政执法能力水平有待提升。部分行政执法人员专业素养有待提升,对本单位实施的法律法规理解掌握和应用不够娴熟,办理的行政许可、行政处罚案件中重实体、轻程序,调查取证不充分,证据固定不全面,执法文书制作不规范,自由裁量基准应用不准确等问题时有发生。三是普法宣传与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实效有待提升。普法形式创新不足,针对不同群体的差异化、个性化普法供给仍然不够。人民调解排查化解矛盾纠纷主力军作用发挥不充分,一些基层人民调解员主动担当能力不强,长期排不出纠纷或未实际开展调解工作,一些人民调解员法律知识储备和调解技巧有限,影响复杂矛盾纠纷的化解质效。
四、2026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一是把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各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和干部教育培训重点内容,全年组织学法不少于4次;县委、县政府履行领导职责,各级各部门落实主体责任及主要领导 “第一责任人” 责任,定期研究部署并报告重大问题;县委依法治县办公室加强协调督促与法治督察,优化考核指标体系,强化结果运用,对工作滞后单位约谈通报,以此强化政治引领、健全法治政府领导机制。二是推动各乡镇至少配备2名专(兼)职法治工作人员,通过招录、选调等方式壮大行政执法、法制审核等专业人才队伍,鼓励干部参加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制定分层分类培训计划,确保领导干部每年参与法治培训不少于2次、行政执法人员全员轮训不少于1次;推行 “法律顾问 + 公职律师” 协同模式,发挥其专业作用,加强队伍建设、提升专业履职能力。三是加强行政执法内部监督指导,严格落实 “三项制度”;对标上级要求开展行政执法案卷集中评查,制发 “一函三书” 督办纠错;畅通12345热线等监督渠道,严肃处理执法不规范问题,深化执法改革、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四是充分利用“三单一书”进一步压实“谁执法谁普法、谁管理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切实提升普法针对性;健全多元化解体系,完善社会治理综合服务中心功能,强化行政调解、人民调解、司法调解的有机衔接,推动矛盾纠纷“一站式受理、分类调处、闭环管理”;每年组织1次调解员全员培训,引入退职法律专业力量参与人民调解,完善化解机制、提升普法治理效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