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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河口县税务局关于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河口县税务局
发布日期:2024-03-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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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家税务总局河口县税务局(以下简称河口县税务局)在省、州税务局,县委县政府的指导和河口县税务局党委的正确领导下,根据“一规划两方案”的工作要求,紧密结合税务工作实际,按照2023年全县税收重点工作任务及分工,坚持依法治税、聚财为国、执法为民的工作宗旨,以依法治税为主线,全面推进法治建设,现将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工作情况

  河口县税务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着力增强普法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为河口县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相关论述及《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等内容,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列入党委会、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和全面依法行政领导小组学习内容。全面把握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基本精神、基本内容、基本要求,深刻领会其内涵,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加快税收法治化建设。组织干部职工日常通过“学习强国”“学习兴税”“云岭先锋”学习培训等方式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引导广大税务干部更加自觉地用习近平法治思想解决实际问题、依法履职、秉公用权、廉洁从税。

  (二)健全政府机构职能体系,依法全面履行税收工作职能

  一是服务地方经济发展。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政府要有税收”的重要指示精神,聚焦组织税费收入主责主业,牢牢把握“平稳、协调、安全、持续”要求,确保税费收入实现质的有效提升和量的合理增长。二是持续优化推进沿边产业园区、边民互市贸易税收管理服务,强化对出口退(免)税外贸企业的管理,落实落细各项税费优惠减免政策。三是更好服务市场主体发展。抓好落实各项退税减税政策,落实好上级党委各项决策部署,保证退税减税工作运行机制正常运行,充分发挥区位优势,落实好税收服务“一带一路”政策,用好用活出口退税、跨境电商、边民互市等方面的相关政策,助力地方企业抢抓RCEP机遇。2023年,河口县税务局集约中心线上通过电子税务局、征纳互动平台开展精准推送22轮次,共覆盖48582户次纳税人,其中服务提醒6轮次、操作指南7轮次、税政政策6轮次,通知公告3轮次。线下结合税收宣传月、重要时间节点开展集中税费优惠政策宣传活动15次,共计发放税费优惠政策宣传资料2000余份。36名青年干部以“送策到户”形式,覆盖自贸区203户经营主体,帮助企业吃透政策、规范经营、打消顾虑、提振信心。四是主动融入地方发展大局,努力在服务开放发展上干在前、走在前,针对投资额3000万元及以上的税源型产业项目,或拟利用外资500万美元及以上的外商投资项目,联合发改局、投促局、商工信局、海关等部门完善信息互通前置机制,围绕投资主体、产业政策、风险评估、综合效益等方面参与联合预审3批次共10个项目,有效推动形成重大项目风险审核靠前、重大企业全生命周期服务靠前的“双靠前”招商引资格局。在优化自贸区营商环境、联动响应企业诉求、以税咨政方面受到区县主要领导肯定性批示11次。

  (三)健全依法行政制度体系,不断提高税收制度建设质量

  一是加强规范性文件清理。严格按照规定认真开展税收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积极同上级税务部门及当地政府有关部门联系,切实了解掌握制定涉及税收执法权力事项的情况,确保清理到位,不留死角。二是加强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工作。认真组织学习《税收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办法》,完善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落实合法性审查、权益性审核、集体讨论决定等制度,明确规范执行文件不得减损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利益或增加其义务,严格按照规定时限向上一级部门报备审查。2023年河口县税务局未制定税收规范性文件。

  (四)健全行政决策制度体系,持续推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

  严格规范重大行政决策行为,始终遵循科学、民主、合法原则,构建科学规范、运行高效的议事决策机制。严格执行党委工作规则,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党委对有关重要问题作出决定时,充分征求河口县税务局党组织及党员、群众的意见,确保党委活力和坚强有力,推动形成良好政治局面。实行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将合法性作为行政决策的第一要求,确保决策于法有据,规范决策程序,强化决策法定程序的刚性约束。

  (五)健全行政执法工作体系,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一是全面落实“三项制度”,及时公开税务行政执法信息,确保税务执法透明,全面推行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保障税务执法活动合法有效,严格执行重大事项法制审核工作。二是抓深内控机制建设,推进重点风险事项一体化综合监督防控,抓好重点风险的线索提供、问题分析、任务应对,切实做到“四个有人管”。三是加强内部控制工作,加强对税费执法行为的监督,针对数电发票上线推广、税费优惠政策落实、2022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等工作情况开展督导。四是落实“首违不罚”,加强对纳税人、缴费人的税法宣传和辅导。2023年适用“首违不罚”不予税务行政处罚案件1402件。

  (六)健全突发事件应对体系,依法预防处置重大突发事件

  河口县税务局研究制定税收工作相关应急预案,2023年共制发1个税收工作应急预案,建立应对突发事件的预防、预警、处置、信息报告、信息发布、恢复重建等运行机制,提高应急预防、处置和指挥水平。紧密联系河口县委县政府和有关部门,积极参与县委县政府组织的应急预警工作,加强内部情况监测,开展二十四小时值班值守制度。实行办税服务厅带班领导及导税员值班安排制度,切实加强督查窗口人员履职及工作纪律情况,做好涉税服务的同时,妥善处理涉税舆情,认真排查涉黑涉恶线索,切实维护税收营商环境和社会稳定。坚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应对突发事件,着力实现越是工作重要、事情紧急越要坚持依法行政,严格依法实施应急举措,确保重大事项即时上报上级税务机关,县委县政府的要求和部署得到贯彻落实。

  (七)健全社会矛盾纠纷行政预防调处化解体系,完善权利救济和纠纷化解机制

  一是税费争议源头防范,深化“便民办税春风行动”,不断拓展“非接触式”办税服务成效,加强办税缴费事项归口统筹管理。组织开展2023年纳税人、缴费人需求征集,组织开展“红税服务体验师”“走流程听建议”活动。畅通线上线下涉税维权和诉求表达渠道,积极通过“码上监督”、办税服务厅、税源管理分局、征纳互动平台等渠道收集纳税人税费诉求,对收集到的诉求和舆情风险点开展分析讨论,并研提解决措施。建成一个新时代“枫桥式”税务分局,通过设立调解室、“税费争议调解岗”,组建税费矛盾争议专业化调解团队,确保对属于职责范围内的税费矛盾争议,依法及时就地解决。二是税费争议分类分级化解,税费争议根据矛盾争议的不同类型和严重程度进行分级。依次由分局、河口县税务局税费矛盾争议专业化调解团队负责解决。河口县税务局税费矛盾争议专业化调解团队也无法解决的重大、复杂矛盾争议,提请州级税费矛盾争议专业化调解团队解决。三是强化税费矛盾争议化解协同共治,与河口县人民法院建立税务法院工作协作机制,通过双方合作建设“税费争议调解室”、选派具有专业法律背景的税务干部加入河口县人民法院涉外民商事矛盾纠纷调解服务中心等方式,强化税费矛盾争议化解的协同共治,构建新型“税务+法院”协作格局。四是加强行政复议、应诉工作。组织领导干部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和《税务行政复议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提升领导干部的法治素养,积极学习其他单位行政复议、应诉工作案例,汲取经验。2023年河口县税务局未发生行政复议、行政应诉案件。

  (八)健全行政权力制约和监督体系,全面推进政务公开

  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的要求,更新完善政务公开内容,主动公开并及时更新本局机构职能、行政职权、税收执法权利义务、社会服务职能等信息。依托办税服务厅显示屏、公告栏宣传税收政策。按规定通过内部网站主动公开任免、选拔、奖惩等人事信息,接受干部职工监督。在云南省税务局政务网河口县税务局通知公告栏目发布河口县税务局政府采购意向1次,劳务派遣人员劳务费测算相关情况3次,及时更新河口县税务局机构概况,发布政府信息公开年报。按要求将预算、国有资产占用、“三公”经费、政府采购项目等进行公示公开。

  (九)健全法治政府建设科技保障体系,推进智慧税务创新落实

  科学优化办税服务厅布局。将自助办税计算机设备由5台增至10台,将人员充实到自助办税区、咨询辅导区,培训纳税人缴费人“非接触式”办税习惯。联合银行、公安将24小时办税服务厅设置在人流量大的城区,持续推进税费优办快办。积极推广全面数字化的电子发票,做好对“数电”发票纳税人数电发票使用的全流程服务工作,进一步帮助纳税人了解、开具、交付和使用“数电”发票。

  (十)加强党的领导,健全依法行政领导体制机制

  河口县税务局全面依法行政领导小组切实履行职能职责,发挥好管宏观、谋全局、抓大事、保落实作用。坚持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抓好“关键少数”,2023年党委会学法6次、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法5次、全面依法行政领导小组学法2次,严格落实领导干部学法述法制度。完善税务人员日常学法机制,将习近平法治思想,《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等法律和《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等党内法规纳入税务干部学习培训内容,落实纪法教育月要求,常态化开展纪法教育。

  二、存在问题及解决方案

  一是部分税务干部法治观念有待提升。把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与做好当前重点工作紧密结合,在组织税费收入、落实减税降费、优化税费服务、强化税务监管等重点工作中,时时体现法治精神、处处落实法治要求。

  二是税收执法行为规范性有待提高。持续推行“三项制度”,规范税收执法行为,防止粗放式、选择性、“一刀切”式执法。严格落实“首违不罚”、《西南区域税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行政处罚追溯期等规定,规范税务处罚程序。

  三是法律专业人才配备、培养和使用力度有待提高。支持和鼓励单位在职干部参加法律职业资格考试,鼓励取得C类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干部再接再厉,努力取得A类法律职业资格证书。

  三、2024年工作计划

  下一步,河口县税务局将继续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落实党中央,税务总局,省、州税务局,县委县政府一系列决策部署,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进一步提升税务执法质量和效能。加强权力运行制约监督,促进规范透明履职。坚持依法治税与依规治党相结合,坚守党纪国法底线,让税务部门习惯在阳光下执法、在监督下履职,营造风清气正、奋发有为的干事创业氛围。持续推进“八五”普法规划深入实施,进一步扩大税收法治宣传教育的社会影响,努力构建全社会了解税法、遵从税法、宣传税法的协税护税新格局。优化税收营商环境,保障经营主体合法权益,抓好抓实新时代“枫桥式”税务机关建设。继续深化税收法治宣传教育,营造尊法守法氛围,不断提高税务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应对风险的能力和水平,努力为高质量推进新时代税收现代化作出应有的贡献。

 

 

 

国家税务总局河口县税务局

  2024年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