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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口县开展涉粮问题专项巡察严查“靠粮吃粮” 管好“粮袋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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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1-1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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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十三届县委第三巡察组(涉粮问题专项巡察组)于2021年11月8日至2021年11月27日,开展涉粮问题专项巡察,本次涉粮问题专项巡察监督重点包括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国家粮食安全系列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党中央及省、州、县党委政府粮食安全决策部署情况;粮食业务主管监管部门履行管理职责、落实监管责任情况;国有粮食企业特别是基层粮库执行国家有关政策情况;粮食收购、储存、销售、出库等环节的廉洁风险和作风情况;各类监督检查发现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等,对涉粮业务主管监管部门县发改局党组、县粮油购销有限责任公司及其所属的基层粮库实现巡察全覆盖。

  巡察组发布巡察公告和设置意见箱

  巡察组综合运用听取工作汇报、个别谈话、查阅资料、受理信访举报、下沉和延伸调研等方式开展工作。根据巡视工作条例规定,主要受理涉粮方面问题和领导干部问题线索的来信来电来访,其他不属于专项巡察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将按规定转由县发展和改革局及有关部门认真处理。

 

  

  听取工作汇报

  针对粮食业务主管监管部门,检查其是否认真贯彻落实相关规定要求,着力推动政策性业务与经营性业务分开;是否提出本级粮食和物资储备规划,组织实施好粮食等物资的收储、轮换和日常管理;是否加强储备基础设施建设和安全管理;是否突出抓好政策性粮食管理,强化政策性粮食收购、储存、销售、出库等环节监管。

  巡察组听取工作汇报

  针对国有粮食企业特别是基层粮库,看是否偏离主责主业,忽视政治责任片面追求经济利益,在其它领域盲目投资扩张、违规担保经营;在企业经营和改革过程中是否存在利益输送、弱化虚化国有粮食企业管理权等问题;是否积极收购粮食并做好政策性粮食购销工作,服从服务于国家宏观调控;是否严格执行政策性粮食收储数量、质量、储存安全、库存管理、销售出库等相关具体规定。

 

  

  查阅资料

  针对粮食收购、储存、销售、出库等环节,看主管监管部门工作人员是否存在权力寻租、贪污受贿等腐败问题;国有粮食企业特别是基层粮库是否存在“靠粮吃粮”、损公肥私等问题,在项目投资、国企改革、物资采购、招投标、工程建设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有没有关联交易、利益输送、以权谋私等问题。

  巡察组查阅县发改局和大红屯粮仓相关资料

  11月16日到18日巡察组先后下沉到桥头乡、南溪镇、莲花滩乡、河口代储粮个旧大红屯粮仓等基层粮库实地调研粮食收购、储存、销售、出库等环节点,查看粮食进出仓登记情况、粮情检查登记表、存储管理(熏蒸作业流程)、生产流程,储备粮1000吨、应急保障粮235吨存储情况,特别是查看在收购环节是否有以陈顶新、以次充好、“转圈粮”以先收后转、虚假收购、套取补贴等问题,在储存环节是否有亏库短量、擅自动用置换、盗卖等问题,在销售、出库环节是否有空进空出、虚报损耗、违规倒卖、阻挠出库、吃拿卡要等问题,在轮换环节是否有擅自轮换、粮食短少、虚报入库成本骗取补贴等问题。

   巡察组到河口代储粮个旧大红屯粮仓抽粮检测粮食短少情况

 

  

  加强政策、业务学习

  11月16日至17日,第三巡察组参加了省委巡视办召开的巡察指导督导专题辅导培训视频会。认真学习了中央巡视办、省委巡视办、省委巡视组领导同志组成的“讲师团”从《完善上下联动工作格局 压实巡视巡察工作主体责任》《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论述 推动新时代云南巡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把准政治定位 深入发现问题 进一步提高巡察质量》几个专题对巡察工作的政策解读、业务培训、经验传导。培训学习不仅提升了巡察组工作人员业务本领和素质,更为重要的是把所学到的运用到工作中,做到学思用结合,针对性极强,内容丰富深刻。这为今后的巡察工作起到了积极的指导作用。

  巡察组参加巡察指导督导专题辅导培训视频会学习

  据了解,2021年11月8日,十三届县委第三巡察组进驻被巡察单位,11月27日前完成驻点巡察。2022年1月上旬,完成本次涉粮问题专项巡察反馈。“本轮巡察中,我们将结合涉粮单位特点,聚焦重点方面,精准查找问题,督促各涉粮单位进一步守住粮食安全底线,管好用好‘粮袋子’。”十三届县委第三巡察组负责人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