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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口县完成义务兵家庭优待金发放工作

来源:河口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发布日期:2019-08-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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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切实有效落实好义务兵家庭优待政策,维护现役军人及其家庭的合法权益,持续不断加大拥军优属工作力度,河口县已将义务兵家庭优待金发放到位。2019我县符合发放义务兵家庭优待金42户,共发放义务兵家庭优待金421932元。 

  为高质量、高效率完成一年一度的义务兵家庭优待金发放工作,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对义务兵实行一户一登记造册,对义务兵家庭住址、入伍时间、家属姓名、身份证信息、银行账号和联系方式等基本信息登记造册并留存原始材料,为义务兵家庭优待金发放工作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坚持把义务兵家庭优待金发放工作作为开展双拥工作的重点来抓,在列入重要议事议程的基础上,注重把握关键环节,协同县财政积极筹措资金,按照发放的具体标准,认真做好义务兵家庭优待金发放工作。发放标准按照不低于上年度全省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的30%确定,2018年云南省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33488元,2019年按30%确定确定标准10046/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