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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河口县税务局关于2019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河口县税务局
发布日期:2021-05-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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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年国家税务总局河口县税务局在省、州税务局和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和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任务得到不折不扣的贯彻落实以及“十三五”时期税务系统全面推进依法治税工作规划》,依法履行各项职能,建立健全各项制度,科学民主决策,规范文明执法,强化监督制约,和谐征纳关系。以依法治税为主线,坚持为国聚财、为民收税的原则,全面推进法治税务建设。现将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依法全面履行税收工作职能 

  (一)坚持组织收入原则,全力抓好税费收入 

  2019年县局共组织各项税费收入73745万元,同比增收3563万元,增长5.07%。其中,税收收入30623万元,同比减收4839万元,下降13.64%;非税收入12606万元,同比增收3975万元,增长46.05%;社保费收入29298万元,同比增收4352万元,增长17.44%;工会经费收入1001万元,同比增收73万元,增长7.85%;残保金收入216万元,同比增收2万元,增长0.9% 

  (二)进一步推进法治建设 

  1.加强法治宣传教育。围绕“优化税收营商环境,助力经济高质量发展”税收宣传月主题为契机,在河口电视台,街心花园煤传广告向广大纳税人普及“减税降费政策”税收理念、税收的作用、晓知税收是国家重要组成部分以及“税收取之于民用之于民”的道理。制定“七五”普法年度计划,做好普法学习考试安排。2019年全局83人报名参加全国法制考试。 

  2.全面推进依法治税。河口县税务局围绕“治权”“治内”和“治己”的思想,以税收权力制约监督和保障纳税人权利为中心,坚持依法治税,健全政务信息公开制度,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加强税法宣传教育工作,强化依法行政职能,规范税收执法行为,提升依法行政和执法水平。2019年,无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听证等案件。 

  3.严格税务行政权力清单制度。一是建立税收执法权力清单制度。以清权、确权、晒权、用权和评权“五权”为重点,通过公开、运行和监督三个平台,建立税收执法权力清单制度,让税收执法权力在“阳光”下运行。二是清理税务行政权力清单。全年共有8类行政职权87项,其中行政许可4项、行政处罚46项、行政强制8项、行政征收20项、行政检查3项、行政奖励1项、其他行政职权6项。三是优化税收法治环境。实行权力清单制度,实现执法公开、透明,自觉接受社会监督,依法保障纳税人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大力提升纳税人的税法遵从度,切实保护纳税人合法权益。 

  4.落实税务行政审批制度。转变职能、创新举措、简政放权、放管结合,进一步规范审批行为,深入推进税务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提高税务管理科学化、规范化、法治化水平。 

  (三)不断强化征管基础 

  截至20191231日,县税务局辖区内正常登记纳税人共计6621户,其中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及社会团体98户、企业1446户、个体工商户5071户;增值税一般纳税人895户,其中,企业872户,个体工商户23户;报验户416户。 

  1.强化数据治理。组织完成系统内多缴税(费)信息核实工作,其中,核实3万元以下多缴税(费)信息830条,3万元以上多缴税(费)信息59条。 

  2.推行云南省税务局社保费和非税收入征收管理新系统上线工作。一是集中核定信息总体导入、税务机关城乡居民待报解账号及协议验证等工作;二是社保费新系统上线后,坚持按月导入社保费城乡养保部分的核定清册;三是实行城乡居民社会保险费征缴定点挂钩机制,落实社保费征缴定点挂钩。 

  3.集中销毁旧版发票。按照上级税务机关要求销毁机构改革前旧版发票共计240295份;同时,规范新版发票调拨、库存和领用管理。 

  4. 有序实施风险任务扎口管理。2019年,完成省局下发共208户风险任务,共查补税款71.94万元,滞纳金2.92万元,罚款600元;完成印花税相关优惠政策执行涉税风险核查任务,退税金额为70816.96元;开展2019年度第四批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专题风险分析,风险应对发现问题率、及时处置率、任务完成率均达100% 

  (四)持续优化纳税服务 

  按照国家税务总局“长流水、不断线、打连发、呈递进”的便民办税春风行动工作要求,持续深化推进“放管服”提升营商环境,不断提升纳税人和缴费人的满意度和获得感。 

  1.持续优化税收营商环境。深化“放管服”改革,以减税降费包保宣传为契机,构建税企新型交流沟通机制,整合集成升级纳税服务,采取“面对面”、“一对一”服务送政策和服务上门。全面实施“一窗通办”“一网办理”、落实办税事项“最多跑一次”“一次不用跑”清单,提高办税效率,打通服务纳税人“最后一公里”,全面增强广大纳税人及缴费人的满意度和获得感。 

  2.持续开展“便民办税春风行动”。一是培训辅导全覆盖。通过集中培训、电话短信辅导、现场辅导和下户辅导等方式,开展8场普惠性税收优惠政策和深化增值税改革政策集中培训,共辅导纳税人10000余户次,辅导面达100%。二是便捷办税体验服务。全面落实县委、县政府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要求,县税务局办税大厅于2019827日,整体搬迁进驻综合服务中心(中国河口国际会展中心)税务一窗办理专区。推行企业开办“一窗受理、并行办理”,实现企业开办全流程一日办结、登记财产时限压缩5个工作日内,抵押办理压缩在2个工作日内。三是涉税服务提质增效。持续加大《云南省电子税务局》纳入端使用宣传,分期分批组织企业会计、办税员开展实体课堂培训,4500多人/次;建立QQ群、微信群开展一对一,一对多,多对多,视屏面对面、手把手辅导2200多人/次,实现培训辅导全员覆盖。 

  3.税务登记、发票管理、申报征收。截至20191231日,新增新开业登记955户;发票申领9224件;共征收非税收入33107317.06元;代开专票1953份,金额75057828.77元,税额2110864.96元,代开普票4530份,金额75363862.97元,税额2071572.69元;邮政代开发票71037份,开票金额211865174.7元,税额6698456.57元。 

  4.纳税信用评价。全县纳入信用评价户1549户,其中评价1240户,占比80.05%;不予评价309户,占比19.95%,其中,一般纳税人不予评价户数3户。另外,在评价户数中,A级纳税人14户,占比1.13%B级纳税人364户,占比29.35%C级纳税人144户,占比11.61%D级纳税人230户,占比18.55%M级纳税人488户,占比39.35%,并做好信用等级复评工作。 

  (五)全面落实政策落地 

  1.全面落实减税降费小微企业普惠性政策。截至2019年底,县局辖区内共有3328户小规模纳税人享受月销售额不达10万(季度30万)免征增值税政策,共减免1160.45万元。享受提高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免税标准(月销售额3-10万元)普惠性政策的小规模纳税人共计427户,免税4467户次,免征增值税税额共计504.16万元。其中批发和零售业行业减免1052户次,减免税额合计557.45万元;住宿和餐饮业行业减免189户次,减免税额合计137.13万元;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减免356户次,减免税额合计122.81万元;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减免121户次,减免税额合计33.99万元;文化、体育和娱乐业减免32户次,减免税额合计18.57万元;建筑业减免151户次,减免税额合计75.14万元。 

  企业所得税方面,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对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0万元但不超过300万元的部分,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截至11月,河口县小微企业共955户,盈利企业户数100户,享受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100户,政策受惠面100%,减免企业所得税税额673.49万元。 

  2.全面推进深化增值税改革。全县辖区内2019年深化增值税改革涉及一般纳税人共621户,深化增值税改革下调16%10%两档税率为13%9%。深化增值税改革将给我县一般纳税人企业2019年度实现降税减负2500万元。 

  3.做好增值税发票管理系统2.0版上线培训工作。为保证20191030日增值税发票2.0系统成功上线,确保辖区内使用防伪税控发票新系统的纳税人在停机期间能正常开具发票。县税务局强化对纳税人增值税发票服务平台业务培训,共计举办专题业务培训会5次,实现了防伪税控系统纳税人的全覆盖,为增值税发票2.0版上线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4.2018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2018年度,共有所得税登记管户1314户,其中正常户1013户,非正常户153户,清算户3户,注销户119户,非正常户注销25户,报验户1户。汇算清缴已申报户1079户,查账征收企业970户,核定征收109户。年度盈亏户1076户,其中:盈利企业176户,零申报企业313户,亏损企业587户。完成了申报率100%、申报数据零差错的目标。汇算清缴企业实际应纳所得税额5734.8998万元,本年累计实际已预缴的所得税额2312.01万元,汇算清缴期应补所得税额1104.01万元; 减免优惠方面税基减免按照25%税率折算查账征收企业减免所得税额1172.37万元,税率、税额减免所得税额1233.65万元,其中:查账征收企业减免所得税额1155.33万元,核定征收企业减免所得税额75.56万元,抵免所得税额2.76万元。 

  5.贯彻落实个人所得税改革。201911日起正式实施的新《个人所得税发》,六项专项附加扣除,可在申报纳税时按规定标准准予扣除,切实降低税负,实现精准减税。20191月~11月,实施(财税〔201898号)文件政策后减免税额983.89万,涉及人次57969人次。工资薪金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减税金额为126.92万元、实际享受专项附加扣除人数为2880人、累计预扣减税影响金额为178.97万元。生产经营所得,查帐征收的减税3607.77元,核定应税所得率减税1.78万元,其他核定征收方式减税1.84万元,其中第二产业减税2019.3元,第三产业减税1.94万元。 

  6.抓协调,促管理,完善车购税管理。截至20191226日,共3801辆车征收车购税942.03万元。 

  (六)统筹抓好干部队伍建设 

  1.强化人事管理。一是按照规定做好2018年度公务员、工勤人员考核工作。二是完成84人涉及公务员、工勤人员、工资报表等90余份报表统计上报工作。三是落实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及晋级晋档工资调标工作。四是制定《河口县税务局股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实施方案》,全年选拔任用18人;五是做好死亡抚恤金和丧葬费等相关遗属工作。六是扎实推进数字人事工作。数字人事系统全面上线运行,稳步推进数字人事、津补贴、工作纪实、教育日常运行维护等完成率均为100%。七是加强派遣工人员的管理考核工作。八是干部遴选工作。2019年,共9名人员遴选考上红河州税务局第三稽查局。九是全面加强人事档案管理。20198月~10月,对人事档案开展查缺补漏,取得实效。 

  2.抓好干部教育。一是开展2019年度综合素能提升培训。落实每年完成科级以下干部20%的脱产培训任务;组织全局干部职工66人分两个批次,前往吉林财经大学进行了为期7天的脱产培训。二是开展“岗位大练兵、业务大比武”活动。三是分4个批次对2018年新录用的5名公务员参加初任培训。 

  3.加强离退休干部管理。持续强化离退休干部的学习教育;做好离退休干部走访慰问,关心他们的生活工作等实际困难;及时传达党纪党规和最新的国家法律、政策法规;做好离退休干部的基本医疗卫生保障。 

  (七)规范行政审批 

  贯彻落实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和总局、省局、州局工作要求,转变职能、创新举措、简政放权、放管结合,进一步规范审批行为,深入推进税务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提高税务管理科学化、规范化、法治化水平。 

  1.及时清理税务行政审批项目。全面清理税务行政审批事项,建立税务行政审批事项清单制度,及时清理并报送,所有行政许可事项均在法定时限10个工作日内办结。 

  2.公开税务行政审批清单。通过政府信息公开网站,积极主动公开行政审批清单,让纳税人知晓行政审批的权限、办理流程及时限等,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河口县税务局共有行政许可4项;行政处罚46项;行政强制8项;行政征收23 项。  

  3.深入推进涉税事项前移,不断加大简政放权力度,将各类依申请涉税事项前移至办税服务厅,实行涉税事项办税服务厅终审制和“窗口受理、内部流转、限时办结、窗口出件、后续监管”的一站式办理模式。以流程为导向重组征管模式,实现对涉税流程的全过程管理和控制。 

    (八)扎实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贯彻落实省州税务局和县委县政府有关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的重要安排部署,把“扫黑除恶”工作作为一项政治任务,扎实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  

    1.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一是健全机制。成立以党委书记为组长、其他党委成员为副组长、各部门、分局负责人为成员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签订《河口县税务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纪律承诺书》82份、《干部职工个人履行工作纪律自查表》820份。二是制定方案。为扎实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河口县税务局先后制定13项措施、方案等工作机制,明确工作目标与任务,工作职责与分工,工作措施与内容,将扫黑除恶工作纳入绩效考核。  

  2.统筹任务安排,推进系列工作。一是党委重视、精心部署。落实主要领导的第一责任人,直接上手,亲自研究部署、亲自督促推动、亲自检查落实。截至20191029日,全局组织扫黑除恶工作会议、培训等累计23次,参会人员累计达1100余人次。二是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应知应会测试活动,参加答题人员占总人数的92.57%以上。三是宣传发动,浓厚氛围。截至20191015日,发放《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应知应会工作手册》800余本、走访行业场所10个、宣传发动3800条(其中发放宣传资料3783份、张贴、印刷标语10条、悬挂横幅7条)、固定宣传展板、宣传专栏6个(其中3个扶贫挂钩联系点3个、税务局机关3个);扫黑除恶工作会议、培训47次(其中参加县扫黑除恶工作会议、培训24次、组织扫黑除恶工作会议、培训23次);发放问卷调查420份,收回问卷调查420份;发放举报信200封,未收到举报信;通过微信转发扫黑除恶宣传信息800余条;利用办税大厅、门头等LED电子显示屏发布和转发扫黑除恶宣传信息90余天/次、内容430余条。四是形成合力,线索彻查。对纳税人涉黑涉恶线索进行排查。结合日常税收征管、税收执法、纳税服务,对全县除行政事业单位外的正常纳税户6410户(含个体户)、扶贫挂钩联系点68户、107名干部职工进行扫黑除恶知识宣传和摸排工作。五是收集群众举报线索。公布线索举报电话08733451667、纳税服务12366专线,截至20191028日,举报涉黑涉恶线索为“零”。 

  3.贯彻精神及整改落实。一是整改落实“问题交办单”。对涉及的20户纳税人,针对偷税、漏税户的甄别和垄断经营的行业企业摸排不到位的问题和针对保险、证券、信托等金融领域利用黑恶势力高利放贷、非法担保、非法金融机构、非法转贷等涉黑涉恶线索问题进行整改。二是问题清单整改落实情况。县税务局涉及存在的问题10项内容对标对表进行全面整改。三是中央扫黑除恶第20督导组督导云南省第一阶段边督边改问题整改。四是全面开展涉黑涉案件线索大排查大起底专项行动。五是中央扫黑除恶第20督导组督导云南反馈问题及责任清单整改情况。县税务局对涉及65项问题逐一对照,举一反三,抓好整改落实。六是中央扫黑除恶第20督导组督导云南省反馈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涉及税务局14项问题进行对标对表,逐一整改,今年立行立改问题基本完成。 

  二、提高税收制度建设质量 

  一方面严格规范性文件起草、登记、备案程序。在国地税机构合并前认真清理了原国、地税局制定的税收规范性文件,并在新机构挂牌成立当天对外公布了继续执行的税收规范性文件。另一方面,及时对规范性文件进行立、改、废工作。清理与法律法规、上级政策相冲突的文件,清理不利于“放管服”改革、限制竞争等规范性文件。 

  三、推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 

  在涉及人、财、物和其他重大行政决策中贯彻科学化、民主化原则,规范决策流和强化决策法定程序的刚性约束。将涉及纳税人切身权益的重要行政许可、重大税收案件处理等税收执法事项,以及与干部职工利益直接相关的执法责任追究,重大项目安排、大额资金使用等行政管理事项,列入本机关的重大决策范围。按照重大决策事项须经局党组会、局务会或局长办公会议等集体讨论决定的要求,明确对未经合法性审查或经审查不合法的,不得提交讨论。 

  四、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一)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坚持行政处罚告知制度,维护纳税人陈诉申辩权。规范文明执法,完善执法程序,严格执行征管、纳服、稽查等工作规范。推行权责清单制度,清理规范税务行政职权权力事项,并对外公布。 

  (二)健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制度 

  县局积极响应“两法衔接”大监督平台的建立,主动接受司法监督。2019年县局在“两法平台”共录入行政执法案件27件。“两法衔接”工作取得了实质性进展,对打击违法犯罪行为起到了积极作用。 

  五、全面推进政务公开 

  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的要求,县局全面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全过程公开。公开税务行政许可目录及指南,公开行政许可的事项、依据、条件、数量、程序、期限以及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的目录、申请书示范文本和服务指南,如有更新及时做动态调整。在公开栏及时发布欠税公告、非正常户公告、个体工商户定额公示公告、税务登记证件失效公告、限期申报公告、限期纳税公告、委托代征公告。按照规定的标准和流程,做好重大税收违法案件信息公布。通过认真清理税收执法依据,厘清税收执法权力事项,制定统一的税收执法权力目录,以规范税收执法行为;通过公开税收执法权力清单和运行流程图, 自觉接受社会监督,以降低税收执法风险;通过优化征管流程,简化办税程序、提高办税效率。 

  六、增强全社会税收法治观念 

  法治宣传教育是提高全民法律素质、推进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实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一项基础性工作。2019年县局以普及税法知识,加强税法宣传教育,推进税务机关依法征税、诚信服务和纳税人依法诚信纳税为目标,结合行业特点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活动,进一步增强纳税人遵从税法意识、税务人员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切实推动税收执法的进一步规范、不断增强公民依法纳税意识,营造良好的依法治税环境。通过税收宣传月、宪法宣传周等主题宣传活动,以加强遵纪守法、增强纳税意识、提高索票意识,增强纳税人维权意识,扩大税收优惠政策宣传面为目的,通过LED大屏播放税收服务“一带一路”等 “税收公益广告”,通过宣传展台、发放宣传资料、现场解惑答疑,推送税务部门微信、QQ群等平台的方式,紧贴纳税人需要,对“营改增”政策,小微企业优惠政策、代开发票事项以及依法维护纳税人权益,合法表达纳税人诉求内容进行宣传,增强全社会税收法治观念。 

  七、进一步加强税收法治工作队伍建设 

   (一)加强税收业务培训 

  以服务税收现代化建设为目标,立足本局干部队伍现状,贴近征管体制改革工作实际,适应业务变化,以打造高端引领人才、专业精英人才和操作实用人才为重点,积极构建互为支撑、各尽其能的专业化人才队伍,为促进税收重点工作任务落实、推动税收事业科学发展提供坚强的保障。开展岗位业务大比拼活动,使全局干部人人适应岗位、人人精通本职、人人胜任职责,成为各个职位、岗位的“行家里手”。 

  (二)加强法律法规学习 

  线上通过云南省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及考试平台学习,县局共81名干部职工参加了国家工作人员网络在线学法用法考试。参考率100%,及格率100%平均分数82.31 

  线下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的学习。鼓励全局人员利用报刊杂志、互联网等载体,主动学习宣传相关法律法规。 

  八、健全依法治税领导体制机制 

  县局成立了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并制定了议事规则。每年年初,召开了领导小组会议总结下一年度依法行政暨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研究部署下年度依法行政、依法治税及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统筹协调推进法治税务建设重点任务。每季度召开一次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商讨了法治宣传教育、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建设、日常税收执法督察、税收规范性文件清理、内控机制建设、税收执法责任制等工作,使各项工作都稳步推进,依法行政、依法治税能力在不断提升。 

    


国家税务总局河口县税务局 

                   2020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