瑶山乡

  为更好地向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方便公众快速、准确地查找瑶山乡人民政府办公室依法公开的政府信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的规定,制定本指南。
   一、主动公开

  (一)公开范围

  本机关主动公开涉及公众利益调整、需要公众广泛知晓或者需要公众参与决策的政府信息。依法确定为国家秘密的政府信息,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的政府信息,以及公开后可能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社会稳定的政府信息,不予公开。

  (二)公开内容

  1.政策文件:以乡政府名义发布的政策性文件。

  2.财政信息:乡政府的财政预决算;乡政府各部门的财政预决算。

  3.规划计划:政府工作报告;乡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预案、预警信息及应对情况等。

  4.业务工作:乡政府各部门行政许可的事项、依据、条件、数量、程序、期限以及申请行政许可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目录及办理情况;政府集中采购项目的目录、标准及实施情况;重大建设项目的批准和实施情况;乡政府执法部门行政执法的行政处罚数据、行政执法工作情况等。

  5.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

  主要包括:单位权责清单和公共服务事项清单,全面梳理细化了相关领域政务公开事项,公开每个具体事项的公开标准。

  6.其他:重大建设工程的中标招标公告;扶贫、教育、医疗、社会保障、促进就业等方面的政策、措施及其实施情况;政府各部门职责范围内依法应当公开的其他信息。

  (三)公开形式

  瑶山乡人民政府办公室主要是通过河口县人民政府网站、微信公众号、公告栏等形式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1.河口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网站乡镇信息公开栏目,公众可通过政府信息公开栏目查找瑶山乡人民政府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或关注“绿美瑶山”微信公众号,查询瑶山乡人民政府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

  2.瑶山乡人民政府公告栏位于河口县瑶山乡人民政府大院内。

  (四)公开时限

  各类信息产生后,将在第一时间予以公开,最迟自信息产生后的20个工作日内公开。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

  除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以下简称申请人)可以向瑶山乡人民政府党政办公室申请获取相关政府信息。

  (一)受理机构、时间、地点

  受理机构:瑶山乡党政办公室

  受理时间:周一至周五,8:30-11:30,15:30-17:30(节假日、公休日除外)

  联系电话:0873-3124712

  联系地址:河口瑶族自治县瑶山乡人民政府

  邮政编码:661313

  (二)提出申请

  向瑶山乡人民政府党政办公室申请获取政府信息的申请人,应当填写《瑶山乡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见附件1、附件2)。《申请表》可在河口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上下载电子版。

  1.申请人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应当真实载列以下内容:

  (1)申请人的姓名或者名称、有效身份证明、联系方式。

  (2)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名称、文号或者便于行政机关查询的其他特征性描述。所需的政府信息应当描述明确、详尽,有助于受理机构确定信息内容。

  (3)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形式要求,包括获取信息的方式、途径。

  (4)当面申请的,应当出示有效身份证件;通过邮政寄送提交申请的,应随申请表附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网上申请的,应上传有效身份证件扫描件或照片。

  (5)承诺所获取的政府信息,只用自身的需要,不作任何炒作及随意扩大公开范围。

  2.申请人可以通过以下方式提出申请:

  (1)书面申请。

  ①当面提交

  联系地址:瑶山乡党政办公室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8:30-11:30;15:30-17:30(节假日、公休日除外)

  ②信函提交

  申请人通过信函方式提出申请的,请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

  (2)电话咨询。瑶山乡人民政府党政办公室不直接受理通过电话、短消息等方式提出的申请,但申请人可以通过电话咨询与信息公开相关的问题。

  (三)申请处理

  1.登记初审。受理机构收到申请后,将进行登记和初审。

  初审内容包括:所需政府信息描述是否明确,形式要件是否完整,身份证明是否真实。

  2.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内容不明确的,自收到申请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告知申请人作出补正。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的,视为放弃申请,本机关不再处理该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3.经初审申请符合受理各项规定的,将根据不同情况作出答复。

  (四)申请时间的确认

  1.申请人当面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以提交之日为收到申请之日;

  2.申请人以邮寄方式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以行政机关签收之日为收到申请之日;

  3.以平常信函等无需签收的邮寄方式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应当于收到申请的当日与申请人确认,确认之日为收到申请之日;

  (五)答复

  对于能够当场答复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将当场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确需延长答复期限的,经瑶山乡人民政府党政办公室负责人同意,延长答复时间不超过20个工作日,并告知申请人。本机关征求第三方和其他机关意见所需时间不计算在前款规定的期限内。

  1.所申请公开信息已经主动公开的,告知申请人获取该政府信息的方式、途径;

  2.所申请公开信息可以公开的,向申请人提供该政府信息,或者告知申请人获取该政府信息的方式、途径和时间;

  3.本机关依据条例规定决定不予公开的,告知申请人不予公开并说明理由;

  4.经检索没有所申请公开信息的,告知申请人该政府信息不存在;

  5.所申请公开信息不属于本机关负责公开的,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能够确定负责公开该政府信息的行政机关的,告知申请人该行政机关的名称、联系方式;

  6.本机关已就申请人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作出答复、申请人重复申请公开相同政府信息的,告知申请人不予重复处理;

  7.所申请公开信息属于工商、不动产登记资料等信息,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对信息的获取有特别规定的,告知申请人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

  8.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中含有不应当公开的内容,但能作区分处理的,向申请人提供可以公开的部分内容,对不予公开的部分告知其理由。

  9.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涉及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但经征得权利人同意公开或者本机关认为不公开可能对公共利益造成重大影响的,告知申请人获取该政府信息的方式和途径,并将决定公开的内容和理由书面告知权利人。

  三、监督方式

  (一)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提供的与其自身相关的政府信息记录不准确的,可以向瑶山乡人民政府党政办公室提出更正申请,并提供证据材料。瑶山乡人民政府办公室将根据申请作出相应处理,并告知申请人。

  (二)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受理机构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根据《条例》第四十六条、第五十一条规定,可以向上一级行政机关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投诉、举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侵犯其合法利益的,也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附件:1.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下载)

      2.河口县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流程图(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