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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全力做好高火险期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的令

文章来源:河口县林草局发布日期: 2024/03/22   浏览次数:

全县各级林长、督察长,各乡镇党委、政府,县全面推行林长制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事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国家生态安全。进入高火险期以来,全县气温不断上升,降水明显减少,森林草原火灾易发高发隐患增多,防灭火形势异常复杂严峻。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森林草原防火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推进全国全省全州森林草原防灭火会议要求落地见效,坚决守住全县不发生重特大森林火灾和人员伤亡底线,现就全力做好高火险期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命令如下:

  一、切实扛牢森林草原防灭火重大政治责任

  各级各部门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将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州委州政府领导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上来,提高思想认识、扛稳政治责任,时刻绷紧森林防灭火和生态环境保护这根弦,扎实抓好高火险期森林防灭火各项工作。各级林长要带头研究部署工作、带头研究解决问题、带头抓好工作落实,层层压实工作责任、层层抓好工作落实,确保责任闭环、工作落实、末端见效,保证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生态安全,维护全县安全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各相关职能部门要发挥行业优势,密切协同配合,全力确保各项工作举措落地见效,把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抓细抓实抓到末端。

  二、全力做好森林草原防灭火各项工作

  当前,已进入森林草原防灭火关键期。对此,我们必须压实责任抓落实,树牢“防是前提、控是关键、救是保底”理念,强化火源管控、宣传教育、监测预警、应急准备,做到预防在先、发现在早、处置在小,严防养火为患。

  (一)严格火源管控。野外火源管理作为森林防火工作的关键环节,要把握重点时段、突出重点部位、管住重点人群,规范用火审批程序,持续深入开展野外火源治理专项行动,提前介入,加大林区隐患排查。各级林长、护林员要加大日常巡护频次和力度,特别要针对清明、“五一”等高风险时段,打好火源管控“组合拳”,在入山入林交通要道口设卡设点,严格落实进出人员和车辆检查登记制度,守住山、看住人、管住火。严格落实野外用火审批备案制度,强化农事用火、计划烧除的监管。全面清查林区、林缘100米范围内耕地及承包人信息、坟墓(公墓、散坟)及坟主信息,建立台账。清明、五一期间,要在墓地、墓园、景区等区域增派人员值守,强化火源管控。

  (二)抓实隐患排查。严格落实“隐患就是事故、事故就要处理”的要求,开展“五查五看”行动,县级林长带队,挂联责任单位参加,深入责任区开展“五查五看”。即:查责任书签订,看责任落实是否到位;查预案准备,看预警监测是否到位;查隐患排查整治,看火源管控措施是否到位;查防火专业队伍建设,看人员经费物资保障是否到位;查防火“五进”和入村入户宣传,看防火宣传是否到位。对发现的问题建立清单,挂联责任单位进行督办,限期整改销号清零。乡村两级林长要组织动员干部职工和村组专管员、护林员进村入户深入开展入户敲门行动,务必100%签订防火承诺书。全面强化摸排特殊人员群体,100%落实监护人员和监管责任,实行一对一监管,千方百计把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确保封住山、管住人、看住火。县森防指要组建明察暗访组,全覆盖、无死角开展明察暗访行动,对重要设施、重点部位、重要区域、重点目标,以及执行“5 项 100%”野外火源管理制度,行业摸排整治等情况进行察访,建立隐患台账清单,发送约谈通知书、整改通知书和提醒敦促函,限期整改销号,层层传导压力,防范化解风险。公安部门要坚持依法治火、协同联动,做到每案必查、每案必破、每案必究。

  (三)深化宣传引导。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坚持把宣传教育作为森林草原防火工作的第一道防线,进一步强化森林草原防灭火日常宣传和警示教育,不断深化宣传广度、深度和力度,持续提升群众森林防火意识和群防群治能力。3月31日前全县各村组要召开森林草原防火宣传的村民会议实现全覆盖。既要正面宣传好的做法,又要加大对反面典型的查处和曝光力度,真正起到警示教育作用,增强宣传引导的感染力和说服力,着力营造全民防火、全民监督、全民践行的森林草原防灭火氛围。

  (四)强化监测预警。气象、应急、自然资源、林草等部门要定期会商研判火险形势,做好森林草原火灾风险排查,及时发布火险预警预报信息,做到分级预警、精准预警、因险设防、有备无患。对重点时期的天气和森林草原火险形势变化进行精准识别,加强短时预报和预警速报,遇有三级以上火险天气时,电话告知并叫应叫醒,四级以上火险时,按照《森林草原火灾应急预案》,迅速调配相关灭火力量,随时应对火情。

  (五)做好应急准备。要结合“林长制”进一步细化实化预案方案,按照分级响应、分级处置要求,高效做好火情防范处置工作。要深入分析森林草原火灾规律特点,加大对各类扑火队伍扑救能力、紧急避险培训和实战化演练,不断提升火灾科学、安全、高效应急处置能力。要及时采购补充灭火物资,强化应急运力协调,全面落实防范和处置森林火灾的各项准备工作,保证防火物资和后勤保障筹备充足,特别要对重点设备进行检修维护,确保人员、装备全面激活,随时备战。

  三、严肃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纪律

  (一)扛牢主体责任。县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要切实履行牵头抓总综合协调作用,各成员单位要按照各自职责分工抓好工作落实,各司其职、各尽其责,以更严更实更高标准抓好具体工作。各乡镇、各部门要严格落实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值好班、守好岗、备好勤,严格落实火灾信息报告制度,按照“有火必报、报扑同步、归口上报”的要求,及时准确报告火灾信息。森林公安队伍、灭火救援力量、护林员必须全部在岗在位,尽职尽责、恪尽职守,做好本职工作。

  (二)强化督查督导。县、乡(镇)林长制督察长要督促推动责任区切实把责任落实、火源管控、宣传教育、值班值守、预警监测、热点核查、火情报送、火情处置等各项具体工作抓到实处、落到人头,督查发现问题点对点开列问题清单,督促问题整改。对整改不力、落实不到位的单位和个人,采取发送督办通知、通报、约谈等方式责令整改。整改落实情况纳入“林长制考核”考评内容。

  (三)严肃追责问责。对组织部署不得力、防范措施不到位、隐患整改不彻底、督查检查不严格、火情处置不科学、火案查处不及时、擅自离岗脱岗漏岗、迟报漏报瞒报谎报等,导致卫星热点、火情多发频发,或者发生较大及以上森林草原火灾的乡镇,纪检监察部门对相关人员开展责任倒查,依据有关规定严肃追责问责。坚决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 、通报一起,以铁的纪律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维护森林草原生态安全。

  此令。

  河口县总林长:

 

2024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