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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5
  • 索引号
    hkxczj/2026-00391
  • 发布机构
    河口县财政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6-09-24
  • 时效性
    有效

河口瑶族自治县林业和草原局2025年度部门决算

河口瑶族自治县林业和草原局2025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基本情况

三、重点工作概述

第二部分 2025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5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1)负责林业和草原及其生态保护修复的监督管理。贯彻执行林业和草原及其生态保护修复的政策、规划、标准,组织开展森林、草原、湿地、荒漠和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动态监测与评价,并统一发布有关信息;承担林业和草原生态文明建设的有关工作。

(2)组织林业和草原生态保护修复和造林绿化工作。组织实施林业和草原重点生态保护修复工程,指导公益林和商品林的培育,指导、监督全民义务植树、城乡绿化工作;指导林业和草原有害生物防治、检疫工作;承担林业和草原应对气候变化的相关工作。

(3)负责森林、草原、湿地资源的监督管理;组织编制森林采伐限额并监督执行;负责林地管理,拟订林地保护利用规划并组织实施;监督管理国有林区的国有森林资源;负责国家级和省级公益林审核和报批,组织实施国家级和省级公益林划定,指导公益林管理工作;负责草原禁牧、草畜平衡和草原生态修复治理工作,监督管理草原的开发利用;负责湿地生态保护和修复工作,拟订湿地保护规划,监督管理湿地的开发利用。

(4)负责监督管理荒漠化防治工作;组织开展荒漠调查,组织拟订石漠化防治及沙化土地封禁保护区建设规划,贯彻执行有关标准和规定,监督管理石漠化、沙化土地的开发利用。

(5)负责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的监督管理,以及陆生野生动物栖息地调查、管理;组织开展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调查,拟订及调整河口瑶族自治县重点保护的陆生野生动物、植物名录;指导陆生野生动植物的救护繁育、栖息地恢复发展、疫源疫病监测,监督管理陆生野生动植物猎捕或采集、驯养繁殖或培植、经营利用,按分工监督管理报批野生动植物进出口。

(6)负责国家级和省级、州级、县级风景名胜区、世界自然遗产、地质公园等的审核报批和监督管理,会同有关部门审核世界自然与文化遗产的申报;负责森林旅游发展的规划、指导、管理和监督;组织开展湿地公园和自然保护地的划定、建设、管理和监督工作;负责生物多样性保护有关工作。

(7)负责推进林业和草原改革和产业发展相关工作;贯彻执行林业和草原发展、维护林业和草原经营者合法权益的政策措施,指导农村林地承包经营和林权流转;开展退耕(牧)还林还草,负责天然林保护工作。

(8)贯彻执行林业和草原资源优化配置及木材合理利用政策和相关林业和草原产业国家、省标准并监督实施,组织、指导林产品质量监督,指导生态扶贫有关工作。

(9)组织林木种子、草种种质资源调查,负责良种选育推广,管理林木种苗、草种生产经营行为,监管林木种苗、草种质量。

(10)负责有关行政执法监督管理工作,指导林区社会治安治理工作。

(11)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有关要求,组织编制森林和草原火灾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指导开展防火巡护、火源管理、防火设施建设等工作;组织开展林区和草原宣传教育、监测预警、督促检查等防火工作;负责林业和草原灾害统计评估及恢复重建工作。

(12)监督管理林业和草原资金和国有资产,提出林业和草原预算内投资和国家、省、州、县财政性资金安排意见。按照县政府规定的权限,审批、核准规划内年度计划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贯彻执行林业和草原经济调节政策,组织实施林业和草原生态补偿工作;负责林业和草原经济运行分析。

(13)负责林业和草原科技、教育、宣传、培训等工作,指导林业和草原人才队伍建设,承担湿地、防治荒漠化、濒危野生动植物等国际公约履约工作。

(14)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6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森林资源管理和政策法规科、生态保护修复科、自然保护地和湿地管理科、天然林与公益林管理科、森林和草原防火科。所属单位9个,分别是:

1.河口瑶族自治县林业和草原产业工作站;

2.河口瑶族自治县林业和草原科技推广站;

3.河口瑶族自治县野生动植物保护站;

4.河口瑶族自治县林业和草原火情监测中心;

5.河口瑶族自治县林业和草原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6.河口瑶族自治县林业和草原调查规划队;

7.河口瑶族自治县林业双中心;

8.河口瑶族自治县林业和草原有害生物防治检疫站;

9.河口瑶族自治县林长制服务中心。

(二)决算单位构成情况

纳入我部门2025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即河口瑶族自治县林业和草原局,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纳入我部门2025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与我部门所属单位范围保持一致。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我部门2025年末编制内实有人员64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公务员8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0人,事业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54人,机关和事业工人2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我部门2025年末其他人员0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25人(离休0人,退休25人)。年末遗属2人。

车辆编制13辆,在编实有车辆11辆,无超编情况。

三、重点工作概述

一是坚持法治化护绿,筑牢生态安全屏障。扎实落实林长制,累计巡林823次,排查整改各类问题58个,全县森林覆盖率达53.39%。严控森草灾害,连续38年无重特大火灾,规范涉林执法,查处案件24起、处罚31.1227万元。圆满完成林草湿荒普查并上报国家林草局,扎实推进生物多样性保护,建成珍稀植物迁地保护示范基地,栽植珍稀濒危植物万余株,设立3处野生动植物保护点,累计救助各类野生动物70只(条)、野生鸟蛋10枚。

二是坚持工程化扩绿,厚植生态绿色底色。全力推进国土绿化与林草生态修复,完成营造林1.9万亩,积极开展义务植树活动,累计植树31.3万株,持续优化城乡生态环境,森林生态服务功能稳步提升。

三是坚持产业化兴绿,激活绿色发展动能。立足县域资源优势,推进“以竹代塑”产业发展,建成2个竹子种植基地,带动新增种植7000余亩;大力发展林下经济8.2万亩,全年林草总产值达45.9470亿元,有效实现生态效益与经济效益双向提升。

四是坚持制度化活绿、高效化供绿,深化改革赋能、保障项目落地。依托国储林项目完成林地改培、抚育数万亩,办理林权流转登记271本,盘活林业资源。严格林地审批监管,累计办结林地使用报件9件,收缴森林植被恢复费353.3117万元,精准高效保障县域重点项目落地建设。

第二部分 2025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本部门2025年度无政府性基金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5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河口瑶族自治县林业和草原局2025年度收入合计36943256.96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6824753.96元,占总收入的99.68%;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118503.00元,占总收入的0.32%。

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13223342.66元,增长55.75%。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15621874.30元,增长73.68%;无上级补助收入;无事业收入;无经营收入;无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减少2398531.64元,下降95.29%。主要原因是财政拨入专项资金增加,部门之间拨款减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河口瑶族自治县林业和草原局2025年度支出合计37330319.50元。其中:基本支出10185065.96元,占总支出的27.28%;项目支出27145253.54元,占总支出的72.72%;无上缴上级支出;无经营支出;无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13760405.20元,增长58.38%。其中:基本支出减少287440.37元,下降2.74%;项目支出增加14047845.57元,增长107.26%;无上缴上级支出;无经营支出;无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主要原因是专项项目支出资金增加,基本支出厉行节约减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5年度用于保障河口瑶族自治县林业和草原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0185065.96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9714775.64元,占基本支出的95.38%;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470290.32元,占基本支出的4.62%。人均基本支出为159141.65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5年度用于保障河口瑶族自治县林业和草原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27145253.54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元。

下达2025年林业草原生态保护修复资金(第二批)项目经费1184204.00元,主要用于生物及物种资源保护、天然林公益林管护、天然林公益林补偿等;

2025年第二批中央财政林业草原改革发展资金项目经费1416900.00元,主要用于退耕还林补助;

2025年中央财政林业草原改革发展资金项目经费1287300.00元,主要用于退耕还林补助。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河口瑶族自治县林业和草原局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3856389.01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0.69%。与上年相比增加12653509.35元,增长59.68%,完成年初预算的299.70%。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分功能分类科目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865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3%,完成年初预算的55.45%。主要用于退休人员节日慰问;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部分费用未能及时支付。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266848.99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74%,完成年初预算的63.37%。主要用于在职人员社会保险缴纳;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部分保险未能按时支付。

9.卫生健康(类)支出862681.65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55%,完成年初预算的80.80%。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医疗保险缴纳;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部分保险未能按时缴纳。

10.节能环保(类)支出13292814.75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9.26%,年初无此项预算。主要用于自然生态保护和森林保护修复;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该资金为上级拨款,未进行预算。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2.农林水(类)支出17746674.6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2.42%,完成年初预算的236.46%。主要用于行政运行1381640.78元、事业机构5929074.84元、森林生态效益补偿426154.19元、林业草原防灾减灾280518.7元、退耕还林还草1416900元、其他林业和草原支出8212930.31元;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预算只包含了行政运行和事业机构支出。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9.住房保障(类)支出678719.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00%,完成年初预算的95.69%。主要用于在职职工公积金缴纳;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部分资金未缴纳。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总体情况

2025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33800.00元,决算为220859.46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65.07%;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131942.71元,增长148.39%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13800.00元,决算为213204.46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96.53%,完成年初预算的187.35%;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0000.00元,决算为7655.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3.47%,完成年初预算的38.28%。

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124287.71元,增长139.78%;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7655.00元,增长100%;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7655.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7655.00元,增长100%;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441759.34元,支出决算为220859.46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0.00%,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131942.71元,增长148.39%。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65586.97元,决算为213204.46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0.28%;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76172.37元,决算为7655.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35%。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运行维护修理费未能全部支付。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决算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124287.71元,增长139.78%;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7655.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7655.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车辆逐渐老旧,维修成本增加,且各项经费不能及时清算。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1辆。主要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用于行政公务和林业工作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1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78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林业和草原(相关工作,产生的接待批次及人次等)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三)需要说明的事项

不存在需要说明的事项。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河口瑶族自治县林业和草原局2025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12839.62元,比上年减少62837.90元,下降13.21%,主要原因是部分费用未能支付。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5年末,河口瑶族自治县林业和草原局资产总额157852216.56元,其中,流动资产1368203.73元,固定资产11379110.83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145104900元,无形资产2元(净值),其他资产0元(净值)。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24503540.87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4180712.82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1辆,账面原值122115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210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5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85.19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4.49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70.7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00元。(以上“政府采购工程支出”不包括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项目”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附件【河口瑶族自治县林业和草原局 (2025年决算公开).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