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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5
  • 索引号
    hkxczj/2026-00310
  • 发布机构
    河口县财政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6-09-20
  • 时效性
    有效

河口瑶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25年度部门决算

河口瑶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25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基本情况

三、重点工作概述

第二部分 2025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5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1)在不同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和本省地方性法规相抵触的前提下,制定自治条例及城乡建设与管理、环境保护、历史文化保护等方面的单行条例,报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后施行。

(2)在本行政区域内,保证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和上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决议的遵守和执行。

(3)领导或者主持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选举。

(4)召集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会议。

(5)讨论、决定本行政区域内的政治、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环境和资源保护、民政、民族等工作的重大事项。

(6)根据本级人民政府的建议,决定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预算的部分变更。

(7)依法监督本级人民政府、监察委员会、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的工作,联系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受理人民群众对上述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的申诉和意见。

(8)撤销下一级人民代表大会不适当的决议。

(9)撤销本级人民政府不适当的决定和命令。

(10)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的规定,根据县监察委员会主任的提名,任免县监察委员会副主任、委员。

(11)在本级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决定副县长的个别任免;在县长和监察委员会主任、人民法院院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因故不能担任职务的时候,从本级人民政府、监察委员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副职领导人员中决定代理的人选;决定代理检察长,须报上一级人民检察院和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

(12)根据县长的提名,决定本级人民政府局长(主任)的任免,报上一级人民政府备案。

(13)按照人民法院组织法和人民检察院组织法的规定,任免人民法院副院长、庭长、副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任免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

(14)在本级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决定撤销个别副县长的职务;决定撤销所任命的本级人民政府其他组成人员和监察委员会副主任、委员,人民法院副院长、庭长、副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的职务。

(15)在本级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补选上一级人民代表大会出缺的代表和罢免个别代表。

(16)决定授予地方的荣誉称号。

(17)完成州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县委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单位内设工作机构10个,均为正科级。包括:县人大专门委员会7个:县人大民族外事侨务委员会、县人大法制委员会、县人大监察和司法委员会、县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县人大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委员会、县人大农业农村和环境资源保护委员会、县人大社会建设委员会;常委会工作委员会和办事机构3个:县人大常委会代表工作委员会、县人大常委会预算工作委员会、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其中办公室下设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信息中心)。

所属单位1个,分别是:

1.河口瑶族自治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信息中心

(二)决算单位构成情况

纳入河口瑶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25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纳入河口瑶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25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与我部门所属单位范围保持一致。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河口瑶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25年末编制内实有人员24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公务员19人,事业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2人,机关工人3人。在职实有34人,其中:财政全额保障34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2025年末单位发放离退休费的离退休人员共计26人(离休1人,退休25人)。

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超编0辆。

三、重点工作概述

1.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始终把牢正确政治方向

(1)坚持党的创新理论武装。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第一时间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最新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完整准确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深入推动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在人大常委会机关、人大干部、人大代表中入心入脑、走深走实,确保党的领导全面、系统、整体地落实到人大工作的各方面全过程。聚焦人大立法、监督履职重点,共开展党组会议“第一议题”学习12次、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9次,主任会议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监督法》等法律法规12次。

(2)坚持党的全面领导。把坚持党的领导全面落实到人大工作全过程各方面。充分发挥常委会党组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作用。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坚持向县委汇报年度工作要点、年度工作计划,全年就重要会议、重要工作、重大事项向县委汇报15次,确保重要工作、重要事项都在党的领导下进行,围绕贯彻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省委、州委、县委工作要求,作出重大事项决议决定7次,依法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28人(次),确保党的主张通过法定程序成为国家意志,确保党组织推荐的人选通过法定程序成为国家政权机关领导人员。

(3)坚决贯彻落实县委决策部署。按照县委的要求,常委会主要负责同志定期参加“政企面对面”活动。常委会班子成员担任相关产业链链长或副链长,积极挂钩重点企业、重点项目,积极推进产业招商、项目督导、项目融资、防灾减灾等工作,参与产业链招商10次,帮助企业解决问题50个,推动项目融资2.9亿元,深入乡镇开展防灾减灾工作30次,持续跟进河长制、林长制督察。

2.突出高质量发展,实行正确监督、有效监督、依法监督取得新成效

常委会党组主动向中心聚焦、积极为发展聚力,紧紧围绕县委决策部署,紧扣人民群众关心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依法行使宪法法律赋予的立法权、监督权、决定权、任免权,推动解决一批制约经济社会发展的突出矛盾和问题。一年来,共召开常委会会议6次、主任会议12次,依法作出决议决定7项。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政府专项工作报告16项、“两院”专项工作报告2项,开展执法检查3次、工作评议2次,开展专题调研并形成专项工作报告4个。

(1)聚焦经济高质量发展开展监督。锚定县委“3343”工作思路和“产业发展提质年”要求,紧盯“十四五”规划圆满收官、谋划好“十五五”规划,加强对经济运行工作的监督,督促解决突出矛盾和关键问题,着力推动中央关于经济工作的重大决策部署和省州县党委工作要求的贯彻落实,促进经济健康发展。加强计划、预算监督,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政府2025年上半年计划执行情况和全县年度决算、预算执行工作等报告,推动预算审查监督重点拓展改革不断深化,审查和批准2024年财政决算、2025年财政预算调整方案,督促和支持政府全面落实各项政策措施,切实提高经济发展的质量和效益。加强国有资产管理监督,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报告制度实现常态化,听取审议国有企业资产、政府债务管理使用情况报告,持续推动国有资产管理健康发展。加强审计工作监督,强化财政资金审计监督和跟踪问效,开展2024年度县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工作情况、审计查出问题整改落实情况调研,听取审议县人民政府2024年度审计工作情况报告、审计发现问题整改落实情况报告,对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进行满意度测评,着力推动审计整改“后半篇文章”。聚焦“三大经济”发展壮大,专题调研口岸经济、园区经济、国有企业改革、优化营商环境情况,开展农业法执行情况执法检查,对存在问题提出整改意见,督促政府部门认真整改。

(2)聚焦民生福祉开展监督。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理念,强化民生领域监督,确保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得到维护和实现。听取审议县人民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情况报告、民政工作情况报告,督促有关部门健全社会保障体系,优化就业创业服务、提升社会救助、社会福利、养老服务工作水平,推动城乡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得到有效保障和改善,持续增进民生福祉。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实施情况执法检查,促进加强少数民族传统文化抢救和保护。听取审议县人民政府关于体教融合促进青少年健康发展工作情况报告,推动青少年文化学习和体育锻炼协调发展,促进青少年健康成长。对县卫健局、县市场监管局等部门开展工作评议,督促政府部门压实惠民责任,在发展中持续保障和改善民生。主任会议专题听取“一府两院”开展“利剑护蕾”工作情况报告,督促有关方面落实法定职责,切实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对《中华人民共和国退役军人保障法》实施情况开展执法检查,促进更好维护退役军人合法权益。关注民族宗教工作,对县民族宗教事务局局长履职情况开展述职评议,督促贯彻落实党的民族宗教政策,依法管理民族宗教事务,维护民族团结、宗教和睦、社会稳定的良好局面,助力全县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工作。专题询问河口瑶族自治县物业管理情况,回应民生关切,体现了人大监督与县委决策、政府工作同向发力,推进厘清政府职能部门、企业、业主等各方责任,形成“政府监管、企业履职、业主自治”的协同机制,推动政策落细,让小区“最小生活单元”运转有序,让群众在“家门口”感受到党和政府社会治理的温度,切实体现“民有所呼、政有所应”,更好维护广大住户的合法权益。

(3)聚焦监察司法工作开展监督。围绕依法治县加强监督,促进依法行政和公正司法。聚焦群众急难愁盼和重点领域顽瘴痼疾,听取审议县监察委员会集中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工作情况报告,督促有关主责部门“一把手”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推动整治工作制度化、规范化、长效化。推动法律法规贯彻实施,听取审议县人民政府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和审议意见整改落实情况报告,并进行满意度测评,推动政府各项工作依法开展,为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法治保障;对县检察院公益诉讼工作开展专项调查,促进检察公益诉讼职能有效发挥,维护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对县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工作开展专项调查,推进法院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为河口高质量跨越式发展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推动依法行政规范有效,听取审议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情况报告,健全备案审查衔接联动机制,依法对县人民政府报送的《河口瑶族自治县城市建筑垃圾管理办法(试行)》《河口瑶族自治县政府专职消防队伍管理办法》等规范性文件进行备案审查,做到“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审查“一委两院”法律职务任免报告10件78人次;严把人事任免法治关,组织“一府一委两院”拟任命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任前法律知识考试5次14人。推动公平正义真实可感,组织13名人大代表旁听法院庭审、参与检察院案件听证,督促和支持司法机关规范执法、公正司法。

3.突出代表主体地位,引领代表高质量履职取得新成效

(1)健全完善代表工作制度机制。充分发挥人大代表在密切同人民群众联系中带头作用,27名县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联系基层代表84人,167名县人大代表联系群众508人。持续加强代表联络体系建设,坚持和完善领导干部代表带头进站、国家机关进站、人大重要履职事项下沉进站等制度机制,县委于洋书记以代表身份带头深入桥头乡东瓜岭村联络室接访群众、听取呼声、解决诉求,880人次各级代表进站(室)接访群众1274余人次,收集诉求和建议335个,帮助解决273个。

(2)加强代表履职服务保障。重视规范代表工作,修订代表持证视察办法、代表知情权保障办法等,提升工作规范化水平,增强代表履职热情,为代表履职提供坚实制度支撑。注重代表能力提升,组织代表学习新修订的《代表法》,举办2025年县人大代表履职能力提升培训班,组织县乡人大代表到其他县市交流经验做法,有效提升代表眼界和履职能力。持续提升代表“家、站、室”建管用水平,助力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3)完善代表建议办理工作机制,提高代表建议办理质效。县委重视代表工作,制定河口“区县”处级领导领衔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工作制度,常态化召开人大代表建议办理情况专题会议,加大代表建议办理力度。县人大常委会围绕促进代表建议“内容高质量、办理高质量”,修订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的提出和办理办法,坚持县领导领衔督办、专(工)委联系督办制度,重点督办关系改革发展稳定、群众切身利益的8件建议,推动办理工作从“答复型”向“落实型”深度转变。其中,通过督办关于进一步加强校园周边“流动摊贩”及商铺管理的建议,形成了校园周边流动摊贩常态化整治,加强商铺管理,推动学校食品安全管理;通过督办关于加强向越南人出租电动车管理的建议,促成《河口县租赁电动自行车十条管理措施(试行)》出台,电动自行车租赁管理更加规范;通过督办关于南溪镇桥梁维护的建议,推动多个部门筹措资金对人流量多、安全隐患较大的吊桥进行维护,解决南溪镇辖区内桥梁的安全畅通。县十五届人大五次会议以来,代表提出116件建议已全部办结并答复,所提问题解决和计划解决比例达86%,建议办理的面商率、答复率、满意率不断提高。

4.始终聚焦“四个机关”定位,高标准强化自身建设

(1)着力从严管党治党。始终坚守人大常委会机关政治底色,坚持把政治纪律、政治规矩挺在前面,专题部署研究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严格执行“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各项规定,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责任,督促机关党组认真抓好县委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认真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注重发挥人大常委会党组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重要作用,召开常委会党组会议,研究和推进常委会及机关党建工作。严格落实民主集中制、党组议事规则、“三重一大”集体决策等制度,全年召开党组会议12次,推动相关重要工作有效落实。守好人大意识形态主阵地,贯彻落实《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聚焦重点内容,扎实开展自检自查,查找风险隐患,及时有效防范。密切关注、定期分析机关党员干部的思想动态、苗头倾向,开展风险分析研判4次。

(2)着力推进作风效能建设。深入推进作风革命、效能革命,大力践行“三法三化”,进一步改进作风、服务基层、狠抓落实、提质增效。扎实开展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一体推进学查改,持续深入抓好学习研讨、警示教育、学习纪委监委典型案例通报等活动27次。深入推进作风革命、效能革命,落实基层减负各项要求,修订县人大常委会议事规则、评议工作办法、专题询问实施办法,持续改进文风会风,工作质效得到有力提升。落实人大常委会班子成员联系乡镇制度,加强对乡镇人大工作指导,促进各项工作依法依规开展。

(3)着力加强对外宣传展示新形象。坚持县乡两级人大协同联动,积极宣传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全过程人民民主实践、民主法治建设及人大代表履职成效,讲好新时代全过程人民民主的河口人大故事,筑牢“一公号一栏”宣传主阵地,组织开展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等系列宣讲活动,积极讲好人大故事、传递人大声音,《“五式监督”助力口岸经济发展》《“三问于民”答好基层民生卷》等40余篇被省、州级媒体转载报道。

第二部分 2025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本单位2025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5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河口瑶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25年度收入合计8166509.44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8161109.44元,占总收入的99.93%;无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5400.00元,占总收入的0.07%。

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减少1608269.31元,下降16.45%。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减少1607069.31元,下降16.45%;上下年度均无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减少1200.00元,下降18.18%。主要原因是2025年离休退休干部党支部班子成员减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河口瑶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25年度支出合计8168609.44元。其中:基本支出7479050.71元,占总支出的91.56%;项目支出689558.73元,占总支出的8.44%;无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减少1611279.31元,下降16.48%。其中:基本支出减少647972.29元,下降7.97%;项目支出减少963307.02元,下降58.28%;上下年度均无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主要原因是项目减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5年度用于保障河口瑶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7479050.71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6929361.25元,占基本支出的92.65%;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549689.46元,占基本支出的7.35%。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5年度用于保障河口瑶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689558.73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45080.00元。

河财行〔2025〕469号人大会议经费93178.76元,主要用于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办公费、印刷费、误工补贴支出;

河财行〔2025〕488号人大代表履职经费102669元,主要用于代表培训、提升履职能力等支出;

河财行〔2025〕163号001人大履职能力提升专项经费9652元,主要用于为代表提供学习资料等支出;

河财行〔2025〕481号2025年人大代表履职活动经费43200元,主要用于代表通讯、交通费用补贴;

河财行〔2025〕163号001人大代表履职活动经费19043元,主要用于代表通讯、交通费用补贴;

河财行〔2025〕262号驻村工作队员生活补助—绩效工作经费27000元,主要用于驻村工作队员生活补助方面的支出。

河财行〔2025〕262号人大业务经费-绩效工作经费183238.72元,主要用于机关日常办公方面支出;

河财行〔2025〕262-1号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经费-绩效工作经费50000元,主要用于保障残疾人就业支出;

河财行〔2025〕262-1号驻村工作队员生活补助—绩效工作经费7950元,主要用于驻村工作队员生活补助方面的支出;

河财行〔2025〕262单位自有资金7200元;主要用于机关日常办公方面支出;

河财行〔2025〕262-1号人大业务经费-绩效工作经费101047.25元,主要用于机关日常办公方面支出;

河财行〔2025〕262单位自有资金300元;主要用于退休职人员支出;

河财建〔2025〕346号信创资金45080元,主要用于购买办公设备。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河口瑶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8161109.44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91%。与上年相比减少1607069.31元,下降16.45%,完成年初预算的91.93%。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分功能分类科目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6149277.19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5.35%,完成年初预算的103.14%主要用于保障人大常委会机关日常运行,保障人民代表大会、人大常委会等各类会议召开,专题调研、代表履职服务等人大法定履职工作;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按政策正常调资、工作量较年初计划有所增加,相应项目经费支出增加,导致支出超年初预算。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902136.1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1.05%,完成年初预算的50.47%。主要用于养老保险、职业年金、失业保险等支出。

9.卫生健康(类)支出618070.07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57%,完成年初预算的94.64%。主要用于医疗保险、公务员医疗补助、大病医保支出。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4508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55%,年初无此项预算。主要用于购买办公设备;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9.住房保障(类)支出446546.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47%,完成年初预算的94.11%。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支出。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总体情况

2025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0000.00元,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20000.00元,下降100.00%

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000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

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20000.00元,下降10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减少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减少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支出决算为0.00元,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20000.00元,下降100.00%。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25年未产生因公出国出境、产生的接待费用因财政库款紧张,尚未支付。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决算减少20000.00元,下降10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减少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减少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减少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2025年未产生因公出国出境、产生的接待费用因财政库款紧张,尚未支付。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主要用于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

(三)需要说明的事项

“不存在需要说明的事项”。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河口瑶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25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549689.46元,比上年增加18491.38元,增长3.48%,主要原因是增加办公室费、会议费等支出。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会议费、公务接待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其他交通。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5年末,河口瑶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资产总额641705.07元,其中,流动资产59540.42元,固定资产449694.31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132470.34元(净值),其他资产0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156999.68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130663.92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44840项,账面原值4484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5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13838.76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13838.76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13838.76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13838.76元。(以上“政府采购工程支出”不包括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项目”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情况详见附表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情况详见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单位本年度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政府凭借国家政治权力,以社会管理者身份筹集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主要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维持国家行政职能正常运转、保障国家安全等方面。

2.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通过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统筹安排的支出。其功能分类范围主要包括:一般公共服务、公共安全、教育、科学技术、文化体育与传媒、社会保障和就业、医疗卫生、节能环保、城乡社区事务、农林水事务、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住房保障支出等。

3.基本支出: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4.项目支出: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5.“三公”经费:省直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6.机关运行经费: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7.经济科目:指政府支出按经济性质和具体用途所作的一种分类科目,具体设类、款两级。

8.功能科目:指政府支出按其主要职能活动所作的一种分类科目,主要反映政府活动的不同功能和政策目标,具体设类、款、项三级。

9.一般公共预算: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10.财政拨款收入,是指我单位从同级政府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

11.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附件【河口瑶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25年度部门决算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