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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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hkxczj/2026-003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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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河口县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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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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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6-09-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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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河口瑶族自治县司法局2025年度部门决算
河口瑶族自治县司法局2025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基本情况
三、重点工作概述
第二部分 2025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十二、国有资产使用情况表
十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十四、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十五、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第三部分 2025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1)中共河口瑶族自治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县委依法治县办)设在县司法局,接受中共河口瑶族自治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的直接领导,承担中共河口瑶族自治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具体工作,组织开展全面推进依法治县重大问题的政策研究,协调督促有关方面落实中共河口瑶族自治县委依法治县委员会决定事项、工作部署和要求等。设置县委依法治县办秘书科,负责处理县委依法治县办日常事务。县司法局的内设机构根据工作需要承担县委依法治县办有关工作,接受县委依法治县办的统筹协调。
(2)承担本系统信息化建设工作。
(3)承担统筹规划县政府立法工作的责任;负责拟订县政府中长期立法规划和年度立法工作计划;负责跟踪了解各部门对立法工作计划的落实情况,加强组织协调和督促指导,研究提出立法与改革决策相衔接的意见、措施;负责面向社会征集自治条例、单行条例制定项目建议。
(4)承担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责任;指导和督促检查县属各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依法行政工作;综合协调行政执法改革有关工作,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负责行政复议、行政应诉、行政赔偿的监督检查及协调工作。负责县政府的行政复议、行政应诉、行政赔偿案件的处理工作。
(5)承担统筹规划法治社会建设的责任;负责拟订法治宣传教育规划,组织实施普法宣传工作,组织对外法治宣传;推动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建设;指导依法治理和法治创建工作;指导调解工作,会同县人民法院指导、管理人民陪审员工作,会同县人民检察院指导、管理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工作,推进司法所建设。
(6)负责指导、管理社区矫正工作;指导刑满释放人员安置帮教工作。
(7)负责拟订全县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并指导实施,统筹和布局城乡、区域法律服务资源;指导、管理律师、法律援助、公证工作。指导、监督仲裁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
(8)规划、协调、指导法治人才队伍建设有关工作,负责本系统队伍建设。
(9)指导和监督、管理律师和社会法律咨询服务工作;负责律师行业党建工作。
(10)负责本系统警车管理工作,指导、监督本系统财务、装备、设施、场所等保障工作。
(11)承担中共河口瑶族自治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办公室具体工作。
(12)完成县委和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10个内设机构,办公室、立法科、行政执法协调监督科、行政复议与应诉科、普法与依法治理科、社区矫正管理科、公共法律服务管理科、律师工作管理科、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科、装备财务保障科、政治处。
所属单位0个。
(二)决算单位构成情况
纳入我部门2025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分别是:
1.河口瑶族自治县司法局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我部门2025年末编制内实有人员34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公务员26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0人,事业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6人,机关和事业工人2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我部门2025年末其他人员0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人员0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年末单位发放离退休费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13人(离休0人,退休13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0人。
车辆编制4辆,在编实有车辆4辆,超编0辆。
三、重点工作概述
(一)统筹协调推进法治河口建设。一是制定县委依法治县委员会2025年工作要点,分解6大类52项任务,明确责任与时限;二是通过“日常监测+年终考评”,完成全县61个部门、6个乡镇2024年度法治建设考核;三是召开专题述法会议,4家部门现场述法、27家书面述法,以“述、评、改”压实法治责任;四是针对民政、林草部门开展专项法治督察,发现并整改问题20个;五是完善2021—2025年法治政府建设台账,配合第三方评估并制定整改措施;六是开展“两规划两方案”终期评估,梳理落实情况、督促问题整改;七是践行“复议为民”,简化流程优化服务,全年收到行政复议申请24件,受理20件、不予受理4件,已办结13件、中止1件、在办7件,切实维护群众权益。
(二)抓实风险防范维护社会稳定。一是深化矛盾纠纷化解,落实新时代“枫桥经验”和党建引领多元化解“三个三”机制,印发《关于做好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指引》等文件,严格县乡村三级排查制度并建立线上调度机制,2025年指导排查2500余次,排查矛盾886件、化解855件,在办31件,成功率93.02%,落实“以奖代补”资金8.99万元;二是筑牢社区矫正防线,深化省级“智慧矫正”平台应用,以信息化核查、“一人一策”实现动态管控,推动县级矫正中心实体化运作,目前在册矫正对象79人;三是强化刑释人员帮扶,建立“三色”分级管控机制,健全与卫健、公安等部门信息互通,通过“一人一档”管理和地毯式排查,现有在册安置帮教对象979名。
(三)抓实法律服务践行法治为民。一是依托红河片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整合资源,设专窗提供“一站式”服务,接待咨询500余人次、办理公证440件(和信公证处356件、河口瑶族自治县公证处84件),保障65台法律服务机器人运行并引导群众使用“12348”终端,提升服务可及性;二是推进法律援助应援尽援,为困难群体提供咨询800余人次、办理案件449件,切实维护司法公正与社会公平;三是做实涉外法律服务,为外籍人员提供法律援助59人次、办理涉外及涉台涉澳公证47件,彰显国门司法特色。
(四)抓实执法监督提升依法行政水平。一是开展规范涉企执法专项行动,成立专班通过州县评查、单位自查完成1980余件执法案卷核查,查摆不规范问题15个,整改案件40余件,移送线索4条,制发监督文书23份,推动完善制度机制4个;二是落实云南涉企行政检查16项措施,指导27家部门编制公示检查清单和计划,全面实行“扫码入企”,杜绝乱检查、多头检查;三是推进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指导县综合行政执法局梳理169项城市管理相关处罚事项集中行使并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告。
(五)抓实普法宣传营造浓厚法治氛围。一是压实普法责任,印发年度普法要点,深化“三单一书”制度,督促57家单位按年历开展工作,制发提示单47份、督办100余次,形成闭环管理;二是突出重点普法,借节点开展集中宣传92场次、受益7.2万余人次,深化“法律7+N进”开展活动1140次、覆盖8.9万余人次,边远地区推行“双语”普法,面对面引导群众学法用法;创新校园法治“9+1+N”机制,为57所中小学、幼儿园配齐41名法治副校长,入校授课123节次实现全覆盖;三是深化普法惠民,建立留守儿童、单亲家庭未成年人、问题青少年重点人群清单,推进6家部门80名政法干警挂联48个村(社区)446个村(居)民小组,开展针对性普法。
(六)加强干部队伍建设,锻造过硬司法行政铁军。强化理论武装,制定学习培训计划,开展党组会“第一议题”学习13次、中心组研讨8次,举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读书班1期,组织干部参加省州县各类培训200余人次;修订《河口县司法局党组议事规则》,规范议事决策程序。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识别风险点15个,开展专题学习2期;开展岗位廉政风险排查,查出风险点39个并制定防控措施77条,组织参观警示教育基地1次、通报典型案例80余起、举办警示教育研讨2场,开展入职谈话、提醒谈话等各类谈心谈话43人次。
第二部分 2025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河口瑶族自治县司法局2025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5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河口瑶族自治县司法局2025年度收入合计8122255.67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7816815.67元,占总收入的96.24%;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05440元,占总收入的3.76%;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
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499652.20元,增长6.55%。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499652.20元,增长6.55%;无上级补助收入;无事业收入;无经营收入;无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无其他收入。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河口瑶族自治县司法局2025年度支出合计8142255.67元。其中:基本支出6043316.05元,占总支出的74.22%;项目支出2098939.62元,占总支出的25.78%;无上缴上级支出;无经营支出;无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514448.20元,增长6.74%。其中:基本支出减少148646.03元,下降2.40%,主要原因是:2025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减少;项目支出增加663094.23元,增长46.18%主要原因是:2025中央和省级政法纪检监察转移支付资金支出增加;无上缴上级支出;无经营支出;无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5年度用于保障河口瑶族自治县司法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6043316.05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5608702.57元,占基本支出的92.81%;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434613.48元,占基本支出的7.19%。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5年度用于保障河口瑶族自治县司法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2098939.62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元。
其他政府性基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项目经费305440元,主要用于偿还拖欠企业账款支出。
基层司法业务补助项目经费300000元,主要用于抵边民族团结进步示范村规范化人民调解室。
省级“智慧矫正中心”实体化运行项目经费150000元,主要用于规范智慧矫正中心建设。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河口瑶族自治县司法局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7816815.67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6.00%。与上年相比增加194212.20元,增长2.55%,完成年初预算的120.29%。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分功能分类科目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246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31%,完成年初预算的410.00%,主要用于慰问退休职工经费;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2025年春节及重阳节慰问退休干部职工。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4.公共安全(类)支出6408963.7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1.99%,完成年初预算的137.31%,主要用于司法行政运行、司法基层业务、普法宣传、公共法律服务等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年初预算项目数不包含上级转移支付项目数。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560430.0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17%,完成年初预算的59.91%,主要用于支付退休人员经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工伤保险缴费;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财政困难职业年金未全部缴纳。
9.卫生健康(类)支出475424.81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08%,完成年初预算的99.70%,主要用于医疗保险等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新招录入员3人。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9.住房保障(类)支出347397.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44%,完成年初预算的84.27%,主要用于缴纳在职人员住房公积金;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实际缴纳的公积金测算基数与年初预算系统测算不一致。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总体情况
2025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86000.00元,决算为80309.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3.18%;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11409.00元,增长16.56%。
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42000.00元,决算为73475.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91.49%,完成年初预算的51.74%;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44000.00元,决算为6834.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8.51%,完成年初预算的15.53%。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19575.00元,增长36.3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8166.00元,下降54.44%;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6834.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减少8166.00元,下降54.44%;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减少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86000.00元,支出决算为80309.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3.18%,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11409.00元,增长16.56%。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42000.00元,决算为73475.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1.74%;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44000.00元,决算为6834.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5.53%。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严格控制“三公”经费开支。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减少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减少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19575.00元,增长36.3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8166.00元,下降54.44%,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6834.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减少6834元,下降54.44%;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ETC支出增加、车辆燃油费增加、开展全州社区矫正交叉检查工作等支出。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4辆。主要用于社区矫正、人民调解、安置帮教、普法宣传等业务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1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58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开展全州社区矫正交叉检查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涉外法律服务和公共法律服务走访等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三)需要说明的事项
不存在需要说明的事项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河口瑶族自治县司法局2025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14613.48元,比上年增加9690.98元,增长2.39%,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公用经费支出增加。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展日常业务工作所需的水电费、办公费、电话费等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5年末,河口瑶族自治县司法局资产总额4281263.09元,其中,流动资产16316.15元,非流动资产4264946.94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其他资产0元。与上年相比,本年固定资产增加292415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5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42030.87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93108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48922.87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342030.87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342030.87元。(以上“政府采购工程支出”不包括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项目”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详见附表GK13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详见附表GK14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详见附表GK15
(四)部分项目涉密未公开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1.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2.一般公共预算:指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3.财政拨款收入:是指我单位从同级政府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
附件【河口瑶族自治县司法局2025年度部门决算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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