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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hkxczj/2025-007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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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河口县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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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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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5-09-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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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河口瑶族自治县乡村振兴局2024年度部门决算
监督索引号53253200432801000
河口瑶族自治县乡村振兴局2024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三、重点工作概述
第二部分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1)宣传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州、县党委、政府关于扶贫开发和脱贫攻坚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结合我县实际拟订全县扶贫开发和脱贫攻坚的政策、措施,拟订全县扶贫开发和脱贫攻坚中长期规划、深度贫困地区脱贫规划和年度计划,并负责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2)会同有关部门研究拟订我县财政扶贫资金使用分配方案,并对全县扶贫项目执行和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管理,组织督促检查、工作指导、考核验收等工作。
(3)组织开展扶贫开发和脱贫攻坚调查研究,研究提出扶贫政策措施建议,为县委、县政府决策提供依据;提请河口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及时研究和协调解决全县扶贫开发和脱贫攻坚中的重大问题;负责全县的贫困状况监测和扶贫统计工作。
(4)负责统筹协调和指导金融扶贫工作,会同有关部门落实县级财政贴息资金和风险资金。
(5)宣传发动社会各界参与扶贫开发和脱贫攻坚,负责州级机关企事业单位定点扶贫的协调和服务工作;指导、协调县级机关企事业单位、驻县单位定点扶贫工作;负责社会各界捐赠扶贫资金、物资的管理使用。
(6)承担同上级扶贫部门的业务联系,为河口县扶贫开发工作争取项目资金和政策支持。
(7)承担河口县南部山区综合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的职责,负责处理日常工作,编制总体规划和年度实施计划,并做好统筹协调和服务工作;根据领导小组安排对目标任务完成情况组织考核验收。
(8)完成县委、县政府和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任务。(重组后新三定方案未下达,部门职能职责沿用重组前三定方案执行)
二、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6个内设机构,包括:综合科、政策法规科、项目规划与产业金融科(南部开发科)、社会扶贫科(驻村扶贫工作队管理科)、行业扶贫科、督查和考评科。
所属单位1个,分别是:河口县精准扶贫管理中心
(二)决算单位构成情况
纳入我部门2024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是河口瑶族自治县乡村振兴局。
纳入我部门2024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与我部门所属单位范围保持一致。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我部门2024年末编制内实有人员12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公务员2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0人,事业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10人,机关和事业工人0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我部门2024年末其他人员0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人员0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2人(离休0人,退休2人)。
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超编0辆。
三、重点工作概述
1.抓实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帮扶。一是明确监测底线。制发《关于调整确定全县2024年度防返贫监测范围的通知》,明确家庭年人均纯收入8700元为河口县2024年度防返贫动态监测工作的监测底线。二是加强政策宣传力度。在2023年防止返贫监测对象申报政策“明白纸”和帮扶政策“明白纸”内容基础上进行更新,做到“申报政策覆盖所有农户、帮扶政策覆盖所有监测对象”。三是实行按月监测预警机制。今年以来,共召开县级防止返贫动态监测联席会议13次,针对监测对象中新增的47户146人,及时制定“一户一策”帮扶措施;风险稳定消除8户28人。四是管好用好“政府救助平台”。截至2024年12月30日,群众通过“一部手机办事通”和微信小程序平台共申请救助事项1871件,已办结1870件,办结率99.95%,无超时件。五是提升数据质量。根据“全国防止返贫监测和衔接推进乡村振兴信息系统和云南省脱贫人口收入监测系统”数据质量评估清洗规则,常态化对系统数据进行筛查,举一反三核查清洗,全面提升数据质量。2024年以来,全县共核实修改系统问题数据25528条。
2.加大产业就业帮扶力度。一是抓牢稳岗就业促增收。截至目前,全县农村脱贫劳动力转移就业6125人,完成年度指标任务6000人的102.08%,实现有劳动力的家庭至少有1人就业。二是抓实“雨露计划”毕业生就业。2024年享受“雨露计划”补助毕业生88人(升学、参军等17人非劳动力),完成转移就业64人,转移就业率90.14%。三是开展就业帮扶车间吸纳安置就业。鼓励就业帮扶车间优先吸纳脱贫劳动力,带动周边劳动力实现就近就地就业促增收。截至目前,河口县建立就业帮扶车间3个,累计吸纳农村劳动力332人次(其中,脱贫劳动力315人次),发放吸纳就业补贴33180元。四是加强公益性岗位监督管理。按照“谁用人、谁管理”的原则,做好乡村公益性岗位在岗人员管理,避免“变相发钱”,防止福利化倾向。截至11月30日,河口县开发安置乡村公益性岗位995人,同比增加3人;累计发放补贴849.84万元。五是做好返乡脱贫劳动力再就业。截至目前,河口县脱贫劳动力返乡172人,再就业152人(其中:再次外出务工23人、就近就地创业129人),再就业率88.37%(其他因在家发展产业,未选择外出务工)。六是抓好产业发展。目前,全县共收到2024年度各级衔接资金4899万元,安排项目31个,其中产业项目18个,已完工11个、完工率61.11%。七是加大扶志扶智力度。截至12月2日,全县累计开展农村劳动力各类培训4001人次,完成指标任务1900人次的210.58%,其中脱贫劳动力(含监测对象)培训1775人次,完成指标任务1500人次的118.33%;全县20个脱贫村共培养62名致富带头人。
3.规范项目资金管理使用。一是抓实衔接资金项目推进。2024年全县共收到各级衔接资金5754万元,安排项目50个,目前已全部开工,已完工32个,资金支出5068.21万元,支出率88.08%;1—4季度衔接资金支出进度分别达26.26%、51.53%、76.02%、99.45%,已达中央和省级要求支出序时进度。二是加强帮扶项目资产后续管理。河口县2013—2023年共有项目资产3996个,形成资产原值171606.45万元,其中,到户资产259个,资产原值23366.22万元;公益性资产3712个,资产原值143430.23万元;经营性资产25个,资产原值4810万元,已全部完成登记、确权、移交。
4.加强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一是抓实稳岗就业。易地搬迁脱贫劳动力2372人,转移就业2135人,转移就业率达90.01%,有劳动力和就业意愿家庭均实现至少1人就业,确保搬迁群众“稳得住、有就业、逐步能致富”。二是完善配套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全县安置区依托原有或配套设置幼儿园15个、小学13个、初中5个、卫生室19个、农贸市场10个、养老服务中心11个;已配套建设活动室26个、室外活动场地26个、公厕36个、养殖小区16个,学校、医疗卫生服务设施基本齐全,搬迁群众公共服务得到基本保障。三是抓好社区治理及搬迁群众社会融入。在各集中安置区建立基层党组织25个,制定村规民约,选举26名楼长片长,配备49名社区干部,共同监督管理社区,教育引导搬迁农户摒除陈规陋习,养成良好生活习惯,营造爱护环境、文明礼让、健康向上的生活环境。
5.紧盯短板问题抓实整改。一是对标省级2023年度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考核评估反馈问题,认领11个方面26项问题,制定整改措施68条,印发《中共河口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河口县2023年度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考核评估反馈问题整改方案的通知》(河农领发〔2024〕1号),有序推进问题整改。截至目前,所有问题均完成整改销号。二是2023年度州对县乡村振兴实绩考评反馈问题6项,根据《中共河口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河口县2023年度州对县乡村振兴实绩考评(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耕地保护、粮食安全)指标考评整改方案的通知》要求,扎实推进整改工作,截至目前,所有问题均完成整改销号。三是州第三调研组采取“四不两直”方式赴河口县调研,发现疑似问题5个方面9项问题,截至目前,所有问题均完成整改销号。
(四)抓实助农增收“促成效”。全县2024年四季度脱贫人口及监测对象家庭人均纯收入18422.99元,与去年同期增长13.91%。一是缩小收入差距。河口县2024年三季度脱贫人口和监测对象家庭人均纯收入13630.37元、增幅13.3%,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14376元,增幅8.7%,脱贫人口和监测对象人均纯收入增速高于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速4.6个百分点。二是聚焦重点人群促增收。2024年四季度监测对象收入增速16.02%、搬迁脱贫人口收入增速15.91%,均高于本地脱贫人口收入平均增速14.05%;2023年全省脱贫人口中的收入最低20%脱贫户(河口县691户),2024年四季度收入下降29户,占比4.34%,低于全省平均水平。三是收入来源稳定、可持续。2024年四季度有劳动能力的脱贫人口和监测对象生产经营性纯收入和工资性收入之和占人均纯收入的比重为89.08%,较去年88.64%上升0.44个百分点。
第二部分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河口瑶族自治县乡村振兴局本年度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的收入,也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机构改革绩效工作合并入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2024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2024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2024年度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河口瑶族自治县乡村振兴局2024年度收入合计3604204.18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604204.18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
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减少3182873.57元,下降46.90%。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减少1595433.57元,下降30.68%;上级补助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事业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经营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其他收入减少1587440.00元,下降100.00%。主要原因是:1.机构改革,县乡村振兴局合并入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人员工资减少。2.项目减少,桥头乡下湾子村电力设施项目资金-烟草公司捐赠收入1500000元;瑶山乡梁子村基础设施改造项目资金-红河农信社捐赠收入86000元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河口瑶族自治县乡村振兴局2024年度支出合计3604204.18元。其中:基本支出814513.56元,占总支出的22.60%;项目支出2789690.62元,占总支出的77.40%;上缴上级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
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减少3182033.57元,下降46.89%。其中:基本支出减少1618883.95元,下降66.53%;项目支出减少1563149.62元,下降35.91%;上缴上级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经营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1.机构改革,县乡村振兴局合并入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人员工资减少。2.项目减少,桥头乡下湾子村电力设施项目资金-烟草公司捐赠收入1500000元;瑶山乡梁子村基础设施改造项目资金-红河农信社捐赠收入86000元。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河口瑶族自治县乡村振兴局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814513.56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740185.62元,占基本支出的90.87%;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74327.94元,占基本支出的9.13%。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河口瑶族自治县乡村振兴局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2789690.62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元。
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2789690.62元,主要用于小额信贷项目和雨露计划项目的实施。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河口瑶族自治县乡村振兴局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604204.18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00%。与上年相比增加1595433.57元,下降30.68%,完成年初预算的133.50%。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08886.95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02%,完成年初预算的30.30%;主要用于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费、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等;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县乡村振兴局合并入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支出减少。
9.卫生健康(类)支出88294.67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45%,完成年初预算的34.41%。主要用于基本医疗保险、公务员医疗保险、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县乡村振兴局合并入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支出减少。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2.农林水(类)支出3359336.5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3.21%,完成年初预算的176.45%。主要用于行政运行、事业运行、其他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县乡村振兴局合并入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支出减少。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9.住房保障(类)支出47686.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32%,完成年初预算的26.76%。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县乡村振兴局合并入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支出减少。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000.00元,决算为300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51829.00元,下降94.53%。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000.00元,决算为300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100.00%,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51829.00元,下降94.53%;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300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减少51829.00元,下降94.53%;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000.00元,支出决算为300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51829.00元,下降94.53%。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000.00元,决算为300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51829.00元,下降94.53%,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300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本单位加强支出控制,厉行节约,缩减公务接待支出。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0个,累计0.0人次。
2.购置车辆0.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5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0批次),接待人次36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0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0批次,接待人次0.0人。
(三)需要说明的事项
本单位不存在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第四部分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河口瑶族自治县乡村振兴局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74327.94元,比上年减少32810.97元,下降30.62%,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县乡村振兴局合并入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支出减少。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行政单位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4年末,河口瑶族自治县乡村振兴局资产总额6542134.04元,其中,流动资产6542134.04元,固定资产0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0元(净值),其他资产0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141236.6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134840.5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4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00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本单位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1.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2.一般公共预算:指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3.政府性基金预算:指对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一定期限内向特定对象征收、收取或者以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特定公共事业发展的收支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应当根据基金项目收入情况和实际支出需要,按基金项目编制,做到以收定支。
4.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职工工资、离退休费、医疗费、住房公积金等人员经费及办公费、水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5.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各项开支。
监督索引号53253200432801111
附件【河口瑶族自治县乡村振兴局20250918032249157.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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