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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5
  • 索引号
    hkxczj/2025-00056
  • 发布机构
    河口县财政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5-02-07
  • 时效性
    有效

河口瑶族自治县民政局2025年预算公开

监督索引号53253200231400000

河口瑶族自治县民政局2025年预算公开

目录


第一部分 河口瑶族自治县民政局2025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河口瑶族自治县民政局2025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基本支出预算表(人员类、运转类公用经费项目)

八、项目支出预算表(其他运转类、特定目标类项目)

九、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级下达)

十、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二、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三、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四、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五、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六、新增资产配置表


河口瑶族自治县民政局2025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一)贯彻落实河口瑶族自治县民政局事业发展规划和政策,起草有关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草案,制定部门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二)承担依法对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等社会组织进行登记管理和监察的责任,指导和监督全县社会团体、社会服务机构等社会组织的登记管理工作。负责县级新登记成立无业务主管单位的社会组织和县一级与行政机关脱钩后的行业协会商会的党建工作。

(三)贯彻落实社会救助政策、标准,统筹社会救助体系建设,负责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和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

(四)贯彻落实行政区划管理政策和行政区域界线、地名管理办法,负责行政区划设立、撤销、命名、变更和政府驻地的迁移审核报批工作,组织、指导行政区域界线的勘定和管理工作,负责有关地名命名、更名的审核报批工作。

(五)贯彻落实婚姻管理政策并组织实施,推进婚俗改革。

(六)贯彻落实殡葬管理政策和服务规范,推进殡葬改革;负责经营性公墓的报批和管理。

(七)承担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统筹推进、督促指导、监督管理养老服务工作,按照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政策及标准组织实施,承担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工作,综合协调、督促指导、组织推进老龄事业发展。

(八)贯彻落实残疾人权益保护政策,统筹推进残疾人福利事业发展规划。

(九)贯彻落实儿童福利、孤弃儿童保障、儿童收养、儿童救助保护政策、标准,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和困境儿童保障制度。

(十)贯彻落实慈善事业发展政策,指导社会捐助工作,负责福利彩票管理工作。

(十一)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二)职能转变。县民政局应强化基本民生保障职能,为困难群众、孤老孤残孤儿等特殊群体提供基本社会服务,促进资源向薄弱地区、领域、环节倾斜。

(十三)有关职责分工。

1.与县卫生健康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县民政局负责统筹推进、督促指导、监督管理养老服务工作,承担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工作。县卫生健康局负责拟订应对人口老龄化、医养结合政策措施,综合协调、督促指导、组织推进老龄事业发展,承担老年疾病防治、老年人医疗照护、老年人心理健康与关怀服务等老年健康工作。

2.与县自然资源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县民政局会同县自然资源局组织编制公布行政区划信息的河口瑶族自治县行政区划图。

3.与县医疗保障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县民政局、县医疗保障局建立沟通协调机制。县民政局负责重点医疗救助对象的分类认定(即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和特困供养人员的认定),定期将认定信息提供县医疗保障局,县医疗保障局及时组织开展医疗救助工作。

(二)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7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社会救助科、社会事务科、养老服务和老龄工作科、儿童福利科、区划地名科、社会组织管理科,所属单位5个,分别是:

1、河口瑶族自治县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管理中心(河口瑶族自治县居民经济状况核对中心、河口瑶族自治县低收入家庭认定指导中心)

2、河口瑶族自治县农村中心敬老院(河口瑶族自治县老年公寓、河口瑶族自治县社会福利中心、河口瑶族自治县光荣院)

3、河口瑶族自治县殡仪馆

4、河口瑶族自治县婚姻登记管理中心

5、河口瑶族自治县城市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站

(三)重点工作概述

2025年,河口瑶族自治县民政局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切实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政工作的重要论述贯彻落实到民政工作各领域全过程,按照“强基础、争突破、勇创新”的民政工作思路,强化战略思维、改革思维、系统思维、创新思维,坚持尽力而为、量力而行,新字当头、实字托底,持续巩固拓展优势,加快补齐短板弱项,努力推动全县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开创新局面。一是着力健全分层分类社会救助体系,实现“人找政策”和“政策找人”相互结合双管齐下,深入开展社会救助“物质+服务”试点工作。二是着力提升儿童权益保护和关心关爱工作质量,持续规范困境儿童基本生活、助医、助学等补助资金的管理使用,多层次抓牢留守儿童、困境儿童关爱保护工作。三是着力完善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稳步推进农村区域养老服务中心、特殊困难老年人居家适老化改造等项目建设,积极开展特殊困难老年人、留守老人巡访关爱服务。四是着力引导社会组织发挥积极作用,加强党对社会组织的领导,促进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五是着力优化社会事务管理服务,有序推进全县殡葬改革工作,全面提升婚姻登记管理水平,持续完善残疾人、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帮扶。六是着力提高区划地名管理服务水平,审慎稳妥推进行政区划工作,持续提升地名管理服务水平,深化平安边界建设。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5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0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0个。截至2024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29人,其中:行政编制7人,工勤人员编制1人,事业编制21人。在职实有29人,其中: 财政全额保障29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15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15人。

车辆编制2辆,实有车辆2辆,超编0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5年部门财务总收入15,402,801.22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14,723,856.67元,政府性基金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元,事业收入0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元,上级补助收入0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元,其他收入678,944.55元。

与上年对比减少2,185,474.75元,主要原因分析机构改革,基层政权科调至社工部,与之相关资金减少,低保人数相对减少,其他收入减少。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5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 15402801.22元,其中:本年收入15402801.22元,上年结转收入0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4723856.67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元。

与上年对比减少2185474.75元,主要原因分析机构改革,基层政权科调至社工部,与之相关资金减少,其他收入减少。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5年部门预算总支出 15,402,801.22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 14,723,856.67元,其中:基本支出13,053,567.83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138,037.06,主要原因分析单位人员增加,农村低保、残疾人认定人数增加、特困人数增加,导致基本支出增加;项目支出1,670,288.84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95,188.84,主要原因分析将单位人员增加,敬老院供养人员增加。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主要用于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01类)组织事务(32款)其他组织事务支出(99项)2025年预算为9,000.00元主要用于中国共产党组织部门的事务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类)民政管理事务(02款)行政运行(01项)2025年预算数为1,092,870.62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的基本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类)民政管理事务(02款)其他民政管理事务支出(99项)2025年预算数为2,638,426.00元,主要用于除行政运行、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机关服务、社会组织管理、行政区划和地名管理、老龄事务以外其他用于民政管理事务的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05款)行政单位离退休(01项)2025年预算数为1,311,589.44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05款)事业单位离退休(02项)2025年预算数为177,976.20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05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05项)2025年预算数为456,435.68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类)社会福利(10款)儿童福利(01项)2025年预算数为66,240.00元,主要用于对儿童提供福利服务方面的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类)社会福利(10款)老年福利(02项)2025年预算数为893,400.00元,主要用于对老年人提供福利服务方面的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类)社会福利(10款)殡葬(04项)2025年预算数为1,033,600.00元,主要用于殡葬管理和殡葬服务方面的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类)残疾人事业(11款)残疾人生活和护理补贴(07项)2025年预算数为2,852,604.00元,主要用于困难残疾人生活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类)最低生活保障(19款)城市最低生活保障金支出(01项)2025年预算数为1,134,800.04元,主要用于城市最低生活保障金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类)最低生活保障(19款)农村最低生活保障金支出(02项)2025年预算数为195,451.92元,主要用于农村最低生活保障金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类)特困人员救助供养(21款)城市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支出(01项)2025年预算数为682,980.00元,主要用于城市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类)特困人员救助供养(21款)农村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支出(02项)2025年预算数为1,316,616.00元,主要用于城市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9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9项)2025年预算数为13,338.91元,主要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

卫生健康支出(210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11款)行政单位医疗(01项)2025年预算数为91,299.36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

卫生健康支出(210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11款)事业单位医疗(02项)2025年预算数203,894.71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

卫生健康支出(210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11款)公务员医疗补助(03项)2025年预算数为193,824.62元,主要用于财政部门安排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

卫生健康支出(210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11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99项)2025年预算数为26,554.17元,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医疗保险方面支出。

住房保障支出(221类)住房改革支出(02款)住房公积金(01项)2025年预算数为332,955.00元,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五、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5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26,00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26,000.00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河口瑶族自治县民政局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51,300.00元,上年减少300元,下降0.58%,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河口瑶族自治县民政局2025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元,较上年增加0元,增长0%,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较上年无变化。

(二)公务接待费

河口瑶族自治县民政局2025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24,300.00元,较上年减少300元,下降1.2%,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20次,共计接待243人次。

较上年减少300元,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逐年减少“三公”经费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河口瑶族自治县民政局2025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27,000.00元,较上年无变化,增长0%。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7,000.00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

较上年无变化,主要原因公务车老旧,维修维护成本较高。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本年财政预算安排河口瑶族自治县民政局8个项目资金共计2,349,233.39元。

2025年春节走访慰问活动经费:用于2025年春节即将到来,为认真做好春节走访慰问活动相关工作,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决定开展2025年春节走访慰问活动。

2025年河口瑶族自治县殡葬惠民补助经费主要用于为加快推进我县殡葬改革工作,县委、县政府制定印发了《河口瑶族自治县加快推进全县殡葬改革工作的实施意见》《河口瑶族自治县殡葬管理办法(试行)》,根据工作安排,我县殡葬改革从2022年6月1日正式启动,为顺利推进殡葬改革各项工作。

2025年敬老院集中供养老人补贴资金主要用于提高敬老院服务,扎实做好河口瑶族自治县养老服务工作,中心敬老院集中供养9位特困人员,其中:1位完全丧失自理能力,8名老人部分丧失自理能力。根据云民社救〔2018〕17号文件《关于进一步做好农村特困人员供养服务机构。(农村敬老院)有关工作的通知》,要将政府举办的农村敬老院运转所需资金列入财政预算,保障机构正常运转,稳定地为入住人员提供相应服务。

2025年民政事务管理——绩效工作经费主要用于单位依据职能及绩效目标,开展业务工作所需各项费用;为完成向上争取资金、固定资产投资、非税收入计划发生的相关费用。

2025年社会救助政府购买服务经费通过社会救助购买服务充实基层社会救助力量,切实增加社会救助服务有效供给,提高服务质量和效率,进一步加强基层民政服务能力建设,强化服务功能,健全服务体系,提升服务效能,为困难群众提供更高质量的救助服务。

2025年乡村振兴驻村工作队队员工作经费——绩效工作经费:主要用于单位按照每人每年5,000.00元标准,为本单位选派的每名驻村干部安排工作经费。工作经费主要用于为当地困难群众办实事好事的补助费、办公费、培训费、差旅费等。

2025年乡村振兴驻村工作队队员生活补助——绩效工作经费乡村振兴驻村工作队队员生活补助——绩效工作经费:主要用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任务需要,切实做好“建强村党组织、巩固脱贫成果、推进强村富民、提升治理水平、为民办事服务”5项职责任务。

非财政拨款资金主要用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关于“政府的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应当纳入预算”的规定,各预算部门应将本单位所有收支纳入预算管理。预算单位2024年以前实有资金专用账户(往来款专户)中实行专户管理的收费收入形成的结转结余继续保留在预算单位实有资金专用账户(往来款专户)使用,并加快支出进度,于2025年使用完毕。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由财政拨款形成的部门收入。按现行管理制度,部门预算中反映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

2、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

3、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4、“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差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接待支出。

5、残疾人“两项”补贴:指残疾人生活补贴和护理补贴。(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河口瑶族自治县民政局2025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247,776.78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6,786.18元,主要原因分析我局人员相较于上年年末增加。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河口瑶族自治县民政局资产总额42,616,432.84元,其中,流动资产5,507,221.68元,固定资产37,109,211.16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8,463,798.07元,无形资产0元,其他资产28,645,413.09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322,558.34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1,065,054.66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28,610,291.55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18项,账面原值84,7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资产使用收入0元,其中出租资产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元。鉴于截至2024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4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4年12月资产月报数。

监督索引号53253200231400111





附件【118001 河口瑶族自治县民政局20250206054105525.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