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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hkxczj/2025-000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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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河口县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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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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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5-02-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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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河口瑶族自治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2025年预算公开
监督索引号53253200131200100000
河口瑶族自治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2025年预算公开
目录
第一部分 河口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2025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河口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2025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基本支出预算表(人员类、运转类公用经费项目)
八、项目支出预算表(其他运转类、特定目标类项目)
九、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级下达)
十、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二、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三、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四、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五、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六、新增资产配置表
河口瑶族自治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2025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森林警察大队是保护生态环境、食品药品、知识产权、森林草原、生物安全的主力军,保护好我县生物多样性,预防和查处森林火灾案件,打击边境地区走私、运输、收购、贩卖木材、象牙等珍贵、濒危野生动植物及其制品,打击环食药领域违法犯罪活动等各类违法犯罪,保护好河口生态长城,提升河口打击处理环食药领域犯罪的能力和水平。为我县生态文明排头兵建设提供保障,努力为河口人民留下碧水蓝天,构筑西南生态安全屏障。
(二)机构设置情况
河口瑶族自治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共设置4个内设机构,包括:森林警察大队综合勤务室、森林警察大队一中队(生态环境犯罪侦查中队)、森林警察大队二中队(食品药品犯罪侦查中队)、森林警察大队三中队(知识产权和制售伪劣商品犯罪侦查中队)。
无所属单位。
(三)重点工作概述
1.继续以高度责任感和使命感做好森林防火工作,切实发挥森林公安在森林防火工作中的职能作用,加大森林防火巡查和宣传力度,加强对重点时段、重点人员、重点地区的管理,加大对火灾肇事者的打击力度。
2.抓好源头管理工作,积极配合其他林业行政执法部门加强巡逻管护和对林区护林员的管理教育工作,对治安秩序较乱和乱砍滥伐的重点地区,深入下去进行广泛发动群众建立信息网络,及时掌握林区动态,堵住源头,减少案件发生。
3.加大保护森林和野生动植物资源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积极深入到林区群众中进行交流,及时掌握林区动态,争取更多群众对森林公安工作的认可和支持,为以后的工作打下坚实的基础。
4.加大对各种涉林违法犯罪的打击力度,针对突出的问题和季节性的违法犯罪行为开展专项打击、专项治理,通过专项打击治理,依法惩治违法犯罪分子,震慑不法之徒,以减少违法犯罪活动。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5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0个。截至2025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11人,其中:行政编制11人,工勤人员编制0人,事业编制0人。在职实有7人,其中: 财政全额保障7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5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5人。
车辆编制2辆,实有车辆2辆,超编0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5年部门财务总收入3071295.52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3071295.52元,政府性基金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元,事业收入0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元,上级补助收入0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元,其他收入0元。
与上年对比财务总收入减少707322.24元,主要原因分析2025年比上年在职人员减少1人,辅警经费预算按照实有编制测算,相应人员经费、公用经费及绩效经费减少。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5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 3071295.52元,其中:本年收入3071295.52元,上年结转收入0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3071295.52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元。
与上年对比财务总收入减少707322.24元,主要原因分析2025年比上年在职人员减少1人,辅警经费预算按照实有编制测算,相应人员经费、公用经费及绩效经费减少。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5年部门预算总支出 3071295.52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 3071295.52元,其中:基本支出3071295.52元,与上年对比财务总收入减少707322.24元,主要原因分析2025年比上年在职人员减少1人,辅警经费预算按照实有编制测算,相应人员经费、公用经费及绩效经费减少;项目支出268425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882839.8元,主要原因分析2025年将2024年一部分项目支出调整到基本支出。。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主要用于人员经费、公用经费等支出,详情如下:
2013299其他组织事务支出3000元,主要用于退休公用经费;
2040201行政运行1176341.44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的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及公用经费等支出;
204020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1088104.68元,主要用于辅警人员的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及公用经费等支出;
2040299其他公安支出268425元,主要用于警务辅助人员经费,包括工资、五险及伙食补助等
2080501行政单位离退休163167元,主要用于离退休人员工资;
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38057.6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的养老保险;
2080801死亡抚恤支出11472元,主要用于遗属补助经费;
2101101行政单位医疗60157.02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医疗保险;
2101103公务员医疗补助60526.2元,主要用于医疗补助;
2101199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7496.58元,主要用于大病医疗保险;
2210201住房公积金94548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公积金补助。。
五、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无。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0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河口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76000元,较上年减少254000元,下降76.97%,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河口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2025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元,较上年增加0元,增长0%,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二)公务接待费
河口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2025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46000元,较上年减少4000元,下降8%,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20次,共计接待200人次。
减少的原因: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要求,厉行节约,控制公务接待费支出。。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河口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2025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30000元,较上年减少250000元,下降89.29%。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较上年减少250000元,下降1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0000元,较上年增加0元,增长0%。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河口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2025年本级项目支出共有4项,安排项目资金268425元,其中:警务辅助人员公用经费65000元,野生动植物保护工作—绩效工作经费32200元,民、辅警战时伙食保障经费147825元,警务辅助人员装备服装经费23400元。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由财政拨款形成的部门收入。按现行管理制度,部门预算中反映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
2.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
3.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4.“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差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接待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河口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2025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148661.44元,与上年对比,减少177438.56元,下降54.41%,主要原因是2025年预算将一部分经费调出机关运行经费。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河口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资产总额3778862.09元,其中,流动资产337530.09元,固定资产3281332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160000元,其他资产0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681425.08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750091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资产使用收入0元,其中出租资产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元。鉴于截至2024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4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4年12月资产月报数。
监督索引号53253200131200100111
附件【111002 河口瑶族自治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20250206034122990.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