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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hkxczj/2025-00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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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河口县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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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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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5-0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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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河口县2025年政府预算公开
监督索引号53253200600010000
河口县2025年政府预算公开
目 录
一、财政预算报告(河口瑶族自治县2024年地方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及2025年地方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
二、河口瑶族自治县2024年地方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25年地方财政预算(草案)情况表(附件)
三、河口县2025年政府预算公开套表(附件)
四、河口县2025年三公预算经费情况说明
五、河口县2025年财政预算转移支付情况说明
六、河口县2025年预算政府债务情况说明
七、河口县2025年重大政策和重点项目等绩效目标说明
八、财政名词解释
河口瑶族自治县2024年地方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及2025年地方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
各位代表:
受县人民政府委托,现将河口县2024年地方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及2025年地方财政预算(草案)提请县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审查,并请各位代表及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一、2024年地方财政预算预计执行情况
2024年,在县委的正确领导下,在县人大、县政协的监督支持下,县政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及中央和省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县委的决策部署,扎实履行财政职能,全力服务县域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实现全县财政收支总体平衡。
(一)2024年财政预算收支预计执行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执行情况。2024年,全县财政总收入完成39,923万元,为年初预算数的91.5%,为调整预算数的100.0%,同比减少2,005万元,下降4.8%。主要是高创人才服务(红河)有限公司、云南云集合商贸有限公司、云南工程建设总承包股份有限公司等企业的销售量减少、项目完工导致税源减少。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30,071万元,为年初预算数的92.9%,为调整预算数的100.2%,同比减少894万元,下降2.9%。其中,税收收入完成12,23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40.7%,为年初预算数的69.2%,为调整预算数的93.7%,同比减少3,946万元,下降24.4%;非税收入完成17,83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59.3%,为年初预算数的121.6%,为调整预算数的105.2%,同比增加3,052万元,增长20.6%。
2.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执行情况。2024年,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210,457万元,为年初预算数的95.8%,为调整预算数的100.0%,同比减少1,263万元,下降0.6%。
3.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平衡情况。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30,071万元,上级补助收入152,989万元,地方政府债券转贷资金2,700万元,调入资金3,126万元,上年结转31,995万元,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822万元,区域间转移性收入175万元,收入方总计221,878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210,457万元,上解上级支出4,175万元,地方政府性债券转贷还本3,000万元,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57万元,结余结转4,189万元,支出方总计221,878万元。收支相抵,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平衡。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预计执行情况
1.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执行情况。2024年,政府性基金收入完成12,717万元,为年初预算数的52.2%,为调整预算数的100.6%,同比减少10,381万元,下降44.9%。
2.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执行情况。2024年,政府性基金支出完成47,035万元,为年初预算数的278.2%,为调整预算数的98.2%,同比减少65,151万元,下降58.1%。
3.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平衡情况。政府性基金收入完成12,717万元,上级补助收入23,526万元,上年结余900万元,地方政府专项债券收入37,758万元,收入方合计74,901万元;政府性基金支出完成47,035万元,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还本支出18,058万元,上解上级支出完成395万元,调出资金支出2,126万元,结转下年支出7,287万元,支出方总计74,901万元。收支相抵,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平衡。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预计执行情况
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执行情况。国有资本经营收入完成6万元,主要是收到省级补助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资金6万元,收入方总计6万元。
2.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执行情况。国有资本经营支出完成0万元。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平衡情况。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完成6万元,收入方总计6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支出0万元,年终结转下年支出6万元,支出方总计6万元。收支相抵,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平衡。
(四)社会保险基金预算预计执行情况
1.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执行情况。2024年,全县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完成95,402万元,为年初预算数的100.8%,同比增加6,155万元,增长6.9%。主要原因:一是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上级补助收入增加4,966万元。二是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财政补助收入增加3,424万元。三是城乡基本医疗保险、工伤、失业保险保费收入增加460万元。
2.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执行情况。2024年,全县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完成93,399万元,为年初预算数的99.9%,同比增加3,277万元,增长3.6%。主要原因:一是由于退休人数增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支出随之增加。二是城乡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和机关事业基本养老调整待遇支出增加。三是城镇职工基本医疗、城乡基本医疗上解上级支出增加。
3.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支平衡情况。2024年,全县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95,402万元,上年年末滚存结余12,279万元,收入合计107,681万元;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合计93,399万元。收支相抵,年终滚存结余14,282万元。
以上均为快报数,待与上级结算后,部分数据会有所变化。
(五)地方政府性债务情况
1.地方政府债务限额。根据《红河州财政局关于下达2024年地方政府专项债券(一至六期)转贷资金的通知》(红财债发〔2024〕30号)《红河州财政局关于下达2024年云南省政府专项债券(七至八期)转贷资金的通知》(红财债发〔2024〕36号)《红河州财政局关于下达2024年第二批新增地方政府专项债务额度的通知》(红财债发〔2024〕37号)等相关文件规定,河口县2024年政府债务限额为488,342万元,其中:一般债务限额51,963万元,专项债务限额436,379万元。
2.地方政府债务余额。2024年河口县政府债务余额为483,913万元,其中:一般债务余额50,613万元;专项债务余额432,514万元;政府或有债务786万元。
3.债务还本付息情况。2024年,全县到期债务本息13,676万元,已偿还到期本息13,676万元,其中:本金3,700万元(申请再融资债券资金偿还3,300万元,预算安排偿还本金400万元);利息9,976万元(预算安排偿还一般债券利息1,494万元,专项债券利息8,482万元)。
(六)“三保”保障情况
2024年,我县在预算执行过程中,优先保障“三保”支出。2024年“三保”支出87,008万元,为年初预算数的99.3%,为调整预算数的100.8%,其中:“保基本民生”支出17,890万元,为调整预算数的105.3%,“保工资”支出66,986万元,为调整预算数的100.6%,“保运转”支出2,132万元,为调整预算数的78.2%,“三保”责任落实较好。
(七)2024年财政预算执行主要工作情况
1.锚定三大经济板块,助推高质量发展进阶。一是推动资源经济发展,投入相关资金4,600万元,主要用于森林公园景观走廊建设工程、河口国际旅游文化长廊、南溪热带水果种植园、桥头乡香椿种植示范园、瑶山乡瑶药标准化种植示范产业园、口岸旅游休闲滨河观景带提升改造等项目,文旅与农业资源的“主场优势”持续强化,促使资源产业持续“迭代升级”。二是全方位促进园区经济焕发生机,投入相关资金8,459万元,主要用于自贸区红河片区纺织服装产业园保障性租赁住房、沿边产业园区东片区货场连接线建设、沿边产业园消防救援站建设等项目,依托园区助推产业升级换挡,稳步提升产业承接效能与竞争实力,扩大园区辐射带动范畴。三是奋力拓展口岸经济,投入相关资金9,414万元,主要用于智慧化通关、河口城市(口岸)公共停车场(一期)、河口公路口岸北山国际货场进口查验区升级改造等项目,依托建设面向南亚东南亚辐射中心的机遇窗口,大力开展口岸基础设施建设工作,紧紧抓住开放发展利好,竭力实现“经济通道”朝“通道经济”的转化,促进口岸经济有序推进。
2.长效激活市场内生力,强化发展助推力。一是深入释放消费潜力,投入相关资金291万元,主要用于“两国一赛道”国际自行车赛、自由消费街区、中国河口越南老街特色商品展销会等项目,凭借培育消费增长引擎,推动消费回暖状况进阶至持续扩容。二是全力做优营商环境,投入相关资金977万元,主要用于“区县”招商引资项目奖励扶持、新增企业印章刻制费等,通过解决企业困难,全力提升服务效能,促进内生发展动力有效增强。三是减税降费,2024年1—10月河口县支持科技创新和制造业发展共减免税费412.63万元,减免375户次纳税人缴费人。其中:支持科技创新减免类税费优惠政策减免161.59万元,减免81户次纳税人缴费人;普惠性政策中支持制造业发展优惠政策减免251.04万元,减免294户次纳税人缴费人。
3.聚焦城乡统筹与生态优化,引领乡村振兴。一是建设和美乡村,实施学习推广浙江“千万工程”经验三年行动,投入相关资金532万元,主要用于推动农村户厕、垃圾污水、村容村貌和绿化美化一体整治提升等项目。二是推进国门城市建设,投入相关资金13,598万元,主要用于排水防涝、棚户区和老旧小区改造、燃气管道老化更新改造、国土空间详细规划工作等项目。三是持续推动生态文明建设,投入相关资金555万元,主要用于坝洒片区污水提质改建、生活垃圾焚烧、红河(上游至出境)河段周边村庄水污染治理等项目。
4.深植民生关切,倾心化难除忧。一是抓牢抓实社会保障,投入相关资金22,193万元,主要用于医疗卫生、城乡困难群众补助、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优抚补助、就业支出等项目。二是加快高质量教育体系建设,投入相关资金12,107万元,主要用于生均公用经费、学生营养餐、义务教育薄弱环节与能力提升、学校基础设施建设等项目。三是支持文体事业发展,投入相关资金1,615万元,主要用于国门文化馆图书馆建设、两馆免开、中央支持地方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等项目。
5.紧盯风险暗礁,稳固安全发展根基。一是全力维护边境稳固大局,投入相关资金3,175万元,主要用于联防所联防员、边防基础设施建设等项目。二是扎实推进安全生产,投入相关资金1,627万元,主要用于灾害应急救灾、消防救援大队营房建设、粮食风险基金等项目。
二、2025年地方财政预算安排
2025年,县政府将持续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紧密融合中央、省经济工作会议和全国财政工作会议的指导思想,围绕省委“3815”战略发展目标、州委“337”和县委“3343”工作思路,锚定高质量发展首要任务。坚持目标导向和问题导向相结合,把财政可持续运行置于突出位置,准确把握总体要求、政策取向和重点任务,稳中求进、以进促稳,实施更加积极的财政政策,推动财政科学管理。精准谋划项目,加强财政资源和预算统筹,深化零基预算改革与财税体制改革;突出绩效引领,强化绩效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和政策效能;大力优化支出结构,强化精准投放,惠民生、促消费、增后劲;持续加强对重点领域风险的防范与化解,确保财政运行平稳有序,牢牢兜住基层“三保”底线。通过精准施策,打好政策“组合拳”,为全县经济社会的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有力的支持与保障。
(一)一般公共预算
1.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安排。2025年,全县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计完成30,672万元,同比增加601万元,增长2.0%,其中:税收收入预计完成12,626万元,同比增加387万元,增长3.2%;非税收入预计完成18,046万元,同比增加214万元,增长1.2%。
(1)税收收入计划来源:随着河口沿边产业园进一步发展,各行业税收也将稳步增收,具体来说:一是批发零售业预计纳税2,200万元,代表企业为云南省烟草公司红河州公司、云南华口商贸有限公司、云南恒翠农业科技有限公司等;二是建筑业预计纳税2,000万元,代表企业为红河明丰建筑有限公司、云南优虎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等本地企业及报验户;三是房地产产业预计纳税750万元,代表企业为河口创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河口城市开发有限公司、河口广凡房地产有限责任公司等;四是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业预计纳税800万元,主要是企事业单位及个人缴纳;五是其他重点企业预计纳税1,500万元,包括自贸耀太开发投资有限公司、滨河城市投资有限公司等平台公司,云南河口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等;六是其他零星税收收入预计征收5,376万元。
(2)非税收入计划来源:一是行政事业性收入预计完成6,900万元,主要是耕地开垦费收入5,600万元。二是国有资源有偿使用收入预计完成5,936万元,主要是上年处置停车位经营权剩余收入3,448万元。三是专项收入预计可完成1,460万元、罚没收入预计完成3,600万元、政府住房基金收入预计完成150万元。
2.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安排。2025年,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计完成197,261万元,同比减少13,196万元,下降6.3%。
支出主要考虑:一是确立“三保”在财政支出的首要地位,强化预算执行管控力度,切实保障“三保”相关支出。二是严格贯彻落实“过紧日子”思想,大力削减不必要开支,释放更多财政资金,全力助推地方债务化解工作。三是持续保障民生领域资金投入强度,强化针对困难群体的帮扶救助机制,秉持教育优先发展战略,助力卫生健康事业前行,稳步推动社会保障水平提升。四是加大河口沿边产业园等重大项目投入力度,为地方经济高质量发展筑牢根基。五是2025年无新增国债支出。
3.一般公共预算平衡情况。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收入30,672万元,上级补助收入167,807万元,地方政府债券转贷资金1,800万元,上年结转4,189万元,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57万元,收入方总计204,525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97,261万元,上解上级支出4,215万元,政府一般债券还本支出2,100万元,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949万元,支出方总计204,525万元。收支相抵,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平衡。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
1.2025年,全县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预计完成16,685万元,同比增加3,968万元,增长31.2%。
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计划来源:一是计划出让土地415.53亩,产生土地出让金16,655万元。二是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收入30万元。
2.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计完成62,397万元,同比增加15,362万元,增长32.7%。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主要考虑:一是征地和拆迁补偿、土地开发等成本性预计支出3,523万元。二是预计申请超长期特别国债项目40,000万元。三是土地出让金收入统筹用于农业农村预计支出1,082万元。四是债务付息支出及发行费用预计支出9,475万元。五是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安排预计支出30万元。六是其他支出预计2,046万元。
3.政府性基金预算平衡情况:政府性基金收入16,685万元,上级补助收入41,008万元,上年结余7,287万元,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转贷资金17,000万元,收入方总计81,980万元;政府性基金支出62,397万元,上解上级支出583万元,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还本支出19,000万元,支出方总计81,980万元。收支相抵,政府性基金收支平衡。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2025年,预计收到省级补助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资金6万元,国有企业利润收入100万元,上年结余6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预计完成112万元;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资金预计支出12万元,国有企业资本金注入预计支出1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计完成112万元。收支相抵,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平衡。
(四)社会保险基金预算
1.社保基金预算收入安排。2025年,全县社保基金预算收入预计完成102,225万元,同比增加6,823万元,增长7.2%。其中:保险费收入33,147万元,利息收入94万元,财政补贴收入11,403万元,委托投资收益183万元,其他收入104万元,转移收入461万元,上级补助收入56,833万元。
2.社保基金预算支出安排。2025年,社保基金预算支出预计完成101,080万元,同比增加7,681万元,增长8.2%。其中:社会保险待遇支出72,723万元,其他支出131万元,转移支出299万元,上解上级支出27,227万元,大病保险支出599万元,稳定岗位补贴支出87万元,技能提升补贴支出14万元。
3.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支平衡情况。2025年,全县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102,225万元,上年年末滚存结余14,282万元,收入合计116,507万元;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合计101,080万元。收支相抵,年终滚存结余15,427万元。
(五)地方政府债务情况
1.2025年,预计到期政府债务31,964万元。其中:一般债券本金2,100万元,专项债券本金19,000万元,一般债券利息1,463万元,专项债券利息9,401万元。
2.2025年,预计债券发行费98万元。其中:预计到期本金进行再融资发行费用21万元,预计新增债券发行费用77万元。
(六)“三保”预算情况
2025年,“三保”支出预计安排92,259万元,同比增加5,251万元,增长6.0%。其中:“保基本民生”预计安排20,028万元,同比增加2,138万元,增长12.0%,主要是:财政对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补助增加。“保工资”预计安排69,888万元,同比增加2,902万元,增长4.3%,主要是:调增基本工资标准。“保运转”预计安排2,343万元,同比增加211万元,增长9.9%,主要是:2024年实际保障基数较低,今年按照正常标准测算,全方位保障各项工作稳健,高效运转。
三、2025年财政重点工作
2025年,县政府将统筹推进整体工作,在收入组织与资源统筹上,加强征管、培植财源,积极争取上级资金并盘活存量资源、资产与资本;坚持过紧日子,严控一般性支出,同时保障好重点民生以及经济社会发展关键领域投入;深化财政体制机制改革,推进国资国企改革等;着力防范财政风险与强化监管,兜牢“三保”底线,化解债务风险,推进财会监督试点工作、开展专项整治以确保财政资金安全,全方位推动财政工作高质量发展。
(一)稳定经济大盘,夯实财政基础。面对复杂多变的经济形势,我们强化责任担当,把增加财政收入作为首要任务。一是加大重点税源清查力度,联合税务等相关部门,对辖区内重点纳税企业进行深入排查,确保税收应征尽征。同时,加强对非税收入的监管催缴,规范非税收入收缴流程。二是积极优化营商环境,助力企业发展壮大,持续探索并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进一步挖掘财政收入潜力,努力实现财政收入稳步增长。三是立足本地实际情况,积极与上级财政及相关部门沟通对接,争取更多的政策倾斜和资金支持。通过多渠道筹集资金,为政府性投资项目提供有力的资金保障,助力本地基础设施建设、民生改善以及产业发展等重要领域的项目顺利落地实施,充分发挥财政资金对经济发展的撬动作用。2025年计划争取上级补助资金170,706万元。
(二)优化支出结构,保障重点领域。一是坚持“过紧日子”,严格控制一般性支出和“三公”经费,通过制定严格的预算管理标准,加强经费支出审核,压减机关行政运行成本。二是落实民生保障,财政支出进一步向就业创业、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等民生领域倾斜。在就业方面,加大对职业技能培训、创业扶持的资金投入,助力解决就业难题;在教育方面,持续改善办学条件,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保障各阶段教育经费的足额拨付;在社会保障方面,加强重点群体保障,及时足额发放各类救助资金,切实兜住民生底线,让人民群众享受到更多实实在在的发展成果。三是保障重点项目,充分利用国家和地方新推出的增量政策措施,积极筹措并有效分配财政资金,全力保障全县确定的重大重点项目建设需求。对于推动城市基础设施完善、促进产业升级转型的产业园区等项目,将提供坚实的资金支持,为经济社会的高质量发展打下坚实基础,持续增强地区发展的内在动力和外部竞争力。
(三)防范财政运行风险,确保财政稳健。一是兜牢“三保”底线,始终将“三保”支出放在财政工作的最优先位置,严格执行财政资金直达机制,确保相关资金精准拨付到受益对象手中。建立健全“三保”支出监测预警机制,密切关注财政库款保障水平,提前做好资金调度安排,切实防范“三保”风险,保障政府正常运转和社会稳定。二是防范化解债务风险,认真落实各项化债举措,通过合理安排财政资金、盘活资产资源等方式,积极稳妥地化解地方政府债务风险。加强对债务规模和债务率的动态监测,确保债务率处于合理区间,严格控制新增隐性债务,坚守债务风险底线,维护财政可持续性和金融稳定。三是强化财政资金监管,扎实推进财会监督工作,全面加大对财政资金的监管力度。开展财经纪律专项整治行动,严厉打击各类财经违法违规行为。完善财政监督与其他监督的贯通协调机制,形成监督合力,确保财政资金安全规范高效使用。
(四)增强产业实力,助力经济发展。一是统筹国际口岸城市、智慧县城和智慧口岸“三位一体”建设,积极支持口岸数字化转型、口岸信息化升级、口岸基础设施建设,推动经济实力提升。二是紧抓河口沿边产业园建设机遇,做好精准招商和基础设施建设,打牢产业培育基础。加快沿边产业园河口片区建设,提升园区吸引力,形成更多有效投资。三是大力支持全面优化跨境物流运输模式,健全完善、全面推广“一箱到底” “一车到底”跨境物流模式,保障重点产业链、供应链货物快速通关。四是大力支持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壮大主导特色产业,推动消费电子零部件、轻纺加工、东盟商品加工三大主导产业组建产业联盟。加快推进尚航智能终端制造设备制造产业集群项目建设;与越南终端纺织服装工厂强化合作,探索“国际采购平台+专业市场+加工基地”新模式,尽快推动中国—东盟服装服饰市场国际采购中心运营,培育引入服装服饰批发贸易市场主体;重点发展以热带果蔬、食药同源、咖啡、海产品为主的边民互市落地加工,积极引进东盟特色产品加工企业,联动弥勒绿色食品产业园发展食品“加工飞地”,推动跨区域的绿色食品资源、土地等要素融合互补。
(五)助企纾困解难,激发市场活力。一是加大帮扶力度,持续深化助企纾困行动,积极开展走访帮扶活动,主动了解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面临的困难和问题,建立问题清单,实行销号式管理。根据企业实际需求,提供针对性的政策解读、资金支持等帮扶措施,助力企业轻装上阵,稳定生产经营,促进实体经济健康发展。二是拓宽融资渠道,建立健全政银企沟通联系机制,定期组织开展政银企联系活动,及时疏通企业贷款堵点。积极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中小微企业的信贷支持力度,特别是在支持中小微企业设备更新方面,助力企业提升生产能力和创新水平,推动产业发展升级。三是落实落细减税降费措施,延续并优化2024年大规模组合式税费支持政策,高效实施小微企业税费支持政策,确保政策能够直达快享,重点加大对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支持力度,使其能平稳健康发展,为经济高质量发展蓄势赋能。
2025年河口县“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根据国务院关于推进政府预算信息公开的决策部署、省政府和州政府工作安排,经河口瑶族自治县财政局汇总,河口县各行政事业单位2025年使用财政拨款安排“三公”经费预算情况如下:
2025年全县“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总额为1,735.2万元,比上年同期减少161.4万元,下降8.5%,其中:因公出国(境)费为27.5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23.7万元,上升623.7%;公务接待费637.1万元,比上年同期减少141万元,下降18.1%;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1,070.6万元,比上年同期减少44.1万元,下降4%。
一、因公出国(境)费及增减变化原因
因公出国(境)费为27.5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23.7万元,上升623.7%,主要是卫健局外事接待费1.8万元;外事办外事接待费10万元;贸促会外事接待费4.5万元;教育体育局外事接待费3.5万元;总工会外事接待费0.2万元;县委办公室外事接待费5万元。
二、公务接待费及增减变化原因
公务接待费637.1万元,比上年同期减少141万元,下降18.1%,主要是坚持厉行节约,在保障各单位正常开支的基础上,进行适当压缩公务接待,用于执行内外公务和开展业务活动接待所发生的住宿费和用餐费等费用。
三、公务用车费及增减变化原因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1,070.6万元,比上年同期减少44.1万元,下降4%,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809.5万元,比上年同期减少49.4万元,下降5.8%,主要是各部门执行公务和各项检查,开展基础工作调研,实施监督检查等工作所发生的公务用车燃油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减少;公务用车购置费261.1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5.3万元,上升2.1%,主要是公安局执法办案公务用车更换购置车辆预算185.9万元,审计局执法办案公务用车更换购置车辆预算25万元,卫健局公务用车更换购置车辆预算7.3万元,瑶山乡人民政府公务用车更换购置车辆预算24.25万元,自然资源局公务用车更换购置车辆预算7万元,地方公路管理段农村公路巡查公务用车更换购置车辆预算18万元。
2024年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河口县高度重视强化政府自身节约、降低行政成本,通过各单位的控制和管理,“三公”经费较上年下降8.5%。各部门责任主体意识不断加强,公务接待从简,公务用车运行费用减少,因公出国(境)管理严格,行政运行经费得到进一步下降。按照中央《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等有关精神和国务院“约法三章”的要求,以及省委十项规定、省政府、州委和州政府关于做好预算信息公开工作的安排部署,河口县财政局进一步完善“三公”经费管理制度,细化县级部门“三公”经费预算编制,加强预算执行管理、严格控制“三公”经费预算规模,确保本年度“三公”经费预算总规模比去年只减不增。
附表:河口县2025年“三公”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统计表
河口县2025年“三公”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统计表 | ||||
单位:万元 | ||||
项目 | 本年年初预算数 | 上年年初预算数 | 本年预算比上年增减情况 | |
增减额 | 增减幅度 | |||
1 | 2 | 3 | 4 | 5 |
合计 | 1721.6 | 1896.6 | -174 | -9.2% |
1.因公出国(境)费 | 3.8 | 3.8 | 0.0 | 0.0% |
2.公务接待费 | 654.4 | 777.1 | -122.7 | -15.8% |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 1063.4 | 1114.7 | -51.3 | -4.6% |
其中:(1)公务用车购置费 | 253.9 | 255.8 | -1.9 | -0.7% |
(2)公务用车运行费 | 809.5 | 858.9 | -49.4 | -5.8% |
河口县2025年财政预算专项转移支付情况说明
一、上级转移支付情况说明
(一)税收返还和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河口县2025年上级财政转移支付预算收入为167,807万元,其中税收返还性收入2,677万元、所得税返还收入133万元、成品油价格和税费改革税收返还1万元、增值税五五分享税收返还收入2,543万元,一般性转移支付补助116,530万元、专项转移支付收入48,600万元。政府性基金补助收入预算41,008万元。
(二)转移支付资金安排使用情况
2025年河口县转移支付资金安排主要根据上级转移支付资金的性质安排用于维持正常运转、基础设施建设、教育、卫生、民生等重点领域。
二、县本级对下转移支付情况说明
我县县级对乡镇采用“乡财县管”模式,无预算级次划分,工资及机构正常运转的支出由县级财政全额保障,因此没有对乡镇的转移支付支出。
河口县2025年预算政府债务情况说明
2025年,预计河口县政府债务限额为488,342万元,其中:一般债务限额51,963万元,专项债务限额436,379万元。预计政府债务余额为481,613万元,其中:一般债务余额50,313万元;专项债务余额431,300万元。
2025年,预计偿还到期政府债务本息31,964万元。其中:一般债券本金2,100万元,专项债券本金19,000万元,一般债券利息1,463万元,专项债券到期利息9,401万元。
重大政策和重点项目绩效情况说明
全县县级纳入2025年发改部门重点项目投资计划的项目共计156个,依据项目“十四五”规划和部门专项规划,项目储备充分,资金到位概率高,对实施的可能性较高4个重点项目进行绩效情况说明:
(一)年初教育(投入)专项资金949万元。确保教育系统各项工作正常开展。一是确保全县教育教学工作有序进行,教学活动丰富多彩,完成年初制定的教学计划。二是做好其他日常工作,如生源地贷款工作、地方优师计培养、推进“九长护蕾”等工作。
(二)河口县2025年农村公路日常养护县级配套资金316万元。河口县2025年农村公路列养总里程1241.693公里,其中县道304.897公里,乡道228.279公里,村道708.517公里。
(三)河口县公安局战时伙食保障经费667万元。根据中共河口县委员会印发的《关于加强新时代公安工作的实施方案》(河发〔2020〕10号)中“完善公安民警执行重大安保等专项任务特殊保障政策,落实公安民警三级以上防控安保勤务、跨境执行任务、战时伙食供应的政策和经费保障标准”相关重点任务要求,该项目具有现实需要且有迫切性。全面提升社会治安防控勤务响应期间战时民警、职工、辅警的伙食保障水平,全面落实从优待警措施,切实改善全局民警、职工、辅警战时伙食质量、有效解决生活后顾之忧。全局民警、职工、辅警满意度达95%以上。
(四)2025年中越(红河)边境经济贸易旅游交易会经费200万元。为落实中国云南省人民政府与越南工贸部关于举办中越边境经济贸易交易会合作协定,顺利完成第二十四届边交会各项筹备工作,确保本届交易会顺利举办,取得圆满成功。
6-1 2025年河口县重大政策和重点项目绩效目标表 | |||||||||
单位名称、项目名称 | 项目年度绩效目标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性质 | 指标值 | 度量单位 | 指标属性 | 指标内容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单位 | 河口县教体局 | ||||||||
年初教育(投入)专项资金 | 确保全县教育教学工作有序进行,教学活动丰富多彩,完成年初制定的教学计划;做好其他工作,如生源地贷款工作、地方优师培养。 | 产出指标 | 时效指标 | 资金使用时效 | = | 1.00 | 年 | 001 | 反映按照项目实施计划或相关规定完成该项目所需的时间 |
成本指标 | 经济成本指标 | = | 100 | 元 | 100 | 反映资金投入情况 | |||
效益指标 | 社会效益 | 学前三年毛入园率 | >= | 90 | % | 001 | 反映当地办学水平的重要指标 | ||
小学毛入学率 | >= | 95 | % | 001 | 反映当地办学水平的重要指标 | ||||
初中毛入学率 | >= | 95 | % | 001 | 反映当地办学水平的重要指标 | ||||
高中毛入学率 | >= | 90 | % | 001 | 反映当地办学水平的重要指标 | ||||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 | 学生家长满意度 | >= | 85 | % | 001 | 反映家长满意度 | ||
河口县地方公路管理段 | |||||||||
2025年农村公路日常养护县级配套资金 | 河口县2025年农村公路列养总里程1241.693公里,其中县道304.897公里,乡道228.279公里,村道708.517公里。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县管公路里程 | = | 1104.23 | 公里 | 001 | 县管公路里程 |
质量指标 | 资金使用合规性 | = | 合规 | 是/否 | 002 | 资金使用合规性 | |||
效益指标 | 可持续影响 | 满足出行群众便利性 | >= | 90 | % | 002 | 满足出行群众便利性 | ||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 | 出现行群众满意度 | >= | 90 | % | 002 | 出现行群众满意度 | ||
河口县公安局 | |||||||||
河口县公安局战时伙食保障经费 | 根据中共河口县委员会印发的《关于加强新时代公安工作的实施方案》(河发〔2020〕10号)中“完善公安民警执行重大安保等专项任务特殊保障政策,落实公安民警三级以上防控安保勤务、跨境执行任务、战时伙食供应的政策和经费保障标准”相关重点任务要求,该项目具有现实需要且有迫切性。全面提升社会治安防控勤务响应期间战时民警、职工、辅警的伙食保障水平,全面落实从优待警措施,切实改善全局民警、职工、辅警战时伙食质量、有效解决生活后顾之忧。全局民警、职工、辅警满意度达95%以上。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保障民警、职工、辅警人数 | >= | 381 | 人 | 001 | 反映保障民警、职工、辅警人数情况,是否全部保障到位 |
质量指标 | 资金到位率 | >= | 85 | % | 001 | 反映资金到位情况;资金到位率=实际到位资金/项目所需总资金*100% | |||
时效指标 | 11月30日预算执行进度 | >= | 80 | % | 001 | 反映11月30日预算执行进度 | |||
效益指标 | 社会效益指标 | 应急反应能力 | = | 显著提升 | 是/否 | 002 | 反映项目实施对提升应急反应能力的积极作用 | ||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 民警、职工、辅警满意度 | >= | 90 | % | 001 | 反映民警、职工对战时伙食经费的满意程度 | ||
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河口县委员会 | |||||||||
2025年中越(红河)边境经济贸易旅游交易会经费 | 为落实中国云南省人民政府与越南工贸部关于举办中越边境经济贸易交易会合作协定,顺利完成第二十四届边交会各项筹备工作,确保本届交易会顺利举办,取得圆满成功。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边交会设置展位 | >= | 240 | 个 | 001 | 边交会设置展位 |
质量指标 | 边交会参展率 | >= | 95 | % | 001 | 边交会参展率 | |||
时效指标 | 边交会参展率 | = | 每年11月-12月 | 年 | 001 | 完成时间 | |||
成本指标 | 经济成本指标 | = | 2000000 | 元 | 001 | 2025年中越(红河)边境经济贸易旅游交易会预算金额 | |||
效益指标 | 经济效益 | 贸易合作项目签约 | >= | 20 | 个 | 001 | 贸易合作项目签约 | ||
社会效益 | 推动稳增长及对外贸易发展扩大对外开放 | = | 效果明显 | 是/否 | 002 | 推动稳增长及对外贸易发展扩大对外开放 | |||
可持续影响 | 加强两省经济交流,促进对外贸易发展 | = | 明显加强 | 是/否 | 002 | 加强两省经济交流,促进对外贸易发展 | |||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 | 展会参展商的满意度 | >= | 90 | % | 001 | 展会参展商的满意度空 |
财政名词解释
1.财政总收入:指某地区行政区划内各项财政性收入总和。主要内容包括:国税部门征收的增值税、消费税、企业所得税等;地税部门征收的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等各项税收及附加收入;财政部门征收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罚没收入、政府性基金、专项收入等。按现行财政体制划分,财政总收入由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政府性基金收入、上划省级收入、上划中央收入构成。
2.一般公共预算:指政府凭借国家政治权力,以社会管理者身份筹集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主要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维持国家行政职能正常运转、保障国家安全等方面。
3.政府性基金预算:指国家通过向社会征收以及出让土地、发行彩票等方式取得收入,并专项用于支持特定基础设施建设和社会事业发展的财政收支预算,是政府预算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4.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指政府以所有者身份依法取得国有资本收益,并对所得收益进行分配而发生的各项收支预算,是政府预算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5.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指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根据社会保险制度的实施计划和任务编制的、经规定程序审批的年度基金财务收支计划。
6.部门预算:是编制政府预算的一种制度和方法,由政府各个部门编制,反映政府各部门所有收入和支出情况的政府预算,具体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简而言之,就是“一个部门一本预算”,由基层预算单位编制,逐级上报汇总,经财政部门审核后提交人大依法批准的、涵盖部门各项收支的综合财政计划。
7.零基预算:其全称是以零为基础编制计划和预算的方法,是指对于当前所有的预算支出,均以零为基底,不考虑以往情况如何,即根本不考虑基期的费用开支水平,而是一切以零为起点,一切从实际需要与可能出发,逐项审议预算期内各项费用的内容及其开支标准是否合理,在综合平衡的基础上编制费用预算的一种方法。
8.“三公”经费支出:指因公出国(境)费、车辆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三项经费支出。
9.财政预算绩效管理:预算绩效是指预算资金所达到的产出和结果。预算绩效管理是政府绩效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一种以支出结果为导向的预算管理模式。它强化政府预算为民服务的理念,强调预算支出的责任和效率,要求在预算编制、执行、监督的全过程中更加关注预算资金的产出和结果,向社会公众提供更多、更好的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
10.盘活财政存量资金:财政存量资金指各级政府沉淀在各种银行账户里的财政资金,包括年度预算结转结余资金。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就是把闲置、沉淀的财政资金统筹用好,集中用于稳增长、调结构、惠民生的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11.PPP模式(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指社会资本通过特许经营等方式参与城市基础设施投资和运营,并通过“使用者付费”及必要的“政府付费”获得合理投资回报;政府部门负责基础设施及公共服务价格和质量监管,以保证公共利益最大化。
12.政府购买服务:指政府将由自身承担的为社会发展和人民日常生活提供的公共服务事项交给有资质的社会组织来完成,并定期按照市场标准建立提供服务产品的合约,由该社会组织提供公共服务产品,政府按照一定的标准评估履约情况后支付服务费用。
13.政府债务限额管理:按照国务院《关于加强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的意见》(国发〔2014〕43号)要求,对地方政府债务规模实行限额管理,地方政府举债不得突破批准的限额。地方政府一般债务和专项债务规模纳入限额管理,由国务院确定并报全国人大或其常委会批准,部分地区限额由财政部在全国人大或其常委会批准的地方政府债务规模内根据各地区债务风险、财力状况等因素测算并报国务院批准。
14.一般性转移支付:是上级政府对下级政府按照规范的办法给予不规定具体用途的补助。包括均衡性转移支付、民族地区转移支付、县级基本财力保障、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边境地区转移支付、资源枯竭城市转移支付、农村税费改革转移支付、调整工资转移支付以及义务教育转移支付等,地方政府可以按照相关规定统筹安排和使用。
15.专项转移支付:是指上级政府对承担委托事务,共同事务的下级政府,给予的具有制定用途的补助,以及对应由下级政府承担的事务,给予的具有制定用途的奖励或补助。主要用于教育、社会保障、农业等方面。
监督索引号53253200600010111
附件【附件1.政府预算公开样表1.2320250126053218783.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