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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学校
  • 索引号
    hkxjytyj/2026-00019
  • 发布机构
    河口县教育体育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6-07-27
  • 时效性
    有效

河口县教育体育局针对家庭经济困难大学新生入学资助政策解读

(一)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实施范围:入学前户籍为红河州的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第二学士学位、高职学生、预科生)、全日制研究生(含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的家庭经济困难新生和在校生。

实施标准:全日制本专科学生最高额度为20000元/生·年;全日制研究生最高额度为25000元/生·年。学生申请的国家助学贷款优先用于支付在校期间学费和住宿费,超出部分用于弥补日常生活费。贷款期限按剩余学制加15年确定,最长不超过22年。在校期间利息全部由财政补贴,毕业后利息按同期同档次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减70个基点执行。

办理流程:首次办理需借款学生与共同借款人(如父母)携带双方身份证、户口簿、录取通知书(或学生证)和《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表》原件,共同前往户籍所在地的县级学生资助中心现场办理;续贷可通过学生在线系统或国家助学贷款APP进行线上申请,或与共同借款人前往户籍所在地的县级学生资助中心现场办理。各地集中办理时间为每年7月—9月。

(二)红河州优秀贫困学子奖励计划

实施范围:当年考入国家一本院校的红河州籍家庭经济困难优秀本科学生,全州每年评定200名。

实施标准:一次性奖励3000元/生。

申请流程:符合条件的学生在收到录取通知书后,携带《红河州优秀贫困学子奖学金申请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录取通知书、本人身份证及社保卡(或银行卡)等材料,于8月21日前前往户籍所在地的县(市)、镇、乡镇社会事务办提交申请。

(三)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教育助学项目(滋蕙计划)

实施范围:普通高中及中等职业学校应届毕业通过高考、高职单招考入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含高职)的家庭经济困难新生。优先资助脱贫不稳定家庭学生、边缘易致贫家庭学生、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学生、特困供养学生、孤残学生、烈士子女、残疾人子女和因突发事件等其他原因导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实施标准:考入省内院校的新生一次性补助每人700元,考入省外院校的新生一次性补助每人1200元。

申请流程:符合条件的学生在收到录取通知书后,根据实际录取情况,9月1日截止日期前,将《滋蕙计划学生申请表》、录取通知书、本人身份证等纸质材料提交至学籍所在高中学校进行申请。(此项目只针对在河口高级中学就读当年毕业学生)

(四)国家助学贷款奖补金助学项目(甘露计划)

实施范围:当年考入全日制本专科(不含高职)院校的红河州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优先保障脱贫家庭学生、防止返贫致贫对象家庭学生、城乡低保学生、低保边缘人口、特困救助学生、支出型困难家庭学生、其他低收入家庭学生、孤儿学生、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残疾学生、残疾人子女学生、优抚对象学生等特殊群体。

实施标准:本科每生一次性资助3000元;专科每生一次性资助2000元。已享受红河州优秀贫困学子奖励计划、雨露计划项目的学生,不再重复享受此资助项目。

申请流程:符合条件的学生在收到录取通知书后,携带《甘露计划申请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录取通知书、本人身份证及社保卡(或银行卡)等材料,于8月21日前前往户籍所在地的县(市)、镇、乡社会事务办提交申请。

河口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0873-35679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