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供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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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20241009-225144-4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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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河口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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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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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4-08-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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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红河河口供电局关于对部分销户用户结余电费进行处理的公告
尊敬的用电客户:
红河河口供电局在组织对用电户号销户用户的预存电费结余情况排查中,发现部分已销户用户的结余电费尚未完成清退,现将涉及用户清单(清单详见表格)进行公示,请涉及用户在公示期内持原始交费凭证及个人/单位的有效身份证明到我局各营业厅办理电费退还手续。若逾期未办理且无法联系的,我局将按相关法律法规处理该部分结余电费,后续清单上用户仍可持原始交费凭证及个人/单位的有效身份证明来办理退费,红河河口供电局在用户资料齐全的情况下即时受理退费申请并按时完成退费。如有疑问,请咨询红河河口供电局24小时服务热线:0873-3124839。
公示期为2024年8月9日至2024年9月22日
特此公告
云南电网有限责任公司红河河口供电局
2024年8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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