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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3
  • 索引号
    hkxczj/2024-00184
  • 发布机构
    河口县财政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4-07-22
  • 时效性
    有效

河口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

监督索引号53253200171801000

河口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根据河口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授权,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等法律法规履行出资人职责,监管县属企业(不含金融类企业)的国有资产;落实管党治党责任,全面加强国有企业党的建设,负责对所监管企业及有关企业党的建设的组织协调及监督指导;承担监督所监管企业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职责;指导推进所监管企业改革和重组;推进所监管企业的现代企业制度建设,健全公司法人治理结构;负责国有资本授权经营体制改革;按照法定程序和干部管理权限对所监管企业管理者进行建议任免或任免、考核,并根据其综合考核结果进行奖惩;负责所监管企业国有资产基础管理;负责督促检查所监管企业贯彻国家和省州安全生产、应急保障、环境保护和信访维稳等政策及有关法律法规、标准等工作。

(二)2023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1.多方面统筹,支持和促进县属企业发展。一是强化组织领导,制定新一轮国企改革三年行动方案。根据省、州国企改革三年行动方案,结合《河口国有企业的功能定位和发展方向》和《越南产业链发展评估报告》,制定印发《河口瑶族自治县国有企业改革发展三年行动方案(2023—2025年)》。在河口瑶族自治县国有企业改革领导小组的基础上,成立了由县国资局局长为组长、副局长为副组长、相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重点工作任务领导小组,细化国资国企改革工作任务,以钉钉子精神抓好《三年行动方案》重点任务的贯彻落实。二是聚焦主责主业,加快推动产业转型升级。围绕县委“3343”发展思路,结合县域优势特点和国企实际情况,制定了《河口瑶族自治县国有企业的功能定位和发展方向任务分解表》,并组织召开河口瑶族自治县国有企业改革发展座谈会,要求所属的一级国企聚焦主责主业,按照每户企业原则上不超过3个主业的要求,重新核定主责主业。三是制定《河口瑶族自治县支持县属国有企业高质量发展8条措施(试行)》,进一步深化县属国有企业改革,有效解决制约高质量发展的困难和问题,优化产业布局与资产结构,增强发展潜力、动力与活力,提高投融资与抗风险能力,提升盈利水平与市场竞争实力,做强做优做大国有企业,结合实际。四是持续开展“瘦身健体”行动,清理优化僵尸企业。在县属国企主责主业方向明晰的基础上,结合企业自身实际对僵尸、空壳企业进行清理优化。截至目前,河口瑶族自治县减少2户一级企业,注销10户僵尸企业,优化划转7户闲置企业,重新更名启用2户企业。五是推进国企干部人才队伍建设。制定《“区县”国家公职人员交流到县属国有企业工作兜底保障办法》,解决公职人员交流到县属国企工作的后顾之忧,并于2023年5月,从公职人员中选拔了3名干部到农垦建投集团任职(含挂职),从农垦建投集团中选拔2名人员任职;同时通过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为农垦建投集团公司外聘1名职业经理人。针对县属国企人才短缺的实际,于2023年11月23日制定印发了《关于建立县属国企后备干部人才库的指导意见》。

2.加强国有企业资产监管能力,建立完善考核评价激励机制。一是指导各县属企业修订完成《“三重一大”决策制度》《董事会议事规则》《总经理办公会议规则》等制度,进一步规范董事会运行,实现对监管企业履行出资人职责科学化、制度化和规范化,目前一级企业均已修订完善。二是理顺“法人治理结构”,解绑人事权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县国资局只对国有独资企业的人事进行委派和管理,各一级企业对其下级企业进行人事管理。于2023年5月19日免去农垦建投集团旗下各子公司34家企业的国资以前任命的董事和监事,由农垦建投集团按照程序自行任命接替并管理,并积极推进出资人监督、纪检监察监督、审计监督、群众监督等各类监督统筹衔接。三是健全完善考核体系,制定《县属国有企业年度业绩考核目标责任书》,与4户一级企业签订了《县属企业年度业绩考核目标责任书》,并对其开展考核工作;二、三级企业由上级企业进行考核,逐步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考核制度。四是健全监督机制,深化国有企业监事会改革,取消国有企业外派监事会,由审计部门实施审计监督,加大对重点领域、突出问题的审计监督力度,制定印发《河口瑶族自治县贯彻落实云南省深化国有企业监事会改革实施方案任务清单》。五是为加快国有资产监管职能转变,科学界定监管职责边界,规范县管国有企业行权履职,明确决策事项边界实现权限具体化、规范化、程序化,制定《河口瑶族自治县县管国有企业监督管理事项权限清单》。六是建立完善市场化激励约束机制方面。为有效激发国有企业的活力、创造力和竞争力,鼓励企业大胆改革与创新,充分调动企业干部职工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制定印发《县属国有企业建立激励机制的指导意见(试行)》。

3.有力有效防范化解企业重大风险方面。根据省、州国资委要求,对全县国有企业截至2023年3月末债务存量进行多次梳理,制定“一企一策,一债一方案”债务化解方案。持续做好对平台公司债务情况调度,动态掌握平台公司的债务到期、偿还情况。督促企业完善债务风险管理制度、预警制度,通过建立健全制度并贯彻执行,进一步防范化解企业各方面的重大风险。

4.持续强化国有企业党的建设,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县国资局党委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二十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省纪委十一届三次全会、州纪委九届三次全会、县纪委十三届三次全会精神,持续推进全面从严治党,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纵深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一是完善国有企业党组织建设,基本完成所有实际运营县属国企的党建构架,实现党建议事前置、党建入章。2023年完成企业19个党支部换届选举,组建5个党支部,落实“党建入章”的企业35个,制定党组织前置研究事项清单企业13个,制定“双培养”措施企业11个,“一肩挑”企业6个。二是组织国企基层党组织书记、党务干部等参加“万名党员进党校”培训班2期,参训人员200余人;组织24名国企党务工作者参加河口瑶族自治县2023年度基层党组织书记暨党务工作者业务能力提升培训示范班培训;摄制“贯彻二十大·党员大讲堂”视频短片等2部;三是制定下发《县属国企党建工作“查、补、强”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完成了对5家一级企业的调研座谈和调研报告,并反馈了5家一级企业的问题清单;四是高度重视反腐倡廉各项任务的落实。强化第一责任人意识,把主体责任记在心上,扛在肩上,抓在手上。通过党委会(扩大)、党风廉政建设专题学习等会议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党建、安全生产、人才等中心工作;针对侬凤辉违法案件,召开全县国资国企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会议暨警示教育大会,县国资局、县属国企班子成员及中层干部80余人参会,并与5家一级企业签订2023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完成5家一级企业2023年度的党风廉政建设考核工作。

5.按时按质按量完成日常工作。一是开展安全生产工作,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党的二十大精神,督促、检查国有企业开展各项安全生产工作;二是按照州财政局、州国资委的工作部署,按时准确上报国有企业财务快报和2023年企业财务决算报表,对所出资企业运营情况跟踪了解和动态监测,切实履行财务监督职责。三是完成政协提案办理。2023年,县国资局共承办河口瑶族自治县第十三届委员会第二次会议提案4件,县国资局单独承办3件,与其他部门分办1件。主办案件按时限要求均已答复,办理结果均为B类,面商率100%,协办案件已向主办单位提交协办建议。四是按时按质按量完成其他日常工作和县委县政府及州国资委安排的各项工作。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3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国有资本运营监管科(政策法规和规划发展改革科)、党建工作科(国企领导人员管理和考核分配科)。

所属单位1个,分别是:

1.河口瑶族自治县企业财务核算服务中心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河口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2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分别是:

1.河口瑶族自治县人民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

2.河口瑶族自治县企业财务核算服务中心

纳入本部门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与我部门所属单位范围保持一致。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河口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2023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2人。其中:行政编制5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7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5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人员0人,非参公管理事业人员4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0人(离休0人,退休0人)。

年末其他人员0人。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0人。

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河口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2023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河口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2023年度收入合计1905.16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900.93万元,占总收入的99.78%;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万元(含教育收费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4.23万元,占总收入的0.22%。主要原因是本单位于2023年3月30日新成立。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河口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2023年度支出合计1903.7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1.60万元,占总支出的3.24%;项目支出1842.14万元,占总支出的96.76%;上缴上级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主要原因是本单位于2023年3月30日新成立。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河口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61.60万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55.50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0.10%;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6.10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90%。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河口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842.14万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万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为:国门交通投资(河口)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金注入240.00万元;瑞森林农投资有限公司注册资本金注入1600.00万元;绩效工作经费2.14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河口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900.93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85%。主要原因是本单位于2023年3月30日新成立。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4.3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75%。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其他资本性支出。

2.外交(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6.1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32%。主要用于离退休人员经费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9.卫生健康(类)支出5.4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28%。主要用于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支出、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支出。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1871.4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8.45%。主要用于国有资产监管支出。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3.6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19%。主要用于缴纳单位职工住房公积金。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1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19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100.00%,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19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其中: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河口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1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1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增加0.19万元,增长100.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0.19万元,增长100.00%。主要原因是本单位2023年3月30日成立。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4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企业到我县洽谈项目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河口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29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3.29万元,增长100.00%,主要原因是本单位2023年3月30日成立。单位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差旅费、其他交通费。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3年末,河口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资产总额12.11万元,其中,流动资产1.42万元,固定资产10.69万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万元,在建工程0.00万元,无形资产0.00万元(净值),其他资产0.00万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12)。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12.11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10.69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万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0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13-15。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财政拨款收入:是指我单位从同级政府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监督索引号53253200171801111






附件【河口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1)20240719055700238.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