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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3
  • 索引号
    hkxczj/2024-00021
  • 发布机构
    河口县财政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4-07-22
  • 时效性
    有效

中国共产党河口瑶族自治县委员会党史研究室2023年度部门决算

监督索引号53253200149801000

中国共产党河口瑶族自治县委员会党史研究室2023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河口瑶族自治县党史研究和地方志编纂办公室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中央、省委、州委、县委关于党史和地方志工作的重大决策部署;研究制定全县党史和地方志工作规划,督促、指导全县党史和地方志工作。

(2)负责党史研究工作,组织编写出版《中国共产党河口县历史》等党史基本著作及专门著作。

(3)负责地方志编纂工作,组织编纂出版《河口县志》及重要专业志;协助、指导县级部门、乡镇志、专业志编纂,审定县级部门、乡镇志、专业志。

(4)负责史志资料征集编纂出版工作,每年编纂出版《中共河口县委执政纪要》《河口县年鉴》《中国共产党河口县历史大事记》等文献资料。

(5)负责河口县文献古籍征集、整理出版工作,研究河口县历史。

(6)负责组织县级地方旧志的整理,协助并指导乡镇、部门整理旧志业务工作。

(7)负责资政工作,为县委、县政府处理有关历史遗留问题提供依据和意见、建议,为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和党的建设提供咨询服务。

(8)负责宣传教育工作,加强革命遗址保护利用,评选命名党史学习教育基地,参与党史方面的重大纪念活动。

(9)负责史志业务培训和学术交流,开展史志先进集体、先进个人和优秀成果评选表彰工作。

(10)完成县委、县政府和州党史研究室和地方志编纂办公室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23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2023年以来,县史志办在县委的坚强领导下,在州史志办的业务指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历次全会、党的二十大、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和省、州、县决策部署,全面贯彻《关于加强地方党史工作的意见》《地方志工作条例》和省、州史志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工作大局,坚持以“资政、存史、育人”为根本任务,贴近中心,服务现实,开拓创新,注重实效,充分发挥部门职能作用,不断拓展党史、地方志工作领域,较好地完成了党史宣传教育、党史资料征研和年鉴、执政纪要编纂等工作,为加快建设新时代开放安宁美丽自贸城积极发挥史志作用。

(1)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更加坚定的政治自觉行动自觉开展理论学习。县史志办始终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学习制度,把传达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重要批示精神以及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作为会议的第一个重要议题,并且形成一项长期坚持的会议基本制度。把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党的二十大精神及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与学习贯彻省委、州委、县委全会精神紧密结合起来,与“担当实干 争先跨越”大讨论活动紧密结合起来,与疫情防控、乡村振兴、作风革命效能建设等各项工作紧密结合起来,扎实抓好贯彻落实。今年以来,先后召开8次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习会议、4次党支部会议、12次支委会,组织开展本支部、本单位各项学习活动,并积极主动参加5月和6月州委举办的“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云南省第十一次党代会精神,提升领导干部推动高质量发展能力”专题研讨班和“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省第十一次党代会及州第九次党代会精神,提升领导干部推动高质量发展能力”专题研讨班暨县委理论学习中心组第四次集中学习活动等。始终坚持学用结合,学以致用,单位班子成员带头上党课5次,主要负责人制作《中国共产党河口简史》课件于9月21日为河口县2023年中青年干部培训班授课。通过学习,让史志办干部职工旗帜鲜明讲政治,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始终做政治上的明白人。筑牢政治忠诚,把忠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作为最高政治原则和根本政治规矩,真正做到忠诚党、忠诚人民、忠诚党的初心使命。习近平总书记有指示有指令、党中央有决策部署,要坚定不移执行、不折不扣落实,坚决做到“习近平总书记有号令,党中央、省委、州委、县委有部署,史志办见行动”。

(2)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全力参与推动各项工作落实 。

1.提高政治站位,坚决把疫情防控作为当前压倒一切的重要工作任务。2023年2月份以来,面对日趋严峻的新冠病毒疫情,县史志办提高政治站位,积极响应号召,坚决服从安排,坚决把疫情防控作为压倒一切的重要工作任务,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州、县党委、政府关于疫情防控的决策部署,按照县委、县政府及县疫情防控指挥部的工作要求,全员出动积极参与做好疫情防控各项工作。一是强化组织领导。坚决服从命令,持续全面参与疫情防控工作。疫情就是命令,防控就是责任。我办严格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关于疫情防控工作的一系列部署要求,多次研究部署,成立了以史志办主任为组长的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全体干部职工全部出战,坚守工作岗位。二是压紧压实主体责任。全面参与开展各项工作。史志办14名党员干部职工全部参与疫情防控工作,分赴隔离酒店、核酸转运、抵边村寨、小区等全面参与疫情防控工作,较好完成县委、县政府及县指挥部交办的疫情防控各项工作任务。

2.统筹落实工作任务,积极主动参与县委、县政府其他中心工作。按照县委、县政府安排部署,积极参与开展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多次召开班子专题会议研究讨论挂包帮扶工作,为所挂包的村脱贫攻坚持续巩固拓展、有效衔接乡村振兴尽心尽责,挂包贫困户“两不愁三保障”和饮水安全持续巩固。通过学习、宣传等多种形式积极参与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工作;同步抓实抓细保密、普法、网络安全、国家安全工作、档案、工会、妇女、老干等,各项工作有序推进。

3.不忘初心使命,持续推进“我为群众办实事”工作。结合史志工作的实际、立足本职工作和党员所能,把为民服务走深走实,紧紧围绕疫情防控、脱贫攻坚、乡村振兴及群众关心关注的现实问题、热点问题,开展“解难题、出实招”行动。史志办班子共制定“民生实事计划”5件,班子成员共制定“为民办事清单”11件,普通党员制定“为民办事清单”5件,并扎扎实实“走出去、沉下去”,用心用情用力为民服务办实事,办结率100%。一是主动联系对接挂包村(社区)及挂保户推动乡村振兴、现代化边境小康村建设等。组织史志办党员干部全员下沉到一线参与疫情防控工作,不定时深入挂包联系点河口镇小河口社区、桥头乡老街子村牛场一组和挂包户所在的瑶山乡太阳寨村太阳寨等4个小组、大南溪村龙搏斗等2个小组、桥头乡下湾子村老刘寨小组,宣传新冠病毒疫情防控、人居环境综合整治等知识,了解并想方设法推动困难和问题的解决等。二是扎实做好党组织及党员“双报到双服务双报告”工作。分别组织党员开展疫情防控网格化包保核查“组团式”“志愿式”服务,宣传讲解疫情防控规定要求、普及个人防护知识、防诈骗APP安装、群众满意度调查、严禁偷越边境等法律法规知识,讲解相关案情案例,并在宣传栏张贴宣传画报26张,向居民发放疫情防控法治宣传册156份,并帮助8名群众在手机上下载安装防诈骗APP。同时积极组织各自责任区内群众支持、配合、主动做好核酸检测工作等。三是抽调1名正科级班子成员下沉蹲点在南溪镇龙堡村委会参与现代化边境小康村建设。四是积极帮助挂包村组和群众解决实际困难问题。2023年以来,史志办力所能及帮助挂包的桥头乡老街子牛场一组解决现代化边境小康村“四小”建设1万个水泥砖头;投入2000元帮助瑶山乡太阳寨村白鹇冲小组解决4吨水泥用于修缮经济路面;组织党员干部职工自己掏腰包以个人名义向有关组织捐款机构和红河县何某等5个困难家庭捐款2100元。

(3)紧紧围绕主业主责,稳步推进史志编纂工作。

1.编纂出版工作扎实推进。一是5月份启动编纂《中共河口县委执政纪要(2021)》(以下简称《纪要》)《河口瑶族自治县年鉴(2023)》(以下简称《年鉴》)工作。《年鉴》正在进行终审校对;《纪要》正在进行第二稿校对。这两本书全面客观记载了县委、县政府当年创造的主要业绩、大事要事及党建、党史等方面的创新经验和先进典型,为全县各级党委政府总结执政经验、探寻执政规律积累了宝贵资料,是推进党务公开、实现执政资源共享的重要渠道,为加快建设新时代开放安宁美丽自贸城提供了有益借鉴。在框架结构、条目编写上下功夫,突出特色和亮点,确保政治观点正确、体例结构合理、内容全面系统、资料详实可靠、文字流畅精炼,按照稳中求变、稳中求新的思路,做到科学分类,增加动态条目和以事命题条目;创新年鉴内容,加强社会保障、环境保护、住房、食品卫生、民生改善、社会热点和百姓生活息息相关等内容的记述力度,同时注重宏观与微观资料的有机结合。《纪要》设置10个栏目,2人负责组稿;年鉴设置21个类目、领导干部6人负责组稿。二是完成《中共河口县委执政纪要(2020)》《河口瑶族自治县年鉴(2021)》出版发行(印刷600册),赠送有关部门和乡镇村委及社区200册。完成《永远的丰碑中国共产党河口历史人物、事件、遗址》出版发行、发放和宣传工作。三是编纂《中国共产党河口历史大事记(1948—2021)》,安排专人翻阅各种历史书籍和图片资料,开展编纂工作,目前正在进行第二稿校对。四是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省、州、县党委、政府工作要求,起草《河口县扶贫志编纂委员会》报审,为下一步启动《河口县扶贫志》编纂作准备。五是积极收集整理河口改革开放以来相关资料、视频、图片,为下一步学习借鉴用好“家门口”改革开放历史经验,讲好河口改革开放史,打下文史资料基础。六是加快《中国共产党河口历史第二卷(1978年—2008年)》编纂工作。安排专人负责,结合河口的实际情况,突出河口地方特色,对书稿内容进行史料的查证、核实、修改,进一步补充完善了历史二卷编写内容,目前正处于编辑修改阶段。七是按时按质落实相关报送工作。按照省、州稿件上报工作要求,完成报送省年鉴社《云南年鉴(2021)》稿件0.5千字,积极收集整理报送州志办《红河州年鉴(2021)》的撰稿23千字,《州委执政纪要》稿件。报送国家收藏馆、省方志馆志鉴资料数字化成果书籍共16册。着力推动省内外交流和单位、部门、领导及社会各界领用史志书籍工作。

2.主动参与革命遗址、旧址维修管护使用工作。认真参与管护河口城区保卫战遗址、完善南溪烈士陵园陈列馆等工作,更新《河口史志》微信公众号相关栏目设置和内容,方便各级领导、群众查阅资料。通过微信方式展示与河口有关的历史事件、人物及掌故等等,让更多的人认识河口、了解河口。积极利用宣传河口起义、剿匪事迹等爱国教育;积极利用州委州政府命名我县放马哨为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开展党史学习教育等工作。通过加强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建设,为全县开展爱国主义主题教育提供活动平台,充分发挥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在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中的重要作用。

3.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成立了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制定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方案责任清单,建立意识形态工作台账。定期开展意识形态学习,定期研究意识形态工作,定期开展意识形态领域分析研判。今年以来,开展意识形态方面学习6次,研究意识形态工作6次。注重网络意识形态安全,明确分管领导,设立1名舆情信息员,负责网络舆情信息的监控,及时办理转办的舆情信息,按要求完成网络宣传和评论任务。积极利用我办的QQ工作群和微信群正面宣传党建工作和史志文化,牢牢把握意识形态工作领导权管理权主动权。

4.认真履行主体责任,推动党风廉政建设走深走实。对今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任务进行责任分解,将全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主要工作任务分解到各个科室,制定岗位廉政风险排查及防控措施,签订廉政风险防控承诺。一是深入学习《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读本》《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三卷、《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四卷,组织学习《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落实党委(党组)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及党章、条例、准则、中央八项规定等。坚持“三会一课”制度,按时交纳党费。每月开展一次主题党日活动,督促党员佩戴党员徽章。组织全体党员下载开展“学习强国”“云岭先锋”、普法学习等,督促在线学习。全面贯彻落实县委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工作部署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二是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执行民主集中制,落实一把手“四不直接分管”“末位表态”制度,凡涉“三重一大”事项均由班子集体讨论决定;建立抓早抓小、自查自纠机制和制定日常廉政谈话计划。组织党员学习县纪委监委典型案例通报,对通报中的各类典型案例进行认真分析、对照检查、举一反三;认真开展谈心谈话,签订承诺书等,抓好各项工作落实。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4个内设机构,包括:综合科、党史征研科、地方志编纂科、宣传教育科,所属单位0个。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中国共产党河口瑶族自治县委员会党史研究室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纳入中国共产党河口瑶族自治县委员会党史研究室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与我部门所属单位范围保持一致。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中国共产党河口瑶族自治县委员会党史研究室2023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3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13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13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人员12人,非参公管理事业人员1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5人(离休0人,退休5人)。

年末其他人员0人。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0人。

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中国共产党河口瑶族自治县委员会党史研究室2023年度收入合计274.66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74.66万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万元(含教育收费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23.29万元,增长9.26%。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23.55万元,增长9.38%;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事业收入0.00万元;经营收入0.00万%;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其他收入减少0.27万元,下降100.00%。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中国共产党河口瑶族自治县委员会党史研究室2023年度支出合计274.9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51.32万元,占总支出的91.39%;项目支出23.67万元,占总支出的8.61%;上缴上级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23.87万元,增长9.51%。主要原因是增加了书籍编撰费用。其中:基本支出增加6.65万元,增长2.72%;项目支出增加17.22万元,增长266.98%;主要原因是增加了书籍编撰费用。上缴上级支出0.00万元;经营支出0.00万元;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万元。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中国共产党河口瑶族自治县委员会党史研究室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251.32万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233.36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2.86%;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17.95万元,占基本支出的7.14%。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中国共产党河口瑶族自治县委员会党史研究室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23.67万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万元。主要原因是增加了书籍编撰费用。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中国共产党河口瑶族自治县委员会党史研究室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74.66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88%。与上年相比减少23.55万元,下降7.90%,主要原因是人员编制的减少经费也相对减少因此导致下降。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87.0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8.11%。主要用于一般公共服务的经费开支。

2.外交(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3%。主要用于宣传册制作经费。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50.2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8.29%。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费25.09万元,退休费19.29万元,其他社会保障支出5.86万元。

9.卫生健康(类)支出25.4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27%。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医疗14.66万元,事业单位医疗0.43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9.06万元,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1.31万元。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11.8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30%,主要用于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5万元,决算为0.0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5万元,决算为0.05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100.00%,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05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其中: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中国共产党河口瑶族自治县委员会党史研究室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5万元,支出决算为0.0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5万元,决算为0.0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主要由于受疫情影响减少部分支出。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减少0.05万元,下降50.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0.05万元,下降50.00%。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主要由于受疫情影响减少部分支出。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8人(其中:外事接待0人次)。主要用于编撰工作,产生的接待1批次8人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中国共产党河口瑶族自治县委员会党史研究室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7.95万元,比上年减少0.34万元,下降1.86%,主要原因是编撰工作书籍人员减少。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3年末,中国共产党河口瑶族自治县委员会党史研究室资产总额6.90万元,其中,流动资产4.56万元,固定资产6.33万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0万元(净值),其他资产0万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0万元,其中固定资产0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4.0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4.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公开决算表中《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为空表。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财政拨款收入,是指我单位从同级政府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

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自治区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监督索引号53253200149801111





附件【中国共产党河口瑶族自治县委员会党史研究室20240718040331391.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