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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3
  • 索引号
    hkxczj/2024-00177
  • 发布机构
    河口县财政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4-07-19
  • 时效性
    有效

河口瑶族自治县财政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

监督索引号53253200131801000

河口瑶族自治县财政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财政、税收的发展战略、方针、政策;分析预测综合经济形势,提出运用财税政策实施宏观调控和综合平衡的建议;拟订县乡财政体制改革政策,贯彻落实鼓励企业、公益事业发展的财税政策。

2.负责下达预算单位指标,审核预算部门直接支付和授权支付用款计划并拨付财政资金。

3.承担各项财政收支管理工作;负责编制全县年度财政预决算草案并组织执行;受河口县人民政府委托,向河口县人民代表大会报告全县和县本级财政预算及其执行情况,向河口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报告决算;负责审核批复部门(单位)的年度预决算。

4.审定县级部门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等“零基预算”支出标准定额;统一办理预算指标的调整、划转、追加、登记等管理事宜,并指导乡镇预算管理和协调本级有关部门、科室的预算指标管理工作;负责全县财政收支管理及预算执行分析,提出增收节支和平衡财政收支预算的政策措施和建议;管理各类专项资金;承担与县人大、税务、审计及上级主管部门的联系事宜,负责提供财政预决算报告、年度预算调整报告等相关数据资料;负责全县政府性债务的统计、分析上报工作。组织实施县级部门项目支出预算评审工作。

5.组织制定国库管理制度、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并负责实施;统一管理财政专户;负责制定政府采购制度并监督管理。管理财政和预算单位账户、财政总决算、部门决算及总会计核算,负责办理国内财政拨款,承担国库资金管理有关工作。

6.贯彻执行相关的法律法规,严格按照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指导预算单位会计核算;负责按照人事部门核准的实有人数、应发工资数进行资金审核和工资统发。承办上级部门和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7.负责制定全县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规章制度,按照规定管理全县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制定需要全县统一规范的开支范围和标准。

8.负责审核和汇总编制国有资本经营预决算草案;监缴县属企业国有资本收益;监督执行企业财务制度;贯彻地方金融企业改革发展有关财税政策;组织拟订县属国有企业资产管理制度;负责信用担保行业的监管工作;按照规定开展资产评估工作。

9.负责办理项目建设资金拨款;参与拟订县级建设投资的有关政策;创新政府投融资管理,推广运用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负责有关政策性补贴和财政专项储备资金管理工作;负责建立与司法体制改革相匹配的政法经费保障机制;负责建立健全政府购买服务机制。

10.负责编制县级社会保障预决算草案,审核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负责社会保障专项资金的管理工作;会同有关方面管理县级财政社会保障和就业及医疗卫生支出,拟订有关资金(基金)财务管理制度并实施监管;管理县级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经费、医疗经费;承担社会保险基金财政监管工作;参与社会保障制度改革的研究和有关政策及管理制度的制定工作。

11.负责宣传贯彻实施国家会计法律法规、准则和制度;监督执行企业会计制度和政府会计制度;组织管理全县会计专业考试;指导会计电算化工作;负责会计法律法规制度执行情况的检查。

12.参与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的具体工作;指导县级国有文化企业财务管理;参与所联系部门行业发展规划和有关政策、制度的研究制定工作。

13.执行财政资金绩效评价和投资评审有关制度和办法,建立和完善财政绩效评价、投资评审体系,组织开展全县财政绩效评价和投资评审工作。

14.监督检查全县财税政策、法规的执行情况,反映财政管理中的重大问题。规范行政审批事项。

15.负责政府投资项目资金监管;参与拟定县级建设投资的有关政策;负责审核和执行县级基本建设资金预算;承担有关政策性补贴和粮食储备资金的管理工作;参与制订支持综合交通、新型城镇化、资源保护利用、生态文明建设等方面的财政政策,并负责相关专项资金的管理;参与投资体制改革,推广和运用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

16.提出服务和促进我县金融业发展的意见和政策建议;代表县人民政府联系、协调地方金融机构,负责小额贷款公司的管理。

17.参与协调本级投融资工作;执行政府债务管理制度;承担政府债务回收、还本付息的相关工作,并监督资金的使用;参与地方金融改革、整顿金融秩序、防范和化解政府性债务风险等工作。

18.研究拟定县属国有企业资产监督管理和国有企业转让资产、股权、经营权的制度,并实施监督;承担县属国有企业资产评估和备案工作;监督县属国有企业资产保值增值的责任;指导推进县属国有企业改革重组和制度建设。

19.承担农村综合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职责。指导推动农村综合改革和组织开展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试点工作。

20.承办县委、县政府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23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1.全力做大“蛋糕”

(1)依法加强税收征管。进一步推进税收法制化、科学化、精细化管理,深入分析和预测税源及税收结构变化情况,强化非税收入的征收管理,完善非税收入征缴制度,拓展“收支两条线”管理范围,进一步挖掘非税收入增长潜力,努力拓展新财源。

(2)积极争取上级资金。树立“抓支出就是抓项目,抓项目就是抓投资,抓投资就是抓发展”的理念,争取项目上级扶持,紧跟国家省市政策导向,紧盯乡村振兴、生态环保、特色产业、民生改善、沿边产业园区基础设施、公共服务配套设施建设等重点项目,紧密跟踪、研判、抢抓国家省市政策机遇,完善跑项争资激励机制,加大向上争资扶持力度。

(3)争取专项债券资金。按照“资金跟着项目走”原则,积极谋划申报专项债项目,争取更多项目纳入国家“盘子”做好项目申报对接。

2.加强统筹协调

(1)落实政府“过紧日子”。一是严控“三公”经费支出。建立健全动态监控机制,强化总量控制,确保达到中央和地方关于“三公”经费不低于3%比例压减的要求。二是坚持厉行节约,压减公用经费,努力节约开支,着力打造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良好氛围。

(2)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坚持统筹兼顾,突出重点,有保有压,进一步优化财政支出结构,重点向“三保”支出、保障和改善民生领域倾斜,挤出资金大力保障振兴乡村、教育投入、医疗卫生投入、保障性住房等重点民生支出工程。进一步加强预算执行管理,提高项目预算到位率和执行率,增强预算的权威性和约束力。

(3)严格落实“减免缓退抵”政策。为确保纳税主体充分享受政策红利,切实助企纾困,激发市场活力。

(4)大力支持乡村振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加大农业农村投入,持续推进脱贫地区乡村振兴,扎实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防止规模性返贫等底线。

3.强化监督管理

(1)财经纪律重点问题专项整治行动。从减税降费政策落实问题整治、基层“三保”问题整治、地方政府债务违法违规问题整治、财政收入虚收空转问题整治、违规返还财政收入问题整治、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违法违规问题整治、财政暂付款问题整治、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问题整治、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管理问题整治等9个方面内容93个部门开展自查自纠。督促有关单位对发现的2个方面、6个类型问题及时按照整改方案进行整改。

(2)开展财政资金管理“清源行动”。对虚假编制预算骗取、套取财政资金,迟拨、滞留、占用财政资金,滥用职权违规拆借财政资金,多头申报套取挪用财政资金等问题提出整治措施,明确落实单位、配合单位、完成时限,持续推进问题查处与制度建设,提高财政资源配置效率和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3)积极推进惠民惠农财政补贴“一卡通”治理。与省、州级同步召开2023年县级“一卡通”联席会议办公第一次联席会议,安排部署“一卡通”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自查自纠工作。制订《河口县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及《河口县财政惠民惠农补贴“一卡通”发放管理办法》,为河口县开展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实现“一张清单管制度”“一个平台管发放”“一个群众一张卡”“全程监督一张网”的目标打下扎实的工作基础。

(4)认真做好财政直达资金预算执行动态监控。全面认真学习直达资金管理的政策要求、业务知识、操作规程等,建立部门间协调机制,在直达资金项目储备、筛选、申报和资金分配、下达、监控等各个环节,加强相关部门间的沟通协调,明确责任分工,确保直达资金使用管理全过程思想统一、步调一致、合力推进。

(5)严格规范财政专户管理。为切实加强地方财政专户管理,防范财政资金安全风险,堵塞财政专户管理漏洞,县财政局切实加强财政专户管理。一是严格规范财政专户开立程序。新开立的财政专户必须具备法律、法规或国务院、财政部文件规定的开立条件并逐级上报财政部核准后方可开立,未经核准,一律不得新开立财政专户。二是实行财政专户备案制度。对撤销或变更开户银行、核算内容、银行名称、银行账号的财政专户进行备案登记,并上报省财政厅备案。

4.强化风险防范

一是增强债务风险意识,处理好防风险与稳增长的关系,坚决遏制隐性债务增量,稳妥化解隐性债务存量,将地方政府债务风险控制在合理区间。二是加大债务监管力度,定期对债务监测平台数据进行更新,确保数据真实完整准确,加强风险评估预警,牢牢守住不发生区域性系统性风险的底线。三是严格执行政府债务限额管理和债券资金预算管理,强化专项债券资金全过程、全方位和全生命周期绩效管理,定期开展项目进度和资金使用进度督查,加快专债项目建设进度。

5.推进信息公开

规范公开程序,细化和扩大预算公开的内容,按照上级文件精神,增强各预算单位对做好预决算公开工作的主动性和自觉性,积极与财政部门配合在规定时限内做好公开工作。2023年河口县部门预决算公开单位93个,其中县本级一级预算单位60个,二级预算单位33个,在河口瑶族自治县政府门户网站专栏公开。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20个内设机构,包括:1.办公室;2.综合研究科(河口县清理规范津补贴办公室);3.财政法规监督科;4.财源建设税政科;5.预算科(体制管理科);6.债务管理科;7.绩效管理科;8.国库科;9.国库支付科;10.经济建设科(生态资源科);11.行政政法科;12.科教文化科;13.社会保障科;14.农业农村科(河口县农村综合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15.行政事业资产管理科;16.对外合作科;17.政府采购管理科;18.会计科;19.金融科;20.金融监管科(合作科、稳定科)。所属事业单位为4个,分别是:

1.河口瑶族自治县国库集中支付中心

2.河口瑶族自治县投资管理中心

3.河口瑶族自治县预算编审中心

4.河口瑶族自治县票据监管中心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河口瑶族自治县财政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5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4个。分别是:

1.河口瑶族自治县财政局

2.河口瑶族自治县国库集中支付中心

3.河口瑶族自治县投资管理中心

4.河口瑶族自治县预算编审中心

5.河口瑶族自治县票据监管中心

纳入河口瑶族自治县财政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与我部门所属单位范围保持一致。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河口瑶族自治县财政局2023年末实有人员编制40人。其中:行政编制12人(含行政工勤编制2人),事业编制28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12人(含行政工勤人员2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人员0人,非参公管理事业人员28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22人(离休0人,退休22人)。

年末其他人员0人。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3人。

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本部门2023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本部门2023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河口瑶族自治县财政局2023年度收入合计2146.66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146.17万元,占总收入的99.98%;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万元(含教育收费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49万元,占总收入的0.02%。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减少12163.47万元,下降85.00%。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减少12013.16万元,下降84.84%;上级补助收入增加0.00万元,增长0.00%;事业收入增加0.00万元,增长0.00%;经营收入增加0.00万元,增长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其他收入减少150.31万元,下降99.67%。主要原因是2023年国有企业相关项目支出减少和人员经费减少,导致收入减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河口瑶族自治县财政局2023年度支出合计2177.0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19.80万元,占总支出的33.06%;项目支出1457.22万元,占总支出的66.94%;上缴上级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减少12148.73万元,下降84.80%。其中:基本支出减少46.68万元,下降6.09%;项目支出减少12102.05万元,下降89.25%;上缴上级支出增加0.00万元,增长0.00%;经营支出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增加0.00万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2023年国有企业相关项目支出减少和人员经费减少,导致支出减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河口瑶族自治县财政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719.80万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682.72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4.85%;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37.08万元,占基本支出的5.15%。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河口瑶族自治县财政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457.22万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万元。

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如下:

1.河财行〔2023〕386号河口县财政局财政拨款结余资金14.97万元,用于支付差旅费和维修费等费用。

2.河财行〔2023〕273号财政局购买网闸设备及系统运维服务经费3.73万元,用于支付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费用。

3.河财行〔2023〕659号预算绩效评价工作经费8.60万元,优化资金和项目日常管理,用好绩效工作经费,确保单位业务工作正常开展,提高预算单位支出的经济性、效益性和效率性,加强财政资金支出项目绩效监管,规范财政资金运行。

4.河财行〔2023〕70号河口智慧停车大数据平台经费22.50万元,主要用于借助信息化手段、物联网技术、专业APP中可供交易的停车信息,加强城市停车管理,缓解我县交通拥堵。

5.河财行〔2023〕222号网络使用、软件系统维护等经费21.69万元,用于支付财政专网、政务网专线使用费用。

6.河财行〔2023〕253号非财政拨款结余经费1.63万元,用于支付租车费。

7.〔2023〕012号红河自贸耀太开发投资有限公司注册资金专项经费1000万元,用于加快重点项目施工进度,提高公司融资能力。

8.河财行〔2023〕388号租赁聚鑫源公司办公用房租金经费100万元,主要是保障部门正常办公。

9.河财行〔2023〕104号2023年临聘人员工资经费96.76万元,保障财政局各项工作正常开展,落实好财政局工作职责。

10.河财行〔2023〕458号财政局综合业务绩效工作经费26.15万元,用于支付办公用品、办公耗材、差旅费等费用。

11.河财行〔2023〕103号河口瑶族自治县财政局非财政拨款结余资金经费13.31万元,用于支付办公用品、办公耗材、差旅费等费用。

12.河财行〔2023〕458号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绩效工作经费0.72万元,用于支付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13.河财行〔2023〕107号国门交通投资(河口)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经费70.00万元,主要用于项目融资贷款,提高投资公司融资能力,吸引外来企业入驻。

14.河财行〔2023〕113号驻村人员补助绩效工作经费5.81万元,用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推动强村富民,保障驻村工作队员生活。

15.河财行〔2023〕161号非财政拨款结余资金0.55万元,主要用于保障财政各项工作正常开展。

16.河财行〔2023〕222号地债系统维护经费4.00万元,要用于维护债务系统正常运行,保障全县单位正常开展债务相关工作。

17.河财行〔2023〕299号河口智慧停车建设工程经费45.69万元,主要用于改善城市停车环境,提高停车设施使用率,规范停车次序,降低执法成本,确保动、静态交通协调发展。

18.河财行〔2023〕661号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预算编制端)运维服务项目经费20.4万元,用于保障全县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及网络畅通正常运行。

19.河财行〔2023〕103号河口瑶族自治县财政局非财政拨款结余资金经费0.38万元,主要用于支付慰问退休老干部相关费用。

20.河财行〔2023〕241号2022年社保基金预算管理工作经费0.33万元,用于保障社保基金预算管理工作,支付购置办公设备费用。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河口瑶族自治县财政局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161.14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27%。与上年相比减少11998.19万元,下降84.74%,主要原因是2023年国有企业相关项目支出减少,人员经费减少,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889.9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7.45%。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其他资本性支出。

2.外交(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59.4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38%。主要用于离退休人员经费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9.卫生健康(类)支出72.5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35%。主要用于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支出、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支出。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39.2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82%。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经费支出。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9.40万元,决算为1.2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3.71%。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9.40万元,决算为1.29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100.00%,完成年初预算的13.71%,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1.29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其中: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河口瑶族自治县财政局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9.40万元,支出决算为1.2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3.71%。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9.40万元,决算为1.2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3.71%。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县委、县政府的相关规定,坚持务实节约、严格标准、简化礼仪,压缩“三公”经费支出。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增加1.29万元,增长1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1.29万元,增长100%。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2023年上级部门调研、检查工作增加,导致公务接待费用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24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31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待到我县检查指导工作、开展调研工作的上级有关部门工作组及相关人员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河口瑶族自治县财政局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7.08万元,比上年减少3.13万元,下降7.78%,主要原因是内设机构和人员减少,导致机关运行经费减少。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差旅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其他交通费等保障机关运行的开支。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3年末,河口瑶族自治县财政局资产总额113.36万元,其中,流动资产52.35万元,固定资产51.56万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万元,在建工程0.00万元,无形资产9.45万元(净值),其他资产0.00万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56.25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23.81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200项,账面原值70.02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万元;出租房屋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万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2.1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2.13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2.13万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2.13万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13至15。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公开决算表中《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为空表。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财政拨款收入:是指我单位从同级政府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监督索引号53253200131801111





附件【河口瑶族自治县财政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