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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3
  • 索引号
    hkxczj/2024-00194
  • 发布机构
    河口县财政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4-07-19
  • 时效性
    有效

河口瑶族自治县公安局(本级)2023年度部门决算

监督索引号53253200131200301000

河口瑶族自治县公安局(本级)2023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单位绩效自评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公安机关的职责,是指公安机关依法在管辖范围内应承担的责任和义务,也就是公安机关的职业责任。 其任务是维护国家安全,维护社会治安秩序,保护公民的人身安全、人身自由和合法财产,保护公共财产,预防、制止和惩治违法犯罪活动,保障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顺利进行。

(二)2023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2023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开局之年。也是河口公安实现跨越式发展、大力推进“五个能力现代化”承上启下的关键一年。

一是严打各类违法犯罪。全县立刑事案件745起,破案587起,破案率78.80%,抓获嫌疑人764人。查处230起治安案件,查处违法人员276人。破电信诈骗案18起,抓获嫌疑人69人,成功劝阻452条(452人),挽损610.17万元。二是强化巡逻防控。划分“1、3、5”分钟反应区,城区包保巡防,确保警情快接快处。2023年,我县无命案发生。三是道路交通管理成效明显。“增重视,减无序”“增监管,减风险”“增力度,减事故”“增意识,减陋习”四项举措全面提升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成效,今年未发生一次死亡2人以上交通事故。四是筑牢校园安全稳定屏障。聚焦建章立制、隐患排查、宣讲实练、“三防”建设,确保辖区校园及周边治安秩序持续稳定,年内未发生校园霸凌事件。五是助力经济复苏发展。共开展驾驶考下乡15场,1814人次完成考试,设立服务热线指导委托人在交管APP办理业务198笔,推出十一类轻微交通违法行为“首违不罚”举措;建立“双层级双网格”境外人员管理服务工作机制,上门为企业内越南籍务工人员办理临时居留证件177本,办理住宿登记2358次,助力营造良好营商环境。

二、单位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单位共设置19个内设机构,分别是:城区派出所、南溪派出所、看守所拘留所、刑侦侦查大队、指挥中心、政治处、警务督察大队、警务保障室、法制大队、自贸分局、出入境管理大队、治安管理大队、国内安全保卫大队、反恐大队、禁毒大队、经济犯罪侦查大队、巡特警大队、留置看护大队、网络安全保卫大队。

我单位为基层预算单位,无下属单位。

(二)决算单位构成

河口瑶族自治县公安局(本级)作为二级预算单位纳入河口瑶族自治县公安局部门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范围。

(三)单位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河口瑶族自治县公安局(本级)2023年末实有人员编制200人。其中:行政编制20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15人),事业编制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156人(含行政工勤人员9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人员0人,非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52人(离休0人,退休52人)。

年末其他人员209人。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209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6人。

实有车辆编制32辆,在编实有车辆31辆。公安机关车辆是执法执勤用车,具体分布情况不予公开。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本部门2023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河口瑶族自治县公安局(本级)2023年度收入合计9958.19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9840.74万元,占总收入的98.82%;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万元(含教育收费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117.45万元,占总收入的1.18%。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4101.68万元,增长70.04%。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4053.38万元,增长70.04%;上级补助收入增加0.00万元,增长0%;事业收入增加0.00万元,增长0%;经营收入增加0.00万元,增长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增加0.00万元,增长0%;其他收入增加48.30万元,增长69.86%。主要原因是2022年12月起提高警务辅助人员工资、增加河口瑶族自治县智慧县城项目、城区派出所项目、边境小康村监控项目等支出。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河口瑶族自治县公安局(本级)2023年度支出合计9978.1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165.58万元,占总支出的51.77%;项目支出4812.54万元,占总支出的48.23%;上缴上级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4106.10万元,增长69.93%。其中:基本支出增加863.20万元,增长20.06%;项目支出增加3242.91万元,增长206.60%;上缴上级支出增加0.00万元,增长0%;经营支出增加0.00万元,增长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增加0.0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2022年12月起提高警务辅助人员工资、增加河口瑶族自治县智慧县城项目、城区派出所项目、边境小康村监控项目等支出。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河口瑶族自治县公安局(本级)单位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5165.58万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4855.77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4.00%;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309.81万元,占基本支出的6.00%。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河口瑶族自治县公安局(本级)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4812.54万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2926.53万元。专项业务项目支出4812.54万元,其中:在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公开8个项目,支出金额3191.27万元,涉密项目20个,不予公开,支出金额1621.27万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

1、河财行〔2023〕102号2022年公安机关中央和省级政法转移支付经费619.99万元。

2、河财行〔2023〕102号缉私经费转移支付资金27.28万元。

3、河财行〔2023〕102号2022年打击涉烟违法犯罪工作补助经费17.2万元。

4、河财行〔2023〕102号疫情处置经费45.75万元。

5、批条〔2023〕001号2022年强边固防立体化边境防控体系技防建设项目电力线路引入工程专项资金110万元。

6、批条〔2023〕001号2022年河口县边境河界重点部位技防项目建设经费71.76万元。

7、河财行〔2023〕99号2022年省级新型基础设施建设专项资金2700万元。

8、河财行〔2023〕102号红河州“十三五”公安机关政法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省级配套经费59万元。

9、河财行〔2023〕102号、河财行〔2023〕335号戒毒社区康复专干人员补助经费16.12万元。

10、批条〔2023〕001号2022年公安局司法救助经费—特定项目经费1万元。

11、河财行〔2023〕521号援边警力保障经费18.39万元。

12、河财行〔2023〕102号、河财行〔2023〕417号省对下公安专项资金10.37万元。

13、河财行〔2023〕155号、河财行〔2023〕461号2023年公安机关中央和省级政法转移支付资金218.56万元。

14、河财行〔2023〕292号河口瑶族自治县公安局办案及装备补助经费40万元。

15、河财行〔2023〕228号红河州公安机关执法办案管理中心提质增效专项资金56.79万元。

16、河财行〔2023〕327号公安局边境小康村监控建设经费1.9万元。

17、河财行〔2023〕278-4号边境立体化防控体系技防项目运维省级补助经费13.83万元。

18、河财预〔2023〕124号河口瑶族自治县平安智慧城市视频监控建设项目经费300万元。

19、河财行〔2023〕327号公安局特警作战装备建设经费74.07万元。

20、河财行〔2023〕529号县庆安全维稳工作经费5万元。

21、河财行〔2023〕217号2023年举报涉枪涉爆违法犯罪奖励经费1.05万元。

22、河财行〔2023〕260号10.21专案工作经费10.04万元。

23、河财行〔2023〕507号2023年执勤大队相关经费8.33万元。

24、河财行〔2023〕191号2023年绩效工作经费73.6万元。

25、河财行〔2023〕236号河口瑶族自治县公安局战时伙食经费109.78万元。

26、河财行〔2023〕217号2023年警务辅助人员公用经费装备服装经费52.79万元。

27、河财行〔2023〕217号2023年河口瑶族自治县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劳务派遣服务经费12.56万元。

28、单位实有资金137.38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河口瑶族自治县公安局(本级)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9848.77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8.70%。与上年相比增加4049.76万元,增长69.84%,主要原因是2022年12月起提高警务辅助人员工资、增加河口瑶族自治县智慧县城项目、城区派出所项目、边境小康村监控项目等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外交(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6057.4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1.50%。主要用于河口瑶族自治县公安局(本级)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及日常运转支出。依法履职,开展维稳、处突、打击各类违法犯罪活动、禁毒人民战争、装备建设、基本建设等业务工作方面以及开展打击整治跨境违法犯罪等专项行动的项目支出。

5.教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550.7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59%。主要用于河口瑶族自治县公安局本级离退休人员工资、负担的遗属补助和死亡抚恤、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和职业年金缴费等支出。

9.卫生健康(类)支出380.1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86%。主要用于河口瑶族自治县公安局本级医疗保险等支出。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270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7.41%。主要用于省级新型基础设施建设河口瑶族自治县智慧县城项目。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160.4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63%。主要用于河口瑶族自治县公安局本级住房公积金支出。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05.00万元,决算为172.3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4.05%。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00.00万元,决算为72.35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41.99%,完成年初预算的72.35%;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00.00万元,决算为99.25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57.60%,完成年初预算的99.25%;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5.00万元,决算为0.7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41%,完成年初预算的14.01%,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70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34万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河口瑶族自治县公安局(本级)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05.00万元,支出决算为172.3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4.05%。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00.00万元,决算为72.3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2.35%;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00.00万元,决算为99.2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25%;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5.00万元,决算为0.7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4.01%。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一是原计划购置4辆车,实际购置3辆车。二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落实厉行节约要求,严控公务接待支出。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增加6.9万元,增长4.17%。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万元,增长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减少18.20万元,下降20.1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24.54万元,增长32.85%;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0.56万元,增长400%。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的主要原因:一是原计划购置4辆车,实际购置3辆车;二是上年度受疫情影响,非必要不出县车辆运行费用及调研活动大量减少。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3辆。具体购置车辆原因河口瑶族自治县公安局现有车辆大部分达到处置年限,加之执法执勤车辆使用率高、加速老化速度。按照“国警街面、快速反应、武装巡逻、依法处置”的要求,为了保证执法执勤工作的顺利开展,确保公安机关在遇有暴力恐怖活动和其他严重暴力犯罪能够果断有效处置,结合实际情况,购置3辆执法执勤用车。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执法执勤用车保有量为31辆。主要用于保障执法执勤车辆开展各项业务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5批次(其中:外事接待1批次),接待人次27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16人)。主要用于国内跨区域公安工作交流、合作及调研;相关部门业务工作合作、交流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河口瑶族自治县公安局(本级)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09.81万元,比上年增加41.06万元,增长15.28%,主要原因是上年具备支付条件的单据,未能实际形成支出,但变动未超20%。单位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劳务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3年末,河口瑶族自治县公安局(本级)资产总额20357.62万元,其中,流动资产2018.92万元,固定资产13085.17万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5253.53万元,无形资产0万元(净值),其他资产0万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2629.96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净值增加4365.1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4辆,账面原值80.7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58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759.9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439.39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115.61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204.94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580.01万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545.51万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河口瑶族自治县财政局关于开展2023年部门整体绩效评价工作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的通知》(河财〔2024〕168号)的要求,按照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监控表、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及评分表,绩效评价工作领导小组认真对照考核内容及计分标准,逐一核对各种资料,经过单位组成的评价领导小组讨论认定:评定等级为“优”。

《关于上报2023年中央和省级转移支付资金绩效目标表的通知》红公警保传〔2023〕125号,项目绩效总目标引导支持地方公安部门开展业务工作,帮助提高地方基层办案和装备经费水平,支持开展禁毒、反恐业务工作的办案、业务、装备等经费支出,抓好各项安保维稳措施,全力做好重大活动安保,年度目标按绩效指标推进。经过收集资料,核实情况,比较原先设定和实际完成的工作任务和目标、比较原先经费预算安排和实际的各项经费开支,核实项目目标完成情况。经过单位组成的评价领导小组讨论认定:评定等级为“优”。

单位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或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和单位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是指政府凭借国家政治权力,以社会管理者身份筹集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主要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维持国家行政职能正常运转、保障国家安全等方面。包括税收收入和非税收入,其中:税收收入主要包括增值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等,非税收入主要包括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性收费、罚没收入、专项收入、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等。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是指通过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统筹安排的支出。其功能分类范围主要包括:一般公共服务、公共安全、教育、科学技术、文化体育与传媒、社会保障和就业、医疗卫生、节能环保、城乡社区事务、农林水事务、交通运输、商业服务业等事务、国土资源气象等事务、住房保障支出等。

“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财政拨款收入,是指单位从同级政府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

监督索引号53253200131200301111





附件【河口瑶族自治县公安局(本级)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