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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hkxczj/2024-001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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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河口县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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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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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4-07-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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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河口瑶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室2023年度部门决算
监督索引号53253200110101000
河口瑶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室2023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在不同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和本省地方性法规相抵触的前提下,制定自治条例及城乡建设与管理、环境保护、历史文化保护等方面的单行条例,报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后施行。
(2)在本行政区域内,保证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和上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决议的遵守和执行。
(3)领导或者主持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选举。
(4)召集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会议。
(5)讨论、决定本行政区域内的政治、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环境和资源保护、民政、民族等工作的重大事项。
(6)根据本级人民政府的建议,决定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预算的部分变更。
(7)依法监督本级人民政府、监察委员会、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的工作,联系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受理人民群众对上述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的申诉和意见。
(8)撤销下一级人民代表大会不适当的决议。
(9)撤销本级人民政府不适当的决定和命令。
(10)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的规定,根据县监察委员会主任的提名,任免县监察委员会副主任、委员。
(11)在本级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决定副县长的个别任免;在县长和监察委员会主任、人民法院院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因故不能担任职务的时候,从本级人民政府、监察委员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副职领导人员中决定代理的人选;决定代理检察长,须报上一级人民检察院和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
(12)根据县长的提名,决定本级人民政府局长(主任)的任免,报上一级人民政府备案。
(13)按照人民法院组织法和人民检察院组织法的规定,任免人民法院副院长、庭长、副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任免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
(14)在本级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决定撤销个别副县长的职务;决定撤销所任命的本级人民政府其他组成人员和监察委员会副主任、委员,人民法院副院长、庭长、副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的职务。
(15)在本级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补选上一级人民代表大会出缺的代表和罢免个别代表。
(16)决定授予地方的荣誉称号。
(17)完成州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县委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23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2023年是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实施“十四五”规划承上启下的关键之年。县人大常委会工作总体思路是: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深刻领悟“两个确立”决定性意义,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在中共河口瑶族自治县委的坚强领导下,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紧扣县委十三届四次全会的部署要求,立足政治机关、国家权力机关、工作机关、代表机关的职责定位,以高效能监督推动工作落实,以高标准服务发挥代表作用,不断丰富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的河口实践,为推动河口高质量跨越式发展贡献人大力量、彰显人大作为。
1、政治引领、思想铸魂,在接受党的领导上更加坚定有力
切实强化思想政治引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统揽人大工作,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深刻学习领会党的二十大精神的重大意义、丰富内涵和实践要求,自觉用党的二十大精神统一思想和行动。牢牢把握坚持党的全面领导这一最高政治原则,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州委、县委重要工作要求,确保党的领导贯穿于人大工作各方面全过程。认真抓好《中共河口瑶族自治县委关于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奋力在中国式现代化新征程中推动河口高质量跨越式发展的决定》《中共河口瑶族自治县委关于新时代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加强和改进人大工作的实施意见》贯彻落实。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重要立法、重要会议、重要工作、重大事项都及时按规定向县委请示报告。
2、完善机制、汇聚合力,在民族立法工作上更加务实管用
准确把握新时代地方立法工作的原则和要求,坚持党委领导、人大主导、政府依托、各方参与的立法工作格局,深入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更好发挥民族立法实施性、补充性、探索性功能。完善实施立法公众参与机制,使立法更接地气、察民情、聚民智、惠民生。围绕河口国际口岸城市建设规范化管理,完善组织机构,加强与省人大常委会工作汇报,依法启动《云南省河口瑶族自治县城市管理条例》修订前期准备工作。认真贯彻实施《云南省各级人大常委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条例》,按照“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的要求,强化对“一府一委两院”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建立衔接联动机制,完善报备、审查、反馈等工作流程,实行规范性文件统一管理、分工负责制度,提高备案审查工作的规范性和时效性。
3、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在依法履行职权上更加精准有力
坚持正确有效依法监督,助力全县经济社会健康发展。进一步深化拓展监督方式方法,更有针对性、更加富有成效地履行监督职责,探索运用质询等刚性监督手段,在事关全局事关长远的大事要事上跟踪监督、持续发力,积极开展“小切口”精准监督、联动监督,更好促进“一府一委两院”高效有序开展工作,更好助推重大决策部署落地见效。重点听取和审议国际口岸城市建设、现代化边境幸福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推进城乡绿化美化三年行动实施、全面推行“林长制”工作、“十四五”规划纲要中期评估等工作报告。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工作报告、县人民检察院刑事检察工作报告。对传染病防治法、统计法等法律法规贯彻实施情况开展执法检查。深化部门工作评议和专题询问,积极回应社会关切,确保有关工作有效推进。
4、健全机制、密切联系,在发挥代表作用上更加富有成效
加强常委会组成人员同代表的联系,完善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召开列席代表座谈会、专门委员会和工作委员会对口联系代表等制度,深化代表对常委会工作的参与。健全代表履职机制,夯实代表履职平台,激发代表履职主动性、积极性、创造性。深化“两联系”制度,扩大代表对监督工作的参与,统筹做好代表集中视察、调研等工作,推动代表工作进一步活起来、实起来、严起来。加强代表履职培训,切实提高代表工作能力。提高代表活动阵地建设水平,打造规范化建设示范点,引领带动全县人大代表活动阵地规范化、制度化、信息化,组织代表进家(站、室)开展活动。推进人大代表议案建议内容高质量、办理高质量,加大代表议案建议督办力度,正确回应代表关切,持续推进民生改善。
5、学思践悟、强基固本,在加强自身建设上更加奋发有为
坚持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持续加强人大及其常委会自身建设,成为自觉坚持中国共产党领导的政治机关,保证人民当家作主的国家权力机关,全面担负宪法法律赋予的各项职责的工作机关,始终同人民群众保持密切联系的代表机关。坚持正确舆论导向,加强人大新闻宣传,发挥常委会公报、河口人大微信公众号等阵地作用,综合运用多种宣传手段,加强与主流媒体联系合作,充分用好新媒体,讲好民主故事、人大故事。健全机关党建工作制度体系,以创建“国门人大、履职为民”机关党建品牌为切入点,全面推进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推动机关党建和业务工作深度融合。压紧压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持续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坚决反对“四风”,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大力推进作风革命,加强效能建设,不断提高人大工作质效。指导和支持乡镇人大更好发挥职能作用,拓展人大工作实践特色、时代特色,推动全县人大工作展现新作为、呈现新气象。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10个内设机构均为正科级。包括,县人大专门委员会7个:县人大民族外事侨务委员会、县人大法制委员会、县人大监察和司法委员会、县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县人大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委员会、县人大农业农村和环境资源保护委员会、县人大社会建设委员会;常委会工作委员会和办事机构3个:县人大常委会选举联络工作委员会、县人大常委会预算工作委员会、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其中办公室下设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信息中心)。
所属单位1个,为非独立核算单位,非独立批复单位。分别是:
1.河口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信息中心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河口瑶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室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分别是:
纳入河口瑶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室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与我部门所属单位范围保持一致。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河口瑶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室2023年末实有人员编制24人。其中:行政编制22人(含行政工勤编制3人),事业编制2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34人(含行政工勤人员5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人员0人,非参公管理事业人员1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1人(离休1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23人(离休0人,退休23人)。
年末其他人员0人。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0人。
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本部门2023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河口瑶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室2023年度收入合计915.33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910.96万元,占总收入的99.52%;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万元(含教育收费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4.38万元,占总收入的0.48%。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63.02万元,增长7.39%。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60.66万元,增长7.13%;上级补助收入增加0.00万元,增长0.00%;事业收入增加0.00万元,增长0.00%;经营收入增加0.00万元,增长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其他收入增加2.36万元,增长116.83%。主要原因是增加县委机关工委转2022年离退休干部组织工作经费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河口瑶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室2023年度支出合计914.3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05.39万元,占总支出的88.09%;项目支出108.92万元,占总支出的11.91%;上缴上级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60.02万元,增长7.03%。主要原因是:年度正常调资。其中:基本支出增加51.35万元,增长6.81%;项目支出增加8.67万元,增长8.65%;上缴上级支出增加0.00万元,增长0.00%;经营支出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增加0.00万元,增长0.00%。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河口瑶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室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805.39万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748.93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2.99%;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56.47万元,占基本支出的7.01%。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河口瑶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室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08.92万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万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为:
1、河财行〔2023〕484号其他预算收入资金非财政拨款支出
3.35万元,主要用于日常办公支出。
2、河财行〔2023〕285号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办公经费11.00万元,主要用于差旅费、办公费、邮电费等支出。
3、河财行〔2023〕322号河口瑶族自治县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所需经费12.43万元,主要用于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印刷费、办公费支出。
4、河财行〔2023〕168号布依学研究会传统文化活动经费—林国才切块经费1.00万元,主要用于布依学会活动开支。
5、河财行〔2023〕289号2023年人大代表履职活动经费7.44万元,主要用于人大代表差旅费、外出考察学习。
6、河财行〔2023〕484号人大业务经费-绩效工作经费18.02万元,主要用于差旅费、邮电费、劳务费等支出。
7、河财行〔2023〕290号2023年人大履职能力提升专项经费15.00万元,主要用于人大履职能力提升办公支出。
8、河财行〔2023〕322号河口瑶族自治县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所需经费6.27万元,主要用于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办公费、印刷费、误工补贴支出。
9、河财行〔2023〕484号乡村振兴工作队员生活补助费—绩效工作经费2.32万元,主要用于乡村振兴工作队员生活补助支出。
10、河财行〔2023〕484号乡村振兴工作队员派驻点工作经费—绩效工作经费1.00万元,主要用于乡村振兴工作队员派驻点工作经费支出。
11、河财行〔2023〕185号乡村振兴工作队员生活补助经费-绩效工作经费2.70万元,主要用于乡村振兴工作队员生活补助支出。
12、河财行〔2023〕47号人大业务费—绩效工作经费14.38万元,主要用于日常办公支出。
13、河财行〔2023〕484号人大业务经费—绩效工作经费8.39万元,主要用于日常办公支出。
14、河财行〔2023〕349号人大履职能力建设专项经费5.62万元,主要用于日常办公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河口瑶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室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910.96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63%。与上年相比增加59.04万元,增长6.93%,主要原因是增加河财行〔2023〕322号河口瑶族自治县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费用。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619.7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8.03%。主要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会议费等支出。
2.外交(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68.0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8.45%。主要用于养老保险、职业年金、失业保险等支出。
9.卫生健康(类)支出82.0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01%。主要用于医疗保险、公务员医疗补助、大病医保支出;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41.0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51%。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支出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50万元,决算为0.8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64.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50万元,决算为0.82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100.00%,完成年初预算的164.00%,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82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其中: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河口瑶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室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50万元,支出决算为0.8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64.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50万元,决算为0.8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64.00%。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增加接待到我县调研、外地兄弟县市学习交流产生的费用。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增加0.79万元,增长2633.33%。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0.79万元,增长2633.33%。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2022年因为疫情原因接待费用过低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主要用于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6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23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上级领导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发生的接待支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河口瑶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室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56.47万元,比上年增加3.58万元,增长6.77%,主要原因是增加会议费支出。单位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会议费、公务接待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其他交通。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3年末,河口瑶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室资产总额55.24万元,其中,流动资产15.26万元,固定资产39.98万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0万元(净值),其他资产0万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0.66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15.04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4.5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4.58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4.58万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4.58万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单位本年度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政府凭借国家政治权力,以社会管理者身份筹集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主要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维持国家行政职能正常运转、保障国家安全等方面。
2.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通过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统筹安排的支出。其功能分类范围主要包括:一般公共服务、公共安全、教育、科学技术、文化体育与传媒、社会保障和就业、医疗卫生、节能环保、城乡社区事务、农林水事务、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住房保障支出等。
3.基本支出: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4.项目支出: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5.“三公”经费:省直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6.机关运行经费: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7.经济科目:指政府支出按经济性质和具体用途所作的一种分类科目,具体设类、款两级。
8.功能科目:指政府支出按其主要职能活动所作的一种分类科目,主要反映政府活动的不同功能和政策目标,具体设类、款、项三级。
9.一般公共预算: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10.财政拨款收入,是指我单位从同级政府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
11、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监督索引号53253200110101111
附件【河口瑶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室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