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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3
  • 索引号
    hkxczj/2024-00252
  • 发布机构
    河口县财政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4-07-23
  • 时效性
    有效

河口瑶族自治县应急管理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


监督索引号53253200346801000

河口瑶族自治县应急管理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负责应急管理工作,指导各乡镇各农场管委会各部门应对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和综合减灾救灾工作。负责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和工矿商贸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2)拟订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等有关政策,组织编制全县应急体系建设、安全生产和综合减灾规划,组织制定部门规范性文件并监督实施。

(3)指导应急预案体系建设,建立完善事故灾难和自然灾害分级应对制度,组织编制县级总体应急预案和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专项预案,综合协调应急预案衔接工作,组织开展预案演练,推动应急重点工程和应急避难设施建设。

(4)牵头建立统一的应急管理信息系统,负责信息传输渠道的规划和布局,组织协调建立监测预警和灾情报告制度,健全自然灾害信息资源获取和共享机制,依法统一发布灾情。

(5)组织指导协调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应急救援,承担县级应对灾害指挥部工作,综合研判突发事件发展态势并提出应对建议,协助县委、县政府指定的负责同志组织灾害应急处置工作。

(6)统一协调指挥各类应急专业队伍,建立应急协调联动机制,推进指挥平台对接,衔接解放军和武警部队参与应急救援工作。

(7)统筹应急救援力量建设,统筹负责消防、森林和草原火灾扑救、抗洪抢险、地震和地质灾害救援等应急救援队伍,负责安全生产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建设,指导各乡镇各农场管委会及社会应急救援力量建设。

(8)指导城镇、农村、森林、草原消防工作规划编制并推进落实,协调指导森林草原火灾扑救工作。

(9)指导协调森林和草原火灾、水旱灾害、地震和地质灾害等防治工作,负责自然灾害综合监测预警工作,指导开展自然灾害综合风险评估工作。

(10)组织协调灾害救助工作,组织指导灾情核查、损失评估、救灾捐赠工作,管理、分配救灾款物并监督使用。

(11)依法行使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职权,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县政府有关部门、各乡镇和各农场管委会安全生产工作,组织实施安全生产巡查、考核工作。

(12)按照分级、属地原则,依法监督检查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及其安全生产条件和有关设备(特种设备除外)、材料、劳动防护用品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负责监督管理工矿商贸行业县属企业安全生产工作。依法组织并指导监督实施安全生产准入制度。负责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工作和烟花爆竹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13)依法组织指导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监督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落实情况。组织协调开展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的调查评估工作。

(14)按照国家和省委、省政府、州委、州政府、县委、县政府要求部署,开展应急管理方面的区域交流与合作。

(15)制定应急物资储备和应急救援装备规划并组织实施,会同县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等部门建立健全应急物资信息平台和调拨制度,在救灾时统一调度。

(16)负责应急管理、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组织指导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的科学技术推广应用和信息化建设工作。

(17)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18)职能转变。县应急管理局应加强、优化、统筹全县应急能力建设,构建统一领导、权责一致、权威高效的应急能力体系,推动形成统一指挥、专常兼备、反应灵敏、上下联动、平战结合的应急管理体制。

(二)2023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1)安全生产工作开展情况。

1. 强化安全生产责任落实。一是超前谋划部署。于1月13日召开全县安全生产专题部署会,对抓好岁末年初各项安全防范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并在全国“两会”、五一、中秋等重点时段、关键节点先后组织召开全县安全生产工作会议7次,针对安全生产特点部署各项防范工作,确保重点时间节点全县安全稳定。二是扛牢压实责任。研究制定《河口县人民政府领导安全生产工作职责分工》《河口县人民政府领导2023年度安全生产工作任务清单》,进一步强化领导责任,细化各乡镇及行业主管部门职责,并抓好日常督促提醒。三是强化督查考核。1月10日至2月3日,县安委会组成3个考评组对全县各乡镇及县级20家部门开展了2022年度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考评;7月17日至21日县政府督查室、县安委办牵头组成3个督查组对各乡镇、各部门和重点行业部门企业开展了2023年上半年安全生产综合督查暨贯彻落实省政府工作约谈会指出问题整改工作专项督查。

2. 深入开展隐患排查整治。深刻汲取各地事故教训,举一反三,查缺补漏,部署开展风险隐患专项排查整治。一是精准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印发《关于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百日攻坚行动的通知》《河口县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方案》等,聚焦重点行业领域全面开展隐患排查整治,建立健全打非治违常态化长效化工作机制。今年以来,共排查治理重大风险隐患53项,各重点行业领域排查整治各类突出问题1317项,警示约谈企业11家次,责令停产整顿企业1家,行政处罚56次,罚款29.17万元。二是严格落实重大隐患挂牌督办制度。按照重大隐患挂牌督办要求,报请州政府挂牌督办非煤矿山重大隐患1项,提请县政府挂牌督办存在重大隐患路段10条、工贸行业重大隐患4项。目前,县政府挂牌督办隐患已整改完成,正在进行验收销号程序。三是深入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对每个领域、每个环节、每个岗位的安全风险点和隐患进行拉网式检查,落实安全隐患整改措施,实行清单化管理,建立安全隐患台账和整改清单并每月更新一次,严格动态销号。

3. 抓实问题自查整改。按照整改工作要求,结合实际制定《河口县对照省政府约谈红河州指出问题自查整改清单》,坚持不懈推进安全生产十五条措施和省69项举措、州49项具体任务及我县48项具体任务落实落细,始终以严的主基调持续开展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城镇燃气、建筑施工、道路交通、特种设备等重点领域打非治违,依法严厉惩戒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建筑施工领域,共开展检查巡查82次,发现问题隐患416条,完成整改402条,下发施工监督抽查记录23份,责令限期整改通知书18份,停工通知书4份,建设工程不良行为记录告知书1份,行政处罚1起,处罚金额0.3万元;城镇燃气领域,共排查燃气企业3家,经营门市19家,燃气灶具经营店4家,燃气用户346户(瓶装液化气用户303户,管道燃气用户43户),整治安全隐患751项;交通运输领域,检查各类道路运输车辆320余辆次,警告教育疑似非法营运车辆5起,查处出租车违章10起,教练车违章1起,处理边防大队移交的未取得网约车经营许可擅自从事网约车经营案3起,未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擅自从事道路旅客运输案1起,未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擅自从事危险货物运输案1起,合计行政处罚45起,罚款8.16万元;非煤矿山领域,共检查企业21次,下达执法文书40余份,发现一般问题隐患33项,已整改31项。立案查处非法违法行为案件2起,罚款9万元;危险化学品领域,检查企业36户次,查出隐患问题104条,下达《现场检查记录》23份,《责令限期整改指令书》12份,《整改复查意见书》12份,《现场处理措施决定书》2份,立案查处违法经营行为4起,结案2起,处罚金额3.6万元,办理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共15户(其中变更经营范围10户,新取证3户,延期2户);工贸领域,检查企业16户次,查出隐患问题82条,下达《现场检查记录》11份,《责令限期整改指令书》10份,《现场处理措施决定书》1份,《整改复查意见书》6份,立案查处违法经营行为3起,结案2起,处罚金额4.1万元;烟花爆竹领域,检查零售店16户次,查出隐患问题14条,下达《现场检查记录》14份,打击无证经营、储存烟花爆竹8起,收缴烟花爆竹72.2件(其中烟花7件、爆竹37件,玩具类28.2件),办理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17户,变更经营场所1户。

4. 深入开展宣传活动。通过开展学习教育、咨询日、知识竞赛、应急演练、文化展示、安全体验、案例警示等形式多样的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推动“安全生产月”活动深入开展,不断增强全民安全意识,提升公众安全素质。活动期间,全县各级各部门共组织开展“安全宣传咨询日”现场活动14场、参与6202人次;开展“安全生产月”专题业务培训、夏日送清凉等特色活动5次,参与424人次;聚焦专项排查整治行动,开展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承诺践诺”活动35场,参与217人次,开展“动火作业风险我知道”宣传活动10场,参与150人次,开展“外包外租大排查”活动13场,参与104人次; 开展外包外租典型违法案例专题警示教育2场,参与62人次,对外包外租项目开展大排查3次。

(2)防灾减灾工作开展情况。

1.细化各项措施,夯实防汛减灾基础。一是全面安排部署到位。制定印发《河口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关于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扎实做好主汛期防汛救灾工作的通知》《关于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进一步强化防汛救灾工作措施的通知》细化各项防汛措施,落实防汛救灾主体责任,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大局稳定。二是完善防汛工作流程。制定印发《河口县每一轮降雨防范工作流程》,进一步落实各部门责任,强化联动响应,充分做好雨前分析会商研判,雨中精准指挥调度、雨后总结完善提高的降雨三个阶段的各项工作。三是加强防汛分析会商研判。紧盯气象预报预警信息,扎实落实好“1262”精细化预报预警与响应联动机制,在每轮降雨前组织各乡镇以及气象、水务、自然资源等部门对强降雨天气过程进行会商分析,提出防范应对措施,并根据会商情况,及时发布防汛预警提示或启动相应级别应急响应,提出具体的防范应对要求。截至目前,县防办累计组织召开防汛分析会商研判会14次,发布防汛预警提示12期,启动防汛Ⅳ级应急响应4次。四是认真落实预警响应联动机制。围绕防汛职责,对本辖区、本行业领域发起直达基层一线防汛责任人的叫应,截至10月8日,县防办共叫应、调度各级防汛责任人404人次;各乡镇、县防指各成员单位共叫应、调度社区、村(组)、辖区企业、在建工地14226人次。按照预警响应要求,严格执行村组24小时巡查值守制度,确保收到预警信息后第一时间叫应群众,提前组织群众转移避险;领导干部在收到预警叫应信息后迅速下沉一线,组织开展重点风险部位巡排查、预置抢险救援力量,以及组织群众转移、抢险救灾等工作。截至10月8日,县乡两级干部累计下沉一线2047人次,组织群众提前转移避险173人次。五是组建专业应急抢险救援队伍。加强全县应急救援队伍建设,提高综合应急抢险救援能力,依托交通、发改、水务、商工信、卫健等部门专业力量组建供水保障、电力抢修、交通运输、通信保障、医疗卫生应急抢险救援队伍5支248人。六是加大防灾减灾救灾资金投入。共投入救灾资金201万元,其中冬春救助资金179万元,洪涝灾害救灾资金22万元,对全县2493户10517人次受灾困难群众进行救助。七是强化防灾减灾宣传教育培训。第15个“全国防灾减灾日”为契机,全面加强防灾减灾救灾科普知识宣传教育。深入各乡镇开展防灾减灾工作培训,对6个乡镇200余人开展培训,有效增强了广大基层干部的防灾减灾救灾意识,做到以知识强化风险防范意识,用行动筑牢安全防线。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河口县应急管理局机关设6个内设机构和政治处。办公室(政策法规和宣传教育科)、应急指挥中心、安全生产综合协调科、应急救援管理科、危化品监管和安全基础科、非煤矿山科和政治处。 所属单位2个为非独立核算单位,分别是:

1.河口县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2.河口县灾害救援管理中心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河口瑶族自治县应急管理局部门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即:河口瑶族自治县应急管理局,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河口瑶族自治县应急管理局2023年末实有人员编制31人。其中:行政编制10人,事业编制21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7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9人,行政工勤人员2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人员7人,非参公管理事业人员12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2人(离休0人,退休2人)。

年末其他人员0人。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0人。

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河口瑶族自治县应急管理局2023年度收入合计757.81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756.71万元,占总收入的99.85%;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万元(含教育收费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1.10万元,占总收入的0.15%。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118.64万元,增长18.56%。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119.83万元,增长18.82%;上级补助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事业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经营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其他收入减少1.19万元,下降51.97%。主要原因是2023年人员增加基本收入较去年增加。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河口瑶族自治县应急管理局2023年度支出合计758.4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32.77万元,占总支出的57.06%;项目支出325.69万元,占总支出的42.94%;上缴上级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120.21万元,增长18.83%。其中:基本支出增加66.88万元,增长18.28%;项目支出增加53.33万元,增长19.58%;上缴上级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经营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基本支出有所增加以及救灾资金有所增加。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河口瑶族自治县应急管理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432.77万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407.45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4.15%;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25.32万元,占基本支出的5.85%。(人均情况由各部门自行确定)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河口瑶族自治县应急管理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325.69万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万元。具体项目开支与开展情况如下:

1.“2240101-行政运行”支出19.71万元;

2.“2240106-安全监管”支出2.2万元;

3.“2240108-应急救援”支出2.7万元;

4.“2240199-其他应急管理支出”支出90.1万元;

5.“2240299-其他消防救援事务支出”支出31.98元;

6.“2240703-自然灾害救灾补助”支出179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河口瑶族自治县应急管理局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756.71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77%。与上年相比增加119.83万元,增长18.82%,主要原因是2023年人员增加基本支出较去年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外交(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52.7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97%。主要用于部门职工养老保险等支出。

9.卫生健康(类)支出42.8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67%。主要用于部门职工医疗保险支出。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25.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30%。主要用于部门职工住房公积金支出。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636.0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4.06%。主要用于自然灾害防治、安全生产监管及应急管理等方面支出。

23.其他(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5.46万元,决算为16.2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8.00万元,决算为15.6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95.75%,完成年初预算的86.67%;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0.00万元,决算为0.09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57%,完成年初预算的0.9%;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7.46万元,决算为0.6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3.68%,完成年初预算的8.04%,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60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其中: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河口瑶族自治县应急管理局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5.46万元,支出决算为16.2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5.94%。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8.00万元,决算为15.6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6.67%;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0.00万元,决算为0.0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9%;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7.46万元,决算为0.6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04%。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2023年度,公务活动较少。二是我单位严格执行“三公”经费支付标准,对不符合规定的费用一律不予报销。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增加14.55万元,增长836.2%。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15.60万元,增长1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1.65万元,减少94.8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0.60万元,增长100%。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2023年新购置了公务用车以及公务活动增多。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1辆。购置车辆的原因为有效保障处置突发情况,因应急管理局工作性质特殊,出现生产安全事故、洪涝灾害等突发情况时需要及时到达现场开展处置工作。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7批次(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32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上级督查检查安全生产及防灾减灾发生的接待支出。 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河口瑶族自治县应急管理局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5.32万元,比上年增加4.77万元,增长23.20%,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经费随之有所增加,单位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经费4万元,差旅费0.3万元,委托业务费5万元,公务接待费0.2万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3年末,河口瑶族自治县应急管理局资产总额372.19万元,其中,流动资产222.2万元,固定资产149.99万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0万元(净值),其他资产0万元(净值)。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60.99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60.99万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9.91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9.91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9.91万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9.91万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财政拨款收入:是指我单位从同级政府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政府凭借国家政治权力,以社会管理者身份筹集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主要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维持国家行政职能正常运转、保障国家安全等方面。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通过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统筹安排的支出。其功能分类范围主要包括:一般公共服务、公共安全、教育、科学技术、文化体育与传媒、社会保障和就业、医疗卫生、节能环保、城乡社区事务、农林水事务、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住房保障支出等。

基本支出: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公”经费:省直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经济科目:指政府支出按经济性质和具体用途所作的一种分类科目,具体设类、款两级。

监督索引号53253200346801111





附件【河口瑶族自治县应急管理局20240722040253647.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