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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3
  • 索引号
    hkxczj/2024-00256
  • 发布机构
    河口县财政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4-07-23
  • 时效性
    有效

河口瑶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


监督索引号53253200332401000

河口瑶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基本职能河口县自然资源局基本职能共十八项,即:承担保护与合理利用土地资源、矿产资源等自然资源的责任。承担规范国土资源管理秩序的责任。指导基层国土资源行政执法工作,调查处理国土资源违法案件。承担优化配置国土资源的责任。参与上报河口县人民政府审批的涉及土地、矿产的有关规划的审核。负责规范国土资源权属管理。承担耕地保护的责任。负责未利用土地开发、土地整理、土地复垦和耕地开发的监督工作。承担报云南省国土资源厅、红河州国土资源局审批的各类用地的审核、报批工作。承担及时准确提供土地利用各类数据的责任。负责测绘行政管理及基础测绘规划和实施。承担节约集约利用土地资源的责任。承担规范国土资源市场秩序的责任。负责矿产资源开发的管理,依法管理矿业权的审批登记发证和转让审批登记。管理县级地质勘查项目,统一管理公益性地质调查和战略性矿产勘查工作。承担地质环境保护责任。承担地质灾害预防和治理的责任。依法征收资源收益,参与资金使用的监督、管理工作。推进国土资源科技进步,推进国土资源信息化和信息资料的公共服务。依法审核和报批矿产资源对外合作区块,监督对外合作勘查开采行为。拟订并实施土地收购储备管理办法;制定土地收购储备、土地利用规划和方案,承办土地收购储备和供应工作;依法按程序办理土地出让手续。

(二)2023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1.坚持规划先导,科学配置自然资源。认真践行“乡村振兴战略”,将国土空间规划、实用性村庄规划与产业、人才、文化、生态、组织等专项规划紧密结合,统筹推进。

2.服务发展大局,提升要素保障能力。突出充分保障,围绕重点项目、民生项目、乡村振兴和基础设施项目开列部门要素保障工作清单,主动跟踪服务用地单位、企业,高效推进用地报批、征地拆迁、土地供应等工作。

3.加强资源保护,妥善处理开发与保护的关系。坚持“节约优先,保护优先,自然恢复为主”的方针,协调处理好绿水青山和金山银山的关系,切实做到在保护中开发,在开发中保护。

4.落实民生保障,切实维护群众权益。坚持人民至上,突出为民惠民宗旨,坚持把人民群众满不满意作为衡量工作的标尺,着力在服务和保障民生下实功夫。

5.严格依法行政,不断提高执法监察水平。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积极落实中央、省、州、县关于推进依法行政的各项部署,不断推进全县自然资源领域依法行政工作迈上新台阶。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河口瑶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共设置11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政策法规科、自然资源调查监测科、自然资源确权登记局、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和权益科、规划科、国土空间生态修复科、耕地保护监督科、矿产资源储量开发管理科、地质勘查管理科、国土测绘地理科技信息科。

河口瑶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所属事业单位10个:

1.河口自然资源所

2.南溪自然资源所

3.瑶山自然资源所

4.桥头自然资源所

5.莲花滩自然资源所

6.老范寨自然资源所

7.河口瑶族自治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8.河口瑶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开发整理中心

9.河口瑶族自治县土地储备中心

10.河口瑶族自治县规划信息中心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河口瑶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6个,其他事业单位4个。分别是:

1.河口自然资源所

2.南溪自然资源所

3.瑶山自然资源所

4.桥头自然资源所

5.莲花滩自然资源所

6.老范寨自然资源所

7.河口瑶族自治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8.河口瑶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开发整理中心

9.河口瑶族自治县土地储备中心

10河口瑶族自治县规划信息中心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河口瑶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2023年末实有人员编制72人。其中:行政编制1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62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12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1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2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人员7人,非参公管理事业人员50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26人(离休0人,退休26人)。

年末其他人员0人。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0人。

车辆编制2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在公务用车使用平台统筹使用1辆。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河口瑶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2023年度收入合计5620.46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5619.40万元,占总收入的99.98%;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万元(含教育收费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1.06万元,占总收入的0.02%。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2634.63万元,增长88.24%。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2634.63万元,增长88.27%;上级补助收入增加0.00万元,增长0%;事业收入增加0万元,增长0%;经营收入增加0.00万元,增长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增加0.00万元,增长0%;其他收入增加0.00万元,增长0.00%。收入增加的主要原因是2022年由于疫情原因,征地工作受到一定的影响,在恢复正常的2023年征地工作增加,202114-15号国有建设用地补偿项目及2021和2022年城镇建设用地前期开发经费增多,导致收入增加。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河口瑶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2023年度支出合计5660.9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23.43万元,占总支出的19.85%;项目支出4537.49万元,占总支出的80.15%;上缴上级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2442.85万元,增长75.91%。其中:基本支出增加151.93万元,增长15.64%;项目支出增加2290.92万元,增长101.97%;上缴上级支出增加0.00万元,增长0%;经营支出增加0.00万元,增长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增加0.00万元,增长0%。支出增加的主要原因是2022年由于疫情原因,征地工作受到一定的影响,在恢复正常的2023年中,202114-15号国有建设用地补偿项目及2021和2022年城镇建设用地前期开发经费方面的征地支出增多,导致支出增加。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河口瑶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123.43万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065.58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4.85%;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57.85万元,占基本支出的5.15%。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河口瑶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4537.49万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万元。具体项目支出明细见下表:

单位:万元

科目编码

科目名称

本年支出

占项目支出的比重

2120801

征地和拆迁补偿支出

1026.24

22.62%

2120802

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支出

60

1.32%

2120803

城市建设支出

25

0.55%

2120899

其他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

19.4

0.43%

2200104

自然资源规划及管理

236.8

5.23%

2200106

自然资源利用与保护

1134.74

25.01%

2200109

自然资源调查与确权登记

10.48

0.22%

2200199

其他自然资源事务支出

1890.64

41.67%

2240601

地质灾害防治

134.19

2.95%

合计

支出合计

4537.49

100%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河口瑶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518.65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79.82%。与上年相比增加3234.65万元,增长251.92%,主要原因是2022年由于疫情原因,征地工作受到一定的影响,2023年征地工作逐步恢复开展,后续的202114-15号国有建设用地补偿项目及2021和2022年城镇建设用地前期开发经费增多,导致支出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外交(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06.0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56%。主要用于部门职工养老保险等支出。

9.卫生健康(类)支出112.6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49%。主要用于部门职工医疗保险支出。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4004.6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8.62%。主要用于自然资源规划管理、利用保护等支出。

19.住房保障(类)支出64.6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43%。主要用于部门职工住房公积金支出。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130.6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89%。主要用于地质灾害防治治理等支出。

23.其他(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9.00万元,决算为7.8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6.9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7.00万元,决算为6.5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83.33%,完成年初预算的38.24%;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2.00万元,决算为1.3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16.67%,完成年初预算的10.83%,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1.30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其中: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河口瑶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9.00万元,支出决算为7.8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6.9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7.00万元,决算为6.5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8.24%;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2.00万元,决算为1.3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83%。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坚决落实厉行节约,减少不必要的接待,严格把握“三公”经费支付流程,对不符合规定的费用一律不予报销。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增加3.26万元,增长71.81%。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万元,增长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00万元,增长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2.09万元,增长47.3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1.18万元,增长943.34%。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2022年由于疫情影响,多项检查工作推后,以及我局严格控制接待费支出,非必要不接待,所以当年接待费较少,2023年恢复正常以后各项检查工作正常开展,导致接待费上涨较多。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主要用于单位卫片执法、矿山巡查、土地整治等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2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78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开展土地整治项目调研工作、开展打击盗采矿产资源专项督查工作、州局开展州委产业创新发展委员会第16次产业链督导工作、开展沿边产业园城镇开发边界优化调整工作调研等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河口瑶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部门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56.91万元,比上年增加14.19万元,增长33.23%,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以及设备老化耗材增加导致办公经费增加。单位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工会经费、其他交通费用、接待费等费用。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3年末,河口瑶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资产总额5369.17万元,其中,流动资产4841.42万元,固定资产95.27万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432.2万元,无形资产0.28万元(净值),其他资产0万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158.38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44.62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62.8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83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260.0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260.00万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260.00万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是指我单位从同级政府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

二、一般公共预算:指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指对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一定期限内向特定对象征收、收取或者以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特定公共事业发展的收支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应当根据基金项目收入情况和实际支出需要,按基金项目编制,做到以收定支

四、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指对社会保险缴款、一般公共预算安排和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社会保险的收支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应当按照统筹层次和社会保险项目分别编制,做到收支平衡。

五、“三公”经费: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纳入县级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县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监督索引号53253200332401111





附件【河口瑶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