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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hkxczj/2024-002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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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河口县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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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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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4-07-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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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河口瑶族自治县文化和旅游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
监督索引号53253201035701000
河口瑶族自治县文化和旅游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贯彻落实党的文化工作方针政策,研究拟订文化和旅游政策措施,起草文化和旅游政策及规范性文件。
(2)统筹规划文化事业、文化产业和旅游业发展,拟订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推进文化和旅游融合发展,推进文化和旅游体制机制改革。
(3)负责全县文化艺术和旅游人才队伍建设,加强中青年文化艺术人才和少数民族文化艺术人才培养,推进文化工作机构与高等院校合作培养人才,开展文化艺术及旅游人才技能培训。负责全县文化和旅游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工作。协调、落实高层次人才有关服务工作。
(4)管理全县性重大文化艺术活动,指导全县重点文化设施建设,组织全县旅游整体形象推广,促进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对外合作和国际、国内市场推广,制定旅游市场开发战略并组织实施,指导、推进全域旅游发展。
(5)指导、管理文艺事业,指导艺术创作生产,扶持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导向性代表性示范性的文艺作品,推动各门类艺术、各艺术品种发展。
(6)负责公共文化事业发展,推进全县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和旅游公共服务建设,深入实施文化惠民工程,统筹推进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
(7)指导、推进文化和旅游科技创新发展,推进文化和旅游行业信息化、标准化建设。负责全县智慧旅游建设。
(8)负责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传承、普及、弘扬和振兴。
(9)拟订文物、博物馆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管理、指导文物、博物馆工作。
(10)统筹规划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组织实施文化和旅游资源普查、挖掘、保护和利用工作,促进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发展。
(11)指导文化和旅游市场发展,对文化和旅游市场经营进行行业监管,推进文化和旅游行业信用体系建设,依法规范文化和旅游市场。
(12)指导全县文化和旅游综合执法,组织查处全县性、跨区域文化、文物、出版、广播电视、电影、网络、旅游等市场的违法行为,督查督办大案要案,维护市场秩序。
(13)指导、管理文化和旅游对外、对港澳台及境内交流、合作和宣传、推广、促销工作,组织大型文化和旅游对外及对港澳台交流活动,推动民族文化走出去。
(14)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23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1.突出项目强基,创新提质发展
(1)提升经济指标。一是2023年1-12月份接待国内外游客369.66万人次,同比增长174.17%;旅游业收入46.45亿元,同比增长217.5%。二是2023年1-12月固定资产完成投资1.3764亿元,三是规上文娱企业营业收入情况。云南河口远景国际旅行社有限责任公司、云南滇越旅游开发有限公司2023年营业收入342万元,去年同期10.5万元,同比增长3157.14%;红河明章文化发展有限公司2023年营业收入5151.6万元,去年同期为1825.8万元,较去年同期增长182.2%。
(2)推动文旅项目建设。2023年我局重点推进文旅项目共7个,在建项目3个(建国饭店;河口县国门图书馆、文化馆;河口国际旅游集散服务中心),前期项目1个(中国(云南)自贸试验区红河片区国际文化交流中心——国门书院建设项目),新谋划项目3个(米轨时光建设项目、河口文旅康养休闲度假区、河口森林公园旅游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其中河口建国饭店已于2023年复工复产,并计划于2024年春节前竣工运营。
(3)旅游景区及文旅消费集聚区创建。一是我县积极申报河口森林公园3A级景区,2023年5月31日,正式确定河口口岸森林公园为国家AAA级旅游景区。二是积极申报创建河口异域风情街为省级夜间文化和旅游消费集聚区,2023年10月23日,河口异域风情街正式确定为省级夜间文化和旅游消费集聚区。
(4)加大乡村旅游建设力度。一是加强乡村旅游接待能力,2023年1-12月乡村旅游业累计接待游客人数25.345万人次;累计乡村旅游经济收入481.491万元。二是加快推进我县乡村旅游基础设施项目建设进度。持续配合瑶山乡、河口镇加快推进河口瑶族盘王小镇、河口八条半亿光年项目建设实施以及南溪坝吉五队边境小康村文旅业态植入工作。三是积极申报乡村旅游品牌。成功申报南溪镇为云南省旅游扶贫示范镇,桥头老街子村、南溪安家河村为红河州旅游扶贫示范村。四是研究制定以“各美其美华彩一堂”为主题的乡村旅游精品线路3条,推动乡村旅游精品线路制定以吸引周边及县内外游客﹐促进消费水平,从而提升乡村旅游经济收入,实现脱贫人口增收目标。
2.突出服务效能,丰富文化供给
(1)免费开放情况。图书馆、文化馆、河口起义纪念馆、河口博物馆持续开展免费开放服务,2023年,博物馆纪念馆累计接待观众人次约2.9万人次,其中青少年观众约3690人次,为来馆参观的企事业单位团体及个人提供免费讲解服务90余场次;图书馆截至2023年12月,图书馆总分馆共接待读者2.42万人次,各图书流通点共接待读者5500余人次;文化馆在开展3期舞蹈、声乐培训,并辅导群众文艺队80余次,辅导的人数800余人次。
(2)各类活动开展情况。一是积极推动“全民阅读”走深走实。截至目前开展各类图书推广活动20余次,既弘扬优秀传统文化,又丰富春节期间广大读者的精神文化生活;二是创作推出一批文艺作品,创作歌舞、小品、诗歌朗诵、快板等形式20余个新创作品,同时以河口县成立60周年为契机,创作了主题歌曲《河口》、舞蹈音乐《奔腾》、音诗话《奋进的河口》等优秀作品。三是大力促进文化艺术繁荣发展。2023以来组织开展各项演出活动共计80余场次,惠及线上、线下观众、群众人数约25.85万余人次,其中发布直录播6场次,线上观看人数达27.43万人次,线下观看人数5.62万人次。春节元宵集市热闹开街、元宵节文化进军营慰问演出、“五一天天乐·群众大联欢”群众文化活动、60周年县庆系列活动等文化品牌活动的开展,持续巩固了“以文塑旅,以旅彰文”融合发展的力度,推动河口县文化和旅游进一步深度融合,满足人民群众美好生活需要。
3.突出传承创新,增强发展活力
(1)非遗传承。一是进一步开发利用州级非遗项目《瑶族盘王舞》,在瑶山乡盘王广场对云南经济管理学院68名舞蹈专业学生进行“原汁原味”教学培训,目前正在编创《瑶族动鼓舞》;二是不断推进苗族刺绣技艺传承推广和交流项目。分别在河口第二中学、桥头乡中心小学、瑶山乡八角村举办苗绣公益讲座,培训学员234人,每期培训课时180分钟;并拍摄苗绣纪录片1部。三是在河口县第三中学成立了首个非遗传承教育实践基地,积极探索非遗与校园结合的新模式、新途径和新方法,将非遗文化与现代科技相结合,让非遗文化在校园里焕发出新的生机与活力。四是举办非遗文化展演活动4场,云贵川非遗文化展演、云南(河口)—广西(金秀)非遗文化交流活动等,展示了省级、州级、县级非遗传承项目,并受到观众一致好评。
(2)文物保护。一是开展备案博物馆纪念馆馆藏文物清点工作,核实文物普查数据,全县有各级文物保护单位33处(其中省保2处,州保8处,县保23处),省级革命文物4处。并组织开展各级文物保护单位、传统村落、革命文物建筑消防安全检查10次,确保文物安全。二是积极开展“元旦亲子游博物馆”“ 圆梦蒲公英·乡村学生看县城”研学实践等系列活动。
4.突出宣传营销,激发市场潜力
(1)媒体综合服务平台管理。持续做好河口文化和旅游官方微信公众号、微博、抖音新媒体平台运营,确保内容及时更新,制作发布的内容能较好地展现河口文化旅游资源,打造好河口文化和旅游全媒体宣传推广矩阵。截至12月31日发布抖音视频309期、微信公众号推文444条、微博223期。
(2)推进边(跨)境旅游。一是于1月8日恢复个人中越跨境旅游业务,3月15日旅行社恢复中国跨境团队旅游业务,3月31日恢复越南入境团队旅游业务,“两国六目的地”黄金旅游线路全面恢复。二是加强与相关部门沟通协作,跨境旅游自驾车业务逐步开放,已可办理自越南河内入境自驾游业务,入境摩托车自驾游业务。8月14日,来自越南的18辆摩托车共24人的摩托车自驾团队从河口口岸入境,途经红河、普洱、大理、丽江、亚丁等地进行为期14天的骑行旅行。这也是停办自驾游业务以来首次有跨境旅游车队从河口口岸通关。截至12月31日,4家旅行社组织国内游7个团220人,接待持护照出境旅游团队93个团925人,接待入境河口一日、二日游3769团27530人次,占总旅游人数的30.5%,入境红河州内游2142个团57401次,入境长线游241个团7328次。
(3)加强政策保障,激发旅游市场活力。一是做实2023年市场主体培育。河口县现有文旅企业47家。其中星级酒店1家;旅行社5家(其中3家总社,2家分社;具有边境游资质的4家);游戏游艺场所1家;校外培训机构7家;营业性演出机构1家;互联网文化经营单位1家;歌舞娱乐场所21家;网吧9家;电影院1家。二是为落实《河口县关于激发市场主体活力促进消费经济恢复的若干政策措施(第一批)》要求,于2023年3月14日在自贸时代看河口、河口文旅公众号上发布《河口县激活旅游市场恢复旅游经济奖励措施》并广泛宣传,以实实在在的举措激发涉旅企业经营信心;研究第二批激发文旅市场主体活力促进消费经济恢复的若干政策措施,制定《河口县公共服务质量提升奖励措施》,对新纳规文旅企业宾馆、酒店进行奖补,进一步提升城市公共服务质量,促进旅游接待设施的提档升级,推动文旅经济高质量发展。三是不断为企业办理设立、注销、变更、年检换证和备案业务提供便利。2023年共设立2家KTV、设立2家网吧、设立1家游戏游艺场所;注销旅行社1家、注销4家KTV,完成KTV年检换证业务8家、完成KTV营业许可证变更业务3家、完成网吧营业许可证变更业务3家、完成校外培训机构备案7家,完成旅行社服务网点备案1家。
5.突出管服并重,优化市场环境
(1)加强市场管理,加大执法力度。一是守住安全底线、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与单位各科室站所、各文保单位和各文旅企业签订了文旅市场秩序整治承诺书和安全生产责任书,进一步压实压细文旅企业主体责任和行业监管责任,确保全县文旅行业安全平稳运行。二是认真开展检查巡查。执法人员坚持检查巡查常态化,在元旦、春节、“两会”、清明、五一、端午、中秋、十一国庆期间联合相关单位对城区内文旅经营场所、公共文化场所、出版物市场、文保单位等开展执法检查工作。截至2023年12月31日,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开展各项专项整治检查工作134次(其中:联合执法检查29次),在元旦、春节、“两会”、清明、五一、端午、中秋、十一国庆期间联合相关单位对城区内文旅经营场所、公共文化场所、出版物市场、文保单位等开展执法检查工作。出动执法检查人员868人次,检查各类场所886家次。其中:文化旅游经营场所641家次(检查网吧141家次;KTV歌舞娱乐场所358家次,旅游经营场所142家次);其他经营场所245家次,检查导游人员290人次、旅游大巴290辆次。在执法检查中依法取缔5家场所擅自从事娱乐场所经营活动的行为并拆除点歌系统等相关设备。在对老越南街开展打击治理境外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及“黑广播”“伪基站”“非法卫星”整治行动中现场拆除“非法卫星”13个。四是及时投诉及网络舆情。在处置举报、网络舆情、投诉纠纷中,截至目前,共受理处置举报件4件,信访件1件、网络舆情6件。处置来自12345、一部手机游云南投诉平台投诉件19件。以上举报、网络舆情、投诉件都已经及时处理完毕,为游客挽回经济损失2400元,共下发整改通知书16份,办结普通案件4起,行政处罚1.9万元,简易案件7件。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河口瑶族自治县文化和旅游局共设置7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政策法规科、公共服务科(艺术科)、文化遗产科(文物科)、市场管理科(综合执法监督科)、产业发展科(资源开发科)、宣传推广科(智慧旅游科)。所属单位0个。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河口瑶族自治县文化和旅游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分别是:
1.河口瑶族自治县文化和旅游局。
纳入河口瑶族自治县文化和旅游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与我部门所属单位范围保持一致。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河口瑶族自治县文化和旅游局2023年末实有人员编制60人。其中:行政编制22人(含行政工勤编制3人),事业编制38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22人(含行政工勤人员3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人员0人,非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27人(离休0人,退休27人)。
年末其他人员0人。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0人。
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河口瑶族自治县文化和旅游局2023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河口瑶族自治县文化和旅游局2023年度收入合计2338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336万元,占总收入的99.91%;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万元(含教育收费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1万元,占总收入的0.09%。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610.81万元,增长35.37%。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612.05万元,增长35.49%;主要原因是:2023年度疫情防控财政拨款收入增加,故财政拨款收入增加。上级补助收入增加0.00万元,增长0%;事业收入增加0.00万元,增长0%;经营收入增加0.00万元,增长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增加0.00万元,增长0%;其他收入减少2万元,下降66.67%。主要原因是2023年度退休人员公用经费减少,故其他收入减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河口瑶族自治县文化和旅游局2023年度支出合计2338.1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22.13万元,占总支出的43.72%;项目支出1315.97万元,占总支出的56.28%;上缴上级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584.81万元,增长33.36%。其中:基本支出增加108.53万元,增长11.88%;项目支出增加476.28万元,增长56.72%;主要原因是:2023年在职在编人数比上年多4人,故相应产生的基本支出增加,2023年度疫情防控支出增加,故项目支出增加。上缴上级支出增加0.00万元,增长0%;经营支出增加0.00万元,增长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增加0.00万元,增长0%。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河口瑶族自治县文化和旅游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022.13万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971.17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5.01%;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50.96万元,占基本支出的4.99%。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河口瑶族自治县文化和旅游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316万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万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为:疫情防控隔离管控组运转工作经费、疫情防控集中隔离及闭环场所人员供餐经费、疫情防控隔离酒店承租经费、博物馆纪念馆免费开放补助资金、中央支持地方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补助资金、公共图书馆、美术馆、文化馆〔站〕免费开放补助资金、文化人才专项经费。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河口瑶族自治县文化和旅游局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336.55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93%。与上年相比增加584.60万元,增长33.37%,主要原因是2023年度疫情防控支出增加,故本年支出合计增长。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外交(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1319.1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6.46%。主要用于支付在职人员工资,单位日常公用经费,文化、旅游、文物等项目支出。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7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63%。主要用于支付退休人员经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工伤保险缴费。
9.卫生健康(类)支出74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1.85%。主要用于重大公共卫生服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35.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50%。主要用于支付河口县苗绣技艺传承培训及交流推广专项资金。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6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57%。主要用于缴纳单位职工住房公积金。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65.26万元,决算为2.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06%。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3.98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1.28万元,决算为2.0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100.00%,完成年初预算的6.39%,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2.00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其中: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河口瑶族自治县文化和旅游局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65.26万元,支出决算为2.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06%。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3.98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1.28万元,决算为2.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39%。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秉承厉行节约的原则,严控“三公经费”支出,逐渐减少公务接待费用。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增加2.00万元,增长1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减少0.00万元,下降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减少0.00万元,下降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0.00万元,下降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2.00万元,增长100%。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受疫情影响,2022年未发生三公经费支出,2023年疫情放开州级以上部门到我县开展文化旅游相关调研工作,故2023年度公务接待费增长。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2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26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上级部门到我县开展文化旅游市场相关调研工作及文化旅游综合市场节假日秩序整治和安全隐患联合检查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河口瑶族自治县文化和旅游局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50万元,比上年减少15.21万元,下降23.18%,主要原因是本着厉行节约的原则,减少机关运行开支费用。单位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邮电费、差旅费、工会经费、其他交通费。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3年末,河口瑶族自治县文化和旅游局资产总额613.23万元,其中,流动资产111.34万元,固定资产501.89万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0万元(净值),其他资产0万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GK12 国有资产使用情况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31.37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23.10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GK12 国有资产使用情况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6.3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6.32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6.32万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6.32万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河口瑶族自治县文化和旅游局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GK13 2023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GK14 2023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GK15 2023年度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河口瑶族自治县文化和旅游局2023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监督索引号53253201035701111
附件【河口瑶族自治县文化和旅游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