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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hkxczj/2024-002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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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河口县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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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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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4-07-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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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河口瑶族自治县民政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
监督索引号53253200231401000
河口瑶族自治县民政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贯彻落实河口县民政事业发展规划和政策,起草有关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草案,制定部门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2.承担依法对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等社会组织进行登记管理和监察的责任,指导和监督全县社会团体、社会服务机构等社会组织的登记管理工作。负责县级新登记成立无业务主管单位的社会组织和县一级与行政机关脱钩后的行业协会商会的党建工作。
3.贯彻落实社会救助政策、标准,统筹社会救助体系建设,负责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和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
4.贯彻落实城乡基层群众自治建设和社区建设政策,指导城乡社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提出加强和改进城乡基层政权建设的建议,推动基层民主政治建设。
5.贯彻落实行政区划管理政策和行政区域界线、地名管理办法,负责行政区划设立、撤销、命名、变更和政府驻地的迁移审核报批工作,组织、指导行政区域界线的勘定和管理工作,负责有关地名命名、更名的审核报批工作。
6.贯彻落实婚姻管理政策并组织实施,推进婚俗改革。
7.贯彻落实殡葬管理政策和服务规范,推进殡葬改革;负责经营性公墓的报批和管理。
8.统筹推进、督促指导、监督管理养老服务工作,按照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政策及标准组织实施,承担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工作。
9.贯彻落实残疾人权益保护政策,统筹推进残疾人福利事业发展规划。
10.贯彻落实儿童福利、孤弃儿童保障、儿童收养、儿童救助保护政策、标准,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和困境儿童保障制度。
11.贯彻落实慈善事业发展政策,指导社会捐助工作,负责福利彩票管理工作。
12.贯彻落实社会工作、志愿服务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推进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和志愿者队伍建设。
13.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14.职能转变。县民政局应强化基本民生保障职能,为困难群众、孤老孤残孤儿等特殊群体提供基本社会服务,促进资源向薄弱地区、领域、环节倾斜。积极培育社会组织、社会工作者等多元参与主体,推动搭建基层社会治理和社区公共服务平台。
15.有关职责分工。
(1)与县卫生健康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县民政局负责统筹推进、督促指导、监督管理养老服务工作,承担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工作。县卫生健康局负责拟订应对人口老龄化、医养结合政策措施,综合协调、督促指导、组织推进老龄事业发展,承担老年疾病防治、老年人医疗照护、老年人心理健康与关怀服务等老年健康工作。
(2)与县自然资源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县民政局会同县自然资源局组织编制公布行政区划信息的河口县行政区划图。
(3)与县医疗保障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县民政局、县医疗保障局建立沟通协调机制。县民政局负责重点医疗救助对象的分类认定(即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和特困供养人员的认定),定期将认定信息提供县医疗保障局,县医疗保障局及时组织开展医疗救助工作。
(二)2023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1、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党的二十大精神、省第十一次党代会精神、州第九次党代会精神
2、持续巩固脱贫攻坚兜底保障成果,兜住兜牢民生底线
3、加快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落实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战略部署
4、扎实推进儿童福利和未成年人保护工作
5、加强基层政权建设和城乡社区治理,推进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6、引导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
7、稳妥推进区划地名管理工作
8、加强社会事务管理。深化殡葬领域改革,推进残疾人福利体系建设,提升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服务能力,加强和优化婚姻登记管理工作。
9、促进慈善事业和社会工作志愿服务发展,推动慈善事业发展,推进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完善志愿服务体系,推进福利彩票高质量发展。
10、筑牢民政事业发展基础,推进民政法治化标准化建设,加强项目统筹和资金监管,加强民政基础工作,抓好疫情防控工作,抓紧抓实民政系统安全管理。
11、强化作风建设,以高质量党建引领保障全县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河口瑶族自治县民政局共设置7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社会救助科、基层政权建设和社区治理科、社会事务科、养老服务和儿童福利科、区划地名科、社会组织管理科
所属单位5个,为非独立核算、非独立批复单位,分别是:
1、河口瑶族自治县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管理中心(河口瑶族自治县居民经济状况核对中心、河口瑶族自治县低收入家庭认定指导中心)
2、河口瑶族自治县农村中心敬老院(河口瑶族自治县老年公寓、河口瑶族自治县社会福利中心、河口瑶族自治县光荣院)
3、河口瑶族自治县殡仪馆
4、河口瑶族自治县婚姻登记管理中心
5、河口瑶族自治县城市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站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河口瑶族自治县民政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河口瑶族自治县民政局2023年末实有人员编制28人。其中:行政编制7人(含行政工勤编制1人),事业编制21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7人(含行政工勤人员1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人员0人,非参公管理事业人员21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15人(离休0人,退休15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15人(离休0人,退休15人)。年末其他人员0人。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15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0人。
车辆编制2辆,在编实有车辆2辆。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河口瑶族自治县民政局2023年度收入合计8549.01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8509.98万元,占总收入的99.54%;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万元(含教育收费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39.03万元,占总收入的0.46%。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减少784.41万元,下降8.40%。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减少795.97万元,下降8.55%;上级补助收入增加0.00万元,增长0.00%;事业收入增加0.00万元,增长0.00%;经营收入增加0.00万元,增长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其他收入增加11.56万元,增长42.08%。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减少主要原因是困难群众人员资金、彩票公益金等收入减少;其他收入增加的主要原因是自然资源局拨付36KV九龙输变电工程项目用地征收费用及九名孤儿基本生活费,导致其他收入增加。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河口瑶族自治县民政局2023年度支出合计8543.1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56.32万元,占总支出的10.02%;项目支出7686.86万元,占总支出的89.98%;上缴上级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减少802.21万元,下降8.58%。其中:基本支出增加316.93万元,增长58.76%;项目支出减少1119.14万元,下降12.71%;上缴上级支出增加0.00万元,增长0.00%;经营支出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减少的主要原因分析:困难群众救助资金、彩票公益金、沿边定补等支出减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河口瑶族自治县民政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856.32万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832.58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7.23%;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23.74万元,占基本支出的2.77%。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河口瑶族自治县民政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7686.86万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万元。民政管理事务:4610.67万元,社会福利支出(儿童福利、老年福利、殡葬、养老服务):328.87万元;残疾人生活和护理补贴:30.56万元,最低生活保障:2401.28万元,临时救助:65.33万元,特困人员救助供养:156.82万元,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24.04万元,用于社会福利的彩票公益金支出:69.29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河口瑶族自治县民政局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8418.75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8.54%。与上年相比减少722.28万元,下降7.90%,主要原因是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沿边定补资金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外交(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8347.0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9.15%。主要用于民政管理事务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发放儿童福利、发放老年福利、殡葬支出、养老服务支出、发放残疾人生活和护理补贴、、发放最低生活保障、临时救助支出、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支出、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支出。
9.卫生健康(类)支出46.1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55%。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医疗。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25.6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30%。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5.18万元,决算为5.5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6.56%。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71万元,决算为4.7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85.14%,完成年初预算的173.43%;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47万元,决算为0.82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14.86%,完成年初预算的33.20%,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82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其中: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河口瑶族自治县民政局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5.18万元,支出决算为5.5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6.56%。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71万元,决算为4.7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73.43%;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47万元,决算为0.8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3.21%。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公务接待费增加是因为上级对我部门的检查和工作指导增多,接待批次和接待人数都有大幅增加,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增加是因为殡葬改革的推进、困难群众救助等相关工作的开展使用公务用车频率增多,车辆老化等原因。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增加4.31万元,增长356.2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3.64万元,增长343.4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0.67万元,增长446.67%。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2022年因为疫情,单位间往来检查工作大多处于停摆,产生公务接待费用较少,疫情结束后上级对我部门的检查和工作指导增多,接待批次和接待人数都有大幅增加,导致公务接待费增加。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增加是因为殡葬改革的推进、困难群众救助等相关工作的开展使用公务用车频率增多,车辆老化等原因。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主要用于下乡开展工作和到上级对接工作等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9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48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开展社会救助政策落实及救助补助资金管理使用的调研、殡葬改革调研、未成年保护工作调研、开展精神障碍社区康复试点推进情况、婚俗改革、边民婚姻登记工作、文山救助站护送救助人员到河口、蒙自市救助站护送流浪乞讨人员返乡等相关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河口瑶族自治县民政局部门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3.74万元,比上年增加4.17万元,增长21.31%,主要原因是办公经费、差旅费、工会经费支出增加。单位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
30201 办公费 10.65万元
30205 水费 0.09万元
30211 差旅费 0.94万元
30217 公务接待费 0.37万元
30228 工会经费 4.76万元
30231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3元
30239 其他交通费用 6.63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3年末,河口瑶族自治县民政局资产总额4293.9万元,其中,流动资产476.47万元,固定资产2870.79万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916.38万元,无形资产0万元(净值),其他资产30.26万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68.59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25.38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28项,账面原值26.17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90.67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4.57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81.5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4.6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90.17万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90.17万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财政拨款收入,是指我单位从同级政府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
监督索引号53253200231401111
附件【河口瑶族自治县民政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10.21).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