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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3
  • 索引号
    hkxczj/2024-00219
  • 发布机构
    河口县财政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4-07-23
  • 时效性
    有效

河口瑶族自治县卫生健康局(本级)2023年度部门决算

监督索引号53253200236101301000

河口瑶族自治县卫生健康局(本级)2023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州、县有关卫生健康事业发展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组织实施健康政策。统筹规划卫生健康资源配置,指导区域卫生健康规划的编制和实施。加强卫生健康人才队伍建设。制定并组织实施推进卫生健康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和公共资源向基层延伸等政策措施。

(二)协调推进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研究提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相关措施的建议意见。组织深化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推进管办分离,健全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制定并组织实施推动卫生健康公共服务提供主体多元化、提供方式多样化的政策措施,提出医疗服务价格政策的建议。

(三)负责落实疾病预防控制规划、国家免疫规划以及严重危害人民健康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负责卫生应急工作,负责指导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预防控制和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医疗卫生救援。

(四)协调落实应对人口老龄化政策措施,负责推进老年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和医养结合工作。

(五)贯彻落实国家药物政策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开展药品使用监测、临床综合评价和短缺药品预警。组织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

(六)负责职责范围内的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环境卫生、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等公共卫生的监督管理,负责传染病防治监督,健全卫生健康综合监督体系。牵头《烟草控制框架公约》履约工作。

(七)组织实施医疗机构、医疗服务行业管理办法,建立医疗服务评价和监督管理体系。会同有关部门贯彻执行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资格标准。组织实施医疗服务规范、标准和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执业规则、服务规范。

(八)负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开展人口监测预警,研究提出人口与家庭发展有关政策建议,完善计划生育政策。

(九)指导基层医疗卫生、妇幼健康服务体系和全科医生队伍建设。推进卫生健康科技创新发展。

(十)贯彻落实国家中医药法律法规、规章政策。拟订中医药发展总体规划和目标,负责综合管理中医(含中西医结合、民族医,下同)医疗、教育、科研、文化建设、对外交流合作等工作。参与上级拟订中医药产业发展政策。

(十一)建立健全艾滋病防治工作机制,加强宣传教育,采取行为干预和关怀救助等措施,综合防治艾滋病。

(十二)推进河口县大健康产业的发展,统筹实施医养结合、医体融合等健康政策。

(十三)负责县内干部保健对象的医疗保健工作,负责重要会议与重大活动的医疗卫生保障工作。

(十四)承担县老龄工作委员会的日常工作,负责指导河口县计划生育协会的业务工作。

(十五)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六)职能转变。河口县卫生健康局应当牢固树立大卫生、大健康理念,推动实施健康河口建设,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促健康、转模式、强基层、重保障为着力点,把以治病为中心转变到以人民健康为中心,为人民群众提供全方位全周期健康服务。一是更加注重预防为主和健康促进,加强预防控制重大疾病工作,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健全健康服务体系。二是更加注重工作重心下移和资源下沉,推进卫生健康公共资源向基层延伸、向农村覆盖、向边远地区和生活困难群众倾斜。三是更加注重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推进卫生健康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四是协调推进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加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力度,推进管办分离,推动卫生健康公共服务提供主体多元化、提供方式多样化。五是主动服务和融入国家发展战略,参与建设面向南亚东南亚卫生健康辐射中心。

(十七)有关职责分工

1.与县发展和改革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县卫生健康局负责开展人口监测预警工作,落实生育政策,研究提出与生育有关的人口数量、素质、结构、分布方面的政策建议,促进生育政策和有关经济社会政策配套衔接,参与制定人口发展规划,落实全县人口发展规划中的有关任务。县发展和改革局负责组织监测和评估人口变动情况及趋势影响,建立人口预测预报制度,开展重大决策人口影响评估,完善重大人口政策咨询机制,研究提出全县人口发展战略,拟订人口发展规划,研究提出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协调可持续发展,以及统筹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政策建议。

2.与县民政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县卫生健康局负责落实应对人口老龄化、医养结合措施,综合协调、督促指导、组织推进老龄事业发展,承担老年疾病防治、老年人医疗照护、老年人心理健康与关怀服务等老年健康工作。县民政局负责统筹推进、督促指导、监督管理养老服务工作,拟订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承担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工作。

3.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县卫生健康局负责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工作,会同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制定实施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县卫生健康局对通过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或者接到举报发现食品可能存在安全隐患的,应当立即组织进行检验和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并及时向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通报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结果,对得出不安全结论的食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应当立即采取措施。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在监督管理工作中发现需要进行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的,应当及时向县卫生健康局提出建议。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会同县卫生健康局建立重大药品不良反应和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相互通报机制和联合处置机制。

4.与县医疗保障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县卫生健康局、县医疗保障局等部门在医疗、医保、医药等方面加强制度、政策衔接,建立沟通协商机制和信息共享机制,协同推进改革,提高医疗资源使用效率和医疗保障水平。

(二)2023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一)全面夯实党建和行风建设。一是从严抓实抓细党的建设。坚持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加强思想政治建设,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加强公立医院党的领导,全面落实公立医院党委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充分发挥党组织把方向、管大局、作决策、促改革、保落实的领导作用,着力提升现代医院管理水平加强组织建设;坚持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和支部“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制度,严格党员教育管理,抓好发展党员、任期届满组织换届选举工作。坚决守住意识形态阵地,压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牢牢把握意识形态工作主导权,防范化解舆论风险。深入宣传党的二十大精神,高扬强信心主旋律,把“讲好卫健故事、传播好卫健声音”作为宣传工作的重要任务,充分展现担当负责、充满活力、可信可敬的卫健形象。二是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压紧压实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坚持管行业与管行风统筹推进,深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认真履行“一岗双责”。持续开展常态教育、重点教育、典型教育,引导党员干部保持“赶考”的清醒。始终保持对“腐蚀”“围猎”的警觉,紧盯重点领域、重点岗位,进一步健全完善管理制度,时刻查找和防范廉政风险。强化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积极运用“四种形态”,严肃监督执纪问责。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强化医德医风建设,深化“清廉医院”建设,开展医药领域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和医疗服务领域乱象专项整治,全系统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持续巩固。

(二)加强公共卫生体系建设,守牢国门公共卫生安全底线。一是加强传染病联防联控。举办了中越双边跨境卫生交流合作专项会谈,双方就持续加强边境地区传染病联防联控工作,定期开展每月信息互换,联防联控机制作用得到充分发挥;加强传染病监测分析,优化干预措施,开展有针对性的卫生应急演练,疾病防控和应急联动处置能力得到大幅提升。2023年共接到报告疫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4次,均已排除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无甲类传染病的发病报告。全县报告乙类传染病10种,发病数为521例,死亡17例,发病率为523.83/10万;丙类传染病6种,发病数为2372例,发病率2384.88/10万。二是加强艾滋病、丙肝高危人群的检测工作,1-12月,全县PITC检测人数112897人次,检测人数占全县常住人口数的110.72%,检测发现率89.39%、治疗覆盖率为96.00%、治疗有效率为96.90%;新报告丙肝31例,其中外籍7例 ,其中核酸检测率95.83%;应治疗新报告丙肝病例35例,已治23例,治疗率为65.71%;应治既往报告丙肝病例240例,已治97例,抗病毒治疗率为40.42%。三是提升免疫规划服务质量和水平,以乡(镇)为单位适龄儿童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达98.46%;四是加强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服务,重精患者规范管理率97.27%;五是平稳有序实施新冠病毒感染“乙类乙管”各项政策措施,加强疫情监测预警、分析研判和入境阳性人员流行病学调查及聚集性疫情应急处置、医疗救治,安全有序推进新冠疫苗接种工作。

(三)盯紧改革和人才两大重点,筑牢事业长期持续发展基础。一是盯紧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深入实施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促进行动,强化河口县人民医院学科、内涵、服务等全方位建设,补齐医疗服务和管理能力短板。截至目前,河口县人民医院顺利通过县级公立综合医院第二阶段提质达标现场验收,完成了三级综合医院定等评审,拥有省级临床重点专科4个(普外科、骨科、儿科、感染性疾病科)、州级临床重点专科建设项目1个(精神科)、州级临床重点专科培育项目2个(心血管内科、神经内科),微创介入治疗中心、重症监护中心2个临床服务中心完成建设待省级验收。同时以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为抓手,按照“县强、乡活、村稳、上下联、信息通、模式新”思路,建立医共体内部“上培下派”人才双向柔性流动模式,牵头医院按照“一科室包保一医院”的原则选派科室对乡镇卫生院进行帮扶,基层服务能力得到全面提升。截至目前,截至目前,南溪镇中心卫生院达到国家推荐标准;河口镇坝洒卫生院达到国家基本标准;桥头乡中心卫生院达到云南省甲级标准;莲花滩乡卫生院、瑶山乡卫生院、南溪镇蚂蝗堡卫生院、河口镇社区服务中心达到国家基本标准。二是盯紧卫生专技人才队伍建设。贯彻落实《云南省促进卫生健康人才队伍发展三十条措施》,全面启动实施以“5+3”为主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和“3+2”为辅的助理全科医生培养工作。目前正在接受规培的有32人(其中定向生30人,非定向生2人);“5+3”住院医师26人,“3+2”助理全科医生6人;2023年事业公开招聘2人,“红河奔腾”招引人才5人,引进高学历人才2名;累计签订订单定向免费医学生103人,毕业安置64人(其中30人正在接受住院医师、助理医师规范化培训),在岗32人,在读41人;累计与北京大学肿瘤医院、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附属瑞金医院等医院建立了13个专家工作站,采取“坐诊服务+定向培养+远程帮带”,由省一院、昆医附一院、昆医附二院、省阜外心血管病专科医院开展对口帮扶,国门“大健康”服务能力得到全面提升。

(四)狠抓健康河口和健康县城创建,将健康融入城市建设。一是实施健康河口行动。聚焦落实健康河口16项行动,紧盯重点人群、重大疾病及重要健康影响因素,将健康河口纳入县委、县政府考核体系,建立定期调度机制和常态化督查考核机制。2023年人均预期寿命达77.7岁;居民健康素养水平25.3%;全县无孕产妇死亡,婴儿死亡率11.47‰,5岁以下儿童死率17.21‰,产前筛查率87.67%;新生儿遗传代谢性疾病筛查率100%;农村适龄妇女宫颈癌筛查率59.42%、乳腺癌筛查率53.29%;高血压患者规范管理率73.36%;糖尿病患者规范管理率73.18%;严重精神障碍患者规范管理98.04%;以乡(镇)为单位适龄儿童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98.12%;无甲类传染病的发病和报告、乙类传染病发病率511.4912/10万。二是创建健康县城。以“一会促推进、一督出成效、一网众参与、一榜强动力、一管推健康、一树植新观、一抓靓国门”即“七个一”为抓手,扎实开展“绿城市、治污染、除四害、食安心、勤锻炼、管慢病、家健康”新“七个专项行动”,确保创建国家卫生乡镇工作有力推进,全面推进健康县城建设。截至目前,巩固国家卫生县56项数据指标(其中:4项适用于城市),达标49项,未达标3项;对照国家卫生乡镇考核明察暗访评分135项指标,南溪镇达标133项,莲花滩乡达标131项;健康县城建设67项数据,达标63项,未达标4项。

(五)实现“四类提升”,提升群众卫生健康服务获得感。一是项目建设加速提升。完成河口县妇幼保健院建设项目、河口县人民医院门诊建设项目;河口县中医医院正在进行消防、水、路网、医疗废水设施等施工,国门医学观察中心的医学观察中心、国际体检中心、附楼外国人审查中心主体完工,中国(云南)自由贸易试验区红河片区国门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实验综合楼完成了可研评审并批复,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及签订合同,以及完成围栏、征地、三通一平、地质勘探、抗震设防,已取得初设批复,正在进行施工许可证办理工作,中国(云南)自由贸易试验区红河片区妇女儿童医院完成林地手续办理和用地平整工作,取得建设项目用地不动产权证,完成可研编制及招投标工作,正在签订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EPC)合同;县人民医院健康管理中心及附属工程建设项目已取得可研批复,正在进行工程规划许可证办理工作,卫生基础设施建设步伐稳健。二是实现健康帮扶质效提升。以家庭医生签约服务为抓手,巩固“基本医疗有保障”成果。截至2023年,全县签约总人数42930人(其中,签约重点人群65岁以上老年人8229人、 0—6岁儿童6171人、孕产妇1032人、残疾人549人、高血压6717人、糖尿病1945人、严重精神病445人、肺结核108人),履约42923人,履约率为99.98%。三是实现公卫服务优化提升。实施国家基本公卫项目提升行动,2023年全县居民健康电子档案建档86880人,建档率 86.5%,规范化电子健康档案覆盖率72%;孕产妇系统管理率93.12%;3岁以下儿童系统管理率95.05%;7岁以下儿童健康管理率93.87%;适龄儿童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98.13%;精神分裂症规律服药率87.37%;传染病报告处理率100%;结核病患者管理率100%;健康教育覆盖率91.67%;健康生活方式和行为养成率34.09%;儿童中医健康管理率83.42%;老年人中医药健康管理率74.98%。四是实现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提升。制定《关于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实施方案》《河口县生育支持项目实施方案》,认真落实国家“三项制度”、省“奖优免补”政策和生育支持项目,实施老年健康促进行动,支持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发展,健全完善普惠托育服务体系,强化托育机构备案管理。2023年1-12月,全县出生571人,死亡724人,出生率为5.97‰,死亡率为7.56‰,自然增长率为-1.60‰;65岁及以上老年人1.0669万人,建档8450人,健康体检6270人,规范健康管理人数6200人,规范健康管理率73.37%。3岁以下婴幼儿托位数达500个。累计兑现生育补贴151人,发放补贴金额37.7万元,育儿补贴151人,发放补贴金额12.08万元。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14个内设机构和县委卫生健康工委办公室,包括:办公室、财务科、规划发展与信息化科、综合监督科、疾病预防控制科(卫生应急办公室)、法规科、医政医管科、基层卫生健康科、宣传科教科、药政管理科、妇幼健康科、人口监测与家庭发展科、中医药管理科、防治艾滋病科、县委卫生健康工委办公室,我单位为基层预算单位,无下属单位。

(二)决算单位构成

河口瑶族自治县卫生健康局(本级)作为二级预算单位纳入河口瑶族自治县卫生健康局(本级)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4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3个。分别是:

1.河口瑶族自治县初级保健办公室

2.河口瑶族自治县健康教育所

3.河口瑶族自治县计划生育协会

(三)单位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河口瑶族自治县卫生健康局(本级)2023年末实有人员编制30人。其中:行政编制13人(含行政工勤编制2人),事业编制17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13人(含行政工勤人员2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人员0人,非参公管理事业人员17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16人(离休0人,退休16人)。

年末其他人员0人。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2人。

车辆编制2辆,在编实有车辆2辆。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本部门2023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河口瑶族自治县卫生健康局部门2023年度收入合计2726.21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723.14万元,占总收入的99.89%;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万元(含教育收费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3.075万元,占总收入的0.11%。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减少17688.07万元,下降86.65%。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减少17443.60万元,下降86.50%;上级补助收入增加0.00万元,增长0%;事业收入增加0.00万元,增长0%;经营收入增加0.00万元,增长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增加0.00万元,增长0%;其他收入减少244.47万元,下降98.76%。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河口瑶族自治县卫生健康局(本级)2023年度支出合计2743.8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35.16万元,占总支出的19.50%;项目支出2208.63万元,占总支出的80.50%;上缴上级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减少17684.90万元,下降86.57%。其中:基本支出增加16.96万元,增长3.27%;项目支出减少17701.86万元,下降88.91%;上缴上级支出增加0.00万元,增长0%;经营支出增加0.00万元,增长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增加0.00万元,增长0%。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河口瑶族自治县卫生健康局(本级)单位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535.16万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507.65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4.86%;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27.51万元,占基本支出的5.14%。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河口瑶族自治县卫生健康局(本级)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2208.63万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31.37万元。主要用于开支:河口边境防疫集中留观用房建设项目款、中医医院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费和岩土工程详细勘察费、河口国门医学观察中心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办理服务费和选址踏勘论证报告编制费等。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河口瑶族自治县卫生健康局(本级)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738.17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79%。与上年相比减少9933.54万元,下降78.39%,主要原因是2023年新冠病毒疫情防控常态化,疫情防控相关专项资金收入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外交(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12.1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09%。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项目支出、死亡抚恤项目支出和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项目支出。

9.卫生健康(类)支出2596.6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4.83%。主要用于其他卫生健康管理事务、妇幼保健医院、其他公立医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支出、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支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项目支出和其他计划生育事务支出。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29.4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08%。 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项目支出。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1.50万元,决算为7.2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3.15%。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4.50万元,决算为6.99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96.29%,完成年初预算的59.3%;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7.00万元,决算为0.27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3.71%,完成年初预算的3.85%,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27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明细情况如下: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河口瑶族自治县卫生健康局(本级)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1.50万元,支出决算为7.2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3.15%。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4.50万元,决算为6.9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9.3%;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7.00万元,决算为0.2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85%。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为2023年财政拨款库款不足,未能按计划支付“三公经费”,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大于年初预算支付原因为2023年疫情常态化,出差次数增加,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增加;公务接待费小于年初预算原因2023年公务接待费小于年初预算一部分为财政拨款支付,另一部分为收到的伙食费支付。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增加6.32万元,增长675.03%。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万元,增长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00万元,增长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6.06万元,增长646.27%;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0.27万元,增长28.79%;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2023年新冠病毒疫情防控常态化,产生的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公务接待费有所增加。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防治艾滋病项目、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医学生项目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3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97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河口瑶族自治县卫生健康局(本级)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7.51万元,比上年增加3.61万元,增长15.10%,主要原因是2023年在职人员比上年度增加,在职人员公用经费增加,公务交通补贴增加。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2022年在职职工体检费、缴纳工会经费、发放公务交通补贴等。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3年末,河口瑶族自治县卫生健康局(本级)资产总额31854.59万元,其中,流动资产10938.32万元,固定资产3249.65万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万元,在建工程17665.17万元,无形资产1.45万元(净值),其他资产0万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减少)958.31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减少)1590.23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10辆,账面原值434.67万元;报废报损资产65项,账面原值26.27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12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0.1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4.9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5.2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0.1万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0.1万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单位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或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是指我单位从同级政府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监督索引号53253200236101301111





附件【河口瑶族自治县卫生健康局(本级)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xlsx10.21.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