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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3
  • 索引号
    hkxczj/2024-00214
  • 发布机构
    河口县财政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4-07-23
  • 时效性
    有效

河口瑶族自治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

监督索引号53253200276301000

河口瑶族自治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承担面对面、个性化、一对一服务退役军人,关系转接、联络接待、困难帮扶、信息采集、情况反映、立功喜报、悬挂光荣牌和“八一”、春节等节日以及重大变故走访慰问等具体事务,搭建政策咨询、帮扶援助、沟通联系、学习交流等活动场所,把党和政府的关怀温暖送到每一个退役军人政策宣传;承担为退役军人提供政策咨询和信息服务;收集本村(社区)退役军人数据信息;指导退役军人党员及时纳入党组织管理,并积极参加党组织安排的活动;配合有关部门和服务机构做好来信来访工作。

负责辖区内烈士陵园管理维护工作。建立完善烈士档案,积极征集、整理、展示与革命斗争有关的历史资料、物品,做好烈士陵园纪念馆管护,为社会各界、参战老兵及烈士亲属祭扫活动提供服务。

(二)2023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1.提高站位,强化思想政治引领。一是认真学习宣传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稳步推进年度工作计划。今年截至目前,组织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相关研讨活动4次,认真组织开展“老兵永远跟党走”宣讲活动4次,研究制定《河口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3年工作要点及分工方案》,不断细化工作任务。6月9日,组织召开全县退役军人事务工作领导小组会议暨县双拥工作领导小组全体会议和全国双拥模范城(县)创建动员部署会议,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退役军人工作、双拥工作的重要论述,传达学习省委、州委有关会议精神,谋划制定我县贯彻落实具体措施,部署2023年工作任务。二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切实加强理论武装,利用“学习强国”等学习平台,理论学习形成常态机制。共开展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6次,组织观看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3+X”重点学习内容9次,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2次。三是严肃开展党内政治生活,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氛围。认真落实三会一课、主题党日、民主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等制度,今年以来,共召开支委会10次、开展支部主题党日活动9次,党员大会4次、党课3次、民主生活会1次、发展党员1名。四是持续深化作风建设。把河口县“副局长”“科室长”现象专项整治工作作为解决个人作风的重要措施,针对5个倾向性问题认真查摆,制定个人整改措施及时限,稳步推进,确保整改到位、取得实效。

2.稳步落实,推进优抚优待保障。一是全面落实优待抚恤政策,重点解决优抚对象的“三难”问题。目前我县共有优抚对象279人,截至12月31日,共计发放优抚对象抚恤金、定期生活补助366.40万元。发放“出国参战民兵民工”生活补贴287.72万元;发放部分领取国家定期抚恤补助的优抚对象生活困难补助24.76万元;发放71名义务兵家庭优待金72.21万元;将我县重点优抚对象全部纳入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按比例报销,共计给予340人次优抚对象参加医疗保险及医疗救助21.22万元。二是全面推进优待证申领发放工作。按照“统筹兼顾、稳步推进”原则,健全工作机制,形成运行顺畅、工作有序的工作体系。截至目前,截至目前,优待证申领人数1652人,审核通过人数1574人,签收已制好优待证1556张。

3.高位推动,扎实做好就业安置。一是持续做好安置工作。今年以来根据上级有关文件要求,对符合规定的4名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发放一次性经济补助4.95万元;及时足额提高5名企业军转干部生活补助标准,共计发放9.25万元,确保企业军转干部权益得到充分保障。截至目前共接收安置17名自主就业退役士兵、3名符合政府安排工作退役士兵,组织召开“光荣返乡”座谈会。二是进一步扩宽就业渠道。联合人社局举办2023年“百日千万专场招聘会”暨“千企万岗直播送岗”活动,在了解退役军人就业需求和个人条件的基础上,提供500余个工作岗位,采用线上“直播”及现场招聘两种形式为退役军人提供岗位信息服务。今年以来共帮助8名退役军人实现就业。三是扎实开展就业引导。积极对接有关部门落实退役军人就业创业财政补贴、税收减免、金融服务等政策措施,严格落实好“贷免扶补”“小额担保贷款”等创业扶持政策,截至目前共有2人审批通过创业贷款申请,发放贷款共计30万元。根据退役军人就业政策条件,提升退役军人文化程度及掌握社会就业技能情况,2023年共组织7人参加职业技能培训。

4.结合实际,切实维护合法权益。一是制定《河口县退役军人重点人员包保方案》,由分管副县长为第一责任人,退役军人事务局党组书记、乡镇党委书记和村(社区)党总支书记为第一落实人,形成了退役军人工作县级统一领导,三级书记一起抓的工作格局。二是制定《河口县困难退役军人挂联走访方案》,开展定期不定期相结合的走访联络、谈心谈话等活动,深入开展联系工作与业务相融合,切实把工作做细做实。三是深入推广新时代“枫桥经验”。严格落实“矛盾不上交、平安不出事、服务不缺位”,依靠群众、社会参与、预防为主、就地解决;以“改革、创新、服务”为主题,做到权益维护的“三到位”:合理的诉求,协调解决到位;无理的诉求,思想教育到位;困难的诉求,帮扶救助到位,2023年以来,共收到信访件(含转办件)3件,均已按期答复办结,辖区内退役军人未发生规模性上访事件。

5.建强队伍,夯实服务保障体系。一是建强服务阵地。以构建“五有”“全覆盖”三级服务保障机构为着力点和落脚点,高标谋划、高效推进、高质运行,发挥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站)服务性、保障性、延伸性作用,打通服务退役军人“最后一米”。全面整合四乡两镇党群服务中心、青年民兵之家、退役军人之家、征兵工作服务站、涉军维权服务站、退役军人服务站的“一中心两家三站”阵地融合,推动服务保障工作直达末梢。二是强化队伍建设。学习借鉴好玉溪市乡级“七位一体”、村级“四位一体”的经验做法,盘活现有资源,努力实现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站)从“五有”到“五优”的转型升级。三是弘扬志愿服务。积极探索实践退役军人志愿服务新方向、新方法、新理念,结合重大纪念日和节假日,组织开展主题鲜明、形式多样的特色志愿服务活动,今年以来县级退役军人志愿服务队共开展志愿活动4次,树立退役军人志愿者良好形象,吸引更多的退役军人加入志愿服务行列,真正做到服务一方、宣传一方、带动一方。

6.红色引领,认真落实尊崇关爱。一是稳妥推进褒扬纪念工作。制定《河口县加强新时代烈士褒扬工作的实施方案》。对做好关心关爱烈属,加强烈士纪念设施建设管理维护,宣传弘扬英烈精神等工作作出全面谋划,营造全社会崇尚英烈、缅怀英烈、学习英烈、捍卫英烈、关爱烈属的浓厚氛围;截至目前,争取上级资金782万元对水头烈士陵园进行提质改造,已对部分纪念设施老旧、损毁等情况,及时进行修缮,对陵园内部监控设施进行全面维护共8处,完成1座零散烈士墓迁移安置,协调军创企业为水头烈士陵园捐赠一批消防器材,为陵园的消防安全提供了有力保障。二是扎实开展祭奠英烈活动。针对重点祭扫时间节点,制定《河口县2023年烈士祭扫工作方案》,确保祭扫期间保障到位、稳控到位。充分发挥烈士陵园红色教育阵地作用,接待各部门各单位学习教育50余次。

7.多措并举,绽放军地融合“双拥花”。聚焦全国双拥模范城(县)的创建目标,不断细化完善双拥工作内容。一是常态化开展走访慰问。持续开展春节、“八一”节走访慰问活动,进一步弘扬拥军优属的光荣传统。对全县优抚对象、自主择业军转干部、企业军转干部、军休干部及驻军驻警部队开展慰问活动,发放春节慰问金8.38万元,慰问品0.44万元;发放八一慰问金5.77万元,军警部队17个12.6万元物资慰问。其中军休干部3人,发放慰问金0.09元;自主择业军转干部65人,发放慰问金1.95万元;企业军转干部5人,发放慰问金0.15万元;优抚对象279人,发放慰问金3.13万元;发放省、州关爱基金会慰问退役军人9人,发放0.45万元;军警部队18个13.1万元物资慰问。二是做实拥军优属新举措。通过在全县车站、医院、银行、图书馆、自贸区服务大厅等公共服务场所设有军人售票窗口、军人专用通道、军人依法优先等拥军服务设施。公共收费停车场设有军车免费停放标志,大力营造浓厚的拥军优属氛围;对接社会爱心组织,为10名困难退役军人、“三属”和抗美援朝老战士送去关爱慰问金6000元;持续做好3家“军人驿站”15家“拥军企业”服务管理工作,落实现役军人、退役军人、“三属”免费乘坐河口城区公交车服务,为现役军人和退役军人提供优质、优先、优惠服务;积极为驻河部队和优抚对象排忧解难,制定2023年度军地互助“双清单”,定期召开专题研讨。三是合力深化军民融合。今年,结合纪念延安双拥运动80周年契机,开展新时代军民融合活动9次;积极推选1人参与并荣获“最美拥军人物”称号;推选1人参与“最美国动人”评选;联合人武部为7名“四有”优秀士兵的现役军人家庭送去立功受奖喜报及慰问金1400元,提高了军人军属的自豪感、获得感和成就感,激发适龄青年投身报国的积极性、献身国防的使命感。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5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规划财务科)、就业创业科、拥军优抚科(褒扬纪念科)、移交安置科(军休管理服务科)、思想政治和权益维护科(政策法规科)。

所属单位2个,分别是:

1. 河口县烈士陵园管理所。(非独立核算,非独立批复单位)

2. 河口县退役军人服务中心。(非独立核算,非独立批复单位)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河口瑶族自治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分别是:河口瑶族自治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河口瑶族自治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3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7人。其中:行政编制6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11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7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人员0人,非参公管理事业人员10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0人(离休0人,退休0人)。

年末其他人员0人。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0人。

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本部门2023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河口瑶族自治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3年度收入合计1663.68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657.68万元,占总收入的99.64%;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万元(含教育收费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6.00万元,占总收入的0.36%。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118.94万元,增长7.70%。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137.82万元,增长9.07%;上级补助收入增加0.00万元,增长0.00%;事业收入增加0.00万元,增长0.00%;经营收入增加0.00万元,增长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其他收入减少18.88万元,下降75.88%。主要是因为上级拨款2080808-烈士纪念设施管理维护支出227.99万元,较上年增加197.87万元。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河口瑶族自治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3年度支出合计1671.3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18.74万元,占总支出的37.02%;项目支出1052.60万元,占总支出的62.98%;上缴上级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128.63万元,增长8.34%。其中:基本支出增加96.95万元,增长18.58%;项目支出增加31.68万元,增长3.10%;上缴上级支出增加0.00万元,增长0.00%;经营支出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增加0.00万元,增长0.00%。主要是因为上级拨款2080808-烈士纪念设施管理维护支出227.99万元,较上年增加197.87万元。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河口瑶族自治县退役军人事务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618.74万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603.12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7.48%;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15.62万元,占基本支出的2.52%。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河口瑶族自治县退役军人事务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052.60万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182.00万元。与上年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020.92万元对比,增加了31.68万元。主要原因分析,是因为其他优抚支出较上年增加。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其他优抚支出523.67万元,在乡复员、退伍军人生活补助支出56.51万元,伤残抚恤支出6.62万元,死亡抚恤支出4.59万元,主要用于优抚对象及民兵民工生活补助等支出;义务兵优待支出74.11万元,主要用于服现役义务兵家庭优待金发放;退役士兵安置支出2.75万元,主要用于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一次性经济补助及退役士兵自谋职业一次性补助支出;烈士纪念设施管理维护支出227.99万元,主要用于河口县烈士陵园、南溪军供站支出;军队转业干部安置支出11.19万元,主要用于企业军转干部生活补助及自主择业军转干部管理工作;军队移交政府的离退休人员安置支出68.06万元,主要用于军休干部工资及生活补助支出;拥军优属支出14.28万元,其他退役军人事务管理支出41.61万元,主要用于退役军人事务管理;优抚对象医疗补助支出21.22万元,主要用于优抚对象医疗补助及参加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河口瑶族自治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657.68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18%。与上年相比增加137.82万元,增长9.07%,主要原因是其他优抚支出较上年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外交(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591.2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5.99%。主要用于优抚对象及民兵民工生活补助等支出;服现役义务兵家庭优待金发放;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一次性经济补助及退役士兵自谋职业一次性补助支出;河口县烈士陵园、南溪军供站支出;企业军转干部生活补助及自主择业军转干部管理工作支出;军休干部工资及生活补助支出;自主就业退役士兵教育培训经费;退役军人管理事务支出。

9.卫生健康(类)支出50.1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02%。主要用于单位职工基本医疗支出、优抚对象医疗补助及医疗保险支出。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16.3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98%。主要用于单位职工住房公积金支出。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20万元,决算为1.9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65%。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20万元,决算为1.93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100.00%,完成年初预算的965%,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1.93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其中: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河口瑶族自治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20万元,支出决算为1.9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65%。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20万元,决算为1.9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65%。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疫情解除,到我单位开展调研工作单位增加。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减少0.06万元,下降3.01%。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1.88万元,下降10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1.82万元,增长1654.54%。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一是厉行节约,严格控制公务接待费支出;二是2023年度公务用车运维费由单位自有资金支出,支出金额0.37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6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48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双拥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河口瑶族自治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5.62万元,比上年增加1.48万元,增长10.47%,主要原因是疫情解除,到我单位开展调研工作单位增加,公务接待费用较上年增加。单位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差旅费、水电费、接待费、工会经费、行政人员公务交通补贴等。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3年末,河口瑶族自治县退役军人事务局资产总额68.49万元,其中,流动资产20.20万元,固定资产48.29万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0万元(净值),其他资产0万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30.91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14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5.37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2.37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3.37万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3.37万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财政拨款收入:是指我单位从同级政府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监督索引号53253200276301111





附件【河口县退役军人事务局P02024072355542535462820240723051827806.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