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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hkxczj/2024-00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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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河口县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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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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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4-07-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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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河口瑶族自治县水务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
监督索引号53253200433201000
河口瑶族自治县水务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十二、国有资产使用情况表
十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十四、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十五、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部门主要职能
1.负责保障全县水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拟订全县水利规划,起草部门规章草案;组织编制主要江河湖泊的流域综合规划、防洪规划等重大水利规划。
2.负责生活、生产经营和生态环境用水的统筹和保障。组织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实施水资源的统一监督管理,拟订全县水中长期供求规划、水量分配方案并监督实施;负责重要河流、区域以及重大调水工程的水资源调度;组织实施取水许可、水资源论证和防洪论证制度,指导开展水资源有偿使用工作;指导水利行业供水和乡镇供水工作。
3.负责水资源保护工作。组织编制并实施水资源保护规划;指导饮用水水源保护有关工作,指导地下水开发利用和地下水资源管理保护工作;编制和发布水资源公报。
4.负责节约用水工作。按照国家和省的节约用水政策和标准,组织编制全县节约用水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用水总量控制等管理制度,指导和推动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
5.负责提出水利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按照规定权限审核、核准规划内和年度计划规模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提出财政性资金安排的意见和县级水利建设投资安排建议并组织实施;依法做好水利统计工作。
6.负责按照规定制定水利工程建设有关制度并组织实施。指导监督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组织工程验收有关工作。
7.负责水利设施、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与保护。指导重要江河湖泊及河口、滩涂的治理和开发;指导河湖水生态保护与修复、河湖生态流量水量管理以及河湖水系连通工作;指导监督河道采砂管理工作,指导河道采砂规划和计划的编制,组织实施河道管理范围内工程建设方案审查制度。
8.负责水土保持工作。拟订全县水土保持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水土流失的综合防治、监测预报并定期公告;负责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的审核、项目水土保持措施的监督检查工作,指导重点水土保持建设项目的实施。
9.负责农村水利水电工作。组织开展灌排工程建设与改造;指导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管理工作,指导节水灌溉有关工作;指导农村水利改革创新和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指导农村水能资源开发、小水电改造和水电农村电气化和小水电代燃料工作。
10.负责重大涉水违法事件的查处,协调和仲裁跨县内水事纠纷,指导水政监察和水行政执法;负责全县水政监察执法以及有关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应诉工作;依法负责水利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组织指导水库、农村水电站的安全监管;指导水利建设市场的监督管理和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体系建设,组织实施水利工程建设的监督。
11.开展水利科技和外事工作。拟订全县水利行业科学技术发展规划;组织实施水利科学技术推广;配合做好国际河流有关涉外事务。
12.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洪水干旱灾害防治规划并指导实施;承担水情旱情监测预警工作;组织编制重要江河湖泊和重要水工程的防御洪水抗御旱灾调度及应急水量调度方案,按程序报批并组织实施;承担防御洪水应急抢险的技术支撑工作。
13.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14.有关职责分工。
(1)与红河州生态环境局河口分局的职责分工。县水务局对水资源保护负责,红河州生态环境局河口分局对水环境质量和水污染防治负责;两个部门要进一步加强协调与配合,建立部门间协商机制,定期通报水资源保护与水污染防治有关情况,协商解决有关重大问题。红河州生态环境局河口分局发布水环境信息,对信息的准确性、及时性负责。县水务局发布水文水资源信息中涉及水环境质量的内容,应与红河州生态环境局河口分局协商一致。
(2)与县自然资源局、县交通运输局在河道采沙管理的职责分工。县水务局对河道采砂影响防洪安全、河势稳定、堤防安全负责;县自然资源局对河道内沙石资源合理开发利用负责;县交通运输局对河道采砂影响通航安全负责;由县水务局牵头,会同县自然资源局、县交通运输局等部门,负责河道采沙监督管理工作,统一编制河道采沙规划和计划,河道采沙的水上执法监管。
(3)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县商务工业和信息化局的职责分工。县水务局负责指导和监督节水用水工作,协调推进农业、工业、城镇等领域节水和重点区域节水;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城镇计划用水、节约用水等工作;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负责农业农村节水有关工作;县商务工业和信息化局负责工业领域的节水工作。
(二)2023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2023年,县水务局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牢固树立“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的治水思路,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为全县保持经济平稳发展提供有力的水利保障。2023年争取水利资金21327.04万元,其中:中央资金20708.18万元,省级资金150.5万元,州级资金:1万元,县级资金467.36万元。2023年下达水务局固定资产投资任务50000万元,完成固定资产6401万元,完成全年计划任务的12.8%,与去年同期30929万元同比下降79.30%。
1.以重点水利工程为抓手,全面推进水利工作顺利开展。2023年以来,河口县实施重点水源工程共9件(其中在建工程3件,新开工1件,前期5件)。一是大田房水库,总库容329.1万m3,小(1)型水库,概算总投资16549.15万元。主体已完成,目前正在实施收尾附属工程,计划2024年2月份下闸蓄水验收,完成投资11647万元。二是天生桥水库,总库容1211.7万m3,中型水库,概算总投资62666.78万元。已完成临时道路开挖、导流洞施工用电架设及变压器安装、导流输水放空隧洞开挖贯通及衬砌、竖井开挖贯通、大坝灌浆试验等。三是旱塘水库-西阳水库-大田房水库-槟榔寨水库连通工程,概算总投资19895.78万元。已取得可研、水资源论证、环评登记、洪水影响评价、地灾、初设、使用林地报告批复,正在开展临时用地组件报批工作,完成投资626万元。四是西阳水库,总库容435.5万m3,工程规模为小(1)型水库,估算总投资21826.77万元。完成初设审查,建设征地和移民、环境影响评价、水土保持章节已提交修改稿给评审专家,专家正在核对,待出具专家意见后报批,完成投资412万元。五是积极推进河口县回龙寨水库、瑶山水库、天生桥水库—槟榔寨水库连通工程等三个工程项目的相关前期工作,力争在“十四五”期间开工建设。
2.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全面做好乡村振兴供水保障工作。一是实施农村供水保障专项行动项目,概算投资3104.00万元。项目于2022年7月开工建设,目前已完工验收,且向受水区试供水,并同时与省水投公司商讨运营方案。二是实施2023年农村饮水安全维修养护项目,投入资金89万元,巩固提升和维修养护31件供水工程,保障4乡2镇4074户50725人的饮水安全。三是加快推进河口县城乡供水一体化项目,估算总投资18398.76万元,2022年7月29日完成勘察设计单位招标工作,8月15日取得发改部门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正在编制融资方案,并全力推进各项审批手续及招投标工作,同步做好施工前的各项准备,力争成熟一件实施一件。项目于2023年12月15日开工建设。
3.强化水旱灾害防御体系,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一是抓住汛前有利时机,对水库、河堤、农水工程、水电站进行了全面检查。发现一般防汛及安全生产隐患共计57条,已完成整改。二是做好预警预报。汛前委托技术单位对各个监测站点进行维修维护,目前系统运行均正常,能及时预警信息。三是加强值班值守,确保信息畅通。安排39名干部职工在汛期严格落实24小时值班制度、领导带班制度及1262叫应机制。值班人员上岗前,组织了三次防汛值班培训,并参加了省水利厅组织的山洪灾害预警系统平台操作视频培训,确保预警信息“最后一公里”的精准传达。
4.全力推进水资源管理和河(湖)长制,有效改善水环境质量。推进计划用水管理工作,完成县级发证的62个取用水户2023年取水计划的核定,联合县住建局,对公共供水管网内年用水量1万立方米及以上工业和服务业共计11家用水单位纳入用水计划管理;加大取用水监管力度,2023年共监督检查取用水户8户,征收水资源费174万元。在“世界水日”“中国水周”重要宣传节点,联合多个部门开展宣传活动,2023年5月,联合县教体局开展节水宣传进校园活动。健全河(湖)长组织体系,全县共设置县级河长13人,乡镇级河长39人,村级河长68人,在健全三级河湖长制的基础上,设置电站河长9名,基层巡河员护河员110名,聘用社会监督员19名,聘请专职护河员47名,护渔员4名。深化“河长+检察长”“河长+警长”工作机制,建立“河长+校长”工作机制,持续推进“党建+河长制”工作。河口县2023年已完成水土保持治理17.8平方公里。
5.其他重点项目开展情况。干支流项目(新街集镇段和133段)完成投资5600万元。前期项目大梁子河中寨村于2023年12月20日完成招投标,12月底各参建单位进场施工;小南溪河完成初步设计报告,合规性审查意见由省设计院递交到省规计处,待批准;中小河流治理工程(中寨段、沙坝地段、冷水河段)已完成单位工程验收、竣工资料整编及财务决算工作,具备验收条件,待州级组织验收。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河口县水务局为行政单位,机关下设7个内设机构,分别为:办公室、水政水资源科、水利工程质量监督科、工程建设管理科、安全监督科、水电科、农村水利科。
河口县水务局所属事业单位7个,分别是:
1.河口瑶族自治县水利水电工程管理中心
2.河口瑶族自治县水库管理处
3.河口瑶族自治县城护岸防洪堤建设管理处
4.河口瑶族自治县水土保持监测站
5.河口瑶族自治县水政监察大队
6.河口瑶族自治县河道管理所
7.河口瑶族自治县水旱灾害监测中心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河口瑶族自治县水务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8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7个。分别是:
1.河口瑶族自治县水利水电工程管理中心
2.河口瑶族自治县水库管理处
3.河口瑶族自治县城护岸防洪堤建设管理处
4.河口瑶族自治县水土保持监测站
5.河口瑶族自治县水政监察大队
6.河口瑶族自治县河道管理所
7.河口瑶族自治县水旱灾害监测中心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河口瑶族自治县水务局2023年末实有人员编制52人。其中:行政编制1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2人),事业编制42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6人(含行政工勤人员2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人员0人,非参公管理事业人员37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20人(离休0人,退休20人)。
年末其他人员0人。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2人。
车辆编制3辆,在编实有车辆3辆。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河口瑶族自治县水务局本年度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的收入,也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河口瑶族自治县水务局2023年度收入合计1502.91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502.00万元,占总收入的99.94%;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万元(含教育收费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91万元,占总收入的0.06%。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减少15508.07万元,下降91.17%。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减少5448.22万元,下降78.39%;上级补助收入与上年持平;事业收入与上年持平;经营收入与上年持平;附属单位上缴收入与上年持平;其他收入减少59.86万元,下降98.50%。
收入较上年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去年向上争取资金较多,仅天生桥水库专项债券资金就1.5亿元,还有县级配套的555万。其他收入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去年收到了县发改局拨入的天生桥水库及水库连通工程的前期工作经费60万元,而今年仅收到了退休人员公用经费。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河口瑶族自治县水务局2023年度支出合计1502.5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40.61万元,占总支出的49.29%;项目支出761.98万元,占总支出的50.71%;上缴上级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减少15521.65万元,下降91.17%。其中:基本支出增加34.09万元,增长4.83%;项目支出减少15555.74万元,下降95.33%;上缴上级支付与上年持平;经营支出与上年持平;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与上年持平。
支出合计及项目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去年项目资金较多,仅天生桥水库专项债券资金就1.5亿元,还有县级配套的555万,而今年仅有一些小项目资金的列支。基本支出增加的主要原因是:由于今年人员变动较大,职业年金记实部分就比去年增加了10万多,而且今年的死亡抚恤金也比上年多了20多万。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河口瑶族自治县水务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740.61万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711.26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6.04%;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29.36万元,占基本支出的3.96%。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河口瑶族自治县水务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761.98万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万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如下:
1.河口县2023年槟榔寨水库、马草冲水库维修养护工程经费38万元,已支付完毕,工程已完工验收。
2.河口县2023年旱塘水库维修养护工程经费8.5元,已支付完毕,工程已完工验收。
3.河口县西阳水库前期工作经费164.92万元,已支付完毕。
4.河口县2023年度山洪灾害防治项目资金45万元,已支付完毕,项目已完工。
5.2023年河口县山洪灾害防治非工程措施设施维修养护经费26万元,已支付完毕,项目已完工。
6.河口县山洪灾害防御能力提升项目专项资金0.4万元,已支付完毕,项目已完工。
7.河口县2023年槟榔寨水库兽洞蚁穴治理工程专项经费5万元,已支付完毕,工程已完工验收。
8.河口县水利工程水价成本调查经费1.99万元,已支付完毕,该项目已完工。
9.河口县自来水厂技术改造项目经费423.18万元,已支付完毕,项目已完工验收。
10.河口县水土保持信息化技术服务费10万元,已支付完毕。
11.农村水利水电工作经费12万元,已支付完毕。
12.河长制工作经费17.8万元,已支付完毕。
13.防汛抗旱工作经费4万元,已支付完毕。
14.乡村振兴驻村工作经费及驻村工作队员生活补助4.6万元,已支付完毕。
15.退休人员公用经费0.59万元,已支付完毕。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河口瑶族自治县水务局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502.00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96%。与上年相比减少457.49万元,下降23.35%,主要原因是去年天生桥水库县级配套了555万,而今年没有此类资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外交(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75.4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1.68%。其中:57.86万元主要用于退休人员的工资福利、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71.19万元用于职工养老保险费支出;19.40万元用于职工职业年金支出;2.52万元用于职工工伤保险和失业保险的支出;24.45万元用于职工死亡抚恤金。
9.卫生健康(类)支出71.9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79%。主要用于单位职工的医疗保险、公务员医疗补助和大病保险的支出。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1214.9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0.89%。其中:453.57万元主要用于在职职工的工资福利及日常办公费用;761.39万元主要用于水利项目建设。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39.6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64%。主要用于职工住房公积金支出。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1.92万元,决算为3.1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4.23%。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2.51万元,决算为2.82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90.38%,完成年初预算的22.54%;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9.41万元,决算为0.3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9.62%,完成年初预算的3.19%,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30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其中: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河口瑶族自治县水务局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1.92万元,支出决算为3.1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4.23%。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2.51万元,决算为2.8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2.54%;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9.41万元,决算为0.3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19%。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水务局严控公务用车费用;在公务接待方面,水务局也严格执行各级政府及财政局制定的政策标准,精打细算,从真正意义上做到厉行节约。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减少2.84万元,下降47.65%。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与上年持平;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与上年持平;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3.14万元,下降52.68%;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0.30万元,增长100%。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2022年我局公务用车被调用时发生事故,仅修理费就2万多,而今年由于经费不足,公务用车修理费尚未支付,所以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较上年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3辆。主要用于防汛抗旱、河长制、农水项目、水库建设管理、河道治理项目、工程质量监督巡查及行政管理运行等水利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4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38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水旱灾害防治检查、农村供水保障相关工作调研、河长制落实情况督查检查等接待发生的接待支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河口瑶族自治县水务局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9.36万元,比上年减少0.64万元,下降2.13%,主要原因是今年人员较上年减少,相应办公经费减少,所以今年机关运行费用较上年减少。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经费、电费、水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养护费、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培训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开支。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3年末,河口瑶族自治县水务局资产总额15517.91万元,其中,流动资产1545.26万元,固定资产36.10万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0.004万元(净值),其他资产13936.55万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14.23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原值)增加61.42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8.0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6.93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1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6.93万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6.93万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财政拨款收入:填列单位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其他收入:填列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填列在本项内。
基本支出:填列单位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
项目支出:填列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发生的各项支出。
监督索引号53253200433201111
附件【河口瑶族自治县水务局2023年部门决算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