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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3
  • 索引号
    hkxmzj/2024-00012
  • 发布机构
    河口县民政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4-07-23
  • 时效性
    有效

河口瑶族自治县卫生健康综合监督执法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

监督索引号53253200236100201000

河口瑶族自治县卫生健康综合监督执法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单位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十二、国有资产使用情况表

十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十四、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十五、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单位绩效自评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河口瑶族自治县卫生健康综合监督执法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1、依法对公共场所卫生、劳动卫生、学校卫生、放射卫生、饮水卫生、化妆品卫生、母婴保健、医疗机构、采供血机构、传染病防治、消毒产品的卫生监督。

2、依法受理和审核卫生行政许可、负责许可报批发证和管理工作。

3、对违反卫生法律法规行为进行查处,组织对案件立案、调查、取证,执行行政处罚的具体事宜。负责对卫生监督执法的投诉、举报的受理和查处工作。

4、依法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进行调查、取证、控制和处理。

5、组织专项卫生治理整顿工作,依法对一次性医疗用品、血液制品、采供血医疗机构污水、污物和废弃物等的监督工作。

6承担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23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一)协管改革工作成效显著

河口县认真组织贯彻落实《关于规范全州卫生计生监督协管机构人员设置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红卫发〔2018〕7号)和《红河州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进一步推进全州卫生监督协管改革的指导意见》〔2023〕 - 2- 95 号,进一步创新管理模式,聘用专职卫生健康监督协管员10人充实卫生健康监督执法力量,运用快速检测设备提高工作效率和工作水平,使用规范文书提高协管巡查质量,规范档案管理促进标准化卫生健康监督协管站建设,一是强化对专职卫生监督协管员的管理,规范卫生监督协管员着装、证件管理,做好新聘或离职卫生监督协管员的变更登记;二是严格按照资金分配方案执行监督服务工作经费,协管工作费用支出比改革前节省20余万元;三是改革后的协管工作高效运转,巡查质量大幅度提升,一户一档档案逐步完善和规范,饮用水卫生、学校卫生、医疗机构卫生和职业卫生等11个专业建档率达到100%。

(二)开展监督检查工作覆盖率100%。

今年对辖区医疗机构67家、公共场所经营单位582户、传染病防治67家、学校55家、生活饮用水48家、职业卫生用人单位29家、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4家,开展监督巡查医疗机构卫生服务268户次、传染病防控卫生服务268户次、公共场所卫生服务2328户次、学校卫生服务220户次、饮用水卫生安全192户次、职业卫生用人单位卫生服务116户次,食源性疾病及相关信息报告上报信息103次、监督和打击非法行医和非法采供血信息3次),计划生育监督服务、艾滋病防治等11种专业监督覆盖率为100%,超额完成巡查覆盖次数。

(三)案件查处创历史新高。

截至12月4日共立案查处行政处罚38件,其中,一般程序15件(公共场所8件、医疗卫生6件、饮用水卫生1件);简易程序23件(公共场所14件、餐饮消毒单位1件、医疗机构1件、职业卫生4件、学校3)。已结案37件罚款金额共计62100元,未结案1件罚款金额共计30000元,执法力度加强,创14年来历史新高。国家随机监督抽查任务完成率100%。

河口县2023年国家随机监督抽查任务数57家(公共场所42家、生活饮用水2家、放射卫生1家、学校卫生3家、医疗卫生2家、传染病防治4家、妇幼健康3家)。完成监督检查任务数57家,完成率100%;抽检任务23家,完成率100%。立案查处7家处罚金额7400元(用饮用水案件1件、学校案件3件、公共场所案件4件)。

(四)开展非法行医监督检查,强化医疗卫生监管规范。

根据制定印发《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全县打击非法行医和非法医疗美容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关于开展打击非法行医整治医务人员挂证现象及医疗机构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等文件,对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依法立案查处。截至目前,医疗乱象开展监督检查311次(含医疗机构268户次),共发现8个违法行为,立案处罚5件。其中,非法行医案件1件、使用非卫技人员案件2件、传染病1件、使用过期药品1件。联合县市场监管局开展使用正规医疗器械的法律法规宣传专项整治工作2次;抽取处方随查1002份,到县医院和县妇幼院面对面与300位住院患者交流了解医院服务情况和收费情况;随机抽取住院7000人的名单,通过电话询问住院时医院的服务情况和收费情况。

(六)持续推进国家卫生城镇创建巩固工作走深走实。

1.持续推进国家卫生城镇创建巩固工作与日常监督工作及各专项行动紧密结合,坚持同时部署、同步推进的工作原则,多措并举就全县辖区内“四小”行业、学校卫生、职业病防治、生活饮用水卫生等开展全面排查整治,全力有序推进各项工作开展。

2.强化培训教育不松懈。加大对全县卫生监督员、协管员和监管对象的培训力度,促进卫生监督工作的深入开展。举办生活饮用水供水单位、学校卫生、医疗机构管理人员各类业务知识专题培训5场次,传染病防治、职业病防治专题讲座等实践活动4场次,组织住宿场所、美容美发场所、沐浴(足浴)场所从业人员开展卫生知识培训16场次。达到培训多样化、人员全覆盖、内容全方位的一体化培训效果,极大提升全县公共场所经营者的守法意识,有力提高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水平。

3.狠抓行业监管不松懈。立足实际,开展公共场所卫生安全专项整治、医疗乱象专项整治、医疗美容整治等专项执法行动。及时发现问题,做到检查一家、整改一家,巩固一家、提高一家,集中人力、物力,强化行政执法,重点解决经多次督导检查仍不能达标等突出问题。重点深入辖区对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四小”行业、生活饮用水供水单位、职业卫生用人单位等开展卫生监督检查,确保不漏一户、全面监管。对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依法立案查处。始终以“执法为民,护卫健康”的监督执法理念,严抓行业卫生监管,为护卫人民生命健康安全履职尽责,针对“四小”行业容易反弹的特点,采取“宣教+执法”“警示+处罚”“规范+回访”等多种形式,确保以实实在在的整治效果完成创建巩固国家卫生城镇工作目标。截至目前共发现35个违法行为,立案行政处罚28件,已结案24件。

4.整治卫生环境不松懈。对公共场所和卫生区域、街道死角、垃圾投放点乱堆乱放及周围灯杆、电线杆等公共设施乱涂乱画、乱贴乱挂等影响市容市貌的突出问题进行整治。累计出动整治人员200余人次,开展环境整治40场次。

5.参加志愿服务不松懈。成立普法志愿服务队,组织单位工作人员到街心花园开展卫生健康相关宣传活动。参与“谁执法谁普法”“谁管理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健康文明 绿色环保”等志愿服务12场次,累计发放各类宣传资料30余种1000余份,接受群众咨询8000余人次。

6.引领舆论宣传不松懈。通过微信公众号,发放宣传资料,悬挂宣传标语等方式,宣传创卫知识,切实提升创卫知晓率和参与度,积极营造浓厚氛围。充分利用新闻媒体、宣传日和大型活动,深入开展职业卫生、放射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学校卫生等卫生法律法规宣传,受益群众40000人次。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河口瑶族自治县卫生健康综合监督执法局共设置10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局长办公室、医疗机构科、公共卫生监督科、财务室、卫生监督协办、卫生监督协站、卫生许可科、传染病防治监督科、职业卫生监督科10个科室.所属单位0个。

我单位为县级预算单位,无下属单位。

(二)决算单位构成

河口瑶族自治县卫生健康综合监督执法局作为二级预算单位纳入河口瑶族自治县卫生健康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范围。

(三)单位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河口瑶族自治县卫生健康综合监督执法局2023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2人。其中:行政编制2人(含行政工勤编制2人),事业编制1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1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人员9人,非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5人(离休0人,退休5人)。

年末其他人员0人。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0人。

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河口瑶族自治县卫生健康综合监督执法局2023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河口瑶族自治县卫生健康综合监督执法局2023年度收入合计457.48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57.24万元,占总收入的99.95%;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万元(含教育收费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24万元,占总收入的0.05%。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减少488.64万元,下降51.65%,主要原因是本年疫情资金减少。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减少488.69万元,下降51.66%,主要原因是本年财政拨款疫情资金减少;上级补助收入减少0.00万元,下降0%;事业收入减少0万元,下降0%;经营收入减少0.00万元,下降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减少0.00万元,下降0%;其他收入增加0.05万元,增长26.32%,主要原因是:收县委组织部转入退休公用经费。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河口瑶族自治县卫生健康综合监督执法局2023年度支出合计457.4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07.07万元,占总支出的45.27%;项目支出250.35万元,占总支出的54.73%;上缴上级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减少492.99万元,下降51.87%,主要原因是本年疫情资金支出减少。其中:基本支出增加87.36万元,增长72.98%,主要原因是本年调入3人在职人员,人员经费及公用经费增加;项目支出减少580.35万元,下降69.86%,主要原因是本年疫情资金支出减少;上缴上级支出减少0.00万元,下降0%;经营支出减少0.00万元,下降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减少0.00万元,下降0%。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河口瑶族自治县卫生健康综合监督执法局单位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207.07万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95.12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4.23%;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11.95万元,占基本支出的5.77%。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河口瑶族自治县卫生健康综合监督执法局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250.35万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万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医疗废物桶和医疗废物袋疫情防控物资采购资金、2023年疫情防控隔离管控运转经费、2023年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州级补助资金、购买床单臭氧消毒机、溶胶喷雾器及二氧化氯等消毒设备资金、2022年医废监管专班医废装卸和转运工人聘用工作经费、卫生监督工作经费一绩效工作经费等。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河口瑶族自治县卫生健康综合监督执法局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57.24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96%。与上年相比减少489.05万元,下降51.68%,主要原因是本年疫情资金支出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外交(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41.1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00%。主要用于支付退休人员经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工伤保险缴费。

9.卫生健康(类)支出405.2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8.63%。主要用于卫生监督机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10.8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37%。主要用于缴纳在职人员住房公积金。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其中: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河口瑶族自治县卫生健康综合监督执法局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2023年未发生三公经费支出。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减少0.04万元,下降1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减少0.00万元,下降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减少0.00万元,下降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0.00万元,下降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0.04万元,下降100.00%。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严格控制三公经费开支。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河口瑶族自治县卫生健康综合监督执法局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1.95万元,比上年增加4.58万元,增长62.14%,主要原因是本年调入3人,公用经费增加。单位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电费、邮电费、接待费、工会经费、其他交通费和其他商品服务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3年末,河口瑶族自治县卫生健康综合监督执法局资产总额284.78万元,其中,流动资产0.26万元,固定资产284.52万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0万元(净值),其他资产0万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GK12国有资产使用情况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14.43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14.13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GK12国有资产使用情况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0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

四、单位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GK13 2023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GK14 2023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GK15 2023年度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进一步加大卫生执法力度,加强督查指导,着眼重点任务,带动全面工作。结合卫生城市创建工作,继续围绕医疗、公共卫生以及饮用水安全等问题,切实履行法律法规赋予的卫生监督执法职能。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或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1、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和单位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2、一般公共预算:指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3、财政拨款收入,是指我单位从同级政府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

监督索引号53253200236100201111





附件【河口瑶族自治县卫生健康综合监督执法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