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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3
  • 索引号
    hkxczj/2024-00153
  • 发布机构
    河口县财政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4-07-23
  • 时效性
    有效

河口瑶族自治县桥头乡2023年度部门决算

监督索引号53253200655501000

河口瑶族自治县桥头乡2023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十二、国有资产使用情况表

十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表

十四、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十五、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部门主要职责

参照政府批准的“三定”方案。

落实国家政策,严格依法行政,发挥经济管理职能,加强政策引导,制定发展规划,服务市场主体和营造发展环境,搞好市场监管,大力促进社会事业发展,发展乡村经济、文化和社会事业,提供公共服务,维护社会稳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

1、执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决议和上级国家行政机关的决定和命令,发布决定和命令。

2、执行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预算,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事业和财政、民政、公安、司法行政、计划生育等行政工作。

3、保护社会主义的全民所有的财产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保护公民私人所有的合法财产,维护社会秩序,保障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

4、保护各种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

5、保障少数民族的权利和尊重少数民族的风俗习惯,办理上级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情况

桥头乡党委、政府设置5个综合办公室:

1、党政办公室。承担机关日常工作的运转协调,具体负责机关日常党务、政务、文秘、保密、档案、督查考评、电子政务、后勤保障等职责,负责乡人大的日常工作。

2、党建工作办公室。承担党建责任目标的推进落实、纪检监察、组织建设、宣传、统战、组织人事、机构编制等职责,负责民族宗教团结及工会、共青团、妇联等工作。

3、经济发展和社会事务办公室。承担经济发展计划、农村经济管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医疗保障、固定资产投资、卫生健康、教育体育、文化和旅游等职责,负责应急、交通、民政、统计、市场监管、商务工业和信息化、退役军人事务管理等日常工作。

4、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承担维护社会稳定方面的职责,负责法治建设、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维护稳定、信访接待、矛盾纠纷排查调处、突发事件和群体性事件的预防处置、人民武装等职责;参与做好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等工作。

5、扶贫开发办公室。承担全乡扶贫开发、脱贫攻坚等职责。负责扶贫开发项目管理、农村扶贫资金与项目分配、扶贫政策宣传与落实等工作。

桥头乡设置7个事业单位,均为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1、农业综合服务中心。承办农业、农业机械、畜牧兽医等基层农业技术推广、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建设、农村土地承包管理、动植物疫病防治等服务性工作。

2、文化广播电视服务中心。承办教育体育、文化宣传、广播电视、群众性体育活动及相关设施维护与管理等服务性工作。

3、社会保障服务中心。承办人力资源开发、劳动力技能培训与转移、就业、居民基本养老保险、退役军人服务、社会救助、最低生活保障、居民医疗保险、残疾人事业等服务性工作。

4、国土和村镇规划建设服务中心。承办辖区内国土资源调查、农村土地开发和利用、村镇规划、村容乡貌、环境卫生、生态环境、投资促进、园林绿化、城镇公用设施维护与管理等服务性工作。

5、林业和草原服务中心。承办农村林地承包经营、森林和野生动植物资源保护和宣传、开展退耕还林还草、林业科学技术推广、天然林保护、防火巡护等工作。

6、水务服务中心。承办农业和居民饮用水供应、河道日常巡查、防汛抗旱、流域水环境保护等工作;负责水源、林地保护;承担乡河长制办公室日常工作。

7、财政所。承担编制乡财政预决算职责;惠农政策资金兑付管理、行政区域内财政资金实施监督、协调组织财政收入入库及预算内、外收入综合监管、乡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监管及村级财务收支行为规范监管、行政区域内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国有资产和集体资产的管理。

(二)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2023年是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十四五”规划承上启下的关键之年。面向新征程,我们要清醒认识到,历经三年防控、构建疫苗屏障,病毒危害性明显减轻,国务院颁布“新十条措施”标志着我们迎来了抗击疫情的最终胜利,大大提振了市场消费和生产信心。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强调“推动经济运行整体好转”,全国上下走出疫情“阴霾”、推动经济回归正常轨道的大局已定。党的二十大刚结束,越共书记阮富仲访华,中越两国发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深化中越全面战略合作伙伴关系的联合声明》,我们获得的发展机遇前所未有,必将迎来秩序重构、产业调整、经济振兴;全乡党员干部历经战“疫”淬炼,驾驭复杂局面、处置复杂问题的能力不断增强,我们要保持乘势而上、迈步新征程的气势,把握大局大势、直面风险挑战、勇挑使命重任,努力在危机中育先机、于变局中开新局,以干事创业的确定性来应对外部环境的不确定性,取得2023年工作的新成就。

今年政府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省委、州委、县委全会部署,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更好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加快推动经济运行整体好转,实现质的有效提升和量的合理增长。

根据上述,2023年主要预期目标为: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增长10%;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支出增长8%;农村经济总收入增长10%;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12%。

为实现上述目标任务,今年要重点做好以下八方面工作。

(一)坚定不移服务和融入“区县”发展。坚持把服务和融入“区县”发展战略作为主要路径,把恢复“两个通道”通关推进边民互市作为主攻方向,把上项目、优产业、抓招商、培育市场主体作为主要抓手,用活抵边优势,在边民互市贸易进口商品落地加工上做试点,在跨境合作上、人力资源开发等方面把握机遇,做好主动对接、服务、融入“区县”一盘棋工作,实现乡村农产品、生活用品就近就地销售(出口),进一步激活和催生桥头高质量发展的新动能新优势。

(二)全力以赴持续推动乡村建设。一是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扎实组织开展万元增收行动,落实“一平台、三机制”,着力把防止返贫摆在更加重要的位置,建立完善返贫监测预警和动态帮扶机制,探索建立解决脱贫后稳定增收的长效机制,推动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机衔接。二是接续推进乡村振兴。坚持“五个振兴”有机结合、统筹推进;继续实施产业富乡战略,持续抓好四大产业培育,促进农村一、二、三产业不断融合,全面提升村集体经济水平;加强农村干部队伍建设,培养和引进各类人才;因地制宜保护、挖掘、发扬各具特色的乡村文化、民族文化,培育文明乡风、良好家风、淳朴民风;践行 “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生态发展理念,加快推进绿色发展示范区建设,推动乡村自然资本加快增值;扎实推进“大岗位制”进程,切实抓好以基层党组织为核心的乡村各类组织建设。三是抓实现代化边境幸福村建设。积极争取项目资金、努力发挥群众主观能动性,继续开展下湾子、东瓜岭、中寨、簿竹箐4个已建成边境幸福村后续提升巩固工作;扎实推进老汪山、老街子2个现代化边境幸福村建设在2023年高质量完成建设任务。

(三)坚持不懈夯实产业发展基础。坚持把产业培植作为“三农”工作的立足点和着眼点,找准优势、优化产业区域布局。加大农业基础设施建设。扎实抓好一批以农田水利为重点的农业基础设施建设,改善农业生产条件,夯实产业发展基础。加快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全面推进老汪山柑橘种植示范基地建设,努力提高柑橘品质,提升产品附加值。全面推进下湾子砂糖橘示范种植基地建设、老街子和东瓜岭2个沃柑示范种植基地建设,成功打造村集体种植示范基地,实现“一乡一特”产业发展目标。加强对专业合作社的指导和整合,实现由数量扩张到数量质量并重的转变,鼓励合作社申报各级品牌、名牌,提升农产品品牌知名度。在竹林寨村试推鲈鱼陆基养殖技术和模式,为高利润水产养殖进入桥头乡打基础,为农民调整产业发展结构,探寻种养结合新路子,扩宽群众增收渠道。大力发展农产品精深加工,在延长农业产业链、提升价值链、优化供应链、构建利益链上取得新突破。深入挖掘资源禀赋优势和潜力,下功夫培育发展新产业新业态。

(四)锲而不舍提升民生福祉水平。深入贯彻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持续加大保障和改善民生力度,持续做好普惠性、基础性、兜底性民生建设,解决好群众关心关注的住房、就医、就业、子女就学等操心事、烦心事。进一步推进教育均衡发展,改善教学条件,抓好义务教育阶段控辍保学,不断提高教育公平程度。进一步发展文化体育事业,完善乡村体育设施,深入实施文化惠民工程,广泛开展群众文化活动和全民健身运动,办好花山节、牛王节、姑娘节等民族文化传统节日,办好一年一度“兴桥杯”篮球运动会。进一步加强乡村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稳步提高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参保率,全面落实大病医疗救助,持续深入推进爱国卫生“七个专项行动”。进一步落实城乡低保、社会保险、特困供养等惠民政策,健全社会救助体系和临时救助制度,强化城乡低保动态管理,保障低收入群众基本生活。加强公益性岗位开发与管理,积极开展职业技能培训,推进农村劳动力就地就近就业,做好劳动力转移就业工作。做好关心关爱工作,重视老龄事业,切实保障妇女权益,关心青少年发展,做好残疾人基本公共服务。

(五)持之以恒加强生态文明建设。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以建设生态桥头为目标,以打造“绿色发展示范区”为抓手,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为重点,持续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持续强化“河长制”“林长制”“路长制”,把生态优势加快转化为发展优势和经济优势,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生态发展理念,努力将桥头建设成为山水养人、文化迷人、民风留人的人类生态宜居生活地。

(六)毫不松懈筑牢安全稳定底线。始终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始终秉承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发展理念,坚决护佑人民群众安全。不断深化平安桥头、法治桥头建设,完善矛盾纠纷多元调处化解机制,畅通和规范群众诉求表达、利益协调、权益保障通道。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常态化,推进边境地区综合整治,继续保持对跨境犯罪行为 “露头就打”的高压态势。要压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全面做好安全生产、食品药品生产和森林防火、防汛抗旱等防灾减灾工作。深入排查各类安全隐患,完善各类应急预案,提高应急处置能力,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

(七)以人为本全面抓好疫情防治。始终把保护好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放在首位,坚持以人为本。要坚决克服麻痹大意思想,将疫情评估得更充分一些,将救治准备做得更充足一些,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一切源于人民,一切为了人民,要以保护人民群众切身利益为出发点,以满足人民群众幸福生活为落脚点,坚持“两个至上”,切实肩负起人民健康“守卫员”和“服务员”的职责与担当,站好“为人民服务”的每一班岗。继续推进疫苗接种实现全乡全覆盖,及时加强对全乡重点人员、特殊群体的关心关注,精准开展新冠感染重症人员救治工作,切实增强信心、不忘初心、上下同心,众志成城、砥砺前进,实现疫情防控工作和经济社会发展的“双胜利”。

(八)一以贯之加强政府自身建设。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加快推进政府职能转变,促进政府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推动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加强政治理论学习,坚持把党的政治建设放在首位,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首要任务,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站稳政治立场,坚决做到令行禁止,确保各项工作落地生根。始终坚持依法行政,把法治理念贯穿工作始终,全面推进政务公开,自觉接受人大法律监督和社会舆论监督,切实办理好人大代表建议。强化党风廉政建设,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强化廉政教育,规范权力运行,驰而不息纠治“四风”,以零容忍态度惩治腐败,着力营造风清气正、干净干事的良好政治生态。转变作风高效履职,持续加强干部作风建设,不断增强“八大本领”、提高“七种能力”,发挥领导干部在全乡经济社会发展中把方向、谋大局、抓改革、促发展的作用。

二、部门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3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0个。截至2023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64人,其中:行政编制23人,工勤人员编制0人,事业编制41人。在职实有64人,其中:财政全额保障64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3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30人。

车辆编制6辆,实有车辆2辆。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河口瑶族自治县桥头乡2023年度收入合计8041.39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7748.67万元,占总收入的96.36%;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万元(含教育收费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292.72万元,占总收入的3.64%。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减少3922.66万元,下降32.79%。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减少3715.83万元,下降32.41%;上级补助收入增加0.00万元,增长0.00%;事业收入增加0.00万元,增长0.00%;经营收入增加0.00万元,增长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其他收入减少206.83万元,下降41.40%。主要原因是2023年减少了河财农〔2022〕205号河口县桥头乡现代化边境小康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专项资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河口瑶族自治县桥头乡2023年度支出合计8046.0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290.87万元,占总支出的16.04%;项目支出6755.13万元,占总支出的83.96%;上缴上级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减少4172.96万元,下降34.15%。其中:基本支出减少88.79万元,下降6.44%;项目支出减少4084.17万元,下降37.68%;上缴上级支出增加0.00万元,增长0.00%;经营支出增加0.00万元,增长%;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增加0.00万元,下降0.00%。主要原因是2023年减少了河财农〔2022〕205号河口县桥头乡现代化边境小康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专项资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河口瑶族自治县桥头乡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290.87万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193.81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2.48%;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97.06万元,占基本支出的7.52%。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河口瑶族自治县桥头乡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6755.13万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万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

1、河财预〔2023〕425号其他资金退休人员公用经费0.18万元,用于退休人员费用支出

2、河财预〔2023〕425号其他资金疫情防控资金0.84万元,用于疫情防控费用支出

3、河财预〔2023〕425号其他资金收入经费295.82万元,用于日常办公费、水电费、邮电费、劳务费等支出

4、河财预〔2023〕159号桥头乡开展耕地流出图斑排查整改工作经费10.00万元,用于开展耕地流出图斑排查整改工作支出

5、批条〔2023〕001号桥头乡东瓜岭村老年活动场所建设项目专项资金20.00万元,用于东瓜岭村老年活动场所建设费用支出

6、河财社〔2023〕265-18号2023年中央疫情防控财力补助资金263.44万元,用于疫情防控费用支出

7、河财预〔2023〕74号项目设计地勘测绘费—绩效工作经费

13.00万元,用于设计地勘测绘费支出

8、河财预〔2023〕52号河口县桥头乡老街子村下寨小组现代化边境小康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专项资金8.00万元,用于老街子村下寨小组现代化边境小康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9、河财农〔2023〕37号河口县桥头乡老街子村碉楼小组污水处理设施建设项目专项资金26.00万元,用于老街子村碉楼小组污水处理设施建设项目支出

10、批条〔2023〕001号桥头乡簿竹箐村委会簿竹小组灯光亮化工程建设项目专项资金17.00万元,用于簿竹箐村委会簿竹小组灯光亮化工程建设项目支出

11、河财预〔2023〕131号簿竹箐村边境小康村建设经费杨光云切块资金1.00万元,用于薄竹箐村边境小康村建设费用支出

12、河财预〔2023〕257号东瓜岭村委会人大代表活动经费切块孙永经费0.50万元,用于东瓜岭村委会人大代表活动费用支出

13、河财农〔2023〕105号/红财农发〔2023〕26号河口县桥头乡老汪山村锡厂坡小组现代化边境幸福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资金54.00万元,用于桥头乡老汪山村锡厂坡小组现代化边境幸福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支出

14、河财农〔2023〕71号河口县桥头乡老汪山村坪子寨小组污水处理设施建设项目资金45.50万元,用于桥头乡老汪山村坪子寨小组污水处理设施建设项目支出

15、批条〔2023〕001号桥头乡冬瓜岭村南拉小组村内灯光亮化工程建设项目专项资金13.00万元,用于冬瓜岭村南拉小组村内灯光亮化工程建设项目支出

16、河财预〔2023〕55号桥头乡薄竹箐现代化边境小康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专项资金332.59万元,用于薄竹箐现代化边境小康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支出

17、河财预〔2023〕52号桥头乡簿竹箐村水产品综合养殖项目专项资金32.79万元,用于簿竹箐村水产品综合养殖项目支出

18、河财农〔2023〕109号/红财农发〔2023〕46号河口县桥头乡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试点项目专项资金170.00,用于桥头乡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试点项目支出

19、河财教〔2023〕388号2022年公共图书馆、美术馆、文化馆(站)免费开放补助资金2.45万元,用于公共图书馆、美术馆、文化馆(站)免费开放补助支出

20、河财预〔2023〕52号河口县桥头乡中寨村轿子山小组现代化边境小康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专项资金2.50万元,用于桥头乡中寨村轿子山小组现代化边境小康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支出

21、批条〔2023〕001号桥头乡高海拔农业种植示范项目专项资金77.19万元,用于桥头乡高海拔农业种植示范项目支出

22、批条〔2023〕001号桥头苗族壮族自治乡社会工作服务站设备购置专项资金0.04万元,用于设备购置

23、批条〔2023〕001号桥头乡老汪山村老年活动室建设项目资金20.00万元,用于桥头乡老汪山村老年活动室建设项目支出

24、河财农〔2023〕56号荒田坡饮水工程维修养护项目资金1.50万元,用于荒田坡饮水工程维修养护项目支出

25、批条〔2023〕001号河口县桥头乡东瓜岭村三棵树小组村容村貌整治项目专项资金33.64万元,用于桥头乡东瓜岭村三棵树小组村容村貌整治项目支出

26、河财农〔2023〕147号2023年桥头乡中央农业防灾减灾资金(第二批)补助资金3.20万元,用于桥头乡中央农业防灾减灾支出

27、河财农〔2023〕56号五公区饮水工程维修养护项目资金0.50万元,用于五公区饮水工程维修养护项目支出

28、河财预〔2023〕52号河口县桥头乡中寨村中寨小组现代化边境小康村建设项目专项资金20.47万元,用于桥头乡中寨村中寨小组现代化边境小康村建设项目支出

29、河财农〔2023〕56号达岭地集中安置点饮水工程维修养护项目资金3.00万元,用于达岭地集中安置点饮水工程维修养护项目支出

30、河财社〔2023〕340号桥头乡2023年防治艾滋病县级预算资金0.50万元,用于防治艾滋病工作费用支出

31、河财预〔2023〕52号河口县桥头乡东瓜岭村岩峰脚小组现代化边境小康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专项资金5.00万元,用于桥头乡东瓜岭村岩峰脚小组现代化边境小康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支出

33、河财预〔2023〕52号河口县桥头乡老街子村老街子三组现代化边境小康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专项资金7.50万元,用于桥头乡老街子村老街子三组现代化边境小康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支出

34、河财预〔2023〕74号文化事业经费—绩效工作经费4.20万元,用于日常办公费用支出

35、河财行〔2023〕215-2号2023年河口县边境立体化防控设施设备维护经费及边境联防员经费州级资金79.97万元,用于边境立体化防控设施设备维护经费及边境联防员经费支出

36、河财预〔2023〕52号河口县桥头乡薄竹箐村现代化边境小康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专项资金153.40万元,用于桥头乡薄竹箐村现代化边境小康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支出

37、批条〔2023〕003号桥头乡春节期间走访慰问贫困残疾人经费3.32万元,用于春节期间走访慰问贫困残疾人支出

38、批条〔2023〕001号河口县桥头乡簿竹箐村新店小组现代化边境小康村产业配套设施建设项目专项资金21.10万元,用于桥头乡簿竹箐村新店小组现代化边境小康村产业配套设施建设项目支出

39、河财预〔2023〕418号桥头乡2023年周跃艳医疗及相关费用经费1.36万元,用于周跃艳医疗及相关费用支出

40、河财农〔2023〕71号河口县桥头乡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试点项目资金238.20万元,用于桥头乡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试点项目支出

41、河财预〔2023〕52号河口县桥头乡老街子村三公区小组现代化边境小康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专项资金7.00万元,用于桥头乡老街子村三公区小组现代化边境小康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支出

42、批条〔2023〕001号桥头乡高品质沃柑种植示范项目专项资金76.60万元,用于桥头乡高品质沃柑种植示范项目支出

43、河财预〔2023〕52号桥头乡中寨村农产品销售平台建设项目专项资金11.50万元,用于桥头乡中寨村农产品销售平台建设项目支出

44、河财预〔2023〕52号桥头乡老汪山垃圾处理建设项目专项资金37.38万元,用于桥头乡老汪山垃圾处理建设项目支出

45、河财预〔2023〕418号2022年“两新”组织党建工作经费0.47万元,用于“两新”组织党建工作费用支出

46、河财农〔2023〕75号2023年州级驻村工作队相关工作经费0.50万元,用于州级驻村工作队相关工作费用支出

47、河财预〔2023〕52号桥头乡驻村工作队(第一书记)补助经费8.00万元,用于桥头乡驻村工作队(第一书记)补助支出

48、红财资发〔2022〕17号2023年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中央补助资金0.15万元、用于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费用支出

49、河财预〔2023〕52号河口县桥头乡老汪山村老汪山小组现代化边境小康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专项资金8.00万元,用于桥头乡老汪山村老汪山小组现代化边境小康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支出

50、河财预〔2023〕52号桥头乡香椿种植示范项目专项资金80.22万元,用于桥头乡香椿种植示范项目支出

51、批条〔2023〕001号河口县桥头乡中寨村田房小组边境小康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专项资金19.20万元,用于桥头乡中寨村田房小组边境小康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支出

52、河财预〔2023〕52号强边固防突击队员食宿补助经费8.15万元,用于强边固防突击队员食宿补助支出

53、批条〔2023〕002号2023年疫情防控执勤卡点补助保障经费428.90万元,用于疫情防控执勤卡点补助保障支出

54、河财农〔2023〕144号河口县2023年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州级补助桥头乡老街子村委会木城灌区资金0.40万元,用于桥头乡老街子村委会木城灌区费用支出

55、河财预〔2023〕52号桥头乡东瓜岭村种植百香果示范基地专项资金79.80万元,用于桥头乡东瓜岭村种植百香果示范基地项目支出

56、河财预〔2023〕52号2022年11月29日强边固防突击队员食宿补助经费17.14万元,用于强边固防突击队员食宿费用支出

57、河财预〔2023〕88号2023河口县边境立体化防控设施设备维护经费及边境联防员经费县级资金40.47万元,用于边境立体化防控设施设备维护经费及边境联防员费用支出

58、河财预〔2023〕52号河口县桥头乡薄竹箐现代化边境小康村产业配套设施建设项目专项资金146.20万元,用于桥头乡薄竹箐现代化边境小康村产业配套设施建设项目支出

59、河财农〔2023〕56号锡厂坡饮水工程维修养护项目资金3.50万元,用于锡厂坡饮水工程维修养护项目支出

60、河财建〔2023〕337号2023年桥头乡省级防汛应急救灾资金2.00万元,用于省级防汛应急救灾支出

61、河财农〔2023〕37号桥头乡竹林寨、簿竹箐、老汪山村庄规划编制项目专项资金30.00万元,用于桥头乡竹林寨、簿竹箐、老汪山村庄规划编制项目支出

62、河财农〔2023〕98号/红财农发〔2022〕122号河口县2023年农村“厕所革命”资金18.33万元,用于农村“厕所革命”项目支出

63、河财预〔2023〕52号河口县桥头乡中寨村红石岩小组现代化边境小康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专项资金2.50万元,用于桥头乡中寨村红石岩小组现代化边境小康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支出

64、河财预〔2023〕116号桥头乡政府沃柑基地水肥一体化经济切块李成林经费3.00万元,用于桥头乡政府沃柑基地水肥一体化经济支出

65、河财行〔2023〕334-11号2023年组织专项经费2.80万元,用于党员活动费用支出

66、河财预〔2023〕52号河口县桥头乡中寨村棕树小组现代化边境小康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专项资金11.50万元,用于桥头乡中寨村棕树小组现代化边境小康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支出。

67、河财预〔2023〕199号老街子村委会人大代表活动经费切块孙永经费2.00万元,用于老街子村委会人大代表活动费用支出。

68、河财预〔2023〕52号河口县桥头乡中寨村田房小组边境小康村产业配套设施建设项目专项资金5.00万元,用于桥头乡中寨村田房小组边境小康村产业配套设施建设项目支出

69河财预〔2023〕273号河口县桥头乡簿竹箐村下大塘小组农民农村综合性活动场所建设项目专项资金40.00万元,用于桥头乡中寨村田房小组边境小康村产业配套设施建设项目支出。

70、河财预〔2023〕52号河口县桥头乡东瓜岭村上下南拉现代化边境小康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专项资金27.72万元,用于桥头乡东瓜岭村上下南拉现代化边境小康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支出

71、河财预〔2023〕74号乡镇社会事务管理经费—绩效工作经费18.42万元,用于单位日常办公费用支出。

72、河财预〔2023〕52号驻村工作队(第一书记)补助经费4.00万元,用于驻村工作队(第一书记)办公费用支出。

73、河财预〔2023〕52号河口县桥头乡中寨村芭蕉田小组现代化边境小康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专项资金19.09万元,用于桥头乡中寨村芭蕉田小组现代化边境小康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支出。

74河财行〔2023〕298-2号桥头乡2023年边境立体化防控物防设施运维省级补助(运维)经费61.67万元,用于边境立体化防控物防设施运维费用支出。

75、河财农〔2023〕56号大竹棚饮水工程维修养护项目资金1.70万元,用于大竹棚饮水工程维修养护项目支出。

76、河财预〔2023〕74号兵役征集工作经费—绩效工作经费1.00万元,用于兵役征集工作费用支出。

77、河财农〔2023〕37号河口县桥头乡老街子村木城片区现代化边境幸福村污水处理建设项目专项资金152.00万元,用于桥头乡老街子村木城片区现代化边境幸福村污水处理建设项目支出。

78、河财预〔2023〕52号河口县桥头乡老街子村小打拉小组现代化边境小康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专项资金56.91万元,用于桥头乡老街子村小打拉小组现代化边境小康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支出。

79、河财社〔2023〕484号2023年残疾人事业发展州级补助资金0.38万元,用于残疾人事业发展工作支出。

80、河财预〔2023〕52号河口县桥头乡下湾子村老刘寨小组现代化边境小康村建设项目专项资金102.40万元,用于桥头乡下湾子村老刘寨小组现代化边境小康村建设项目支出

81、批条〔2023〕001号河口县桥头乡簿竹箐村新店、岩脚小组活动室改扩建项目专项资金50.00万元,用于桥头乡簿竹箐村新店、岩脚小组活动室改扩建项目支出。

82、批条〔2023〕001号桥头乡中寨村互助养老服务站专项资金28.28万元,用于桥头乡中寨村互助养老服务站项目支出。

83、河财行〔2023〕94-8号2022年度乡镇党校及农村、社区、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党员培训经费2.87万元,用于乡镇党校及农村、社区、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党员培训费用支出。

84、批条〔2023〕001号河口县桥头乡下湾子现代化边境小康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专项资金61.84万元,用于桥头乡下湾子现代化边境小康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支出。

85、河财建〔2023〕470号桥头乡农村公路养护县级配套补助资金3.40万元,用于桥头乡农村公路养护费用支出。

86、河财预〔2023〕52号河口县桥头乡东瓜岭村岩峰脚现代化边境小康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专项资金3.50万元,用于桥头乡东瓜岭村岩峰脚现代化边境小康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支出。

87、河财农〔2023〕109号/红财农发〔2023〕46号桥头乡竹林寨村新发寨小组农村供水工程建设项目专项资金2.88万元,用于桥头乡竹林寨村新发寨小组农村供水工程建设项目支出。

88、河财预〔2023〕418号桥头乡政府桥头乡乡村振兴工作经费切块熊万和资金1.99万元,用于桥头乡乡村振兴工作费用支出。

89、批条〔2023〕001号河口县桥头乡中寨村堡堡寨小组村容村貌整治项目专项资金26.30万元

90、河财预〔2023〕52号河口县桥头乡下湾子现代化边境小康村产业配套设施建设项目专项资金172.57万元,用于桥头乡下湾子现代化边境小康村产业配套设施建设项目支出。

91、河财社〔2023〕233号河口县桥头苗族壮族乡区域养老服务中心专项资金71.60万元,用于区域养老服务中心项目支出。

92、河财预〔2023〕52号河口县桥头乡中寨村苞茅寨小组现代化边境小康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专项资金4.00万元,用于桥头乡中寨村苞茅寨小组现代化边境小康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支出。

93、河财预〔2023〕208号桥头乡耕地流出图斑排查整改工作经费10.00万元,用于桥头乡耕地流出图斑排查整改工作费用支出。

94、河财农〔2023〕144号河口县2023年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州级补助桥头乡中寨村委会红石岩灌区资金0.60万元,用于桥头乡中寨村委会红石岩灌区项目支出。

95、河财预〔2023〕74号纪检工作经费—绩效工作经费1.38万元,用于纪检工作费用支出。

96、河财建〔2023〕470号河口县桥头乡农村公路养护省级配套补助资金7.42万元,用于桥头乡农村公路养护费用支出。

97、河财预〔2023〕52号河口县桥头乡东瓜岭村岩头小组现代化边境小康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专项资金8.50万元,用于桥头乡东瓜岭村岩头小组现代化边境小康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支出。

99、河财预〔2023〕52号河口县桥头乡中寨村柑子树小组现代化边境小康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专项资金4.90万元,用于桥头乡中寨村柑子树小组现代化边境小康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支出。

100、河财预〔2023〕52号2022年乡村振兴工作经费3.00万元,用于乡村振兴工作支出。

101、河财预〔2023〕52号河口县桥头乡环城产业路建设项目专项资金16.24万元,用于桥头乡环城产业路建设项目支出。

102、河财预〔2023〕116号桥头乡政府竹林寨村工作经费切块李开祥经费1.00万元,用于桥头乡政府竹林寨村工作费用支出。

103、河财农〔2023〕240号河口县桥头乡下湾子村老卡小组养殖区场地硬化建设项目资金9.95万元,用于桥头乡下湾子村老卡小组养殖区场地硬化建设项目支出。

104、河财农〔2023〕71号河口县桥头乡东瓜岭村三棵树小组少数民族发展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资金22.60万元,用于桥头乡东瓜岭村三棵树小组少数民族发展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支出。

105、河财农〔2023〕37号桥头乡桥头村、东瓜岭、老街子村庄规划编制项目专项资金30.00万元,用于桥头乡桥头村、东瓜岭、老街子村庄规划编制项目支出。

106、河财农〔2023〕133号/红财农发〔2023〕62号桥头乡下湾子村牛场小组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专项资金58.00万元,用于桥头乡下湾子村牛场小组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支出。

107、河财行〔2023〕376号新建河口县桥头乡竹林寨村牛场二组抗洪沟的建议经费30.00万元,用于桥头乡竹林寨村牛场二组抗洪沟项目支出。

108、河财预〔2023〕52号河口县桥头乡簿竹箐村上、下大塘小组现代化边境小康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专项资金6.50万元,用于桥头乡簿竹箐村上、下大塘小组现代化边境小康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支出。

109、河财预〔2023〕52号河口县桥头乡下湾子村竹林湾小组现代化边境小康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专项资金7.00万元,用于桥头乡下湾子村竹林湾小组现代化边境小康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支出。

110、河财预〔2023〕52号河口县桥头乡下湾子村翻山小组现代化边境小康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专项资金15.64万元,用于桥头乡下湾子村翻山小组现代化边境小康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支出。

111、河财预〔2023〕52号河口县桥头乡下湾子村下湾子一组现代化边境小康村建设项目专项资金8.50万元,用于桥头乡下湾子村下湾子一组现代化边境小康村建设项目支出。

112、河财预〔2023〕129号桥头乡政府桥头乡工作经费切块杨光云经费1.00万元,用于日常办公费用支出。

113、河财预〔2023〕55号桥头乡老街子村小打拉小组现代化边境小康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专项资金54.00万元,用于桥头乡老街子村小打拉小组现代化边境小康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支出。

114、河财社〔2023〕172号2023年残疾学生助学资金0.24万元,用于残疾学生助学资金支出。

115、河财农〔2023〕84号2023年河口县高标准农田管理维护经费20.00万元,用于高标准农田管理维护经费支出。

116、河财预〔2023〕111号桥头乡政府桥头乡工作经费切块白晓磊资金1.00万元,用于桥头乡政府的日常办公费用支出。

117、河财预〔2023〕52号河口县桥头乡东瓜岭村东瓜岭小组现代化边境小康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专项资金14.72万元,用于桥头乡东瓜岭村东瓜岭小组现代化边境小康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支出。

118、河财建〔2023〕470号河口县桥头乡农村公路养护州级配套补助资金1.36万元,用于桥头乡农村公路养护费用支出。

119、河财建〔2023〕365号2023年桥头乡省级防汛应急救灾(第二批)补助资金2.00万元,用于防汛应急救灾(第二批)补助支出。

120、河财预〔2023〕98号2023年联防员经费省级配套资金594.92万元,用于联防员日常经费支出。

121、河财预〔2023〕52号河口县桥头乡下湾子村下湾子二组现代化边境小康村建设项目专项资金9.00万元,用于桥头乡下湾子村下湾子二组现代化边境小康村建设项目支出。

122、河财预〔2023〕48号乡村振兴工作经费13.37万元,用于开展乡村振兴工作费用支出。

123、河财建〔2023〕182号河口县桥头乡农村公路水毁保通资金4.00,用于县桥头乡农村公路水毁保通费用支出。

124、批条〔2023〕001号2022年4至7月河口县疫情防控执勤卡点(省级)保障经费37.80万元,用于疫情防控执勤卡点补助支出。

125、河财预〔2023〕418号桥头乡乡村振兴工作经费34.48万元,用于乡村振兴工作支出。

126、河财教〔2023〕428-02号河口县桥头乡长田小组文化活动场所修缮项目建设补助经费10.00万元,用于桥头乡长田小组文化活动场所修缮项目支出。

127、河财农〔2023〕17号/红财农发〔2023〕4号2023年驻村第一书记工作经费1.70万元,用于驻村第一书记工作费用支出。

128、批条〔2023〕001号河口县桥头乡下湾子村老卡小组美丽乡村建设项目专项资金59.16万元,用于桥头乡下湾子村老卡小组美丽乡村建设项目支出。

129、河财预〔2023〕52号河口县桥头乡老街子村老街子一二组现代化边境小康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专项资金35.70万元,用于桥头乡老街子村老街子一二组现代化边境小康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130、河财教〔2023〕343号科普宣传员专项经费0.48万元,用于科普宣传员费用支出。

131、河财预〔2023〕56号桥头乡工作经费切块李开祥经费1.00万元,用于日常工作开展支出。

132、河财预〔2023〕52号桥头乡人民政府乡村振兴经费3.00万元,用于日常工作开展支出。

133、河财预〔2023〕392号2023年抵边村(社区)干部、村(居民)小组干部边境工作补贴及抵边村(社区)党组织工作经费82.50万元,用于抵边村(社区)干部、村(居民)小组干部边境工作补贴及抵边村(社区)党组织工作支出。

134、河财预〔2023〕52号桥头乡簿竹箐村村委会至金鸭塘小组产业发展道路硬化项目专项资金29.61万元,用于桥头乡簿竹箐村村委会至金鸭塘小组产业发展道路硬化项目支出。

135、河财预〔2023〕52号河口县桥头乡东瓜岭村大箐口小组现代化边境小康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专项资金6.00万元,用于桥头乡东瓜岭村大箐口小组现代化边境小康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支出。

136、河财预〔2023〕52号河口县桥头乡中寨村新寨小组现代化边境小康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专项资金3.80万元,用于桥头乡中寨村新寨小组现代化边境小康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支出。

137、批条〔2023〕001号河口县桥头乡边疆党建综合提升改造建设项目专项资金47.00万元,用于桥头乡边疆党建综合提升改造建设项目支出。

138、批条〔2023〕001号河口县桥头乡老汪山村冷水沟小组现代化边境小康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专项资金30.96万元,用于桥头乡老汪山村冷水沟小组现代化边境小康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支出。

139、河财预〔2023〕52号河口县桥头乡下湾子村老卡中寨小组现代化边境小康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专项资金9.70万元,用于桥头乡下湾子村老卡中寨小组现代化边境小康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支出。

140、河财农〔2023〕56号老街子一二组饮水工程维修养护项目资金9.30万元,用于老街子一二组饮水工程维修养护项目支出。

141、河财农〔2023〕171号河口县桥头乡2023年中央农村厕所革命整村推进财政奖补(第二批)资金8.52万元,用于农村厕所革命整村推进财政奖补(第二批)支出。

142、河财预〔2023〕55号桥头乡下湾子现代化边境小康村产业配套设施建设项目专项资金481.63万元,用于桥头乡下湾子现代化边境小康村产业配套设施建设项目支出。

143、河财农〔2023〕105号/红财农发〔2023〕26号河口县桥头乡竹林寨村集体经济发展项目资金48.00万元,用于桥头乡竹林寨村集体经济发展项目支出。

144、河财农〔2023〕60号老街子水库灌区农业水价综合改革项目资金11.05万元,用于老街子水库灌区农业水价综合改革项目支出。

145、批条〔2023〕001号2022年强边固防突击队员食宿补助经费0.76万元,用于强边固防突击队员食宿费用支出。

146、河财预〔2023〕74号平安建设工作经费—绩效工作经费4.03万元,用于日常办公费用支出。

147、河财预〔2023〕418号桥头乡工作经费切块陶相扶经费0.77万元,用于日常办公费用支出。

148、河财预〔2023〕52号河口县桥头乡老汪山村河头小组现代化边境小康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专项资金19.32万元,用于桥头乡老汪山村河头小组现代化边境小康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支出。

149、批条〔2023〕001号河口县桥头乡老汪山现代化边境小康村产业配套设施建设项目专项资金36.28万元,用于桥头乡老汪山现代化边境小康村产业配套设施建设项目支出。

150、河财预〔2023〕52号2022年第二批中央城乡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5.65万元,用于2022年第二批中央城乡困难群众救助补助支出。

151、河财社〔2023〕230-2号2023年民族地区农房功能提升(农村危房改造接续支持)试点补助资金78.40万元,用于民族地区农房功能提升(农村危房改造接续支持)试点项目支出。

152、河财预〔2023〕37号2022年第四季度抵边村(社区)、村(居)民小组干部边境疫情防控工作补贴资金18.34万元,用于2022年第四季度抵边村(社区)、村(居)民小组干部边境疫情防控工作补贴支出。

153、批条〔2023〕001号桥头乡薄竹箐村上薄竹小组集中养殖区建设项目专项资金10.64万元,用于桥头乡薄竹箐村上薄竹小组集中养殖区建设项目支出。

154、批条〔2023〕001号河口县桥头乡东瓜岭村小箐口二组现代化边境小康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专项资金24.83万元,用于桥头乡东瓜岭村小箐口二组现代化边境小康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支出。

155、河财农〔2023〕197号河口县桥头乡东瓜林产业灌溉水池建设项目专项资金5.00万元,用于桥头乡东瓜岭村小箐口二组现代化边境小康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支出。

156、批条〔2023〕001号桥头乡下湾子村强边固防“四位一体”项目专项资金100.00万元,桥头乡下湾子村强边固防“四位一体”项目支出。

167、河财预〔2023〕52号河口县桥头乡东瓜岭村蚂蚁寨小组现代化边境小康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专项资金10.70万元,用于桥头乡东瓜岭村蚂蚁寨小组现代化边境小康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支出。

168、河财预〔2023〕74号人大工作经费—绩效工作经费1.71万元,用于人大工作支出。

169、河财行〔2023〕434-4号桥头乡扫黑除恶业务补助经费3.00万元,用于桥头乡扫黑除恶业务支出。

170、河财预〔2023〕48号桥头乡簿竹箐村烂木桥至竹瓦房产业道路硬化项目专项资金279.08万元,用于桥头乡簿竹箐村烂木桥至竹瓦房产业道路硬化项目支出。

171、河财农〔2023〕109号/红财农发〔2023〕46号河口县桥头乡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试点项目(二期)专项资金40.00万元,用于桥头乡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试点项目(二期)项目支出。

172、河财预〔2023〕74号国防动员(教育经费)—绩效工作经费0.50万元,用于国防动员(教育经费)支出。

173、河财预〔2023〕74号民兵工作(事业费)—绩效工作经费0.70万元,用于民兵工作支出。

174、河财预〔2023〕42号一般公用经费0.49万元,用于日常办公费用支出。

175、河财农〔2023〕105号/红财农发〔2023〕26号河口县桥头乡老汪山村半坡小组现代化边境幸福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资金52.00万元,用于桥头乡老汪山村半坡小组现代化边境幸福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支出。

176、河财预〔2023〕132号东瓜岭工作经费1.00万元,用于东瓜岭开展工作支出。

177、河财农〔2023〕56号老许寨饮水工程维修养护项目资金

0.40万元,用于老许寨饮水工程维修养护项目支出。

178、河财预〔2023〕74号战备训练工作经费——绩效工作经费0.50万元,用于战备训练工作支出。

179、河财农〔2023〕71号河口县桥头乡老汪山村老许寨小组污水处理设施建设项目资金20.00万元,用于头乡老汪山村老许寨小组污水处理设施建设项目支出。

180、红财预〔2010〕346号河口县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单位清查阶段“两员”补助经费1.29万元,用于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单位清查阶段“两员”补助支出。

181、河财预〔2023〕418号乡镇体育事业(“乡村振兴杯”篮球赛)补助经费0.90万元,用于乡镇体育事业(“乡村振兴杯”篮球赛)补助支出。

182、河财预〔2023〕52号河口县桥头乡下湾子村上湾子小组现代化边境小康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专项资金32.43万元,用于桥头乡下湾子村上湾子小组现代化边境小康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支出。

183、河财农〔2023〕185号河口县桥头乡竹林寨村牛场牛场二组水毁修复项目专项资金20.00万元,用于桥头乡竹林寨村牛场二组水毁修复项目支出。

184、河财预〔2023〕52号河口县桥头乡东瓜岭村小箐口一组现代化边境小康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专项资金9.00万元,用于桥头乡东瓜岭村小箐口一组现代化边境小康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支出。

185、河财农〔2023〕142号桥头乡中寨村纸厂小组抗旱供水保障工程专项经费20.00万元,用于桥头乡中寨村纸厂小组抗旱供水保障工程项目支出。

186、河财农〔2023〕71号河口县桥头乡东瓜岭岩峰脚小组少数民族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资金43.70万元,用于桥头乡东瓜岭岩峰脚小组少数民族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支出。

187、河财农〔2023〕119号/红财农发〔2023〕45号桥头乡老街子村老街子一、二组供水管网修复工程专项资金1.80万元,用于桥头乡老街子村老街子一、二组供水管网修复工程项目支出。

188、河财预〔2023〕185号2023年村(社区)残疾人协会建设补助资金0.30万元,用于村(社区)残疾人协会建设项目支出。

189、河财农〔2023〕197号河口县桥头乡桥头村大树脚片区生产道路硬化项目专项资金55.46万元,用于桥头乡桥头村大树脚片区生产道路硬化项目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河口瑶族自治县桥头乡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7492.75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3.12%。与上年相比减少4062.07万元,下降35.15%,主要原因是减少河财农〔2022〕205号河口县桥头乡现代化边境小康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专项资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409.5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8.87%。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办公费,水电费、邮电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公务用车使用费及对个人和家庭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

2.外交(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2.7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4%。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9.7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13%。主要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劳务费、工会经费等;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31.8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43%。主要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办公费、委托业务费等;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613.7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19%。主要用于养老保险、职业年金、失业保险,遗属补助等;

9.卫生健康(类)支出835.2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1.15%。主要用于医疗保险,公务员医疗补助,大病医保,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等;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4435.1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9.19%。主要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办公费、委托业务费,资本性支出等;

13.交通运输(类)支出12.7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17%。主要用于委托业务费,基础设施建设支出;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133.9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79%。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支出;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4.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5%。主要用于个人农业生产补贴;

23.其他(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6.65万元,决算为13.2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9.82%。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75万元,决算为12.7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95.59%,完成年初预算的7.26%;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4.90万元,决算为0.59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4.41%,完成年初预算的0.12%,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59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其中: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河口瑶族自治县桥头乡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13.2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1.75万元,决算为12.7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8.1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4.90万元,决算为0.5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12%。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县委、县政府的相关规定,坚持务实节约、严格标准、简化礼仪,压缩“三公”经费支出。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减少4.98万元,下降27.26%。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3.93万元,下降23.65%;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1.04万元,下降0.64%。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部分费用未结清,于2024年支付。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4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98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上级部门(相关工作,产生的接待批次及人次等)发生的接待支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河口瑶族自治县桥头乡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6.20万元,比上年减少3.57万元,下降8.97%,主要原因是公务接待费用减少。单位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水电费、差旅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其他交通。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3年末,河口瑶族自治县桥头乡资产总额23137.95万元,其中,流动资产1793.86万元,固定资产375.76万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9928.64万元,无形资产1.31万元(净值),其他资产11038.38万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37.84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14.31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屋2500平方米,账面原值32.17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15.02万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140.79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7.54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3114.8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8.45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3140.79万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3140.79万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单位本年度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政府凭借国家政治权力,以社会管理者身份筹集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主要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维持国家行政职能正常运转、保障国家安全等方面。

2.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通过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统筹安排的支出。其功能分类范围主要包括:一般公共服务、公共安全、教育、科学技术、文化体育与传媒、社会保障和就业、医疗卫生、节能环保、城乡社区事务、农林水事务、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住房保障支出等。

3.基本支出: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4.项目支出: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5.“三公”经费:省直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6.机关运行经费: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7.经济科目:指政府支出按经济性质和具体用途所作的一种分类科目,具体设类、款两级。

8.功能科目:指政府支出按其主要职能活动所作的一种分类科目,主要反映政府活动的不同功能和政策目标,具体设类、款、项三级。

9.一般公共预算: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10.财政拨款收入,是指我单位从同级政府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

11、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监督索引号53253200655501111





附件【河口瑶族自治县桥头乡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