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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20240913-113711-5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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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河口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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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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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9-09-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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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中国共产党河口瑶族自治县委政法委员会部门2018年度部门决算
监督索引号53253200121601000
中国共产党河口瑶族自治县委政法委员会部门2018年度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 中国共产党河口瑶族自治县委政法委员会概况
一、 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概况
(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
(三)项目绩效目标管理
(四)2018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五)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中国共产党河口瑶族自治县委政法委员会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县委政法委是县委领导、管理全县政法工作的职能部门, 县委政法委的主要职责是:一是根据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统一政法各部门的思想和行动;对全县政法工作做出全局性部署,并督促贯彻落实,不断加强党对政法工作的领导。二是组织和指导全县政法部门的领导班子建设和政法干部队伍建设;协助县委及组织部门考察、管理政法部门的领导干部。三是组织、协调和指导全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检查督促全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各项措施和工作任务的落实。四是组织、协调和指导全县维护社会稳定工作。五是检查政法部门执行法律法规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情况,研究制定完善严肃执法、落实党的方针政策的具体措施。六是支持和监督政法各部门各负其责,密切配合,严格执法,秉公办案;组织研究和协调有争议的重大疑难案件,督促和推动大案要案的查处工作,负责对政法部门执法监督工作的党内监督。七是组织推动政法战线的调查研究工作,针对政法工作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提出对策。八是指导检查乡(镇)及各部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九是办理省、州党委政法委、县委及县委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2018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河口县委政法委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全国两会精神,认真落实中央、省、州和县委政法工作会议精神,按照州委政法工作会议提出的“四个聚焦”工作重心,主动回应新时代新要求,努力推动国门政法工作实现高质量发展。2018年,平安创建各项措施得到落实,全县社会治安持续好转,并于当年5月被评为“省级先进平安县”,荣获红河州综合考核优秀等次,得到省上通报表扬;群众安全感综合满意度大幅提升,从多年来的129名左右上升到84名左右。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中国共产党河口瑶族自治县委政法委员会部门2018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中国共产党河口瑶族自治县委政法委员会部门2018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1人。其中:行政编制1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1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11人(含行政工勤人员1人),事业人员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5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5人。
实有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中国共产党河口瑶族自治县委政法委员会部门2018年度收入合计4,122,883.07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122,883.07元,占总收入的100%;上级补助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与上年相比增加了13.72%。主要原因是新增县级财政拨十九大期间安保维稳工作经费、县级维稳工作经费、县级综治工作经费。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中国共产党河口瑶族自治县委政法委员会部门2018年度支出合计3,926,459.2元。其中:基本支出2,589,016.7元,占总支出的65.94%;项目支出1,337,442.5元,占总支出的34.06%;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相比减少12.62%。主要原因:一是2018年由于职务变动调整和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年内调出3人,在职转退休2人,造成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家庭补助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同比减少。二是年内购买办公设备购置费同比减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中国共产党河口瑶族自治县委政法委员会机关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2,589,016.7元。与上年对比基本支出比上年增加1.28%。主要原因是机关人员增加造成人员经费较上年增加。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85.94%;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14.06%。
(二) 项目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中国共产党河口瑶族自治县委政法委员会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337,442.5元。与上年对比项目支出比上年减少30.97%。主要原因是2018年开展的项目工作较上年减少,相应减少了项目经费。相关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情况:
1.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181326.13元,用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政法专项补助。
2.其他公安支出1006116.37元,用于扫黑除恶、综治工作经费、十九大期间安保维稳工作经费、维稳工作经费。
3.其他公共安全支出150000.00元,用于扫黑除恶工作经费。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中国共产党河口瑶族自治县委政法委员会部门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926,459.2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年对比减少12.62%,主要原因2018年由于职务变动调整和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年内调出3人,在职转退休2人,造成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家庭补助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同比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2,411,867.13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1.43%。主要用于人员工资、公用开支。
2.公共安全(类)支出1,156,116.37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9.44%。主要用于公共安全等项目支出。
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358,475.7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13%。主要用于离退休人员经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中国共产党河口瑶族自治县委政法委员会部门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280000.00元,支出决算为49,829.93元,完成预算的17.79%。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20,920.93元,完成预算的20.9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28,909元,完成预算的16.06%。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按照中共河口县委办公室、河口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公务接待有关工作的通知》(河办发【2017】81号),做到务实节俭,严禁超标准接待,大部分公务接待安排机关食堂用餐。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7年减少14,837.81元,下降22.94%。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295.31元,下降1.39%;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14,542.5元,下降33.47%。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按照中共河口县委办公室、河口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公务接待有关工作的通知》(河办发【2017】81号),做到务实节俭,严禁超标准接待,大部分公务接待安排机关食堂用餐。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0,920.93元,占41.98%;公务接待费支出28,909元,占58.02%。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0,920.93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20,920.93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综治、维稳、扫黑除恶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28,909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28,909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66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525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综治、维稳、扫黑除恶工作 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中国共产党河口瑶族自治县委政法委员会部门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64,081元,与上年对比减少39%,主要原因年内差旅费减少。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水电费、车辆运行维护费等。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中国共产党河口瑶族自治县委政法委员会部门资产总额739,507.6元,其中,流动资产314,429.6元,固定资产425,078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0元,其他资产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226,730.84元,其中;流动资产减229,920.84元,固定资产增加3,19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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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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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次 |
资产总额 |
流动资产 |
固定资产 |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
在建工程 |
无形资产 |
其他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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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计 |
房屋构筑物 |
车辆 |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
其他固定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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栏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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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合计 |
1 |
739507.60 |
314429.60 |
425078.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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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90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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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3177.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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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概况
(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
(三)项目绩效目标管理
(四)2018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五)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表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4)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公开决算表中《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及《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反映政府部门本期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监督索引号53253200121601111
附件【中共河口县委政法委员会2018年决算公开数据20190924092431944.xls】